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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不是一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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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吃完了碗中的米饭,本想去厨里盛饭,小表妹拦住他,非要替他去盛饭。

    盛个饭而已,又不是啥事,他没有处处使唤人的习惯,在他的坚持之下,小表妹只得听他。

    “让她去!”秦红玉冷声跟萧华说道。

    这让萧华愣了一下,小表妹笑嘻嘻地接过碗,出了偏堂,还没走到厨房,阿秀远远瞧见,赶紧跑了过来,替她进了厨里。

    萧华没在太意,反正小事都听二表姐的,大事自己做主,这是他近来的生存习惯。

    “这厨里不须你去。”秦红玉又道。

    这?又是什么规矩?

    来这边最大的感慨就是,规矩特多,不管做什么,都有许多条条框框的说道。

    萧华“嗯”了一声,点头表示知晓了,为了避免尴尬,独自己吃起菜来。

    这种光吃菜不吃米饭的行径,在这个时代是不能容忍的,特别是普通穷人家。

    因为普通家庭,米多少能管饱,菜是不够吃的。

    秦家也保留着这样的习惯,只是这次秦红玉看了看,却没说什么。

    “刚才祭祖,你为何将两家当成一家拜的?”秦红玉将红木筷子放在碗上,眼神如刀,见他吞了片牛肉,面无表情地质问道。

    “不是一家么?”

    萧华见她表情不太对,又说错了?这也太讲究了吧,“哦,下次我一定改过来。”

    “不必了。这还剩些,你先吃吧。”见他饿的着急,依旧面无表情地说着,将还剩大半碗的米饭推到他的面前。

    萧华当真是没理解这里面的弯弯道道,见她不似生气,也懒得多想,费这个神干啥,给就拿着,打就受着,受不了就躲着,再不行就躲远点,再不行等翅膀硬了就少回家,谁让这人情如山。

    就像前世家人不和睦是一个道理,亲情摆在那,割不断,理还乱,真滴不想回家!

    他吃饭的习惯还是讲究一个快字,无论是上学,还是工作,许是他的同学都吃的贼快,总不好让别人等你一个,就这样练就出来的。

    时间久了,就很难改掉,附带着消化不良也经常出现。

    “慢些吃,又没人和你抢。”

    秦红玉本还想训他把细嚼慢咽的规矩丢了,但转念一想,他这样没吃相,倒像个不省心的孩子,总是一副太上进太懂事的样子,她也有些担心。

    亲自与他盛了一碗汤,让他顺一顺。

    他正端着饭碗,见汤碗离嘴特近,以为她要喂自己,顺势张嘴迎上去,汤汁入喉,顿觉顺畅。

    二表姐一双凤眼瞪过来,见他只盯着汤碗,自己的一副表情白做了,她促狭似地笑起嘴角,却是快速掀起碗,让他喝完余下的汤,许是倒的急了,略呛了喉。

    “咳咳……”他清了清嗓,这才好些,见秦红玉眉眼含笑,花枝微颤,荡人心魄,他吞了吞口水,随口道:“姐,你真漂亮!”

    “啪!”她轻轻在他手背上拍了一下,佯装嗔怒,“你胡说什么!”

    但不管如何强忍,却绷不住想笑的表情,只得白他一眼。

    此时,小表妹回来,将刚才的场景扫入眼底,见三表哥的眼神里多了一个人影,松下肩膀,抿起双唇,略低了头,步伐迟疑。

    秦红玉见妹妹如此,顿觉羞恼,推说去消食,离了偏堂。

    小表妹的兴致也是不高,但依旧配合着他欢笑,他能感受的到这种情绪的不同。

    但他也懒得想太多,儿女情长,他不善长,还是先干事业再说别的。

    翌日去学堂。

    罗胜拉住他。

    “师弟,你怎如此客气?能帮你们,本就是我的份内之事。”

    罗胜说话时总会面上含笑,给人一种,春风拂面的感觉,拍了拍他的肩说道。

    显然是收到了自己派人送过去的礼,萧华见他与自己说话时,要比以往更亲近,心道,果然礼多人不怪。

    其实罗胜指点过许多师弟,但真正能让他高看一眼的却没有几个,真正与他结交的也是不多。

    “师兄见外了,一点心意而已。”

    萧华见罗胜师兄也不是迂腐的书呆子,也有结交之心。

    两人的关系倒是更亲近了一些,聊的多了。

    萧华也能得知许多重要的信息,比如关于县府试的重要信息,一些参加童生试的注意事项,与一些常识问题。

    这样的关系,让萧华如鱼得水,有人时刻指点,学习效率就会事半功倍,《论语》的进度也是加快许多。

    他每日还会抽时间去巩固一下学过的《大学》,记忆的周期就是这样,记的快,忘的快,总要反复记,才能长久。

    约莫又过了些天,挨到九月半,罗胜突然邀请他去做客,萧华尽管有些意外,还是应下了。

    翌日,他从秦红玉的布庄铺子和茶庄铺子里支了些现货,着实是口袋里可以明着花的钱财不多了,这段时间来,花了近十两银子,还剩几两,当然还有三十两不能明着花的。

    仗着自己的身份,狐假虎威,几位掌柜倒也极给面子。

    “六叔,先记我账上,待日后还你!”

    “哈哈哈……”铁六笑着摇头,萧华不知道这铺子房契写的是谁的名字,但他知道,心里跟明镜似的。

    若是萧华从铺子里支现钱,他还真不能同意,因为秦红玉可是吩咐过的,但却没说不能借茶货,想来也是行的。

    眼看着萧华逐渐长大,且说话做事越像个大人,开始当家做主了,说不得要与些方便,做个顺水人情,处好两人的关系。

    实在不行,这些茶货,他还赔得起,有这人情在,日后萧华总要卖他些面子。

    毕竟这年头做掌柜,哪有主家不疑的,光做事是不行的,得主家信你,得内院有人替你说话!

    萧华喊了柳飞帮他提着礼物,带着形影不离的铁枣,三人骑骡子往乡下去。

    罗胜虽是龙浦人,但家在乡下,有些偏,找了人问路才得知哪里,少说十几里地。

    来到罗胜家,是个普通的农家小院子,虽是实墙,丑陋的很,夯土垒起来的,也很破旧,在雨水的冲刷之下,有些地方已经要坍塌的样子,底下还用一截木头抵着墙头,看来是防止它倒的。

    “三郎,是这家?”

    柳飞在这家门头停下,一双大门,淋了太多风雨,跟朽木似的,感觉这手一推,这门就散了。

    见萧华点了点头,这才打头阵往前走,大门开着。

    里面像四合院子,三面都是土房子,茅草铺的,没有廊檐,整个墙面受风雨浸蚀的有些难看,院子里只有大门通往正屋铺了十余块石板,其余地面皆是泥地。

    不过,整个院子十分整洁,显然主家还是很勤快的,收拾的干净。

    “阿爹,阿爹,阿爹。有人来了!”

    一个约莫十岁左右的小丫头和一个八九岁的男娃在院子里一处堆小石块,看样子像是小屋子,见到来人,赶紧喊着往屋里跑。

    见罗胜出来,萧华迎上前:“罗师兄。”

    “进屋坐,进屋坐。”

    罗胜今天穿的是打着补丁的对襟褂子,不算新,但很干净,见柳飞提着礼送到堂屋,“师弟,你这,你这!”

    萧华赶紧拉住他,朗声笑道:“师兄,一点心意而已。”

    罗胜喊来一位年老的仆人请柳飞和铁枣去厨下招待,两人则在堂屋落坐,不一会老仆人送来饭菜,都是些农家菜,原汁原味的食材,还有一些野味。

    就这一桌,在前世可不便宜。

    不过在当下,还是比不上酒楼大厨的,就连自己家也不如。

    “来,这是乡下的米酒,浑了些,比不上大富之家的好酒,还请师弟不要怪罪。”

    此时的罗胜要比学堂里要更洒脱一些,更自然一些。

    想来在周家读书教书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哈哈哈,莫笑农家米酒浑!”萧华总算给将前世学过的诗句用上,举起白瓷小酒杯,两人对笑,饮完一杯。

    连喝了几杯,两人话头也多了起来,天南地北侃侃而谈。

    些是不胜酒力,罗胜面潮如红,突然问道:“师弟,你看吾家如何?你看我这身衣裳如何?”

    “师兄,你看我这身衣裳如何?”萧华意会,夹了块野鸡腿,这只鸡有些瘦,他想了想,没有答,反问。

    “绫罗绸缎,大富之家。”罗胜指了指他的衣赏,摇头晃脑的,跟吟诗一般。

    萧华自饮了一杯,将酒杯放在桌上转了起来,看着罗胜:“衣裳再美,居所再大,都不是我的本事!师兄居所虽陋,穿衣虽简,却是师兄的本事!”

    “哈哈哈……”

    罗胜笑了许久,然后想了想,看了看房梁,“我觉得不太对,这是祖宗留下来的,吾辈子孙未能为家里添砖加瓦,何德何能敢说是自己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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