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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寻找亲体蛊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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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寻找亲体蛊虫

    陈浩宇很舒服地打了一个饱嗝,舒坦的吐出一口气,摇摇头,看着眼前的两个小盆一样的大碗。就连他自己都想不到,自己竟然食量吓人。

    尽管已经吃了两大碗了。

    他心想,如果再给我一碗的话……估计也可以吃得下。

    老六看见他吃完了,就走过去把两个大碗收走的时候,还对他嘲笑了一句:“这就是一碗就可以?”

    陈浩宇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肚子,说:“其实……我还可以吃一碗的……”

    老六听见他还要吃,吓得赶紧拍拍他的肩膀,劝他说:“别,你可千万别,肚子要有点数!像这样的苦练,你还得至少坚持好几个月呢!以后,无论有多么饿,也不可以过量贪吃,不然的话,会被撑死的!”

    虽然老六跟他说的都是实话,而且是亲身体验和亲身经历的经验。

    只是现在陈浩宇囊中羞涩,不是自己买单,就不好意思再张口了。

    老酒瞥了他一眼,只是低头笑笑,没有说话,赶紧把剩下的半瓶酒又是一口气咕咚咕咚地喝完。

    喝完酒之后,老酒这才带着他慢慢悠悠地走回去了。

    一路上消消食,又让他身体不至于一次过度透支。

    后面的几个月里,陈浩宇都要天天来这里吃两小盆羊肉粉。

    三个月过后,陈浩宇已经完全习惯了这种锻炼,他甚至都不需要老酒带着,更不用老酒监督。

    他不但已经习惯这种高强度的锻炼,而且还深深地喜欢上了这种高强度的锻炼。他也从原来的大肚便便的大肚腩,变成现在一身腱子肉的雄狮一样,刚猛且帅气。

    无论是寒冬,还是刮风下雪,他都是赤着膀子,不畏艰苦严寒。

    路上不时遇到一些姑娘或者小媳妇,都忍不住对他多看几眼。

    他喜欢这种状态,更喜欢现在的自己。所以,即便是没有老酒的监督,他不但足量完成老酒给安排的锻炼量,甚至他还自己偷偷地加码加重练习。

    每天老酒不再跟着他上山,而是在羊肉粉店门口一分为二。

    陈浩宇继续短袖短裤的跑步上山,深水潭中浸泡一个时辰,然后爬上崖壁,练习老酒教他的功夫。打完拳,他再跑步下山。

    他这样天天风雨无阻,日日刻苦用功的精神,倒是让老酒对他刮目相看。从原来的看不起,到现在看得很舒服,还很喜欢。对于师父的眼光,他更加佩服了。

    每次老六照例给他准备两瓶大二,一盘菌子小菜,再加一碗羊肉粉。

    如果不忙的时候,老六也会跟他聊几句,也偶尔会问问陈浩宇的练功情况。

    几个月下来,陈浩宇的变化他都看在眼里。所以,他问道:“看上去这小子是块练功的材料,你开始还看不上人家,现在我看见这孩子自律的狠,比咱们当年自律多了,也肯用功。”

    老酒对于这点是很认可的,他也感叹的说:“唉,当初是我狗眼看人低,可能是被酒损坏了大脑,看人不准了。”

    对于人才,大家一般都是不约而同的认可和喜欢,越是喜欢,就越是表现在细节上。

    虽然老六的羊肉粉店的饭不是白吃的,陈浩宇的饭钱都是堂主支付的,不过那也是按照客人的规矩,正常的羊肉粉,正常的价格。

    自从老六也喜欢上这个小子之后,羊肉粉还是两碗羊肉粉,但是,羊肉比例却明显多了起来。

    惹得偶尔有客人看见了,嫉妒的抱怨说:“凭什么给他加那么多羊肉啊?”

    老六则笑眯眯地对客人说:“你要是能跟他一样,我也给你加一样多的肉,如果还能认我当师父的话,我也给你免费!”

    这过程当中还真有几个小子也想跟着混吃混喝,就吵着要跟着陈浩宇一样试试。结果,光是看见大冬天,陈浩宇无所谓的朝着瀑布的深水潭跳下去,这一项,就放弃了。

    练功从来都是辛苦的,甚至不光是流汗,还要流血流泪。这种辛苦,不是每个人都能坚持下来的。

    就连老酒和老六这两个过来人都对陈浩宇的这种坚韧和毅力,深深地折服。

    ※

    开春之后,山上的昆虫开始钻出洞穴,蠢蠢欲动。

    这一天,老酒没有跟往常跟他一分为二,而是跟着陈浩宇上山了。

    陈浩宇走到瀑布前,刚想要脱衣服跳下去的时候,被老酒拦住了。

    他说:“今天不练功了,我带你上山找虫子。”

    “找虫子?”陈浩宇不解地问道:“找什么虫子?”

    老酒对着大山毫无目标的看了看,摇摇头,说:“我也不知道,随便找吧,只要是你喜欢的就成!”

    “我喜欢的?”陈浩宇心想,我他娘的最讨厌虫子了,哪有我喜欢的虫子?虽然他心里这么想,可是他自从跟着老酒练功之后,早已经习惯了服从和沉默。

    他跟着老酒默不作声地上山,漫无头绪,随便瞎逛着。

    忽然,他看见一只甲虫在藏在树叶下面,他伸手去拿的时候,没有想到,甲虫对着他的手猛然夹了一下。顿时,把他的手指夹出一个口子,血一下子就流出来。

    那个甲虫夹完之后,并不着急逃走,好像还很喜欢喝他的血一样,对着滴在树叶上的血,喝了起来。

    他倒吸一口凉气,好奇地看着那只怪异的甲虫,不但没有生气,还很喜欢这个甲虫的霸气。

    老酒看他蹲在那儿认真的看一样东西,催他快点走,不能等到天黑了,就晚了。

    陈浩宇却说:“不用找了,我已经找到了。”

    “嗯?”老酒心想,这么快就找到了?他能找到一个什么虫子?

    老酒不看还好,这一看,直接吓得心惊肉跳。

    他看见陈浩宇蹲在地上盯着一只楸甲虫在看,满脸透漏着喜欢。更让他不忍的是,那只楸甲虫还在喝着他的血,也没有急着逃跑。

    他顿时连连摇手,说:“不行,不行,这个绝对不行!”

    “老酒师兄,怎么就不行了?”

    陈浩宇小心翼翼的把楸甲虫拿在手里,认真的看着,他觉得很好,就喜欢这么霸气的!甚至,他心里都已经被这只楸甲虫取了一个名字,叫作金霸王!

    老酒让他赶紧扔了,重新找一个小一点的虫子。

    老酒实在是于心不忍,只好坦白的跟他说:“蛊术的蛊虫是让虫子在身体里养的,所以,越小越好!小一点,才不会有剧烈的难受,也才降低对你身体的伤害!”

    陈浩宇不知道是入迷了,还是真心喜欢上了,他坚持就只喜欢这个大个的楸甲虫,说什么也不肯再换其他的虫子。

    这样一来,老酒直接被吓得说不出话来。

    这么大的楸甲虫当作蛊虫,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别说是堂主都降不住,就连蛊师的祖宗估计都从来没有过的。

    可是陈浩宇就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了,他就喜欢这只楸甲虫。

    老酒执拗不过他,只好一路劝说着,下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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