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中招的姜妤
正准备沐浴睡觉的许毅突然听见手机的铃声,那个铃声是他今日加了姜妤微信好友后特意为她设置的。
他停下走向卫生间的脚步,回到床前拿起手机,只看到姜妤发来的零碎的信息:“夜色,女卫生间,救……”
姜妤出事了!
意识到危险的许毅拿起手机和外套就往外跑。
姜妤。你等我!
一向沉稳的男人此刻满心满眼的要找到姜妤,他死死踩住油门,一路飙车而去。
因为想离姜妤更近一点,他把汇景小区的房子都重新让人打扫过,搬了进去,打的就是偶遇的主意。汇景小区在市中心偏西,而夜色酒吧在市中心偏东,两者距离并不远。
短短十几分钟,他便赶到了夜色。穿过拥挤的人潮,急急地赶去卫生间,不顾别人异样的目光,他一头冲进女卫生间去。
只见女卫生间里有个男人正一间一间地搜查着什么,此刻正摸索到最后一间了。他意识到什么,挥拳就上,揍得那男人满地求饶。
听到动静赶来的保安人员看见这一幕赶紧拉开两人。
“我是许毅,你们荣老板的朋友。现在给我控制住这个人,我怀疑他跟酒中投药的事有关。”许毅三言两语解释清楚,保安打了电话确认过后,将人控制住带走了。
这时许毅才走到最后一间隔间门前,柔声道:“小妤,你在里面吗?我是许毅。”
意识模糊的姜妤听见声音,心下一松,用尽最后的力气打开了锁。门被轻轻地推开,她昏昏沉沉的,被满怀雪松香味包裹……
最后一点意识就那么散了开来,完全被药性控制住的姜妤意识模糊,身上炙热仿佛随时都会燃烧起来。
好热……
姜妤往清凉处靠近几分,半睁的眼里朦胧一片,依稀看见一道人影却瞧不清五官。只觉四肢无力地往下坠,那人紧了紧胳膊,牢牢地将她抱在怀里。
柔软的身躯贴合在他身上,他不禁闷哼出声,只能托住她的身体,竭力留着几分清醒,拿出外套将人罩了个严严实实。
原本姜妤今天打扮的就不似从前那样乖巧,贴身的小黑裙因为姿势的原因被高高撩起。不知不觉,衬衫的扣子被解开,精壮的身躯隔着夏日里轻薄的布料紧密地贴合在少女身上。
“许毅,怎么回事?”夜色酒吧的主人荣勋匆忙赶来,看见脸色有些不对劲的许毅正被人调戏。
“记得把酒吧监控给我拷贝下来,还有若是有行为举止奇怪的人也给我扣下来。”
“这是……嫂子?”荣勋看着被许毅抱在怀里一点都不安分的女生,迟疑道。
“她中了药,我先带她去医院。”对于荣勋的那声嫂子,许毅并没有否认,告知了一声就立刻转身走了。
天知道,怀里的人那么不安分,他得有多大的自制力才能平静地部署完后续的事情。
荣勋赶紧吩咐下去,把许毅要做的事情全部布置好。
——
由于姜妤紧紧抱着他不松手,这位年轻的总裁只好让荣勋安排人开车送他们去医院。
在去医院的途中,姜妤浑身滚烫,脸上带着不正常的潮红。漆黑中,她贴在他的臂弯,寻求片刻凉意。
漆黑中,不知是谁勾住谁,两人亲密的抱在一起,吻的昏天黑地。
“许总,到医院了。”荣勋的心腹担当了临时司机这个活,他把车停在医院门口,不合时宜地开口打断后座那对黏腻到空气都变粉红色的人。
许毅轻喘气,无奈的控制住怀里的人,将对方身上凌乱的衣服整理一下后,把他的外套牢牢裹住就抱着人下了车。太过慌乱的他丝毫没注意此刻的他多么引人犯罪。
微敞的衬衣,因为急行而流淌着汗水的肌肤,紧抿着唇,一副禁欲味道。
他只能抱着意识完全消失的姜妤,快步急行到急诊室,里面的医生都吓了一跳,好一个被迫的良家美男!
“医生,快给她看看,她中了药!”
姜妤明显药性发作的厉害,没法将她放在床上查看,只好打了针镇定剂。再抽血化验挂水去药性。
许毅好不容易将她安置好,才有时间打了林局长的电话,告知姜妤现在的情况。
半夜三更正准备睡觉的林如虎接到电话心都要跳出来了!挂了电话后又疯狂摇人,罪魁祸首秦之耀,公安局的同事,做笔录的、做检验的、收录证据的……还打去姜立恒那,要他请律师!
一边打一边骂不省心的秦之耀,竟然把姜妤带酒吧去,身上的皮真是太痒了!
这样一通摇人,十几二十人在医院聚集,不明真相的人还以为是聚众滋事,吓得赶紧躲起来。
众人看过挂着水沉睡中的姜妤,得知药性已经控制住了,等醒来就没事了。
林如虎看着穿着清凉的姜妤,额头的青筋都在跳舞!
“秦之耀,你多大了?!做事情还这么不靠谱?!”林如虎指着鼻子就开始臭骂,“你知道你妹妹几岁吗?就带她去酒吧,还敢一个人把她放那,你干嘛去了?!万一小妤有什么事,你对得起谁?”
一向欢脱的秦之耀此时内疚地垂着头,看着人事不省的姜妤,内心翻涌。都是他不好,连续两次出去都没带好妹妹,商场那次,酒吧这次……要不是姜妤聪明,不然此刻她在哪个男人床上都不知道。
“好了,老林,小耀也知道错了。我们还是商量一下怎么处理这件事吧?”
“这件事我已经告知姜立恒了,你大哥二哥也在赶来的路上。”林如虎看他不吭声,知晓他内疚的厉害,也不忍告知现在他的处境,“你要是真知道错了,就好好反省一下。”
没看好妹妹的下场就是——开启地狱模式。
不理会木棍一样的秦之耀,林如虎就开始指挥众人了:“小王小孙,你们去夜色酒吧查一下监控。小叶小赵,你们跟着去查物证……”
姜家人的习惯,受了欺负,要走法律途径寻求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