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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美人灯(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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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烨的脸色肉眼可见的难看,只是,林时枫根本没有发现,她只是静静地看着楼下。

    另一边,三楼的一个房间内,一名青衣女子轻轻推开窗,看着坐在正中央的男子。

    扶着窗框的手逐渐用力,她很紧张,额头已经出了一层细细的汗珠。

    “阿锦。”

    屋外传来了敲门声。

    宋锦合上窗户,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裳,走到门前,拉开了门。

    看到她依旧不施脂粉的样子,巧妈着了急。

    “我的姑奶奶呦,你怎的还不梳洗打扮?这选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

    巧妈推着宋锦,将她按在了梳妆台前。

    从铜镜内看着巧妈一丝不苟地为自己束着发,宋锦无奈一笑。

    “巧妈,你说,这竞选花魁,究竟有何用处?”

    “这花魁用处可大了!你的名牌不仅仅能够放到清风楼花牌之首,还能脱去贱籍,日后啊,攒够了给自己赎身的钱,就可以出去择个好人家嫁了!”

    赎身?

    一旦成了花魁,全盛都的人都会知道你的名号,就算能够为自己赎身,想要嫁人,他人也会日日记得,你不过是个清风楼曾经的花魁罢了,谁又会用正眼真真正正的瞧你一回呢?

    宋锦抬手,指尖划过自己吹弹可破的脸颊。

    不过,都是为了这一身的皮罢了。

    良久,巧妈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双手放在宋锦的肩上,看着铜镜中的美人儿,巧妈笑的弯了眉眼。

    “我们阿锦果真是个美人儿胚子,这花魁之位啊,还不是手到擒来?”

    听着巧妈的阿谀奉承,宋锦也习惯了。

    这清风楼,不过是一处众人寻欢作乐的地方罢了,这里同花柳巷的花楼不同。

    清风楼,只卖艺,不卖身。

    这是盛都众人皆晓之事。

    在花魁选拔大赛之前,宋锦便小有名头了。

    她一身傲骨,性子清冷,平日里就坐在大堂右侧的纱帘后奏着古筝,几乎未曾露过面。

    懂些乐理的乐人们都曾夸赞过宋锦的筝,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花魁选拔赛开始前,民间便开始流行起了“押魁”。

    绝大多数人都将钱财押在了宋锦的身上。

    相比起那些莺莺燕燕,好似盛都人,都比较倾向于清冷之风。

    一楼的台子上忽然出现了大量的烟雾,林时枫心里一惊,刚想起身下去查看,便被沈烨一把拉住手腕。

    “你做什么?”

    “救火啊!你没看到下面起烟了吗?”

    沈烨顺着林时枫的目光看去,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林大姑娘居然连这些花楼里的小把戏都不知道吗?”

    林时枫投去一个疑惑的眼神。

    “这些是人造烟,就是为了营造气氛,你可莫要大惊小怪了。”

    半信半疑地坐下,林时枫的目光继续停留在楼下的那些烟雾上。

    直到几个女子顺着烟雾缓缓走出,她这才放心。

    别说是看到这些所谓的“人造烟”,就连这花楼,林时枫都是第一次来。

    “我生平第一次进花楼,自然没有王爷您懂得多。”

    林时枫的话语夹带着些阴阳怪气。

    沈烨也不恼,只是轻轻的抿了一口茶水。

    乐声缓缓响起,台上的女子翩翩起舞,似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目光转向楚墨,林时枫有些好奇,这个因为盗窃的名头被丢出金玉赌坊,而后出现在自己眼前时,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一般,如今又坐在清风楼万两黄金才能抢到的绝佳位子上,他到底有何背景?

    林时枫的目光在楚墨身上,而沈烨的目光却在林时枫的身上。

    见她如此肆无忌惮的盯着一个男人看,沈烨的怒气直冲天灵盖。

    茶杯被他重重地摔在桌子上。

    林时枫一个激灵,见沈烨一脸怒气冲冲,小声问道:“王爷,您这是怎么了?”

    “不要叫我王爷。”

    沈烨白了她一眼,靠在椅子上。

    明白了,他大约,是怕自己的身份暴露吧。

    “好的,爷。”

    沈烨:“……”

    “你听说了吗?咱们的‘鬼面阎王’,居然给了那个间接害死卖鱼夫妇的下人一大笔钱财,让她走了!”

    这时,一个极其违和的声音传来。

    林时枫看向门口,有人在窃窃私语沈烨的事情。

    “听说了,都说这个沈烨是个心狠手辣之人,可没想到居然也能如此大度。”

    “是啊,不仅没有怪罪,还送了钱财。”

    “果真,人不能只听传言,还是要亲眼所见才是真啊。”

    声音越走越远,林时枫回过神,看到沈烨的脸上浮现出一抹淡笑,随后又消失不见。

    这让林时枫不得不怀疑,这二人是沈烨故意安排的,这些话,也是故意说给自己听的。

    “看来爷的风评,有扭转的趋势啊?”

    林时枫试探性的问道。

    “对我来说无所谓,这些年,一直是这样过来的,不是吗?”

    话虽如此,但是沈烨能够听到百姓对自己的印象有所改观,他心底里也是有一丝丝欣慰的,尤其是当着林时枫的面,他更是多了一丝窃喜。

    “哦?行,爷说什么,就是什么!”

    一舞毕,台上的女子们一一散去,再次走上来一个约摸着三十岁左右的女人,她腰肢纤细,倾城妩媚。

    这清风楼果然名不虚传,小到端茶倒水的侍女,都是一等一的美人儿。

    “感谢各位的大驾光临,今日是我清风楼三年一度的花魁大赛,今年与往年有所不同,今年获胜的花魁,将陪同注资第一的贵人,整整一夜!”

    此话一出,众人喧哗。

    要知道,往年的花魁,最多也就是为贵人单独弹奏献唱,如今这规矩,不是明摆着说,花魁今夜可以留宿吗?

    林时枫忽然心疼起今年的花魁,虽然不知是谁,但是这和卖身有何区别。

    已经准备好的姑娘们听到这话,纷纷面面相觑。

    “何时改的规定?我们如何不知道!?”

    “没错!这和卖身有何区别?我们当初来的时候,可没有告知我们还可以陪夜的?!”

    宋锦淡淡的瞟了一眼众人。

    “胡娘只是说,可以陪同一夜,又没有说是陪,睡一夜。”

    其他姑娘的声音小了一些,这时,一个尖利的声音传来。

    “管他是陪唱还是陪,睡,今年的花魁,我是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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