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非致命刀法
洗漱完毕。
我坐在床沿边练习剃刀,不停的在空中转折变化,然后突然落在一个固定的位置后又迅速移动到下一个位置。
一寸长一寸强。
一寸短一寸险。
剃刀,无疑是近战武器,而且,其洞穿力几乎没有,只有划破人体肌肤的能力,那么也就意味着,要用剃刀打败敌人,就需要精准打击,要不然,就会被力量型的敌人按在地上摩擦。
所谓的精准打击,无非就是人体一些重要的部位,譬如一些关节部位,还有脚筋手筋之类的,如果要致命就简单多了,朝着大动脉或者脖子划一刀问题就解决了。
在古代,除了锤子斧头之类的重型武器是依靠重量冲击力杀人之外,绝大部分武器都是让对手流血而亡。
当年蒙古大军能够横扫欧亚大陆,除了其机动能力强悍之外,还有就是,他们的弯刀都很轻巧,他们与敌人战斗也并不是直接杀死敌人,而是让敌人受伤,在古代医疗落后,战场上受伤本身就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受伤不仅仅是自己失去战斗能力,还会占用很多资源拖累军队,更何况在机动方面完全处于劣势的情况之下,那么,受伤基本上等于死亡。
相反,我并不想练习致命的刀法,而是要练习规避致命的部位。
我不想杀人!
哪怕是有人想杀我,我也不想杀人。
华夏几千年的历史上,杀人一直是重罪,无论是法家还是儒家,都推崇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只要不杀人,再大的罪都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抵偿,唯独杀人不行。
当然,借刀杀人就是另外一个维度了。
譬如当初我想利用其他的势力干掉夜来香舞厅幕后的老板,只要当事人不知道是被我利用,那么,杀人偿命这种事情,也轮不到我头上。
只是遗憾的是,还没有等我的计划实施,黑皮就用喷子把陈姓老板废了。
另外一次我借刀杀人就是让明哥搞进哥,计划也算是成功的,但明哥这个人不堪大用,缺乏对局势的掌控能力,在占据了绝对的优势之下,居然无法控制场面,导致失控,好好的一件事情干的一塌糊涂,进哥虽然废了,但事情也搞砸了,河街看场的事情也泡汤了……
……
人类的肢体能够爆发出强大的力量,受天生因素的影响,因为人的肌肉由两种组成,红肌和白肌。 红肌耐疲劳,适合长跑,但爆发力差;白肌不耐疲劳,但爆发力好。 当人的肌肉总量一定时,红肌多白肌就必然少,而肌肉纤维的条数是天生的,而每条纤维的粗细是后天锻炼的。
这就是为什么足球运动员速度和体能不能同时都很出色的原因。
其实,人类只要认真练习,不用刻意追求某种方法,每条纤维的粗细就会变粗,爆发力自然就会好。
人身上有700多块大大小小的肌肉、由三亿多根肌丝既肌纤维组成。每根肌丝都有肌张力、有人做过推算、把全身肌丝平行排列起来、当它一起收缩时候可以拖动25吨重的物体。
当然,这只是一个计算值、它说明了肌肉的力量是巨大的,在医学上,人体肌肉分为骨骼肌、平滑肌、心肌三大类,后两种不在我的研究范围,我的研究主要是附在人体骨骼表面的肌肉,也就是骨骼肌。
除了肌肉之外,我还需要掌握韧带和筋的作用和位置。
筋主要是肌肉末端的延续致密结缔组织,韧带的主要成分为胶原纤维和弹力纤维,胶原纤维使韧带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刚度,弹力纤维则赋予韧带在符合作用下延伸的能力。
筋是骨头与肌肉的连接,韧带是骨头与骨头的连接。
筋能够传导神经信号,而韧带能够起到良好的稳定关节的作用……
……
要想在不杀人的情况下打败对手,最好是让对手失去抵抗能力,那就是掌握人类的肢体结构,再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性攻击。
我现在的剃刀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高度,其力量甚至于已经超过了那个跟随千王初六爷的小朵,毕竟,我是个男人,体力上本身就占据绝对优势,而且,我的武器是剃刀,不是刀片,其受力度根本不是刀片能够相提并论。
我与小朵之间唯一的差距就是技巧。
小朵的手法明显是受过专业的训练,应该是有名师指点,而我,则是闭门造车,自己瞎折腾,安全凭想象。
当然,我也并不完全是闭门造车,至少,刀爷指点过我,而且,小朵在我眼前表演过刀法,他们对我的影响非常之大……
……
第二天大清早,我就在早餐店等岩土哥他们。
以往,我跟随岩土哥他们出门赶轮子都是在大厅候着他们,但那女生在大厅做早餐吃,我不想与她接触,便出门在早餐店等人。
在等人的时候,我破天荒的请几个杀皮子的小偷吃早餐,看到他们一个个眉开眼笑的样子,我突然意识到,蹭饭吃是能够获得快感的。
以后,得多请客!
我掏钱买单的时候,那真的是心如刀绞,但看到几个眉开眼笑的小偷,我又觉得值得,至少,我以后蹭他们饭吃的时候,就会心安理得了。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我希望这顿早餐的滴水之恩,可以让几个小偷涌泉相报。
岩土哥来了。
小胡闹居然也跟随在岩土哥身后来了。
小胡闹看到我后,眼睛一亮,立刻凑到了我的身边,热情的和我闲聊起来。
小胡闹说他之前家里遇到事情,回家处理,当然,这说辞鬼都不信,明显就是跑路躲避风头,现在风头过了,又回来重操旧业。
我问小胡闹他的几个朋友去哪里了,小胡闹说一个回家了,还有两个进工厂打螺丝去了。
原本,我是想跟随岩土哥赶轮子,结果,这家伙说有事,不和我们一起了。
我猜测,岩土哥不是有事,而是找个地方去卖字,因为,我看到他背后背了个双肩包,里面应该就是文房四宝笔墨纸砚之类的东西。
大概是岩土哥卖字尝到了甜头,开始靠卖字为生了。
没办法,我只能和小胡闹结伴而行。
我内心是排斥小胡闹这个家伙的,因为,这个家伙毫无义气可言,随时可以抛弃兄弟背叛朋友,和他在一起,要打起十二分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