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看书小说 > 其他小说 > 都市绝代医圣 > 第247章 毒虫的研究

第247章 毒虫的研究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对于那个什么叫爱丽丝的事情,林易完全没放在心上。

    在游乐园的事情解决了之后,林易就返回了药园。

    “早啊。”

    刚刚回到药园,就看到周玲正在晨练呢。

    看得出来,在体内毒素彻底排出来之后,周玲的身体状况也好了不少。

    “对了,游乐园那边的事情解决了吗?”

    周玲问道。

    “解决了,”

    林易点点头,

    接着笑道:“这次任务圆满结束,你也可以回去了,不需要继续对着我这张讨厌的脸了。”

    闻言,周玲的动作顿了一下,脸色闪过一抹失落之色,但紧接着又十分傲娇的说道:“哼,那是当然了,我现在别提有多高兴了!”

    林易哭笑不得的摇摇头,接着便是钻进他的房间。

    他现在迫不及待的想要将毒虫研究清楚了。

    首先可以得出的结论是,这种毒虫对于血肉非常的敏感。

    但是不是,只要是血肉就行呢?

    比如说动物的血肉行不行呢?

    这就得试验一下了。

    想到这里,林易从冰箱里拿出一块猪肉,然后切下一块放在了虫子的面前。

    然而,

    虫子只是闻了闻,但很快就丧失了兴趣,根本没有要吃的意思。

    见状,林易捏着下巴沉思道:“嗯……是因为这猪肉冰冻过已经不新鲜了?还是说只对人的血肉感兴趣?”

    不过新鲜的猪肉还真不好搞,

    除非是去屠宰场,

    或者是养猪场。

    但也不一定非得是猪肉才行啊。

    林易想了想,接着跑去外面抓了一只小鸟。

    然后将小鸟的翅膀绑起来,放在毒虫前。

    虽然这样做对小鸟有些残忍,但是为了做实验,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至于说为什么要将小鸟的翅膀绑起来,自然是怕它飞走了。

    然而,

    毒虫依然没有表现出任何兴趣。

    好吧,

    经过这两次实验,结论就出来了,那就是,这种毒虫只对人的血肉感兴趣。

    这样一想,这种毒虫还真是可怕啊!

    而且不只蚕食的速度快,繁殖的速度也快,

    如果一边蚕食一边繁殖的话,甚至只需要在半个小时内,就能将一个活人在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

    紧接着林易的麻烦也随之来了。

    他如果要对这只毒虫继续研究下去的话,那么就得让它继续存活下去,

    也就是说,隔一段时间就得喂它吃的,不能让它饿死。

    可是它只吃人血人肉啊。

    “没办法了,为了研究,只能做出一些牺牲了!”

    林易的眼中闪过一抹狠色,接着再次咬破手指挤出一些鲜血出来。

    哒哒哒。

    这个时候,外面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林易去开门,

    就看到周玲站在外面。

    “我要走了,来给你打声招呼。”

    周玲努力用笑容掩饰内心的失落。

    “哦。”

    对此,林易只是哦了一声。

    既然事情已经结束了,那人家是该走了。

    “哦!?”听到这个回答,周玲很不满意,顿时气呼呼的说道:“难道你不应该表现出一些不舍,并且挽留我一下吗?”

    林易:“……”

    这丫头是真麻烦呀!

    还搞的一套一套的。

    “求你不要走好吗?”

    “没有你我活不下去呀!”

    林易突然脸色一变,接着一副深情款款的样子说道。

    好像一个被甩的男人在挽留他的女朋友一样。

    “太浮夸了,”

    “一点真情实意都没有。”

    周玲一脸嫌弃的说道。

    砰!

    可就在周玲刚说完,林易突然黑着脸把门给关上了。

    “哎!”

    “你这人对女孩子怎么一点耐心都没有啊?”

    “真是的,一点都不温柔!”

    周玲在外面生气道。

    发泄完之后,周玲留恋的看了一眼,然后依依不舍的离开了。

    虽然她只是在这个地方呆了短短两天的时间而已,但是也不知道怎么,她对这个地方好像产生了很深的感情。

    对此,她也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

    但如果有恋爱专家在这里的话,就会一眼看出来这是为什么了。

    周玲不是对这个地方产生了感情,

    而是对待在这里时遇到的人、发生的事情,产生了感情。

    ……

    在游乐园的事情圆满解决之后,林易接下来一段时间的日子里过的一直都比较放松。

    整天要么是训练一下赵虎和狂龙,要么就是研究一下毒虫。

    这天,赵虎跟狂龙跟往日一样修炼。

    修炼结束后,俩人都是累的气喘吁吁。

    咕咕——

    这个时候,狂龙突然看到一只鸽子从远处飞了过来,当下眼睛一亮,说道:“好肥的一只鸽子啊,看样子今天有野味吃了!”

    “嗯?”

    听到这话,一旁的赵虎微微皱了皱眉。

    心说这话听起来好耳熟啊,

    好像他曾经在哪里听到过一样。

    对了!想起来了!

    他不就曾经说过这话嘛!

    赵虎抬起头来,刚好就看到狂龙从地上捡起一颗小石子,然后对着不远处的那只大肥鸽子就要打过去!

    而且那只鸽子……看起来也好眼熟啊!

    “住手!”

    眼看着狂龙刚打算动手时,赵虎顿时反应过来了,猛地喝道。

    “怎么了?”

    狂龙一头雾水。

    “那只鸽子可不能打,那是信鸽!”赵虎解释道。

    “信鸽?”狂龙先是一愣,接着就哈哈大笑了起来,“这么肥的一只鸽子,怎么可能是信鸽呢?而且现在都是二十一世纪了,谁还用信鸽啊?这也太落伍了吧!”

    “你啊,就是没见识!”赵虎撇撇嘴说,却全然忘记了,刚才那话他以前也说过。

    赵虎朝着那只鸽子抬起了手臂。

    紧接着,那只鸽子就飞了过来,然后落在了赵虎的手臂上。

    赵虎仔细找了找,很快就发现在这只鸽子的一条小腿上,帮着一个小竹筒。

    取下竹筒,打开筒塞,接着从里面倒出来一个卷起来的纸条。

    看到这一幕,一旁的狂龙彻底傻眼了!

    我去!

    原来这只鸽子还真是一只信鸽啊!

    在二十一世纪的现在,居然真的有人还在用如此落后的通讯方式啊!

    “是白鹤来信了?”

    这个时候,林易走了过来,当看到赵虎手上的那只鸽子时,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