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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3章 「死或生」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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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囚犯!

    我看着那血肉模糊的脸,再次问道,“你确定这是那个囚犯?”

    “对,这人是我亲自抓的,”巡捕缓缓回道,“那日我接到报案,和小周一块去的,当时他身上一点酒气都没有,却故意装醉,并且当街脱了裤子,对着几个姑娘说些荒靡言语,我和小周当时就把他揍了一顿,并且抓了起来,所以对他印象还算深刻,是不会认错的。”

    当街调戏良家妇女,之后被人折磨阉割惨死,这种事情我还是第一次听说,难道

    “你当时在哪抓的他,带我去看看。”

    闻言,巡捕带着我们直接去了街道,而事发之地也是相当的熟悉,就在我和梦儿居住的旅店旁,前后不到五十米处。

    此时的街道仍旧繁华,隐藏在阳光的之下的罪恶,此时被遮掩的毫无破绽。

    这时,旁边一个有些木讷的巡捕也说了一句,“我记起来了,那个抢劫的好像也是在这里被我抓的,当时他抢了一位姑娘,虽然只有五银元,不过例行公事,我还是把他带回了巡捕房。”

    也是在这?

    我接着问道,“那个吃霸王餐的呢?”

    郑启光这时走了过来,“霸王餐?不就是在你们住的那家旅店吗,这件事是我经手的,那大汉体壮如牛,两个巡捕都不是他的对手,最后还得我亲自解决。”

    “也就是说那三个囚犯都是在这里被抓的?”

    虽然这个共同点有些不明所以,但我总觉得哪里奇怪,“之前我们认为是凶手在牢里杀了两个人,之后把所有的囚犯带走,为的是集体越狱,重获自由,现在我才想明白,或许我们想错了,他的目的并不是还他们自由,而是为了让他们为自己的罪行得到应有的惩罚,那个当街调戏良家妇女的罪犯便是如此,所以死后被割下阳物,处于极刑,由此可以推断,凶手接下来可能会将其他几名囚犯,乃至抓去的巡捕也一并杀死。”

    “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摇摇头,“难说,有可能是为了一己私欲,有可能是心里遭受过创伤。”

    “可他们犯的都不是足以致死的重罪,凶手这么做,未免太残忍了。”

    “是的,或许他们的罪并不足以判处死刑,但是在凶手眼中,或许死了都不够,所以才会如此的残忍出手。”

    “那么灵儿和你妻子呢?她们只是两个再普通不过的女人,什么错都没有,抓走她们有什么意义?”

    是啊,这点我也想不通。

    我摇摇头,“现在更奇怪的是凶手为什么要移尸,驿馆明显不是死者死亡的现场,凶手杀人之后为什么要把它放在驿馆,这么做,实在是太招摇了,一旦被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突然觉得要考虑的事情实在太多,肚子有些饿了,所以我就和其他巡捕一块去吃了早饭。

    不过除了我之外,其他人都一副没胃口的样子,毕竟见了早上那副场景,的确会让人的食欲下降,可不吃饭哪来的体力,没有体力,拿什么救人,所以这些食物即使再难以下咽,我仍旧满不在乎的将它们吞入肚中。

    看到我吃的这么起劲,不少巡捕又跑去外面,吐了起来。

    吃过早饭,他们重新开始了新一轮的搜查,可是和我想的一样,仍旧没有任何线索,直到下午未时左右,郑启光火急火燎的跑了过来,“归零师傅,出事了?”

    “谁死了?”看他的表情我就猜到了,便直接问道。

    “那个抢劫的囚犯。”

    果然如我所料,凶手的目的不是为了救走他们,而是为了将这些囚犯以自己的方式杀死。

    我和郑启光很快赶到了第二起命案现场,不过这次和上次不同,凶手没有移动尸体,或许不是他不想移,而是根本移动不了。

    一间破旧的木屋里,周围空空如也,没有一件摆设,就连床和餐桌都没有,空地之上,只有一具尸体,这尸体的头颅被砸的稀烂,两个眼球分散在很远的位置,整个脑壳都被轰然破开,下半身没有异常,不过身边被血围了满满一滩,两只手掌只留着少许的皮肉连在手腕,其余位置完全割裂,那模样就像是被链锯慢慢划开一般,这是为什么?

    “太惨了,究竟是什么凶手,居然做了如此残忍的事情?”

    郑启光脸色难看,我却从那手腕诡异的断裂痕迹看出了些许信息,“这凶手恐怕比你想象中的更加残忍。”

    “什么意思?”

    “如果我想的不错的话,死者的手腕应该不是凶手做的,而是他自己扯的?”

    “啊?这怎么可能?十指连心,更何况是整个手腕?”

    “地上的血迹几乎干涸,他死了应该超过一个时辰,这次凶手没有转移尸体,而是将束缚尸体的刑具转移走了,这就说明,这次凶手应该是失误了,或者说没有之前的尸体处理的这么好。”

    “我还是不明白。”

    我接着解释道,“你们看死者的头,一击足以破掉半个脑袋,凶手为什么还要割裂他的双手?”

    “因为他残忍?”

    “当然不是,”我指着他手腕处的伤口,那模糊的撕裂伤口,根本就是费劲全力挣脱造成的,“凶手的确想杀了死者,不过也给了他活命的机会,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凶手当时应该是被束缚在一张椅子上,头顶有一个重物,重量足以一击击碎他的脑袋,而在他的手腕处应该放着钝了的刀具,凶手给了他一定的时间逃命,不过却要他舍弃自己的双手,因此在死亡面前,他只能妥协,拼命的用双手摩擦那钝了的刀具,但时间不够,就在他手腕即将断裂,即将逃脱之前,他还是被悬于头顶的重物砸下,死了。”

    郑启光闻言除了一身冷汗,“可凶手为什么要这么麻烦,如果要杀人就直接杀了便是,为什么要多此一举。”

    “这就是凶手的杀人手法,至于原因,恐怕只有抓到他才知道了,”联系之前的死者,我也大概了解了凶手为什么会选择手腕,而不是其他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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