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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2章 送走金崇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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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砰!砰!砰!……”

    一声接着一声重物落地的声音像是丧钟一般,在金崇圣耳边久久回荡。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阴叶森林内传来‘呜呜’的低鸣声,似魍魅魍魉在嚎叫。

    “咻咻咻!”

    伴随着呼啸的破风声。

    金崇圣心惊胆战之际,面前忽地扑来一团暗影,那一刹那,他感受到了漫天凌厉的杀气,吓得心脏都停了一拍。

    “啊!!”

    金崇圣吃痛大叫,那声音凄厉如恶鬼。

    赫连锦绣等人赫然发现他的左边嘴角裂开了一道深深的沟壑,就好像一轮弯弯的上弦月,但那模样一点也不美好,反而恐怖至极。

    那角度大到直裂到了眼角,而且皮肉翻转,已经露出了惨白的头骨。

    “是那只特钡种!”刘浩骇然出声,他这才看清了那道在空气中化成闪电的身影。

    出手的自然是金鳞,早在莫里斯和金崇圣谈论林野的时候,它就已经对两人露出了杀意。

    敢觊觎它的女主人,必须要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此时的金鳞哪里还看得到一丝蠢萌可爱的模样,它的金瞳冰冷肃杀,仿佛一个恐怖的杀戮机器。

    它的速度极快,寻常人估计连它的一道影子都捕捉不到。

    一击得手之后,它显然并不准备见好就收。

    后腿蹬在树干上,一个轻灵的鹞子翻身,伸出锋利的爪子再次攻向了金崇圣的方向。

    “呲!”

    金崇圣的另一边嘴角也被割出了一道大裂开。

    “啊啊啊啊!!!”

    金崇圣声嘶力竭地痛叫着,仿佛要把灵魂都给叫出来一样。

    活脱脱的裂口女。

    “嗷!”得手后,金鳞旋身落在了地上,没有沾染一滴血液的毛脸上有种深沉漠然的冷,那双金瞳里闪动着复仇的快感。

    “啧,你是不是在家偷偷看恐怖电影了?”

    不知何时,林野已经解决完了毒蝎最后一人,沾满鲜血的匕首被她随意地握在手里,随着她的走动,一滴一滴的血液打湿了她脚边的枯叶。

    如同曼珠沙华华丽绽放。

    她走到金鳞身边,居高临下地看着惨不忍睹的金崇圣,顺便发表了一下自己对金鳞这番‘行为艺术’的见解。

    “喵唧喵唧。”他屁眼长错地方了,宝宝帮它开大一点,这样才像嘴巴。

    感觉到金鳞情绪的林野:……

    林野蹲下身,用染血的匕首挑起金崇圣的下巴,冰冷的匕身摩挲着他绷紧的皮肤,然后缓缓上移,在金崇圣恐惧惊骇的目光注视下,她就好似情人般温柔的用刀尖描绘着他形如半月的唇形。

    赫连锦绣等人看得心惊,林野的强悍完全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她怎么会这么厉害?这身手恐怕不输锦绣姐。”

    小队里有人喃喃说道。

    “何止,我觉得应该比锦绣姐要厉害,你看她解决那些人才花了多少时间?”

    “突然觉得她和四爷还是挺配的,俊男美女,身手不凡!”

    手下们的对话声音很轻,但赫连锦绣多少都听到了,她的脸色有些不好,阴沉着脸看着林野逗弄金崇圣。

    “现在,你还想买下我吗?”林野的声音淡淡的。

    金崇圣疼得满身都是汗,连喊叫都成了奢望,他恐惧地看着勾唇笑着的女人,只觉得,她笑得好像夺命的恶魔!

    死亡的阴影降临,金崇圣顾不得脸上让他恨不得晕厥过去的疼痛,咬着牙色厉内荏说道:“……你……不能……不能杀我……”

    “哈哈。”林野笑容清朗,宛如逗猫的坏小孩,“为什么不能啊?”

    金崇圣艰难地开口:“……我、我是毒……毒蝎佣兵团……团、副……团长……”

    嘴巴裂成这样还有本事炫耀他的身份,林野表示服气,但是服气归服气,她并不觉得这所谓的副团长身份有什么了不起的。

    她挑眉,冷淡地瞥眼:“这我知道啊,毒蝎佣兵团的垃圾嘛!”

    金崇圣目眦尽裂,但却无力反驳,只能再次吃力开口:“我……我姐夫是……莱蒙!”

    原来如此。

    难怪这个金崇圣这么猖狂,仿佛全世界都不放在眼里的傲慢,原来是因为他摊上了一个好姐姐。

    莱蒙那人嗜杀残暴,但他也重情,这一点从他可以为了妻儿义无反顾地选择走上一条不归路就可以看出。

    他很护短,而且耳根子还有点软,也就是容易被吹枕边风。

    “听说莱蒙爱上了一个寒国女人,看来这事是真的。”赫连锦绣突然出声,眼底含着戏谑兴味,似笑非笑地看着林野,“莱蒙你知道是谁吗?就是毒蝎佣兵团团长,现在你不仅杀了他这么多兄弟,还伤害了他的小舅子,你说他要是知道了,会怎么对你?你可能不知道,莱蒙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对仇人不死不休。”

    那人的性格早就在妻儿惨死时彻底扭曲,不惹他时他看上去是个大方爽朗的粗糙汉子,但一旦惹到他,他就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疯狗,不把人咬成碎片决不罢休!

    而且,莱蒙的实力同样不容小觑,就算是她,说实话也不敢正面对上莱蒙,不是打不过,而是极有可能会两败俱伤。

    林野翻了个三百六十度大白眼,“巧了,我也是对仇人不死不休的人!”

    赫连锦绣:……

    “所以你还是要杀了这个金崇圣?”她深深皱起了眉,一脸不赞成,“得罪莱蒙并不理智。”

    “呵,你觉得现在再来和我说这些合适吗?”

    现在这局面还差一个金崇圣吗?该得罪的已经彻底得罪了,就算她今天留金崇圣一条小命,事后莱蒙还是会对付她。

    她又何必怜悯一个渣滓。

    所以,该收拾地还是得收拾!

    “每天在格里姆空间里团灭的人没有两千也有八百,所以他们死光了,又有谁知道是我杀的?”

    赫连锦绣愣神。

    是啊,金崇圣这一群人都死光了,谁能知道是林野动的手?

    除非他们这边有人告密!

    林野缓缓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在众人以为她准备放过金崇圣时,只听她懒洋洋说道:“送走他吧。”

    很多人还没理解她这话的意思。

    下一秒,所有人都目露骇然之色,因为金鳞的身体再次跃起,闪着凌冽寒光的爪子直接洞穿了金崇圣的胸口,轻轻一掏,霎时间,一个拳头大的血洞在往外飙血。

    而金鳞不算大的爪子上赫然叉着一颗还在跳动的心脏。

    这种残忍又血腥的场面,饶是见惯死亡的刘浩等人都硬生生惊出了一身冷汗。

    “啪叽!”

    心脏被踩爆的声音如此清脆。

    解决完金崇圣,金鳞蹦跳到林野身边,可怜巴巴地朝她举着自己染血的爪子。

    也不知道是不是和景容与待久了,金鳞也染上了洁癖的恶习。

    林野从包里取出一瓶水,往它爪子上慢慢倒水,它自己搓着爪子,清洗着毛上的污血。

    “喵唧。”

    “差不多得了,已经很干净了。”

    “喵唧喵唧。”

    “水资源在这里多珍贵你知道吗?都给你洗爪子我喝什么?你想把我渴死吗?”

    “喵唧!”

    “你是说甘霖草?”甘霖草是格里姆空间最为常见的植物系特钡种,可以代替水资源使用,含有丰富的人体所需的矿物质和维生素。

    “行吧,算我怕了你。”林野妥协,从包里又拿出了一瓶水。

    血淋淋的尸体中间,主仆俩旁若无人的对话洗着手,就好像周围这地狱一般的场景不是他们造成的一般。

    等金鳞满意了,林野才将它放到肩膀上,面无表情地看向了赫连锦绣他们,“打扫战场都不会吗?”

    众人终于回过神,再次分成两队搜索起那些尸体,还真让他们找到了不少好东西,有些是4区的特产。

    看来金崇圣这群人应该刚从4区出来,准备找出口离开,没想到因为遇到了林野,最终把命永远留在了这里。

    “人是你解决的,这些东西都归你。”赫连锦绣将三个格里姆盒递给林野。

    林野看都没看一眼,“不用,你们谁喜欢就收着,这种东西我多的是。”

    赫连锦绣总有一种被炫了一脸的感觉,是啊,林野可是lin,她想要多少特钡种都有办法弄到,哪里会在乎这两三株从4、5区出来的?

    再想想金崇圣刚才居然想用一株玉漱花买林野?

    可惜他永远也不会知道眼前这个人是lin了。

    这么浓重的血腥味很有可能会引来其他特钡种,所以一群人不敢再原地多待,整理好以后往四区方向行进。

    但此时大家的心情与刚才已经截然不同,起码再没人会把林野当成一个需要他们保护的花瓶。

    “现在的科学家都像你这样吗?”赫连锦绣走在林野身边,眼底多了一抹忌惮。

    林野回眸,“我怎样?”

    “杀起人来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个杀手呢!这一点连我都要甘拜下风。”

    在知晓林野是lin时,赫连锦绣心里的骄傲就已经有些摇摇欲坠,就算她再不愿意,也必须得承认lin的身份是她比不上的。

    她的信心就只剩下对四爷的了解和深情,还有她的身手。

    但现在呢?

    林野的身手一点不逊色于她!

    她感觉到了深深的危机感。

    “赫连小姐有危机感就对了,毕竟你要甘拜下风的地方还多得是。”林野冲她露出一抹白莲笑,说出来的话嘲讽值爆表。

    “……”这女人说话非得这么气人吗?

    迎着那双看透一切的眼睛,赫连锦绣冷下脸没再说话。

    随着天色逐渐转暗,阴叶森林的氛围越发阴森,满目的黑色更带给人一种极度的压抑感。

    目之所及,黑色的叶片好像一座模糊的移动着的庞大堡垒,又像一道从海里筑起来的高墙。

    满山都是深黑色的叶片,那样的深,那样的浓,像流动的沉墨,能把人都给浮起来似的。

    林野伸手摘下了一片叶子,叶片上有一股黏糊糊的液体,很像某种特殊虫类的分泌物。

    她将叶片放进了专门的密封试管瓶里,目光幽暗。

    “呼呼!”

    一阵冷风吹过,就好像有一双冰冷的手触摸着她的脸颊她的发丝,丝丝扣扣地透过她的衣服渗入她的肌肤,甚至像是要钻进她的心肺之中。

    让人极度不舒服。

    这就是格里姆空间,无时无刻不在向众人传达它的神秘和与众不同。

    “看来我们想在入夜前走出阴叶森林是不可能了。”看着越来越沉的天色,还有前方一望无际的黑叶,赫连锦绣只能下令队伍找地方露营。

    接下来的18个小时,格里姆空间将会被黑暗覆盖。

    深夜的阴叶森林又冷又潮湿,除了让人心寒的黑暗之外,空气里渐渐弥漫开一层浓郁的白雾。

    能见度低得可怕,真正的伸手不见五指。

    “刘浩你带a队值上半夜,我带b队值下半夜。”简单地吃了干粮,赫连锦绣分配好任务就钻进了自己的帐篷里。

    “刘浩,我在附近转转。”林野却不打算浪费这漫长的18小时,虽然阴叶森林属于5区,但每个地方都存在着只有该区域才有的特钡种,而且有些特钡种只会在夜晚时才会出现。

    作为一名科研人员,探索和研究是她生命中永恒不变的主题。

    “放心,我不会走远的,只是去采集一点数据,你也不用让人陪我,我有金鳞就够了,何况在这种大雾里有人陪和没人陪没什么差别。”

    “喵唧。”

    在刘浩提出反对之前,林野先一步堵住了他的话。

    话都被她说了,刘浩刚张开的嘴只能又闭上了。

    “如果你这边有状况,你就拉一下绳子。”林野在自己身上绑了一根绳子,然后把另一头绑到了营地最近的一棵大树上,在这大雾中,迷路的可能性太高,所以她才给自己绑上绳子。

    最后拿上发光棒就往左前方走去,她离去的背影让刘浩觉得异常的高大。

    在如此幽沉阴暗又充满危险的地方,林小姐居然敢一个人独自乱晃,他是真心佩服。

    林野当然不知道刘浩对她高山仰止般的敬佩。

    雾大,天黑,发光棒的亮光只能照亮周围半米不到,但林野的行动并没有受到任何阻碍,她就像在逛自家的后花园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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