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人肉电池
一番聊天下来,我对广广的近况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广广父亲那个当司令的战友已经帮他安排了工作,进入邮电系统,但名额还要等三个月的时间,而恰好就是这个当口,广广认识了妮妮。
妮妮本身就是混风月场所,她认识广广之后,立刻为他着迷,天天缠着广广,说要带他出来发大财。
按照广广的说法是,妮妮一天能够挣个一千左右,一个月三十天,抛开休息时间,一个月下来,也能够挣个两万多。
一个月两万多,三个月可以挣七万多。
对于广广来说,七万块钱已经是天文数字了,因为,他父母省吃俭用一辈子,也没有存下七万块钱。
正因为妮妮画的饼,所以,广广南下粤珠捞快钱。
七万!
看着广广一脸兴奋的表情,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因为,这七万块,说是钱,的确是一大笔钱,以目前的工资标准,一些打螺丝的打工仔要十年的时间才能够存够七万块钱,说不多把,我前几天一顿饭加上打赏,就花了七万出头,还不带在雷霆焰酒吧的消费。
这段时间的经历,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内地和沿海对金钱的态度,还有赚钱的方式。
当然,所谓的赚钱方式,内地人来沿海,除了打螺丝捞偏门之外,做点小生意慢慢积累第一桶金成了唯一的办法,而这个时候,省港来的资本和粤珠本地商人,早就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完成了积累,正在朝更高的目标进军。
莫洁就是典型案例,她是富二代,只是练手,随随便便就拿出两千万,这在内地是不敢想象的,如果这个时期有谁拿两千万去内地投资,任何一座城市的第一把手都要亲自接待,而在粤珠,只是一个富二代的零花钱。
除了莫洁这种商贾世家,省港还有很多很多的小老板,而他们所掌握的财富动辄就是百万乃至数百万资金,从码头省港人随随便便被劫走六百万就可见一斑,至于那老大抢装甲运钞车,数目更是以亿计算,也可以管窥。
内地太穷了,穷到除了出卖自己的力气和青春之外,再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了,哪怕是遇到了机遇,也只能眼睁睁的错过。
若干年后,我才知道一个新的词汇——人肉电池。
这个时期打螺丝南下的内地人,就是人肉电池,用青春和健康换一点点微薄的收入。
没有人愿意当人肉电池,然后,便出现了我和广广这种人,不甘心,不甘心的后果就是挖空心思想要走捷径。
我现在还在摸索阶段,但也算是找到了捷径,至少,我拥有了几个强大的人脉和出类拔萃的手艺,以我杀皮子的技术水平,如果放下心中的骄傲,不区分目标,一个月随随便便也能够搞个几万块钱,乃至更多。
广广,还没有入门。
在我看来,广广远要比我聪明,但他太过善良,而且,崇尚享乐主义,他这种人在现阶段的粤珠是很难有市场的,因为,这里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很忙,包括赶轮子杀皮子的小偷,走路都是带风,每天大清早就起床赶早高峰,这种事情,打死广广都不会干。
我太了解广广了,所以,我并不想告诉他我现在的处境,也不想表现得自己很成功,虽然我现在不算成功,但如果广广知道,绝对会理解为功成名就……
……
“夏至,我们的钱花光了,等今天妮妮挣到钱,我们就换个大房子,这地方住的太憋屈了。”
就在我想着广广是享乐主义者的时候,他又开始吐槽这环境恶劣的出租屋。
实际上,我们所居住的出租屋在十四村条件算是好的了,很多阴暗潮湿的出租屋,空气之中都弥漫着一股发霉的气味。
“能省则省吧。”我劝说。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广广哈哈大笑,豪气干云。
“……”
我张了张嘴没有说话。
广广的突然出现让我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压力,因为,他和我的关系不一样,我和他一起长大,一起在街头游荡,一起打架,我们有着太多太多共同的记忆,我无法置他于不顾。
广广想带我发财,但我并不想带他一起发财,因为,我走的路,很有可能是一条不归路,而广广很快就拥有一份正式的工作,我希望他回去。
广广的性格不适合在外面混,他几乎没有什么意志力,这是他的弱点,无法改变的弱点。
为了避免让广广误以为我混的很好,我决定隐瞒,甚至于,我决定就请他在大排档吃顿便饭。
久别重逢,我们有着聊不完的话题,小时候,我们一起在农具厂偷过铁,在粮店偷过麻袋,而初中的时候,他总会带着不同的女生跑到我家里睡觉,趁我睡着之后干坏事,醒来之后床单上总会有一些奇奇怪怪的痕迹。
广广身边永远都会有不同的女生,他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嘲笑我找不到女朋友,就像我嘲笑岩土哥一样。
在过去,广广隔三差五会给我介绍女生,但我后知后觉,总是错失一些千载难逢的机会,譬如有一次,广广的女友带了一个闺蜜,两间房,广广和闺蜜睡一间房,没办法,我和广广闺蜜的女友睡一间房一张床,那女生其实挺喜欢我的,孤男寡女在一个房间,完全可以发生很多故事,但我偏偏什么都没有发生,我睡着了……
……
我们聊着小时候的一些趣事,时间过得特别快,感觉没一会就到了饭点,我提议去吃饭,但广广说没钱,等妮妮回来之后再去吃饭。
广广担心我没钱请客。
“夏至,杀皮子怎么样?”终于,广广问到了正题,很显然,他怕伤了我自尊心,一直没有问这个话题,但他终究还是忍不住。
“还凑合。”
“呵呵,我来了几天就发现 ,这栋房子的人穿得人模狗样的,一个个口袋比脸还干净。”广广嘿嘿笑道。
“还行吧。”我只能敷衍。
实际上,这栋楼的小偷并不是广广说的那么糟糕,他们收入虽然不是特别高,但也算是活的有滋有味,他们只是不高调而已,搞到大货都不说,毕竟,这十四村,潜伏着很多二五仔,上次,我就被二五仔出卖过,这段时间一直忙,就没有惊动对方,等忙完,就设个局搞那二五仔。
想到那二五仔,我就咬牙切齿。
“走吧,我们先去吃,饿了。”
到了六点半的时候,我必须要走了,因为,我约了佩佩八点钟在雷霆焰酒吧,还说好了不见不散,如果我爽约,以老板娘的遗传基因,佩佩大概率会提着菜刀在十四村追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