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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意料之外的惊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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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大,你说的那个人,我们之前查离的时候,我就让人顺带查了一下他,”旁边的小弟见老q脸色不对,立马小心翼翼的看着他说道,“但是他的资料几乎没有,而且他第二天就在那彻底辞职不见了踪迹。“

    “当时我也跟您提过,您说,无关紧要的人不值得一提。”说完小弟就心惊胆战的,等着他老大的回复,虽说大哥当时没当回事,可不代表他现在不介意,如果问题真出在那个人身上,那自己如果言语不慎很有可能惹祸上身!

    小弟的担忧虽说合情合理,但此刻的老q没有心思责怪他们,他在绞尽脑汁的想该怎么弥补一下自己自大的过错。

    嗯?好像有这么回事,老q仔细的想了想,“他妈的,被人耍了!”

    想通了的老q更加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一个别人这么费尽心思想调查的人,肯定不会是什么善茬。

    而现在自己阴差阳错的竟然动了她的人,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做了一个为他人做嫁衣的出头鸟!

    在看到手中已经挂掉,而且回拨不回去的电话,他更加的后怕,她真的能像她说的那样言而有信吗?

    事已至此只能想办法好好弥补一下了,所以他马上开始像伺候一个大爷似的,好吃好喝的供着黑子给他养伤,亲自照顾他的生活起居,直到他伤好痊愈。

    就像离说的那样,她这次能查到安琪的踪迹,下次肯定也能,与其抱着个炸弹东躲西藏,还不如痛痛快快的解决此事。

    看着他那满脸横肉讨好的笑容,一开始黑子还以为他改变了怀柔政策,立马义正言辞的拒绝:“你不用枉费心机了,想通过我找到离是不可能的,你死了这份心吧,我也不需要你的救治,现在死了一了百了,小爷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老q闻言更加小心翼翼的伺候他,简直就差给他跪下道歉了,“黑爷,你就原谅我有眼不识泰山,我真的错了,我就是他妈的喝了两口黄汤着别人的道了,你就看在我比你年长几岁的份上给哥哥个机会,替哥哥在离面前美言几句。”

    虽然心中疑虑不减,但黑子还是接受了医生的救治,有活着的机会谁想去死?走一步看一步,那看看他又在耍什么花招,只要让小爷离开,就一定让他后悔之前的所作所为!

    戒备心很重的黑子,直到自己彻底伤好,直到带着大量的赔偿回到自己的地盘,看着之前自己精心谋划也没有得到的地盘,现在自己随口一提老q立马双手奉上的态度,以及属下提到曾经给离打过电话,才彻底放下心来,本以为自己可以默默的守护她,没想到最后还得靠她的帮助!

    这件事情在黑子心中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鬼门关遭受过酷刑的他更加明白了权力的重要性,只有自己真正强大了,你才能保护你想要保护的人和事!

    而对于后续毫不知情的林依伶,这一觉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月上柳梢头,并不是她心真的大到不在乎黑子的生死,而是她知道人性的弱点,有把柄的老q肯定会做好善后工作!

    看到窗外又圆又亮的月亮,林依伶之前烦闷的心情也因此缓和了不少,因为她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幽灵,特别喜欢晚上的时光,尤其是有月光的晚上更会让她心情平和,尤其是在异国他乡,更让她有一种莫名的归属感。

    月光温和,安静,静静的感受它洒在脸上的温度,感觉它可以穿过肉体轻轻抚摸人的灵魂,月光虽有阳光般明亮可以为迷失的人指引前进道路的光亮。

    但它不会像阳光那般热辣,直逼你的心底,暴露你所有的不堪,逼得为生活奔波劳碌的你无处躲藏,每一道阳光就像一把把驱赶你的鞭子,让你身心俱疲!

    所以林依伶从小就喜欢黑夜,因为寂静的夜空,没有人会注意到她的孤独,落寞和疲惫,在廖无人烟的晚上,她可以去放肆自己的灵魂,也可以发现很多有趣的“魂魄”在外游荡,在做着属于他们自己的伟业。

    善于隐藏的她就像一个幽灵,在黑暗里某个角落里窥探着这一切‘悄无声息’,让别人暗夜里不可告人的秘密滋养着自己孤独的灵魂。

    这些年来,林依伶帮助过的人不计其数,有些人和事她自己甚至连记都没记过,但是却救赎了很多人。

    虽然当初是被逼来到这个城市上学,但后来她却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个城市,因为这个地方,有很多绵延不绝的丘陵和树木,便于人和动物隐藏。

    他们在黑夜中忙碌着,而林依伶最喜欢的就是在一旁静悄悄地观赏着他们的忙碌。

    没错,对于她来说人生最惬意的事情,莫过于站在上帝的视角上,俯瞰他人的人生,让他们的悲欢离合填补自己孤独的内心。

    夜色是最好的掩体,正所谓“夜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嘛,林依伶每次来到这,看到一些趁着黑夜忙忙碌碌的人,都能想到这句话。

    正是因为她的这个癖好,她才在这里无意间喜欢上了一项运动--赛车。

    在这个鱼龙混杂的地方,黑市赌场等等各种地下场所应有尽有,本来车技得大师真传的她就一直没有用武之地,在这可是让她找到撒欢的场地了,她喜欢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去与他们赛车,享受那种速度和成就带来的刺激。

    不过,虽然她的摩托车骑得比汽车要好,但她还是喜欢和他们比赛汽车,因为他们的摩托车太吵了,虽然感觉很拉风,但是其实动作很傻逼。

    内行人只听发动机的声音,就能听出你跟自己是不是一个水平,而外行人听到那机器嗡嗡的轰鸣声,也只是感觉非常的吵而已!

    林依伶骑摩托车的技术是张爷爷教她的,没错爷爷不仅教会了她武功,还让她学会了摩托车。

    本来宋奶奶是坚持不让林依伶学那些看着就很疯狂的项目的,因为她觉得女孩子就应该温柔,学一些适合女孩子学的,而不是像个男孩子似的在外面乱疯。

    学武也是因为白妈妈的遗愿-希望依伶能够自己保护自己,所以宋奶奶才同意让她学的。

    可摩托车这项刺激的娱乐项目,宋奶奶是说什么也不让她学的,她可不想自己这个灵巧的丫头,被自己的老头子养成男人婆。

    可能是因为偷偷学来的东西总是最好的,也可能是因为她真的很喜欢摩托车,总之林依伶的摩托车技术,是她所有本领里面最好的一项技能,可以说如果她去参加职业比赛的话,绝对会一战成名!

    张爷爷家是武术世家,年轻的时候有一个自己的武馆,平常教一些喜好武术的学生。闲暇时会与别人赛摩托车,当真是年少气盛,血气方刚,但当他遇到大家闺秀的奶奶时,瞬间变成十好男人一个,什么事都以老婆为尊。

    因为赛摩托车这项极限运动太危险,他们俩结婚后,奶奶就命令禁止他再骑摩托车,而疼爱媳妇的爷爷,怎么会违背奶奶的意思?所以他只能忍痛,把自己的爱车锁进了地下室。

    因此,后来每当爷爷车瘾犯了时,就会找出他的小摩托车进行擦拭修理。

    小时候感觉好玩,一直跟在爷爷后面问他这是什么,那是什么,张爷爷见她感兴趣,就不厌其烦的一遍遍教她。

    想想那段时光,可能是迄今为止自己过的最快乐的时光了!

    想到过往的事情,林依伶看着窗外的月光,发自内心的笑了笑。

    奶奶爷爷只有一个儿子,而且不喜欢学武术,所以没有嫡亲的人传承爷爷的武术。

    奶奶的女红也不可能教给儿子,所以更没人传承她的女红文化。

    他们俩个一直为此很是苦恼,所幸舅舅自己创业挺成功的,有一番自己的事业,他们俩也就不再纠结什么了。

    机缘巧合下,老两口就在齐蒙山上找了个风水宝地住下来颐养天年,因此当他们救醒依伶的母亲后,因为投缘就把她留了下来。

    而且在后来,知道了她们的身世后,宋奶奶就像新得了一个女儿似的,更加用心的待她们了!

    当白楠因生依伶的时候身体落疾,没过多久就去世后,他们更加用心的照顾依伶这个从小就没了母亲的孩子。

    宋奶奶奶奶喜欢教她女红,而张爷爷喜欢教她武术(和摩托车)。

    他们俩个甚至还经常比赛看谁教的成果好,也经常互相埋怨彼此对林依伶太过苛刻。

    幸亏,聪慧的林依伶没有辜负他们俩的期望,不仅来者不拒,而且学以致用,他们两个都很满意。

    抚摸着手上的摩托车,林依伶又想起爷爷被奶奶欺负的场景,感觉十分的温暖。

    但也让她感觉有些孤独,也更想念奶奶了,看了看时间,现在太晚了明天再联系她吧,于是她向着月亮轻轻地说了句晚安,然后她就发动了她的小摩托车向外开去。

    睡足了就去外面兜兜风,让精神去吸收充足的氧气!

    话说善于骑摩托车的她,至于赛车的技术是怎么来的,则是因为她一时善心,为救一个小男孩而偶然间接触到的,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这个项目,简直如鱼得水!

    精通机械的她,感觉汽车和摩托车在某种程度上是相通的,所以她当时因用一辆功能不是十分好的赛车,替那个小男孩赢得了比赛,从而一战成名。

    林依伶也因此喜欢上了汽车,因为坐在汽车里,不仅不会听到旁边那些令人讨厌的汽车发动机的马达声,从而可以更好的放松一下自己的神经,而且她现在自己生活大部分资金都来源于和别人的汽车比赛。

    骑车冲刺在高低起伏的小路上,感觉自己的每个细胞都很饱满,没有多余的空间去想那些令人颓废的事。

    不知过了多久,她来到一片丛林的边缘,放下车,沿着一排排的树木向前走。

    看着月亮透过树叶留在地面上,随时亮晶晶闪耀的斑点,就像小时候爷爷晚上带着她上山去给奶奶采菌时的场景。

    爷爷说万物皆有灵,世间万物皆是有生命的,正如风怎么对树叶,树叶就会怎么对他。

    当微风轻扶树叶时,树叶也会同他低语,与他玩笑;

    当暴风想与柔弱的树叶一较高低时,树叶也会宁死不屈的。

    所以,做人也一样,应努力让自己有保护自己和亲人的能力。

    虽说低调做人是人们应有的品质,但遇到困难时,我们也应有随时战斗的勇气和能力!

    爷爷像是对依伶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当时的依伶还太小,没听太懂,可现在想想,或许当时爷爷只是在感叹自己的人生罢了。

    而且当时的林依伶,也只顾着踩满地的“银子”,和爷爷比赛爬树。

    爷爷也只是笑呵呵的嘱咐她慢点,胜负欲不要太强。

    在这个寥无人烟的树林里,林依伶就像一个没有长大的小孩子一样,在蹦蹦跳跳的踩‘银子’。

    听到这铜铃般的笑声,如果此时有人在暗处经过的话,一定会误以为这是森林里的精灵!

    哎?就在她差点撞上前面的树时,她赶紧驻足,如果自己没看错,这棵树是枫桦树吧!

    看这棵树的粗细程度,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会有红药菌-解毒的良药,但希望不大,毕竟红药菌太珍贵了,只要稍微有点希望,就会有很多人趋之若鹜的。

    而且,即使是有,也应该会有剧毒之物在守护它,采摘时非常的危险,要不要去采呢?

    林依伶此刻非常的纠结,采来也没什么用,自己又没有称霸武林的想法,还是走吧。

    不过,抬头看着这皎洁的月光,她又不想放弃,相请不如偶遇。

    爷爷说过,红药菌最喜月光的阴柔,年份越久远的颜色,越与所栖树木颜色越相同。

    但在好的月头下,红药菌为充分吸收月光的营养,会张开它里面鲜红的枝叶,这个时候采摘,也是解毒效果最好的。

    闻着这周围有很多药香味,林依伶换了很多角度,隐约看到上面好像有与周围不同颜色的地方。

    千年以上的红药菌,能解世间所有的毒,而且服过千年红药菌的人,不仅能延年益寿,而且还会百毒不侵。

    但现在世上,千年以上的红药菌几乎没有,因为人们一旦发现红药菌,都会采下来。

    因为无论年份的是多久,即使一年的红药菌,也足可以解很多毒了。

    而且红药菌很难采,它对生长的环境要求极高,一定要生长在十米以上的枫桦树上,并且它身边都会有剧毒之物,为吸取它的营养,在它旁边保护它。

    看这棵树的外观,如果有红药菌肯定会是年代久远的,可遇不可求,而且当年如果有一颗,哪怕是十年的红药菌,也能救爷爷了。

    看了看周围的环境,依伶开始思考该怎么去取这颗菌,还不惊动树上的灵物。

    而且它会是什么呢?蛇?蜈蚣?蝎子?还是其他?不过看这环境,阴冷,潮湿,是蛇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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