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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四哥的医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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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出于医者仁心,还是为了打开自己的郎中名号,温知允都必须要出诊。

    他弯腰抗起自己的小药箱……没抗动。

    想抗第二下的时候,药箱突然轻地跟不存在似的。

    温知允一扭头,就看见方恒的手抓着药箱手柄,轻轻松松抗在身上。

    果然人和人就是不一样。

    温知允叹了口气,认命地松开小药箱——只要不扛他就行。

    他走在最前头,方恒拎着药箱跟在后头,姜笙也肯定是要去的,郑如谦最黏姜笙,自然不肯落下。

    破庙里又只剩下了许默。

    姜笙都走到村口了,后知后觉地想,每次都把大哥落下,是不是不太好。

    她回过头,正好看见许默通过窗户凝望着他们。

    姜笙心底一酸,他们都能动弹,大哥却只能坐在破庙里,日复一日地抄书,委实太残忍了些。

    许默也看见了姜笙的回头,他本来平静的面容上露出浅笑,像是在安慰姜笙,又像是在告诉她,自己很好。

    一行人抵达周家。

    周志强比之前还要暴躁,一会指天骂地,一会吆喝张姑姑搬东搬西,直到看见温知允,才闭上嘴。

    不过扭头瞧见后头的姜笙,他脸色一变,又要开骂,“小贱种,谁让你进我家的,赶紧滚,滚出去。”

    几个哥哥的脸霎时就黑了。

    温知允有医德来看病是一回事,亲耳听见赵志强欺负妹妹又是另一回事,他是生的秀气,但不代表脾气秀气。

    “我妹妹是贱种,我们也是贱种。”郎中大夫挺直了腰板,掷地有声,“我们不配进你这庭院。”

    说完,转身就走。

    方恒冷着脸紧随其后,郑如谦狠狠瞪了周志强两眼。

    “哎哎,别走啊。”周家人急了,这才知道小郎中是村口乞儿姜笙的哥哥,赶紧捂上了周志强的嘴,又一番求爷爷告奶奶,才勉强留下小郎中。

    温知允面色不虞地坐下,指挥周家人清理伤口,“腿部需要温水清洗,创口必须擦拭干净,有尖刺石子的也要拨出,不能残留。”

    庄户人家手粗脚粗,做起事情来一点都不细致,没两下就弄疼了周志强,发出杀猪般的惨叫。

    周大娘吓得停止动作,慌张不知如何是好。

    “娘,叫张氏来,叫她来啊。”周志强叫完,还不放发号施令。

    周家人这才想起来还有个儿媳妇,扭过头,正好看见姜笙在拉着张姑姑细声说话。

    “张氏,还不过来帮忙。“周大娘大喝。

    张姑姑被吼地一个激灵,连忙过来。

    “这位姑姑,请去找一些冰水来,再要两块布。”温知允适时张嘴,语气温和了许多。

    张姑姑登时愕然,看了两眼周志强,还是拎着木桶去井里打水了。

    周家人只能硬着头皮继续清理伤口,挖开皮肉,把里头的木头碎屑,小石子,以及熏臭的狗屎清理出来。

    温知允这才从药箱里掏出三七碾碎,又混合十灰散,小心翼翼地抖在创口上,最后用干净柔软的棉布一按。

    周志强痛地抖三抖,额上都沁出了汗。

    “创口不能沾水,五日换一次药,约莫半月就能结痂。”他语气淡漠,“相较之下,脚腕的淤肿更为致命,若不好好处理,落下残疾,将来便只能做个跛子。”

    此话一出,周家人魂飞魄散。

    在村里,壮年男子是劳动力,更是生产力,周志强这一倒下不打紧,周家少了半个顶梁柱。

    “小郎中,小郎中,求求你救救我儿。”周大娘就差下跪了。

    一旁的赵大柱皱皱眉头,他以前也扭过脚,休息个把月就恢复了,没那么严重啊。

    难道是周志强扭地更狠?

    赵大柱疑惑地挠了挠头。

    人群后的姜笙吐吐舌头,她为了给张姑姑出气,故意叫四哥把情况说严重,越严重越好,最好能让他老老实实躺几个月,给姑姑两天舒心日子。

    “其实也能救治,只是有些难罢了。”温知允叹了口气,语气又恢复温和,“今日他扭伤先用冰水外敷,明日以后改用热水,再用柔嫩的手指轻轻按摩,假以时日应该能恢复如常。”

    正好张姑姑拎着井水过来。

    温知允看了看她的手指头,点头道,“大娘您的手指太糙了,需得这位姑姑的手按摩才行,但切记这段时间不要让她再做杂活,免得伤了手,就按摩不了了。”

    周家人听地一愣一愣的,虽然不解,但还是全盘应下。

    周大娘当即拍了板,“以后张氏就负责照顾我儿,其他什么活都不用干。”

    张氏愣愣地点头,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温知允见状站起身,方恒默契地背上小药箱。

    这两人高洁如风,没一个张嘴要诊费的。

    郑如谦来了精神,拉着姜笙上前,“我们的诊费。”

    “哦哦哦。”周大娘回过神,从怀里掏出两枚铜板。

    郑如谦正准备伸手接过。

    已经走到门口的温知允脚步一顿,淡淡道,“诊费两文,方才的药七文。”

    周大娘的表情顿时跟吃了屎一样,颤巍巍地又摸出了七个铜板。

    刚才小郎中说什么来着,五日一换,是不是代表每五日就得用掉七个铜板?

    造孽哟!

    关上大门,周家人的心痛他们自己消化。

    姜笙抱着九个铜板,笑得嘴巴都合不拢。

    之前的不算,光今日赚的,就有足足三十三个铜板。

    在镇子上,一个铜板能买两斤粗面,能割一两猪肉,能买一根大骨头,这三十三个铜板,是姜笙不敢想象地多。

    从前跟狗抢食,偷捡剩饭的日子,好像梦一样。

    果然还是有家人好,虽然吃地多了些,用地多了些,但赚地也多啊。

    姜笙把铜板放进怀里,做了个郑重的决定。

    第二天,郑如谦从村头跑到村尾,终于收了满满三背篓的菌子。

    在太阳下晾晒了一整日之后,他决定于一大早就送县城里去。

    晒干的菌子足有两个半背篓之多,但破庙里只有一个背篓,郑如谦就学着姜笙打包袱的样子,脱下干净的细布长袍,裹住所有菌子。

    “二哥,这是你唯一的衣裳啦。”姜笙大喊。

    “没事,衣裳洗洗还能穿,咱们要给县里送菌子,得干干净净地送。”郑如谦擦了把汗,“用脏布人家嫌弃。”

    姜笙说不出来话。

    虽然郑如谦没说过,但姜笙知道,二哥以前对细布长袍可宝贝,脏了一个角要洗,皱吧了要扯平,出门要保持干净整洁。

    这好像是他对过往生活的执着,是对从前岁月的留念。

    但现在,为了两个半背篓的菌子,他亲手打碎过往,不再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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