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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白骨乐团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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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着面前的新管家言辞凿凿地称呼潘森为“那个可恶的小偷”, 于元沅忍不住拉扯两下耳朵,不太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潘森?小偷?

    如果管家给潘森扣上一顶杀人犯的大帽子,火急火燎地派人抓捕他, 于元沅不会觉得有什么, 但是潘森怎么会变成小偷呢?

    带着这样的心理,于元沅试探着问了句:“呃,请问他偷了贵府的什么东西呢?”

    “就是主人收藏的这三件乐器啊,你不是早知道了吗?”新管家用看智障的眼神打量着她。

    越来越离谱了。

    于元沅扶额:“……您确定是他干的?”

    “当然了, 不然还能是谁偷的?”

    若没有彩虹糖强行控制面部表情,于元沅的白眼能翻上天去。她对任务世界npc的道德水平从来没抱过指望, 可这人指鹿为马的本事仍然令她惊叹不已。

    杀人灭口也不是这么玩的啊,之前还跟我说不知道是谁偷的东西, 所以你们找潘森过来, 还让他去失窃地点转悠, 是希望他受到感化后自首吗?

    眼前情况的荒谬程度有点超出她想象范围,任务至此已经完全不讲逻辑了。

    于元沅慢慢吐出一口郁气,再想扭头就走, 该问的还得问, 下次登门这位性格高傲无比的管家未必肯搭理自己。

    “如果抓到这位, 嗯, 小偷,有什么奖励吗?”

    “门萨家一向慷慨,如果你能抓到这个小偷并将他的尸体带回来, 就能获得200金罗兰的赏金。”

    这个数额比找到失踪乐器的赏金差了100。

    “那——”于元沅紧紧盯着管家深灰色的瞳孔,“算我完成委托吗?”

    管家皱起眉头:“你不要太贪心,抓小偷是一回事,找到失物又是另一回事, 200罗兰的赏金还不够吗?”

    撂下这话后不久,管家突然侧过脑袋,似乎接听到什么不愉快的指令,脸色瞬间转阴。

    【任务通过条件变更,职业者如成功抓捕职业者编号36542309,任务中代号“潘森”,并将其身体带回雇主驻扎地,即可通过本次强制任务】

    于元沅的脸色也变了,不过管家是惊,她是喜。

    这次发话的不是语调欠揍的旁白君,而是劳动者乐园冰冷的系统声,同时也是副本中最权威的声音,向职业者发布任务的是它,规范npc行为的也是它。

    管家臭着一张脸,口风迅速转换:“我说错了,赏金是300金罗兰,如果你能带回他的身体,就算你完成主人发布的委托。”

    完成任务的路径又多了一条,喜色爬上于元沅的眉梢,她脸上糖果制造的微笑显得真切了许多。

    在于元沅看来,潘森目前唯一的生路,是尽快找到一件丢失的乐器并交回给雇主,在此之前,他要面对副本中所有职业者的攻击。

    不像旁白,劳动者乐园的系统通知是针对副本中所有职业者的。

    从追杀者沦为其他职业者的追杀目标,于元沅不知道潘森听说这个消息会不会后悔对老管家动手——不过说不好,仅有的几次经验告诉她,这人的想法不能以常理推断,而且他这么好战却能撑到现在,肯定有所依仗,没准他就能享受“举目皆敌”的场面呢。

    于元沅又想到一个问题:“如果我跟同伴一起抓住他,算不算所有人都完成委托?”

    管家摇摇头:“只有一个人能获得赏金。”

    于元沅没太沮丧,三件乐器加上一个人,也就是说有四名职业者能完成委托——对强制任务来说,这人数不算少了,而且给她留出充分的组队空间,两到三人的队伍应该比较合适这次的任务。

    在于元沅这里浪费了不少口水,管家有些不耐烦了,再度唤来先前看着于元沅,不让她乱跑的那名男仆,吩咐他送于元沅出去。

    男仆生着一张憨厚的脸,性格也比管家好说话许多,于元沅磨了一会儿,就从他手里拐走一把黑色长柄雨伞——没有任何特殊能,但在下雨天,这就是她目前最需要的装备。

    漫步于通往庄园大门的碎石小径之上,于元沅试图从这位好说话的男仆那里套出更多的情报。

    悲催的是,男仆好说话归好说话,回答问题时那是相当的惜字如金,且深得糊弄学精髓,于元沅问他问题,他不是只吐出三两个字,就是用套话来搪塞,实则一点有用的消息没透露 。

    于元沅不相信男仆是因为思维缓慢才这样说话,那就只有一种解释,他不想回答她的问题。

    对一位生活在副本的npc来说,这反倒是正常情况,于元沅毫不气馁,眼看着就要走到大门,她抓紧时间问出最后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之前面对新管家时她就想问了,但是琢磨了会儿还是没敢当着他的面提出来,如今好不容易遇上一位脾气好点的npc,再不问就没机会了。

    于元沅斟酌着言辞:“请问,最开始接待我的那位先生去哪里了?”

    他们这时候正好走到庄园最外侧的黑色雕花大门边上。

    折腾了许久,天终于黑了,狮鹫街作为幕临城的富人区,街道上自然不缺煤油灯这种照明设备。

    一盏盏橘黄色的灯火被工人接连点燃,仿佛从天际坠落的繁星,照亮街面。

    一天之中,夜晚是狮鹫街最热闹的时间段,街上不见衣衫褴褛的贫民,往来于各处豪华的府邸之间的是一辆辆华贵的四轮马车,车厢里载满衣冠楚楚的宾客。即使天气不佳,也阻挡不了这群有钱有闲阶层参加各种社交活动的热情。

    倒是于元沅身后的门萨庄园,依旧一片漆黑,与周边的邻居形成鲜明对比。

    大雨尚未停歇。

    夜色映衬下,天上那群到处乱飞塑料袋总算有点亡灵的感觉了,它们变得比白天还要活泼,似是想加入夜晚人类的狂欢,一会儿在凄冷的夜风中翱翔,一会儿飞到马车边上,隔着玻璃窗与里面的人脸对脸。

    “接待您的不是管家吗?”男仆答道。

    姜黄色的眼睛中闪过两道幽光,于元沅索性将事情挑明:“是的,但接待我的是另一位管家,年纪比现在这位大得多。”

    “我不太明白您说什么,门萨府上从来只有一位管家。”隔着一层雨幕,男仆说了今天最长的一串话。他的声音平静无波,但街边煤油灯的灯光投射到他身上,照亮那带着一抹神秘笑容的嘴角。

    他这是在偷笑吧?

    作为目击者,于元沅是最清楚自己提出问题答案的,之所以问出来,是想看看npc的反应,新任管家将一桩谋杀案强行扭曲成盗窃案,她自然有些猜测。

    于元沅想过自己问出这个后,男仆会断然否认,会顾左右而言他,就是没想过他会偷笑。

    “哈哈哈。”男仆像是再绷不住了,捂住肚子大笑起来,“呃,抱歉,我得先走了,祝您好运。”

    “哎别啊你把话说清楚——”

    男仆这次一点机会没给于元沅留,当着她的面关上铁艺雕花大门,徒留于元沅在原地,一脸茫然。

    所以说,老管家死了他很开心吗?他们之间有什么神抽大恨吗?

    “我好像想错了……”她的自言自语湮灭在滂沱大雨中。

    一直以来,于元沅都将任务世界中的npc们视为一个团队,一个聚集在雇主旗下,以弄死职业者为毕生追求的整体,现在想想,她这种对npc之间关系的认知或许是不正确的。

    她管nppc,不代表他们真的是游戏里的npc,只会机械地应答。他们明明有思考,有情感,在任务中各有各的小心思,一个npc受伤甚至死亡,另一个npc不会感同身受,反而会感到欣喜。

    至于男仆为什么笑得那样欢快,也有了对应的解释。

    他追随的新管家,与原来的老管家关系并不和睦,眼见老管家被职业者干掉,给新管家腾出晋升的空间,当然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类似踩高捧低的事情在现实世界的职场中每天都会出现,而男仆的行为模式已然无限接近活人。

    等等。

    握住伞把的手微一放松,夜风旋即掀翻为于元沅遮风挡雨的黑色长柄伞,雨滴又一次敲上于元沅的脑袋,亦滴落在她的心中。

    心灵深处泛起一股寒意,于元沅愣在当场。

    究竟从什么时候起,她不再将任务世界中的npc看做真实的生命?

    她明明早就有这种认知,而在任务中,她也遇上过许多能佐证这种认知的事件,比如说第一次日常任务里,一个职业者当着于元沅的面就变成类似半npc半职业者的存在,从此永远留在了任务世界中。

    “为了通过任务,我居然杀掉了那么多的npc!”

    按说微笑彩虹糖的效果还能持续将近一天的时间,但巨大的痛苦还是扭曲了于元沅的脸部——她现在像是一位患有面部失调症的病人,表情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狮鹫大街上,马车来来往往,时不时有乘客向在路边抱头蹲下,肩背微微颤抖的年轻男子投以好奇的目光。

    此刻,两种想法在于元沅大脑中天人交战。

    一种声音在说,我也不想的,我杀人只是为了活下去,他们不死就得我死,求生的本能又有什么错?另一种声音在反驳前者,并不是只有弄死他们我才能活下去,很多时候,我刻意选择了杀死他们的通关方法。

    “当——”

    于元沅没做任何动作,“无名氏的杀猪刀”便自行出鞘,赤红光辉闪过,肉眼看不到的波纹向四周溢散,大部分直接撞上于元沅。

    脑子里“哄”的一声,有什么东西骤然爆发,搅乱了她的所有思绪。

    再直起身子的时候,于元沅只觉得自己刚才的想法异常好笑,杀几个npc有什么大不了的,若不是为了完成任务,她才懒得对他们动手。而且杀都杀了,事后再忏悔,未免有点假惺惺吧?

    “我还是想想下一步要做什么吧……”于元沅嘀咕了句,弯腰去捡翻倒在鞋边的雨伞。

    现在有两条路可以选,一条路是与其他职业者组队追杀潘森,顺道找找雇主丢失的语气,另一条路是一个人上路去搜寻失物。

    前者的优势显而易见,从潘森在书房放出的那些话来看,他那个猎魔人的身份明显知道不少隐秘,且背靠教廷,在搜寻失物上有不小的的优势,说不定找到他的时候,潘森已经搜寻到一件甚至多件失踪的乐器,这时再弄死他,可谓一箭双雕。

    于元沅思考了一会儿,干脆地放弃第一条道路。

    原因无他,翻车次数多了,于元沅是真的怕了,哪怕潘森现在理应处于爆发后的虚弱期,她也不想去追杀他——跟人组队也不行,老管家就是前车之鉴。

    于元沅必须承认,同级别职业者中,潘森是她遇到过最棘手的对手。

    那就老老实实找失物吧。

    至于去哪里找,还在书房的时候,旁白就提醒过她。‘鬣狗’这人就是个小混混,跟幕临城的地下世界有密切的关系,熟悉城内诸多销赃场所。于元沅完全可以返回烈焰酒馆,向偏向她的酒保约德尔打听这些销赃所的位置,再过去刷脸。

    托潘森的福,她已经知道这些乐器的一部分来自活人,又有素描副本可以参考,找起东西来要比之前容易多了。

    希望潘森那家伙不在酒馆附近转悠,于元沅正欲迈步离开,忽然听到了老朋友的声音。

    【鬣狗这小子,满脑子全是在门萨大宅遇到的那位年轻的金发姑娘……他掏出之前捡到的手绢,上面用金线绣有一个优美的字母“c”,放在鼻子附近使劲嗅了嗅,一脸陶醉的表情……】

    【他哀怨地想,我怎样才能再见她一面呢……哈,这么矮的墙可难不倒我,说不定那位小姐晚上有来花园散步的习惯,我可以在那里把手绢还给她……】

    花园剧情突然开始,于元沅整个人都不好了——她这是又得回去淋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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