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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十一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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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玲珑朱笔,勘破疮痍沧桑。

    明眸善睐,阅尽辛酸悲凉。

    魏执予自有记忆以来,做过一个长长的梦。

    在梦中,她看见了玉壶宫主的肆世纠葛。

    那个令九重宫阙诸神散仙谈之色变的反派角色,那个一袭红衣恃才放旷的极具风骨的女子,

    那个一身傲骨睥睨众生的血玉狐狸,对她说,她就是她。

    玉壶宫主的肆世,也是魏执予的四世。

    魏执予,玉壶宫主三魂七魄转世,李锦妙和魏拴之女。

    魏征的后人,传说魏征曾在梦中斩杀泾河龙王。

    魏氏家族中每一辈都会选中一个能力者,听命于三十三天上和九重宫阙,在梦中执行指派下来的任务。

    在魏执予及笄之年,九重天宫阙诸神联合两大族和三小族,组织了场盛大的宴会。

    就在与会宾客言笑晏晏的时候,有一慈眉善目的老者走到她的桌旁。

    她看到众神金仙和上首最尊贵的人都站起来对老者表示敬意,她听他们叫他红星老人。

    他是超脱九重天和三十三天之上的存在,即便是通天教主、元始天尊、鬼母和浊九阴来了,见到他,也得恭恭敬敬。

    红星老人赠了她一支朱笔,之所以说是朱笔,因为它通身朱红发亮,透着凛冽肃杀之气。

    相传这支朱笔的笔身是,上古时期玄武大帝羽化登仙后的肉身仅剩的一块琵琶骨。

    因其凝聚了所有恶念和怨气所以不会化进尘土,不会被外界侵蚀,附近的草木景象都笼罩着乌黑之气,经久不散。

    后被云游的红星老人感应到,收纳进宸元万宝袋中。

    红星老人经年累月向朱笔渡真气佐以日月精华,风露精血,炼成笔身,保留了琵琶骨的骨髓,故能识主。

    笔尖是红星老人的坐骑——吞天吊睛白额虎眉心闪光的一撮红毛,能感知过去和未来,有吞天噬地之势。

    接过这支笔的霎那间,浓浓的煞气扑面而来。

    那种毁天灭地的念气仿佛能勾出世间最无欲无求之人的黑暗面。

    魏执予觉得体内所有的恶与怨顷刻便要喷薄而出,像有一只大手扼住喉咙,拉扯灵魂。

    定了定神,还是余念不消。

    直到红星老人用他的手杖点了点她的鞋面,瞬时便觉得有股宁静平和温暖阳罡之气自足尖冲向丹田。

    途由七经八脉,散向四肢百骸。

    魏执予连忙叩首道谢,心下暗道:“早就听说以肉身以德以念修仙的神之骨威力无穷,果然,不是一般神器所能比拟”。

    依照红星老人传授的口诀心法,当魏执予以指尖血滴到笔身的瞬间,那朱笔好像沉睡千年的灵兽突然醒来。

    伴随着一阵低沉醇厚的呼啸,指尖血溶进笔身,暗芒隐现,像是一种仪式已经完成。

    魏执予明白,这是朱笔认主了。

    她隐隐能感觉到,这支笔中藏匿着一个睥睨天下的灵魂。

    “用好这支笔,可审三十三天外,可判九重天宫阙,可断修真大陆五族,你的造化和劫数都在你要受理的案子里”,红星老人说完这话,金光一闪,消失的无影无踪。

    魏执予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红星老人话里的意思,索性不想了,遇到事了自然就理清了。

    从那之后,九重天和修真大陆五族就流传着一句话:魏执予,执朱笔,予取予夺。

    魏执予又从三十三天之上的琼园里拐了只香犼当坐骑,因为那天是修真大陆黄历上的初六,所以便给这香犼也取了个名字叫:初六。

    如此一来,她在梦境里就已经拥有顶级配置了:有怨灵阁象主给她撑腰,有朱笔在手,还有灵气逼人的初六做伴。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只在梦里才有,梦里什么都有。

    好在朱笔平时也能摸得到看得见,不过她的法力在梦境之外并不能激活朱笔。

    她不喜欢飞,她喜欢初六驮着她飞。

    她喜欢初六毛茸茸的背,

    她喜欢初六美的冒泡泡的嘴,

    她喜欢初六在飞行中四处张望着的懵懂懂黑漆漆滴溜溜乱转的大眼睛,

    她喜欢初六肉嘟嘟强劲有力的腿。

    虽然魏执予平时看起来都很好,很正常,但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心有多渴望杀戮的快感。

    她隐忍克制着自己,小心翼翼的藏起眼神中的锋芒。

    只有在没人的角落,和面对她在乎的人,她才会卸下伪装。

    魏执予知道,即使她有朱笔在手,即使她能在梦中大杀四方,但那些劳什子金仙上神散仙们,还是瞧不上她。

    她知道他们在想什么,无非就是,德不配位,必有灾殃。

    所以当务之急就是,在修真大陆上混出一片名堂,通过人族修仙人罗什门的门考,进入罗什门。

    研读天书,修习仙法,激活朱笔,早日位列仙班,与玉壶宫主的元神合二为一。

    魏执予对父亲魏拴的记忆寥寥无几,记忆中他总是常年不在府内,都是母亲一手将她抚养长大。

    虽然母亲并不知道这个女儿为什么这么想进罗什门,但她支持。

    罗什门的机制是入学学习一段时间才有门考,门考过了就是正式的罗什门修仙人。

    母亲准备带她回李府,那里有魅族的消息,有魅族的举荐信可以省去很多繁琐的手续,直接入学。

    魅族每隔十年就会在人族的普通人中挑选一户做自己的听差,建堂口,立山头,或治病救人累积功德,或保一家平安积累福报。

    李府正是魅族龙印所选的听差,龙印在魅族的威望不小,麾下一众狐仙鬼仙各有各自所擅长的领域和绝招。

    魏执予还未出生的时候,母亲李锦妙怀她怀的辛苦,有次在回李府的路上,过桥的时候,忽然遇到一阵妖风。

    那妖风卷起岸边的大块石板兜头盖脸的砸向李锦妙的肚子,就在千钧一发之际,是魅族的狐仙十八出手相助。

    施法格挡了石板的伤害,卸了石板的力道,救了她们母女的性命。

    若石板往上一寸,母亲必死无疑,若往下一寸,魏执予定会化作一滩血水,压根看不到外面的太阳。

    魅族其实是修真大陆上很尴尬的存在,上神正仙瞧不起魅族的散仙,人族的修仙人自诩清高不愿与魅族为伍;

    人族的普通人呢,有求于魅族的时候,把他们奉为神衹,平安无事的时候呢,又觉得魅族可怕。

    但是魏执予觉得,再没有比魅族那些精怪散仙们更潇洒恣意,更古道热肠的存在了。

    只要他们想,可妙手回春,使枯骨生肉;

    只要他们想,可过阴转阳,探十殿阎罗;

    只要他们想,可撒豆成兵,挽大厦倾頹。

    若得魅族相助,必将无往而不利。

    魏执予和母亲到达李府的时候,李父和李母并不在家,这个时辰他们应该还在鱼塘喂鱼。

    李锦元自打成亲之后就在岳父母柳家附近置了一处小院子,和柳絮那日子过的是缠绵悱恻,全然不想学一技谋生,就是坐吃山空。

    李锦衣在准备门考进婆罗门的过程中,与山门下的门童打的火热,甚至私定终身,成亲后每每回李府都是打秋风来的。

    魏执予和母亲简单的吃了点东西,就各自回房间安置下了。

    折腾了一天,也是累了,一沾到枕头就觉得眼皮子快要粘一起了,睁都睁不开。

    半梦半醒间觉得身子轻飘飘的,瞬间去到另一个场景。

    好像听到有人在念着诗唱着歌:

    【十年,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一曲渔歌邈邈,涛声依旧;

    几处云烟袅袅,雾气昭昭。

    十年前,惊慌失措,惶惶不可终日。

    十年后,鲜衣怒马,一朝看尽两岸花。

    十年前,

    有泪水,有恼恨,怒气凛然,怨气滔天。

    恨这天不睁眼,地不决然。

    十年后,

    没有泪水,没有欢笑,没有麻木,终是陌路。

    这天,再遮不住我的眼;

    这地,再埋不住我的心。

    十年,

    从一叶障目到一叶知秋。

    十年,

    以前买不起的,现在买不到了。

    十年,

    有些事,可以埋葬,但绝不能忘记。

    十年,

    有些人,可以不恨,但绝不会原谅。

    十年,

    有些人,

    唯一的一次共事,

    第一次的信任,

    亦是最后一次。

    十年,

    有些事,

    一次又一次的尝试,

    最初的试水,

    中篇的沼泽,

    最终必不是陷阱。

    十年,

    不留一线,再不相见。

    十年,

    任谁没资格指责,有谁懂得谁负全责?

    十年,

    重逢亦是诀别。

    十年,

    第一若能不相见,此生本是不想见。

    第二若能不相弃,此后思量长相弃。

    第三若能不相忘,一别两宽忘心安。

    十年,

    那些欠了债的人,定要血债血偿。

    那些欠了债的人,终会血债血偿。

    复仇,

    是盛开在心房的血花,

    痛一寸,

    隐忍一分,

    花开荼靡……】

    魏执予努力的想看清那人的脸,在意识到已经进入梦境之后,她从发间取下朱笔,对着暗处轻轻一点,瞬间灯火通明。

    南瓜大小的夜明珠熠熠生辉,令人炫目。

    她转身走到描金彩绘,雕花镂空的香案旁,在看到案几上的朱漆卷宗之后,瞬间明白了。

    这是又接了个大活。

    一般情况下,修真大陆魅族的狐仙精怪鬼仙怨灵有了诉求,十殿阎罗是不会接管的,九重宫阙更是懒得理会。

    所以就会由阎罗殿的陆判官发到怨灵阁,所以九重天、十殿阎罗、修真五族,也会戏谑的称呼魏执予为:十一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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