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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新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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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军的训练标准按照莫里斯一世时代执行。

    连年战争以及腐败贪污等一系列其他原因导致罗马军队的质量大幅度下滑,无论是训练标准还是武器装备远不如莫里斯一世时期。

    这就不难理解为何按照莫里斯一世的训练标准来训练新军了。

    马库斯是新军“勇士”重装步兵营第九(百人)队的一名什长(十夫长)。

    虽然新军的中坚力量是骑兵,但在战场上骑兵在许多地方都有不足之处,例如抗伤害等等,这些就需要步兵来做。

    罗马帝国成立后,军中蛮族的人数便开始增加,最开始这些蛮族士兵只是分散在各军团里补充缺额,或在他们原来的酋长的率领下,其装备和战术不改,整支被招募到罗马军队中,即辅助军团。

    三世纪危机后,罗马重步兵已经完全变样。

    蛮族部队地位愈发提高,原有的军团步兵却无论在地位还是在素质上都大幅度下降。为了让逐渐颓废的士兵们在战场上保持勇气,重步兵不得不以越来越密集的队形投入战斗,而且他们也无法再像原先那样,通过疏开队形来将战线上的空当填满。因此只能取消各大队间的空当,让他们始终保持着三条完整的战线。可随着这一空当的消失,三线战术本身也失去了自己的价值,这种战术对于阵型最基本的要求,便在于前排部队可利用后排各单位之间的空当来后退寻求掩护。最终三条战线终于合并成一条战线,整个军团也彻底退化成一个个方阵,预备队则改由单独的部队来担任。到了6世纪末,莫里斯在写作《战略》时甚至直接使用了“方阵”一词来指代步兵的单线队形。

    虽然在他的规划中,重步兵依然要像军团步兵那样在白刃战之前投出标枪甚至长矛,之后再使用短剑与敌军搏斗。

    重步兵愈发笨拙的阵型以及士兵们愈发下滑的素质,使他们无法再利用队形整齐的冲锋来决定会战胜负。

    在四世纪后,罗马重步兵完全放弃了刀剑,恢复了希腊式的长枪战术,彻底沦为了方阵步兵。

    马库斯所在的“勇士”重装步兵营按照莫里斯一世时代的步兵训练标准执行。

    即排列为整齐有序的长枪方阵,在战场上部署至大军的中央或后方,作为“进攻部队”或防御部队,主要任务是向前推进,吸引敌军注意,拖住敌军行动,为骑兵包抄敌军争取时间;作为防御部队时,需要部署在全军后方,保护全军不会因后方突然杀来的敌军而混乱,以至于全军崩溃。

    “士兵们,抬起你们的长矛,注意间隔和队形。现在,让我们尝试向前推进01罗马里(160米)。”百夫长戴好头盔,他站在方阵的第一列中间。

    “前进!再次强调,注意间隔和队形!不要乱了。”

    百夫长话音刚落,士兵们便排着整齐的方阵向前缓慢推进,战友们又眼睛的余光观察四周,努力保持自己跟上队伍。

    马库斯位于方阵的第二列,他手握着平直的长矛,长矛穿过前方战友与战友身躯间的空隙,这样可保证不会误伤战友。

    “还剩120步!坚持住!不要乱!”战士们吃力地前进着,他们所持的长矛通常在5米以上,将其平放于手中,身上还穿着厚重的铠甲,具体有多重就不必多说了。

    根据可靠的信息显示,罗马帝国晚期,重步兵方阵在保持队形不变的前提下,每日的极限推进距离为两到三罗马里,即32——48公里。

    瓦伦丁对“勇士”重步兵营的要求是重步兵方阵每日都必须保持队形向前推进至少05罗马里,即800米。

    日后方阵步兵的人均体质提高后,这个距离会提高至1罗马里以上。

    “还剩80步!放慢你们的脚步,一定要跟上队伍。”百夫长的嗓子都要喊冒烟了,他坚定执行瓦伦丁要求的每日训练标准,同时自己又将每日至少的05罗马里提高至06罗马里,目的是用更严酷的军事训练,迅速提高士兵的身体素质以及团队意识。

    虽然训练很苦,但他经常对士兵们这样说:“训练时多流汗,战争时少流血。”

    “还剩60步!坚持!坚持!”连年战争、贪污腐败、训练标准变低等因素导致罗马军队的质量大幅度下滑,新军所招募的都是清一色的参与过诸多战役的老兵,结果一旦将训练标准、强度大幅度提升,就有很多老兵已经累得不行。

    放在莫里斯一世时代,只有新兵才会出现这种。

    “瞧你们那出息!为了元老院与罗马人民!别忘了你们为什么参加这支部队!”

    百夫长在为战士们打着气,不时他又放出狠话:“别像个波斯人一样胆小!你们可是高贵的罗马人!如果这点苦都受不了,那就现在脱掉你们的甲胄,在所有人面前大喊三声‘我是懦夫’,就可以带着你们的饭盆滚出军营了!”

    “加油!”马库斯在心中为自己打着气,他已经累得不行,脸颊已经累得涨红,豆大的汗珠滴在他的左眼里,使他几乎睁不开左眼。

    “我……我不行了……”一名战友露出颓势,那名战士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长相还未褪去稚嫩,就已经历经多次战役,并参加新军。

    “坚持住!色雷斯小屁孩!你可别为你的家乡与亲人丢脸!”马库斯大声安慰道,那名战士是他的士兵,自己则是那名士兵的什长,因为士兵的年龄与长相,以及出生地,所以马库斯给他取了个外号,及“色雷斯小屁孩”。

    “长官,别叫我色雷斯小屁孩,我18岁了!我叫狄劳斯,我只是生在色雷斯,长在阿拜多斯。”

    “哈哈哈,那我应该叫你‘阿拜多斯小渔夫’,训练好,以后回去继承你父亲的渔夫职位吧!”

    “是!长官。”狄劳斯气得不行,但军中有规定,不能跟长官顶嘴,所以他忍了下去,没有继续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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