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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2 章 铁骑踏山河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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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野马群!”

    巴日勒紧了手中的缰绳,无比兴奋地道:“长生天保佑,我们遇上了野马群!”

    喧嚣与躁动翻滚在挈绿连的营地里,跳跃的火光点亮了人们脸上的喜色,此刻不论是青壮勇士还是老弱妇孺,都为这突如其来的好运而感到兴奋,就连缪宣也是精神一振,从漫长迁徙的无聊中振作起来。

    比起寻常人只能用肉眼去捕捉视野,朝洛门要便利许多,他早已望见了马群,甚至还在夜色中仔仔细细地甄别起每一匹马,试图辨别出其中拥有天恩的头马来——“黎明星”是属于黑夜的天恩,不论在怎样的黑暗中,朝洛门视野中的一切事物都明如白昼。

    “它们的头马应当是一匹枣马,颜色血红,也许拥有天恩;还有一匹黑马,它看起来也与其他的马匹不一样!”朝洛门阖着双眼,一边眺望着不远处的野马群,一边快速地道,“我们的动作要快一些,它们要逃走了,真是敏锐的马群!”

    朝洛门的话音刚落下,队伍前方就传来了连绵的呼喝,男人们一声声传递着来自那颜的指令,所有人都知道这个机会可遇而不可求,凡是无需驻守营地的骑士都要出动,共同狩猎野马群。

    没有人会对这个指令犹豫的,骑士们迫不及待地拍马上前,向着达日嘎赤挥舞鞭子的方向奔去!

    巴日有镇守的职责,朝洛门有侦查的工作,他们都不能轻易离开部族、参与这场狩猎,于是便一同将期待的眼神投向了缪宣。

    朝洛门迫不及待地道:“叔叔,野马群里有天恩的马匹不在少数,你快去找一骑吧!”

    普通的马怎么配得上霍埃兰勒呢?当然得是拥有天恩的宝马才能承载起真正的勇士。

    巴日也十分兴奋,他还老练地建议道:“霍埃兰勒,快来换马!你的这匹小母马年龄太小,她是跑不过野马群的!还有绳套和马竿,你最习惯使用什么……?”

    “多谢你们,但这些东西我都用不着。”缪宣轻声笑起来,他感激他们的好意,却并没有采取巴日的建议,他解释道,“追逐野马群,我自己来就够了。”

    野马群是可以狩猎的资源,也是草原危险的野兽,尤其是从未经过人类驯养的野马,它们不仅能躲避天敌的追杀,甚至还能反抗狼群与豺狗,踢咬踩踏,都是足以致命的进攻。

    要知道每年都有因野马踩踏而死的骑士,那死状是极其凄惨,几乎就是一人一骑混做肉泥。

    缪宣明白野马的危险性,自然不可能带上他的小白马,且不提小可爱能不能追上剽悍的野马群,这匹小马驹还没见过血,在面对同类的冲撞时很可能根本顶不住。

    既然如此,缪宣便决定自己来——最起码,他的速度足够快,可以找到一匹不会合适的马。

    于是在众人惊愕的眼神中,缪宣翻身下马,他没有携带任何武器与工具,那挺拔瘦削的身影水墨一般散开,眨眼间就融化在夜色里!

    马,真是草原上最美丽,又最矫健的生灵。

    沉沉夜色下,野马群正向着远离人群的方向逃亡,在急速的奔逃中,它们的脊背在风中不住沉浮,远远望去就像是涌动的潮水。

    逐浪的人群已经追赶了上来,眨眼间就迫近了海潮,经验老辣的骑士们不约而同地四散开来,默契地盘踞四方,催促着各自马匹缀在野马群之外,于昏暗的光线里窥视他们强健的猎物。

    若说一匹马的奔跑是流动回旋的风,那么一群马的奔腾就是狂暴沸腾的平地迅飚,假如你想要征服这风暴,就要比它更加悍勇,更加坚定。

    猎人最先盯上的都是软骨头。

    这些最先遭殃的猎物都是马群最外围的马匹,那些孱弱的小马驹与老马,那些牵挂缠身的母马,那些不够快的劣马……

    跃跃欲试的马竿与绳套最先袭击了落后的马匹,人类的默契合作在此刻成为了野马的噩梦,任何一匹马只要被牵制住,它紧接着就会落入无法逃离的深渊,或是被束缚身躯,或是被折断肢体,成为人类的战利品。

    这种粗暴的征服是不带有任何温情的,对于价值不够格的野马,人们的标准仿佛只有“不能放过”——能生擒驯化最好,伤势难愈可惜,死于掳掠也能接受。

    因此便只剩下两个选择,要么是未来的家畜,要么是充饥的口粮。

    马匹的嘶鸣终于带上了难掩的恐惧,这片绝望逐渐蔓延到了整个奔逃的野马群中,马匹在绝境下分出优劣,其中的几骑格外凶悍,它们或是力大无穷,或是速度奇快,它们的马蹄对准了每一个胆敢阻拦的人类,很快,第一例伤亡就这么出现了。

    一匹枣马突然高高跃起,那是普通马匹绝对无法达到的高度,随后它又迅疾地沉重落下,前足踩踏在身侧的骑士后背,直接把他连坐骑一同蹬在脚下!那沉闷的声音即便在马匹的奔腾中也格外醒目,毫无疑问,这被踩踏的一人一骑已经是没命了。

    这便是马群的头马了,它的体型要比普通的公马大上一圈,难怪能拥有这样的可怖力量。

    而就在这匹公马将目标对准了另一个猎人时,它脚下的大地突然开始震颤起来——达日嘎赤赶到了,他看上了这匹雄健的宝马,誓要将它俘获!

    野马群是怎样都预想不到,它们赖以借力的大地竟然也成了敌人的帮凶,不住震颤的地面打乱了马群的秩序,而慌乱与恐慌又让马匹各自四散奔逃,那本该拧做一股的力量于此刻彻底瓦解。

    首领的伟力振奋人心,在他的带领下,身经百战的骑士们高喝着异口同声的呼号,引导着各自的坐骑,灵巧地穿行在马群当中,合作分工,追逐着每一匹猎物。

    如此,野马群便逐渐被分割殆尽,最后一点逃亡的胜算也在大地的崩颤中消泯,骑士们的呼喝成了胜利的宣言,他们收拢俘获的战利品,大声地为正在与猎物周旋的挈绿连首领助威。

    达日嘎赤是最强大的勇士,他早已靠近了那匹马王,他手中的马竿像是活过来了一般,如臂使指,百变灵活,他根本不需要等待马匹精疲力竭时再尝试驯服,他的耐性与悍勇胜过马王,他愿意与它正面交锋。

    而就在此时,一骑幽影悄然掠过夜色,眼看着就要消失在无边的黑暗中,达日嘎赤眼观六路,可惜腾不出手来,只能在百忙之中大吼:“不要放跑了那匹黑马——!!!”

    竟然还有一匹漏网之鱼!

    人群再次骚动起来,但只有寥寥几位骑士能勉强跟上这匹黑马的脚步,他们再次故技重施,尝试着相互配合来封锁道路,可是他们根本拦不住这几乎要融化在夜色中的黑影,只能眼睁睁地望着它从身边掠过。

    太快了、太快了!它简直就像风的化身,谁能阻拦黑夜,谁能捕捉狂风?!

    除非,是阴影的主人。

    从古至今,“绝影”都只是夸张的祝愿,再快的马匹也逃脱不了它的影子,即便它是风的化身也是一样。

    苍穹夜色之下,浓稠的阴影泼洒着在半空中炸开,水墨般曳地,勾勒出一道人影,他正正挡在马匹前进的方向上,与这高头大马相比,本就瘦削的身躯在此时看来格外单薄。

    黑马厉声嘶鸣,高抬双腿便想要踏碎这突然出现的阻挡者,但还不等它的马蹄落下,阻挡者已经闪身到了黑马身后,悄然翻上了马背!

    这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了,以至于连黑马都未能完全反应过来,就被冰冷的指套与手臂勒住了脖颈——这力道不轻不重,不至于让马匹痛苦或窒息,但也叫它不能轻易摆脱。

    突如其来的束缚让黑马烦躁不已,它只能继续往前奔跑,不断地加快速度,指望着能把累赘甩掉。

    一时间,看到这一幕的骑士们竟都忘了呼喝,就连仍和马王对峙的达日嘎赤都不由得揪紧了心。

    这实在是很惊险的一幕,所有人都看到了霍埃兰勒的孤军作战,他不配坐骑也不带工具,从没有人能在这种情况下徒手猎马!他怎么追得上!他怎么骑得稳?

    但霍埃兰勒用事实证明,不论是工具还是坐骑,都只会是他的累赘——跗骨梦魇,从来无需外物的辅助。

    黑马在黑暗的草原上四处翻腾,就像是一团裹挟在烈风中的玄色火焰,它的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暴虐,恨不能把背上的骑手甩到脚下踩踏,而高明的猎手竟然如了它的意,随着它的翻腾滚下马背,眼看着马匹即将踩断他的脊椎,这猎手竟然融入了阴影之中,叫黑马踩了空!

    确实,霍埃兰勒本来就没有必要一直骑在马上,他的速度与马匹相当,他的天恩与阴影依傍,他轻快而紧密地游弋在黑马身边,夜色与阴影成为了他的承载者,辅助着他以自身去做这烈火狂风的笼头。

    与达日嘎赤强硬的征服不同,霍埃兰勒的俘虏是温和而不容拒绝的。

    只见这猎手又从黑影中跃出,再一次翻上了马背,他的动作轻盈而刚劲,却绝不容马匹将他甩脱,他就像是逐渐收拢的套索,一点点压制着黑马的反抗,无需缰绳,就足以将它限定在这片区域内。

    此时此刻,远道而来的野马群已经被挈绿连彻底分割征服,只剩下最桀骜不驯的两匹神马,它们仍然在挣扎,尝试着去留住自由的最后一丝微光。

    可这世上,是没有什么东西能留住黄昏的。

    夕阳已经彻底落入地平线,暮色四合,黑夜裹挟而来,天地苍茫间,竟只剩下人类高举的火炬,以微薄的光晕照亮辽阔的土地。

    夜幕降临,无数火把把挈绿连的营地照得亮如白昼,人们驱赶分类着刚猎得的野马,遇到野马群且收获不菲被认为是长生天的眷顾,在冬季即将到来之际,与土剌旧账未清之前,这实在是一个大好的兆头。

    在挈绿连的大部队暂时安顿下来,在骑士们收走了战利品与同胞的尸骸后,这艰难的拉锯才终于到了尾声,两匹宝马接连力竭,它们都败给了最好的猎手,而作为失败的代价,它们从此将彻底丧失自由。

    在今晚的后半夜,乌云雅达无疑是最忙碌的,信奉长生天的祭司们本就身兼多职,乌云雅达更是因为天恩的缘故,成了挈绿连部里最好的医生兼兽医,她得抓紧时间治疗伤员,再一一检查马匹的状况。

    前者并不难以处理,除了两个不幸死去的人之外,其余的骑士们至多只是受到了轻伤;而后者就是一个大工程了。

    乌云雅达带着她的几位助手,依次检查起被俘获的马匹,为它们登记性别、齿龄和用途,方便事后的论功行赏,随后他们又仔细检查野马的伤势,那些被判定能够恢复的马匹将得到牧民照顾,而伤势过重的马匹将在接下来的几日内被宰杀,作为部族的粮食来储备。

    “这孩子五岁了,是正值壮年的小伙子呢,它确实是得到长生天恩赐的马匹,它的力量应当与风有关,这会让它的速度变得很快很快。”

    乌云雅达温柔地抚摸着黑马的侧颈,转头对缪宣道:“它这样的野性难驯,你竟然能制服它,这实在是很难得的事情……瞧瞧它的额心,它可真漂亮啊。”

    这实在是一匹美丽的公马,它的身躯线条全部由流畅的线条构成,令人联想到涌动的波浪,它漆黑的鬃毛也在火光下闪闪发亮,它浑身上下都是纯粹的黑色,只在额心有一枚白色的菱形图案,仿佛一枚小星镶嵌在夜空里。

    小系统发出了惊艳的呼声,缪宣也在心中低声赞叹,这高大的黑马若有所觉,十分暴躁地打了个响鼻,于是缪宣伸手揽住它的大脑袋,也压制住了它跃跃欲试的蹶子。

    他转过头:“乌云雅达,请小心些,我还没有完全驯服它。”

    乌云雅达忍不住摇头失笑:“哎,我还从来没见过和霍埃兰勒一样的驯马方法,只依靠自己的力量让马匹驯服,这实在是太冒险了!”

    话虽如此,但乌云雅达是很钦佩这样的行为的,只身追逐野马,实在是充满了勇气和力量,不愧是黄金家族的血脉。

    缪宣此次确实是依仗了他强大的力量,他的能力非常适合追踪,而且属于黑夜的天恩还会在夜晚得到微弱增幅,只是对上几匹野马而已,他自认胜利的把握很大。

    但不论怎么说,老师的嘱咐他也算是完成了三分之一……“驯服一匹骄傲的马”。

    在检查完黑马后,乌云雅达匆匆离开,缪宣打算今夜就和这匹马一起睡了,黑马大概也能猜到它接下来的待遇,相当不耐烦地朝缪宣喷气,要不是力竭被缚,它大约想要再打一架。

    这野马棕黑的眼眸像是能通人性,缪宣失笑,忍不住摸了摸马匹的鬃毛,又换来了它一个不服气的眼神。

    拥有天恩的马匹必然是草原宝马,此次挈绿连共猎到了两匹宝马,这绝对是巨大的收获,连大部族都要羡慕。

    在集体狩猎后的分配猎物环节,挈绿连一向公平公正,小队配合就按照功劳来分享战利品,单枪匹马自然独占所有收获,这两匹宝马都是个人驯服的,因此大黑马必将归属于霍埃兰勒。

    朝洛门很清楚这一点,于是接着学生和子侄的便利,霸占了这个近距离观马的大好机会,他举着火把,不住地围着黑马打转,像是看到了什么难得的宝贝,活似半大少年偷开长辈豪车。

    “竟然一点都不怕火!这匹马真是太美丽了,而且年龄正好,几年后就是能作种的宝马了吧?要早些为它打马掌,用最合适的铁……对待这样的宝马,可不能随便照顾啊。”

    朝洛门喃喃自语,随即又爱惜地抚摸起黑马,和往日来故作老成的模样不同,此时的他可算是露出了些少年人的兴奋。

    缪宣仍旧揽着马头,任由大侄儿全方位欣赏,朝洛门说得没错,喂养马匹的讲究很多,缪宣毕竟不是土生土长的人,他开始思考去请教谁比较合适……

    还是去找乌云雅达吧。

    朝洛门终于看够了,他停下脚步,期待地问道:“小叔叔,你打算给它起什么名字?需要我帮你取吗?”

    宝马总该是有个名字的,就连那匹巴日送的小马驹都有名字——林姨可喜欢它了,整日里赞扬“你比云朵还要洁白”(熟悉的夸夸模式),听得多了,缪宣索性就管它叫白云。

    如今多了一匹马,当然又要多一个名字,缪宣回忆起这匹马在夜色中的身影,便下意识道:“不如就‘幽影’吧。”

    这是一个很不错的名字,但朝洛门却突然停止了抚摸马匹的动作,他转头望着缪宣,有些奇怪地问道:“小叔叔,你怎么给它取了个南人的名字?”

    缪宣一愣,这才反应过来他还没切语言,便立即解释道:“我想到了南人的诗词,就给它这么取名了。”

    朝洛门:“……”

    缪宣见朝洛门沉默,心道这里面不会有什么文化冲突吧,便追问道:“怎么了,朝洛门,这个名字不合适吗?”

    “不,没什么,我看叔叔这么喜欢这个记号,还以为……”朝洛门指着黑马额头的白色标记,“你会给它取一个寓意着星星的名字呢。”

    原来如此。

    缪宣释然,玩笑道:“我们已经有一个‘黎明星’,这就不好再取星星了。”

    “可以啊。”

    却不想朝洛门直接赞成了,他笑起来,朝缪宣眨眨眼:“既然是小叔叔的坐骑,就算也取名为‘黎明星’,那也没什么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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