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秦霁(回溯时间观众版)
秦沅坐在咖啡厅,不满的看着正对面的男人:
“哼,所以是沈献之让你来接我的?”
沈嘉与点点头:“他花了钱,不然我还不愿意!”
秦沅瞳孔放大:“你竟然还不愿意?来接本大美女是你的荣幸ok?真是的!”
秦沅停顿了一秒,还是没忍住问:
“他给了你多少钱?”
沈嘉与看了看秦沅,默默的伸出了两根手指头:
“就——这么多!”
秦沅看了看沈嘉与的两根手指头,牙齿忍不住紧紧的咬在一起:
“天杀的,这么多钱,给我的话我甚至可以直接从这附近买个新车回去了,咋不直接给我。”
沈嘉与无辜的看了一眼秦沅,又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秦霁,在这样的时候,他绝对不能说话,要当一个无辜的受害者。
坐在沈嘉与身边喝着全糖奶茶的秦霁眨巴了一下眼睛没有说任何的话。
说真的,她跟秦沅这算是第一次见面,但是她对秦沅已经很熟悉了。
至少面前的秦沅和少女秦沅时期一模一样,性格也差不多。
少女时期的秦沅极其叛逆,比三个男孩子更加无法无天,从小时候叫沈献之:
“献之哥哥,再到——沈献之!你别逼我捶你!”
果然,现在这副小辣椒的模样,真是迷人的紧啊。
顺着沈嘉与的目光,秦沅瞬间意识到旁边还有一个乖巧美丽可爱的女孩子在,表情顿时变得温柔:
“抱歉啊,我刚从国外回来,和好朋友太长时间没见了,寒暄寒暄,寒暄寒暄”
秦霁忍不住发笑,如果秦沅“好朋友”三个字没有咬牙切齿的说出来的话,她倒是觉得说的不假
可是——她已经是见过他们小时候的秦霁了。
简称——秦霁(回溯时间观众版)。
秦霁朝着秦沅笑了笑:
“没关系,好朋友吗,就是这样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嘛,理解理解。”
秦沅一阵牙酸,什么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她才不愿意。
倒是
秦沅看向秦霁那张看起来乖乖的脸,皮肤细腻,没有一丝瑕疵,光打在她的脸上,她甚至还能看见那细细的绒毛。
秦沅:好美,嘶哈嘶哈。
秦沅内心变态完之后,朝着秦霁露出一个她在镜子里练习过的绝美角度的微笑:
“你好,我叫秦沅,不知道有没有荣幸加一下小姐姐你的微信,我刚回国,在国内没什么朋友,我跟你一见如故,希望能够交个朋友。”
秦沅的话听的沈嘉与直皱眉,秦沅她在说什么啊,他怎么听不懂,她在国内没有朋友??
天呐,你可是social王者哎!
沈嘉与看着秦沅那赤裸裸毫不避讳盯着秦霁的眼睛,心里一阵不美丽:
“秦沅,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那一百零八个朋友应该是需要提起预约才能跟你见面的吧?这是没朋友?”
秦霁掏手机的手一顿,好家伙,这秦沅长大之后变成了梁山?
不过那又如何,有幸能够成为美女的第109给朋友。
秦霁笑眯眯的掏出手机:
“你好秦沅小姐,我叫秦霁,要不然我们互相加一下那个绿色的信?”
秦沅拨浪鼓一般的点头:
“没想到我们竟然还是本家,不仅姓氏一样,连名字都差不多。”
秦霁笑眯眯:
“这就是说——美女都是相通的嘛。”
秦霁秦沅对视一眼,顿时二人哈哈大笑。
只有沈嘉与一个人面色不善的看着秦沅。
看着和秦沅相谈甚欢完全忽略了自己的秦霁,沈嘉与暗暗下了一个决心:
沈献之,现在咱们两个人的目标完全不同了,那只好各显神通了。
你想让秦沅留下来,我想让她回去
聊了一会天之后,秦沅笑嘻嘻的摸着秦霁的手:
“看见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咱们一定臭味,不,趣味相投,没想到果然如此,淑女都是共通的。”
秦霁笑眯眯的样子给秦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个小妹妹这么甜,可千万不要让沈嘉与那个野猪给拱了。
秦沅阴恻恻的看了沈嘉与一眼,别以为她看不出来他的眼神,他想拱这个白白胖胖的白菜,她可不允许!
沈嘉与看着莫名其妙朝着自己翻白眼的秦沅,无语凝噎。
他刚刚下的决心,更重了一丢丢呢。
秦霁看着两个人的明争暗斗,默默的喝下自己最后一口奶茶,现在就差沈献之,他们大院f4自己就都真的见过了。
不过从现在的f3来看,她做的梦十有八九是真的,至于这一二成,那就等着她再观察观察。
秦沅坐在沈嘉与的车上,拉着秦霁的手,不死心的又问:
“宝~你真的不愿意去我家住吗?”
秦霁:???
刚刚的问题不还是愿不愿意陪你逛街,现在怎么就成了去你家住,虽然我认识你,但是你刚刚才认识我,说这个话,多冒昧啊!
秦霁摇了摇头:
“我有工作,而且,马上过年了,我要回家的。”
秦沅叹了一口气,她刚刚一时间忘记了,自己也是因为要回家过年才决定这个时间回来的。
不能和看起来就香香的秦沅住在一个被窝了,好遗憾。
秦沅眼珠子一转:
“宝~你说你也是跟沈嘉与一样是个演员?”
秦霁点点头:“小演员。”
秦沅得到了肯定的回答,高兴极了:
“宝~太巧了,我们也太有缘了!”
秦霁疑惑,哪里有缘?
“你也是演员?”
不应该吧,她好像大概应该在圈内没有听过秦沅的名字。
按照秦沅的颜值和性格,不至于在圈内查无此人啊。
秦沅高傲的扬起自己的下巴,像是一只天鹅:
“我不是演员,但是我是设计师,我设计的礼服让无数明星趋之若鹜,但是我只找有缘人,一般不给他们穿!”
“不过——”
秦沅高兴的低下头眼睛看着秦霁:“不过,我可以当宝的御用设计师服装师,不要钱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