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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蜉蝣(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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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谌秋没想到会在这些人心里地位如此高大,即使有人觉得他只是噱头,哗众取宠。

    可凉信知道,人家真的只是一个傻白甜,见了别人一面就把心勾走了的痴情种。

    有情人终成眷属,还是早点找到朝暮吧。

    “谌秋,最近怎么样?”凉信问。

    说不定男女主相互吸引,早就见过面了呢?

    谌秋边把脉边听凉信说话,疑惑地问道:“什么?”

    刚开始谌秋因为医术高明吸引了不少人,后来实在忙不过来,才限制了数量。

    也因此,京中的人也更觉得他神秘,是什么隐世名族出身。

    凉信和谌秋牵唇一笑:这些人还真能想。

    凉信也知道大抵是没见过的,否则按谌秋的性格,早就追着人跑了。

    唉,又是一无所获的一天。

    命运的线终究会相连,本该遇见的人会在另一条轨道上相遇。

    若夏日微风翩然而至,想见的人也会随着思念一起回到身边。

    “姑娘何处不适?”谌秋眼睛被耀眼的光芒刺到,转过身去。

    绿裙少女戴着面纱眨着灵动的双眼,全神贯注的看着谌秋。

    谌秋抬眼,光芒之下,是熟悉的面容,即使有面纱遮挡,他却还是认了出来。

    那个骗子。

    说要和他一起过引世节的骗子。

    他以为他会很讨厌这个骗人的骗子,可是这么久不见,却是实在想念。

    不过是一日的相处,谌秋就觉得像是许多年里,他只为了等这一个人。

    眼眶微微泛红,白皙的脸庞被阳光照的泛红。

    “你怎么了?”朝暮眨了眨眼睛,关心的问道。

    谌秋眼神注视在朝暮脸上,像是不可置信:“你,你不认识我吗?”

    朝暮乖巧的摇摇头,这个人还真是奇怪,她等了这么久就为了见这大夫能不能治好生来体弱的病,这个人却好像也有点问题。

    乖巧的孩子是不能说这种话的,朝暮内心谴责了一下自己。

    谌秋的脸色瞬间惨白,一时之间竟不知说什么好。

    他不可能认错的,那怎么会这样?

    谌秋赶紧收好东西,向朝暮后面的人说:“不好意思各位,今日在下身体不适,先回去了。”

    朝暮后面的人一阵哀怨,都是等了许久的人,如今说不看了就不看。

    谌秋可不管这些,升米恩斗米仇,他来给人看病是做好事,这并不代表着他一定是为别人服务的。

    他虽然傻白甜了点,但是祖父教的为人处事也没忘过。

    谌秋拉着朝暮离开,朝暮看着这幅场景都忘记挣脱谌秋。

    走到一处人不多的地方,谌秋才对朝暮仔细的问道什么情况。

    朝暮人都傻了,这人看来是真的脑子不聪明,她认不认识难道她还不知道吗?

    还要一而再再而三的问她。

    谌秋真的确定朝暮不认识自己以后神色都是悲凉的,他等了这么久的人说不认识他。

    夏日的雨来的太过突然,柳树岸边的他们很快就被淋湿,朝暮急忙跑到屋檐下。

    但是看着雨中被淋成落汤鸡的谌秋,内心又十分不忍,去旁边的一处摊贩那买了把伞。

    撑伞到谌秋身边,还真是狼狈,全身湿透,他一个医者,却也不顾自己的身体,有什么苦难是比内心的悲伤更难受的。

    谌秋想过朝暮会不见,见面时候会躲着他,却又没想到会有这么戏剧性的一幕:她不记得他了。

    在她的记忆里面,没有谌秋这个人存在。

    可是比起其他的结果,又好像还好一点,她并不排斥他,他们会再认识一次。

    谌秋坚定了自己,既然忘记了,那就再认识一次好了。

    女儿家本就受不得凉,加上朝暮出生体弱多病,让她忍不住抱紧了双手。

    谌秋注意到了朝暮的动作,拿过朝暮手中的伞,拉着她到屋檐下。

    “你在这等会,我去去就回。”谌秋披着外衣向雨中跑去。

    朝暮着实无法理解谌秋的行为。

    她从小就很聪明的,可惜她母亲不喜欢她,于是她知道了,即便再聪明也比不上她那位纨绔哥哥,那就别什么都知道了,傻点挺好的。

    她看得出来谌秋并不是坏人,更重要的是,在谌秋问她认不认识自己时,她嘴上说着不认识,可是内心却有一种熟悉感。

    谌秋去了好久,久的朝暮都快以为他不回来了。

    朝暮坐在地上抱紧自己双腿,脑袋埋在膝间,夏季衣衫轻薄,并不能御寒。

    忽然,一件外裳披在她身上,是浅绿色的,和她身上这衣裳倒是极配。

    朝暮抬头看了眼,是谌秋,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衣裳,手中还拎着食盒。

    这雨看样子一时半会是停不了了,谌秋端出食盒中的红枣薏米粥。

    朝暮觉得这样真的挺傻的,她装傻,但是不是真傻子。

    谁会坐在这里喝粥啊!

    “这个……你确定要在这喝吗?”朝暮问道。

    谌秋摸了摸脑袋,好像是啊。

    谌秋带着朝暮找了个酒楼,点了些小菜。

    朝暮掀下面纱,露出记忆中的面容,谌秋眼都不眨一下。

    谌秋再一次确定,就是这个人,连眼尾的痣都没变过。

    “自我介绍一下,谌秋。”谌秋直盯着朝暮眼睛,还是一如既往的澄澈干净。

    “原朝暮,很高兴认识你。”朝暮点点头笑道。

    还是叫朝暮啊。

    凉信这边还在躺平,也收到了原牧给的信。

    关于原江氏。

    凉信一眼十行的看过去,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

    原朝暮。

    这就是女主啊!

    连名字都不带改的。

    凉信看完整封信仰天长啸,什么鬼啊!

    原朝暮是朝暮的这一世,因为少了朝暮的一缕残魂,出生时体弱多病,又因年少早慧,为人通透。

    原江氏也是重男轻女那一辈人,对原祺是溺爱到极致,对原朝暮倒是可有可无,有一口饭吃就不错了。

    这个三小姐在平阳侯府中一直很尴尬,母亲不疼,父亲不理,大哥对她生疏,二哥嫌弃她傻气,就在这样的情况下长大。

    像一株野草,生长的势头无人能挡,却又经历了风吹雨淋,野蛮生长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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