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第六十一章
作为一个在魔界生活过两年的人来说, 方晴若应该是对魔界比沈星迟要熟悉很多的。
但等两人真的生活在魔界之后,她才发现,当初她只顾着看书, 睡觉,当打手,对魔界的认知甚至还不如刚到此处没多久的沈星迟。
比如他们这次到的城市, 乃是魔界七十二城之一的烈阳城, 城主只是个半魔半人的魔人,练的是什么烈阳掌, 才会给自己城取这么一个名字。
这城并不算大, 城中妖魔也不过千八百号人, 都不如阮忻那个四海城的三分之一大, 所以她压根也就不知道这烈阳城在哪个犄角格拉里。
按照沈星迟所说,他们二人是被系统的瞬移卡随机送到了这里。所以这里剧里人魔两界交界处有多远他也不清楚。
方晴若也信了, 丝毫没怀疑自家师弟还会撒谎。
便也不知道他们能到此处,完全是沈星迟自己选的。他亲自选的七十二城中,剧里阮忻的四海城最远的一个地方。
他们二人刚到这里的时候, 方晴若中了系统的独家气态安眠药, 自然是没有醒。
沈星迟便卖了自己身上放着的一些灵石和宝器, 换了这么一个临时的住处。
要说以前, 他们二人还未曾缺过钱, 沈星迟好歹也是个富二代,方晴若当初还有她师尊和丹掌门送她的一堆灵石, 就算之后成魔, 背靠阮忻这个大树,好像也从来不会觉得没钱,毕竟对方似乎也从来没有苛待过她。
但是现在, 他们二人可是当真身无分文。
毕竟人魔两界货币不通,人间修士们用做交易的是叫灵石,魔界则是叫魔晶,唯一能通的只有物品。
而他们二人,目前只有灵石,这东西在这里基本等同于废物。
沈星迟只能找了个店铺,变卖了自己以前的旧东西,除了一把有了羁绊情感的灵剑,还有几个能引来祸水的宝物,其余都被他给卖了出去。
这魔界里总是会有一些一身魔气的魔修为了换取魔晶,变卖自己还是道修时期的物品,许多妖魔也都见怪不怪,所以沈星迟卖东西的时候,自然没引起旁人怀疑,最多会觉得这个道修长得还挺不错,怕是魔族女子最喜欢的那种小白脸了。
可惜这“小白脸”看着太穷了,兜里的东西也值不了多少钱。
沈星迟拿自己换来的所有钱财租了这么一个住处,方晴若比他还穷,除了一个佛骨舍利,就只剩下一堆的话本子,这些东西对她来说是值得珍藏的宝贝,对别人来说,和废纸没什么区别。
但最惨的还是,她现在是个道修,身上没有魔气,出门当个打手的资格都没有,被发现了,可能还会被围攻打死。
于是,她只能被迫呆在这一处房内,从一条咸鱼,变成了个米虫。
吃的是师弟买来的食物,喝的也是,除此之外,沈星迟怕她觉得无聊,还不知道从哪里给她搞来了一些新鲜的话本子,简直是二十四孝好师弟了!
若是在以前,方晴若大约还会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但是现在,沈星迟一句,“我与师姐不是在谈恋爱么?”就让她心中的不好意思少了许多。
谈恋爱么,要给对方表现自己的机会嘛。
只是他们两个现在穷的可以,只能租得起一个房间,沈星迟让她睡床,自己睡地上。
这人白日里出去半日,也不知道去做什么,方晴若问了几次,对方都闭口不回,便只能尊重对方隐私,不再追问。
她不知道沈星迟在做什么,但是沈星迟却知道自己需要变得更强。
他以为自己和师姐躲在这么偏僻的地方,便应该很久都不会和阮忻这人再扯上什么关系,却是没有想到,自己还能在如此荒凉的地方,再次听到这人的名字。
其实也不止一个烈阳城,魔界七十二城如今几乎都已知晓,四海城城主阮忻,那个天魔,前些时日得到一柄旷世神兵——雾魂血刃,修为大增,之后又连收四座魔城,斩杀了六七十个敢与他叫板的妖魔,牢牢坐稳了魔界南域霸主的位置。
现任魔尊居然还亲自给他一个万魔刹将的职位,只可惜这任魔尊修为也就那样,不过是因其一人坐拥了魔界十六座魔城,势力最大,才会被尊为魔尊。
至于这修为,实在难说。
沈星迟听到对方愈发强大,心中便越觉得紧迫。
毕竟,他深知,阮忻这人绝不会轻易放过他们,他若不强,等对方当真找上门来,他怕是连自己所爱之人都护不住。
所有在魔界生活的妖魔人都知道,善恶并不重要,实力才是最重要的,在此处,弱就是有罪。
他必须让自己有足够的力量,到时候亲自杀了对方,永绝后患!
只是,他的这些打算,自然都不会显露在自家师姐面前。
在方晴若看来,沈星迟是会给她买各种好吃的食物,也会给她买各种魔界里正流行的话本,还是一个会看到魔界那种大尺/度话本都能脸红的纯情少男。
哪里会有什么旁的乱七八糟的小心思。
她如今诸事不愁,在魔界也没什么灵气,她自然也没什么练功的机会,外面又都是看见道修就会群起而攻之的魔族和魔修,她自然也不会出去。
只能“被迫”每日躺在家里,看看书,养养花,实在无聊的时候,就仰着头数头顶上星空阵法里有多少星星。
这样的日子,过了约莫三四个月,沈星迟忽然带着方晴若从那个石屋里搬了出来,还拿出一件十分浮夸,上面镶嵌着无数鲛珠,灵石的赤色斗篷给她披上。
这斗篷倒也十分神奇,她一穿上,身上那股子灵气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就算是站在她身旁,也无法发现她是个道修。
沈星迟头一次见师姐穿红色,心中十分满意,二话不说,又拉着她往城中心走去。
走了不到一刻钟,两人便道了烈阳城正中心的城主府。
对方带她走进去,一路上,不停有妖魔向他二人行礼。
方晴若晕乎了白天,才从沈星迟的话中明白,对方是打算让她以后都住在此处。
“等等,我们住在这里,那烈阳城城主呢?”她看着周围陈设,说一句富丽堂皇,浮夸至极,毫不为过。
就比如他们所在客厅的地砖,居然是黄金做的,这地方一看,就知道当初的城主是废了多少心思,才建好了这里,如今怎么会说不住就不住了呢?
谁知他刚问完,旁边一个一直站了许久,胖乎乎的人,腆着脸笑着走了过来,“在下就是原烈阳城城主烈无极,此处以后就归城主和城主夫人了。我已经让手下的人都打扫好了,十分干净!”
“城主?城主夫人?”她看了眼沈星迟,对方脸色有些微红,对着那个叫烈无极的示意了一番,对方赶紧带着一旁几个低阶魔族走开,将此处整个空间留与二人。
“师姐,我前几日打败了那个烈无极,就莫名成了这烈阳城的城主了,这斗篷也是他送我的。我想师姐你披上它后,以后出门也不用惧怕会被认出来。不过,这里到底是魔界,出去也不方便,我看这城主府地方大,师姐若是看书累了,可以随便到院中歇息散步,也不用整日窝在那么小的房间里。”
沈星迟说完看向眼前之人,他满目柔情,说出来的话也这般体贴小心。
方晴若最近是觉得有些无聊,毕竟她也不是当初入魔时的状态,而且以前当魔的时候,的确随心所欲惯了,看书累了,还能出去找几个人打打架,现在她为了不让别人发现自己是道修,只能整天窝在房内当个土豆。
被迫咸鱼和自觉咸鱼还是不太一样的。
倒是没想到她也没说什么,沈星迟居然会这么细心,甚至为了让她能好好活动活动,就直接打败了此处城主,拿下了这一座城,是不是有点太夸张了?
不过想想阮忻既然能当城主,沈星迟又有什么不可能。
她十分愉快的接受了自家师弟这个新身份。
只是当城主的第一天,沈星迟就为自己取了一个化名,叫赤刑。
说了为了避免他们二人被一些与十大仙门或者阮忻有关系的妖魔认出来,为此他还给自己做了易容。
方晴若却觉得这样太麻烦,干脆亲手为他画了一个无脸男的面具送给他。
旁人只觉得这面具瞧着惨白如鬼,十分古怪,只有方晴若一人觉得可爱,有事儿没事儿就会让自家师弟自己带上面具,给她瞧瞧。
只要一想到这面具背后是沈星迟那张俊脸,她就觉得十分想笑。
沈星迟却是十分喜欢这个面具,但凡出去,毕竟会带着,似乎是真心觉得方晴若给他画的这个面具特别好看。
而自当了城主之后,沈星迟为让方晴若开心,为她做得事情也不胜枚举。
这烈阳城里的人,几乎都知道新城主有个深爱之极的夫人,至于,被众人张口闭口叫做城主夫人的方晴若一开始还会纠正一下别人,时间久了,也懒得再多费口舌了。
反正他师弟的名字都不是真的,她这个城主夫人的身份,旁人怎么看又有什么关系。
当初她在锁妖塔内答应了和沈星迟先从恋爱开始谈起,但是对方一个铁血纯情少男,又怎么知道该如何谈恋爱。
只知道方晴若喜欢看书,就直接养了十几个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所谓先生,每天写给她看,日日都有更新。
知道师姐有时候很喜欢吃糕点,就干脆学会了做饭,一有空,就会亲自下厨,为她做人魔两界的特色美食。
作为曾经也算是在十大仙门之中出了名的少年英才,沈星迟悟性长相都没的挑,作为对方的大师姐,这人就算是成了魔后,在她面前,依旧是如同往昔那般听话乖巧。
如今还体贴入微,若是果真一起谈恋爱,好像也没什么不好的。
她心中还在想着什么时候,找个时间,让沈星迟这个预备役转个正。
却发现最近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沈星迟又忽然吞并了周围两大魔城的地界。
但这事并没有结束,这烈阳城四周的四方各有一座城,沈星迟如今夺了两个,却还有两个。
这两个他也没有放弃,甚至动作十分迅速的,孤身一人跑到这两城找到城主与其决斗,连胜两局后又夺两城。
这些事情,方晴若甚至都不知晓,更不是沈星迟亲口告诉她的。而是她在闲暇之余听到的一些八卦,才勉强知道的。
对方隐瞒她倒是其一,关键是为何会突然这般着急?这实在不像是她熟识的沈星迟做事风格。
但方晴若见不到人,也不好猜测,直到又过了十日,沈星迟迟迟未归,烈阳城里却突然开始人心惶惶。
她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一个勉强眼熟的熟人,便是上次那个叫烈无极的烈阳城的前任城主。
听到方晴若问他城主去了哪里,犹豫了好一会儿才说,“夫人,其实自从前些时日南域的霸主到了附近后,城主就突然生出想要收了附近几城的想法。其他的我也不知。我只知道若是当真得罪了那个阮城主,怕是烈阳城也难保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1-11-02 21:41:06~2021-11-03 22:42:5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小小鸟 1个;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糖果超甜 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