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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7章 恶意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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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也可以这么理解!我们是国企,这也是根据安监部门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的必要措施。”

    说完,法务专员与一旁的罗总用眼神交流了下,接着道:“法律上也没有禁止我们对员工进行脱产培训啊!更没有对培训期限进行规定!”

    “被告,你们进行这么长时间的培训,有没有培训计划?”肥头大耳的男法官问道。

    “有,我们的计划就是培训安全规定和员工手册。”法务专员道。

    “你们把培训计划提交一份给我。”肥头大耳的男法官道。

    “因为培训的内容比较简单所以没有准备书面的培训计划。”法务专员道。

    “那你们有没有公司会议通过的关于员工培训的工作安排?把会议记录提交一份。”肥头大耳的男法官道。

    “没有,这是临时安排的,公司没有会议记录。”法务专员与罗总嘀咕了两句后,说道。

    开什么玩笑,这次员工培训本来目的就不纯,怎么可能通过正式会议决定!要是让工会的那帮喝茶看报纸的家伙看到,肯定又是一大堆的事。人事部门可不想自找麻烦。

    “那你们有没有培训后的考核方案?”肥头大耳的男法官问道。

    “没有,这次培训没安排考核,只要完成培训就行,不需要考核。”法务专员斩钉截铁道。

    坐在一旁的罗总似乎意识到了什么,脸色越来越难看。

    “原告,看看培训记录,你们认可吗?”肥头大耳的男法官见被告什么都没有,便将被告提交的培训记录递给了王川。

    “培训记录我们认可,培训内容真实性我们不认可,原告之前参加培训时,一开始的时候就是走形式,公司只是发几份培训材料,把需要培训的员工关在屋子里,根本没人讲解。

    后来被告连形式都不愿意走了,打着培训的名义,让原告等人在屋里‘上自习’。

    而且这份培训文件上的内容都是些安全知识,员工手册的内容,没有什么特别的培训内容,根据这份培训记录,其所记载的培训内容根本用不着脱产六个多月进行学习。即便进行脱产培训,有一周的时间足以。

    另外,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常理上讲根本不可能给员工这么长的时间进行脱产培训,更不可能无期限的延长下去。

    所以被告对原告的培训不合情理,此反常之举只能有一个解释,那就是被告想辞退原告但是又不想赔钱,故采取了这种卑劣的手段,逼迫被告辞职。”王川说道。

    “原告,经济补偿金是怎么算出来的?”肥头大耳的男法官问道。

    “原告在被告处工作了十三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没满一年,被告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十三个月的工资。

    另外,被告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正常工作时的工资为八千五百元,八千五百元乘以十三个月就是经济补偿金数额十一万零五百元。”王川道。

    “被告认为原告的计算方式错误,原告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没有这么高,原告离职前六个月的工资是一千四百元,不能按照八千五百元计算。”法务专员急忙道。

    坐在一旁的罗总一脸的懵逼,她不擅长劳动法,所以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一无所知。反倒是法务专员经常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对经济补偿金的算法烂熟于心。

    “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员工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进行计算的,但是本案被告在培训期间故意压低原告的工资,如果按照一千四百元计算明显不利于原告,所以原告认为应该按照正常工资水平,即八千五百元为基数,计算经济补偿金才合理。”王川道。

    ……

    “原告,进行最后陈述。”肥头大耳的男法官将视线从案卷上移开,抬起头一脸疲惫的看向王川。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有建立执业培训制度的法定义务,员工培训的目的应该是扩展员工技术和业务知识,提供实际操作能力,进而提升员工综合素质。

    但是本案中的用人单位在培训过程中,既没有培训计划,也没有考核方式,而且还多次延长培训时间,发放的工资也远远低于正常工资水平。所以被告实施的培训只有培训之名,而无培训之实,完全就是恶意的虚假培训。

    被告就是使用这种方式,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变相闲置劳动力,逼迫劳动者离职,以便达到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目的。

    由此可见,被告实施的培训其目的就是逼迫原告离职,具有明显的恶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被告应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请法院依法支持原告是主张。”王川道。

    当走出法庭大门时,王川看了看手机,已经是下午一点半了,他没想到这个庭会开这么长时间。

    此时律所内,冯征第三次跑到王川办公室门前,看来一眼。

    “冯律,王律还没回来呢。”杜文慧听到脚步声,一抬头正好看到冯征,说道:“你有事?”

    “也没什么事,王律不是让咱们推荐律师嘛!我有个老同事,昨天给我打电话说他想换律所,我想向王律推荐下。”冯征道。

    “哦,一会儿王律回来,我发给你。你不用来回跑。”杜文慧笑道。

    冯征的工位距离王川的办公室有一定距离,上午他去休息区泡茶,路过王川办公室时见门开着,就往里看了一眼,结果没见到王川。

    中午吃饭时,他又去了一次,还是没有见到人。后来岳珊告诉他,王川去开庭了。

    下午冯征又跑了过来,杜文慧觉得奇怪就问了一句。

    “好,多谢!”冯征正要转身离开,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了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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