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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妩媚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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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能去干点正事吗?能不在我眼前晃悠吗?女孩子应该给自己留点脸。”

    周森停下脚步,义正言辞的教训她。

    女孩摇摇头,狡黠地抿抿嘴,眼珠子滴溜溜的乱转,“我不,现在还没上工呢,我不会耽误上工的。”

    说着说着,就把手里的东西塞到周森的兜里,“你拿好,我特意找人给选的。”

    一根黑色的东西,周森来不及看清楚已经被她得逞了。

    “刘菲菲!咱俩非亲非故,我不要收你的东西。”

    围观了不少人,都在用八卦猜测的眼神看着俩人。

    周森脸色发烫,迅速往旁边挪了挪脚步,跟她拉开距离。

    刘菲菲身上穿的跟旁人无异,藏青色的直筒裤,上面是白底红花的厚褂子。

    只是…总感觉有点地方不对劲。

    潘迎娣酸溜溜的翻了个白眼,“这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狐狸精,好好地衣服不穿,非要穿不合适的。”

    “哪里不合适?我瞅着也没有露啥。”许景为一脸的不理解,神色茫然。

    鞋裤子褂子都穿了,潘迎娣说的不合适到底是什么不合适?

    难道她有透视眼,能瞧出此人衣服里面的物件不合适?

    “嘁,你四只眼看得还没我仔细。”

    潘迎娣回答问题的同时,还不忘记贬低他一番,“你瞅瞅她的褂子紧巴巴地勒在身上,把那两个……勒成啥德行了,就跟谁没有似的!”

    三个男知青,齐刷刷地转头去看,噫,果然如此。

    此时刘菲菲已经纠缠着周森来到了众人面前,也把自己的真面目展现出来。

    巴掌大的鹅蛋脸,明明没有画眼妆,一双丹凤眼却显得格外妩媚妖娆。小巧丰厚的嘴唇嘟嘟着,像是随时可以撒娇的那种。

    刘菲菲轻轻扫了一眼知青们,眼神自带万种风情,勾起的嘴角更是给她的长相增添了不少的魅力。

    狐狸媚子,这四个字简直就是为她量身定制的。

    “你们好,我是刘菲菲,就在你们旁边的小队,以后大家都是朋友了哦。”

    站在周森旁边,刘菲菲是那么的娇小玲珑。

    本以为像她这样的长相,说话肯定是嗲嗲的,性格必须是那种高傲冷漠,从骨子里就瞧不起人的。

    所有人都没想到,她会主动开口打招呼,而且还是笑嘻嘻没有敌意的那种。

    声音很难形容,娇中带点媚,柔里又掺杂了妖。如同是山涧中的溪流,轻快的钻进耳朵里。

    周森的表情一言难尽,紧紧咬着牙龈问,“刘菲菲,你可以回你的八大队了,行吗?!”

    “当然可以了,我从家里给你带了特产,今晚去给你送。”刘菲菲爽快的答应,临走时不忘记给众人摆摆手。

    俏皮灵动的眨眨眼,只是眼眸太过于缠绵悱恻,有种莫名的挑逗之意。

    许景为顿时脸红到了脖子耳朵后面,低头盯着脚尖发呆。

    “慢…慢走,有空常来玩哈。”刘宝军憨厚的举手跟她告别。

    就隔着两垄地,整得像是十万八千里似的。

    刘菲菲被他朴实的反应给逗笑了,咯咯咯咯的笑声传遍了田地。

    心中一震,诧异今年下乡的新知青里面,居然有这么一位绝色。

    沈青笛幽幽转头,对上她打量的视线,微微勾起唇角,露出一抹似有似无的笑容。

    方才不动声色的观察了一番,沈青笛终于瞧明白了刘菲菲是如何把农村经典花褂子穿出凹凸有致的效果。

    本来宽松肥大的褂子,下摆被裁掉一截,腰围也狠狠收进去一块。

    衣袖改成了收口型,另外衣领从规规矩矩改成了大外翻。

    花样还是原来的花样,版型却完全不同。

    不得不说,就算放在2023年,刘菲菲的衣品审美也是不错的。

    见状,刘菲菲先是一怔。

    随即快速收回脸上的异色,咧嘴笑了笑,低头回到第八小队。

    周森松了口气,走到沈青笛旁边低声道,“青笛,你别给她好脸色,要不然她以为你稀罕她。”

    “周队长,我看刘菲菲对大家挺友好的,她真是那种死缠烂打的人吗?”沈青笛心思微动,睁大眼睛问他。

    在上工的期间,她就别喊周大哥了,以免造成不好的影响。

    只从刚才那一幕来看的话,刘菲菲除了长相妩媚自带妖气以外,行为举止真挑不出特别过分的地方。

    “何止是死缠烂打,你过来看我兜里是什么。”周森拍拍口袋,示意沈青笛凑过去。

    黑色的钢笔躺在里面,盖帽上刻着永生233。

    根据沈青笛掌握的年代知识,时下最好的钢笔牌子应该是英雄牌。

    像永生或者是青年牌,都属于平价钢笔。

    不过话说回来,虽然便宜,一支钢笔也是需要好几块钱的。

    刘菲菲为了周森是真舍得。

    “呀,队长,这钢笔挺贵的吧?还怪好看的。”

    沈青笛拿手掂了掂,这年头的钢笔是真有分量,沉甸甸的。

    黑色的外壳,中间是圆鼓鼓的肚子,头脚都是尖尖的形状。

    中规中矩,有种很怀旧的感觉。

    这种钢笔就连换墨水都是采用最古老的方式,先把钢笔肚扭下来,然后把笔头放在墨水瓶里。

    再慢慢捏一下墨囊,墨水就会被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囊里。

    这个操作起来,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

    稍不留意,两个手就会被蹭上墨水,溅到衣服上洗都洗不掉。

    “青笛,这支笔我可能没办法送给你。刘菲菲硬塞给我的,等下工我再还给她。”

    周森有点为难的挠挠耳朵,不好意思的解释给沈青笛听。

    他见女孩翻来覆去的端详钢笔,还把笔帽拆开查看,以为是很喜欢这件物品。

    但东西是刘菲菲的,周森不想和她发生任何的牵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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