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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穿越玉龙山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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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脑袋晕晕乎乎,身上像是着了一团火。

    这酒真够劲啊,沈瑜感觉一股热流涌入了大脑。

    没想到,闺蜜开的农家乐还有后劲这么足的白兰地,难怪一瓶酒要大几千!

    玩蛋鸟,今晚要醉在这儿了。

    咦?感觉身上搭着一条强健有力的胳膊!

    沈瑜蹙眉,就她这副尊容,居然也有登徒子趁她喝醉了,想占她便宜?

    她一个农村女孩,从进幼儿园起,整整奋斗了二十二年,总算在一线城市站稳脚跟。

    现在,她是一家跨国公司的高管,也算事业有成,有房有车一族。

    沈瑜没把自己嫁出去的原因,除了个子有些矮……说到底,她其实长的有点丑。

    可就算她长得不好看,也不能放任对方趁她喝醉了,占她便宜啊。

    沈瑜强撑意识,抓住那条胳膊,想把他推下床,无意中触碰到他紧实平滑的腰腹。

    男人翻了一下身,他沉闷带磁性的声音,透着一股诱惑,直达她的心底……

    沈瑜努力睁开眼,借着窗外点点的星光和朦胧的月色,她隐约看到他棱角分明的轮廓,挺拔的身姿,健壮的体格,发达的肌肉……

    啧啧!妥妥的型男啊!

    而且是她喜欢的类型。

    沈瑜虽然是个大龄剩女,但也是个正常的女人。

    她第一次谈恋爱,还是大一那年,两人谈了不到一个学期,男朋友就嫌她长得不好看,投进一个白富美的怀抱。

    自从被初恋虐得体无完肤之后,这十几年里,她连男人的手都没有碰过。

    现在既然喝醉了,那就主动一些……

    刚吻上那棱角分明的唇瓣,男人强势反转过来……

    ……

    翌日,清晨。

    沈瑜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发现床边站着一个修长挺拔的男人。

    “啊……你怎么进入了我的房间……”沈瑜惊得直挺挺的坐起身子。

    很快又发现自己衣冠不整的坐在床上,赶紧又把被子举高蒙在头上。

    “媳妇……阿瑜,你先喝杯温开水醒醒酒,我马上去下碗鸡蛋面条给你吃。”

    周林端着一杯温度适宜的白开水站在床头,口中“媳妇”两字刚要喊出口。

    猛然想起沈瑜跟他结婚时,曾有过约法三章,别张口闭口喊她“媳妇儿”,她嫌肉麻。

    于是,周林赶紧改口喊“阿瑜”,抬头见沈瑜仍然把头捂在被子里,又说道:“梁伟民的介绍信写好了,他明天就可以去木材加工厂上班了。”

    梁伟民那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小白脸,离开采伐班也好,省得整天担心他的安全问题。

    粱伟民?!

    听到这个名字,沈瑜惊得掀开被子,又坐了起来。

    映入眼帘的是暖水瓶,搪瓷罐,杉木柜,还有围罩在坑上的蓝色蚊帐。

    墙上显眼的位置还挂着本手撕日历,上面停留在1975年9月9日。

    沈瑜大惊!

    用力摇了摇脑袋,

    难道自己在做梦?

    视线再转向窗外,峰峦起伏,蜿蜒连绵的群山,争雄似的一座比一座高……

    这是哪里?

    怎么像是进入群山环绕的原始森林啊!

    院子里到处都是木材。

    连房子都是木头垒的。

    然而还没等沈瑜反应过来,一连串不属于她的记忆强势涌入她的脑海里。

    好端端的她居然穿书了!

    而且还穿在她最近看的一本狗血年代文里。

    原主今年十八岁,也叫沈瑜,是这本书里的炮灰女配。

    说起来,原主也是个小可怜,她妈生她时难产死了,一个月后,她爸给她娶了后妈,又给她生了两个弟弟,一个妹妹。

    从这以后,原主就成了亲爸不疼后妈不爱的小可怜。

    政策来了,原主自愿去街道办报名,离开那个没有温暖的家,来到红林县玉龙山国营林场,当了一名林业知青。

    在国营林场造林,伐木可不轻松。

    又危险又辛苦。

    场长见沈瑜长得娇娇柔柔的,进林子砍树肯定吃不消,便安排她去木材加工厂,给当天砍伐的杉树剥皮。

    可即便扒树皮这种最轻松的活,她每天也挣不了三个工分。

    伐木一班班长周林,是个热心肠的汉子,他见沈瑜每天挣不了几个工分,吃不饱饭。

    便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帮沈瑜干活,家里有啥好吃的,总是给她留一份。

    沈瑜见周林对自己有意思。心想自己跟周班长处对象了,今后在林场也有个靠山,于是便主动对周林展开攻势。

    一个月后,两人就结了婚。

    但沈瑜也有个要求,说自己还小,暂时不想生孩子为由,婚后有大半年了,硬是没有和周林有过夫妻之实。

    至于昨晚……那是因为书中的男主梁伟民来林场了,沈瑜心疼细皮嫩肉的男主,跟那些糙汉子一样进入深山老林里当伐木工,万一受伤了咋办?

    于是这天晚上,她破天荒炒了几个好菜,买了一瓶苞谷烧跟周林培养培养感情。

    求周林写张介绍信,把男主调到山下木材加工厂当计分员。

    妈蛋,你说穿就穿呗,居然还穿在一个又作又蠢的炮灰女配身上。

    而且还是活不过几集的那种。

    按照小说套路,作者描写原主完美的做到了什么叫不作死就不会死,以衬托男女主的优秀!

    沈瑜弄了桌好酒好菜,把周林侍候开心了,大手一挥,“刷刷刷”写了一张介绍信。

    她捧着这张介绍信,激动不已,当晚就冒雨给男主报喜,因天雨路滑,她失足坠落山崖,摔断了一条腿。

    由于林区卫生院医疗条件有限,沈瑜没能及时去大医院治疗,她成了一个令人嫌弃的瘸子。

    可即便成了的瘸子,她还牵挂木材加工厂的男主。

    一天晚上,她趁丈夫熟睡了,偷偷去木材加工厂给男主送吃的,半路上遭遇饿狼的袭击。

    第二天,周林找到她时,尸首都被野兽吃了大半。

    男主调到木材加工厂担任计分员之后,遇到了白富美女主吴正莲,两人一见倾心、相见恨晚,碰撞出爱的火花!

    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双双考上大学,成为一段佳话!

    周林也是个情种,沈瑜死后,他也没有再娶。

    改革开放了,他承包这片山林,为的就是守护妻子的坟墓。

    八十年代中期,周林发现林子下面全是优质电煤,他因此也成为红林地区最有钱的煤老板。

    九十年代,周林又进军房地产、互联网,更是成了全国首富。

    反正只有她沈瑜,是全书中最倒霉的人!

    沈瑜回忆完剧情,重重的叹了口气,自己既然接替了原主的身子,好歹也年轻了十几岁,那就在这个激情燃烧的岁月好好活下去。

    伸手接过周林手里的凉白开,见男人还不走,嗔怪的看了他一眼。

    “你先出去吧,我要换衣服了。”

    “好吧,你去洗脸刷牙,我去煮面条给你吃。”

    周林看着扶着腰,顶着一对熊猫眼的沈瑜,心里暗骂自己禽兽。

    但想到她暗恋梁伟民,又不后悔自己昨晚做的那些禽兽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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