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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张剑有时也牢骚满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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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白领

    日记第一节:“好色”的小男孩

    我这个人从来就是人小鬼大,仿佛很小的时候就特别懂事儿。事实上现在回想起来,只有小时候三岁以前所发生的事情断片儿了。大约在我四五岁的时候,我的脚踝被砖头砸坏了,现在还留有大伤疤!现在还依稀记得当年受伤后,还在地上爬动的情景。但是有一件事儿我不明白,那次拖着包扎快好的伤脚踝在地上爬动的场景时,而照看我的却是我的叔伯大姐儿。为什么是叔伯大姐照看我,我至今想不明白。因为我是有哥有姐的人,如果说那时大人要忙着挣工分也好理解。但是我还有一个细哥呀,他反而比叔伯大姐还小一岁呀?如果说堂兄与叔伯二姐太小照看不了我,而大哥大姐要干农活儿,也好理解。那完全由我的细哥照看我呀?

    总之,整个受伤的时候,只记得两个情景:一是在这次叔伯大姐照看我之前,我妈妈用风衣包着我上医院上药。记得在医院时,还有一位老年人给我零食吃,但我却不认得他。当然后来我才知道,他是我妈妈的继父,我的外公。在我最早残留的记忆里,记忆清晰都是女性,以现在地推理来分析,人说伤筋动骨一百天。这么长时间的养伤期间,肯定我的爸爸及哥哥(我曾有三位哥哥和一位大姐,只是后来大哥上大学后出事了。)但是我只记得两个女人照看我的片段儿,其他有关男性照看的情景都被我屏蔽了,什么也记不得了。这是我幼年混沌思维时唯一仅有记得有关我受伤后的片段儿,也是我人生中最早的记忆。

    难道说我从幼儿时就比较喜欢女人么,为什么只要妈妈与叔伯大姐地照顾呢?说句大不敬的话,以现在成人的观点,我的妈妈和叔伯大姐都不是好看的女人。我的妈妈是位身材短胖(也不是很胖的,算微胖吧!),头发稀少的农村一字不识的大文盲女人。如果说妈妈作为女人,最吸引男人的地方,也只有她的胸大了。可以说在我整个的童年,我都是晚上都要伏在妈妈的怀里才睡得着觉。当然我也是吃妈妈的奶水长大的,但我却一点儿也记不得了,只是记得给我断奶时的某个片段。我记得我已经能够吃五谷杂粮时,也可以说那时候也许早已断奶了。但是我清楚地记得,我吃饭之余,我也会偶尔掀起妈妈的衣襟。那种情景好像小牛儿吃奶样,有时母牛不耐烦地走动吃草,小牛儿就追着牛妈妈不放。我记得分明,妈妈忙着事儿,我就扯着她的衣襟不放。而且记得分明的是,有次紧跟妈妈身后跑,不想被一位亲戚看见了。她(到底是谁我也记不得,反正我的舅母多,以现在推测能力来分晰,必定是那位舅母吧!)就带着取笑地口吻说:“你怎么这么大还要吃妈妈的奶羞不羞,我家的孩子早已不吃我的奶了。”

    当年某个舅妈取笑我那么大还吃奶羞不羞?其实在我幼小的心灵里,吃妈妈的奶我不仅不感觉到羞愧,而且感觉妈妈的奶比五谷杂粮好吃。但是让我难为情的是,某个舅妈所说她家的孩子,是指表弟还是表妹也记不得了。他们都比我小都不吃妈妈的奶了,我比他们还大还要吃妈妈的奶,让我感觉很不好意思。从此,我真正的被断奶了,再也不好意思跟在妈妈身旁,强迫着妈妈要吃她的奶。说完了记忆中最早地吃奶事件,现在还记忆犹新的是妈妈的乳香。再说我的叔伯大姐,说句真实的话,我的叔伯大姐长大后,并不好看。虽然我记得当年受伤后她照顾我的情景,但是她的样子或者说她的身材是好看还是不好看,我一点也记不得了。长大后的叔伯姐无缘无故地就发胖了,现在早已胖得不成样子的中年妇女了。

    不是我偏心,我有亲疏之论,我的大姐反而长得比较好看,虽然说算不上时今男人口中的美女,但也是眉清目秀十分地可人。至少现在开始步入老年人行列,身材也没有发胖到走了样子。但是,我至今不记得我受伤时,我大姐照看我的情景。我的大姐整整比我大了十一岁,我只比她的儿子大十二岁儿。照说,我开始记事儿时,在小范围里,也只有我大姐最好看了。她那时候正好达到古人所说的二八佳人的年龄呀?但是有关童年的记忆中,我并没有我大姐照看我的任何片段。记得最早的印象,七岁上学后,因为调皮捣蛋犯了错。老师勒令我写检讨,我当然不会写,是我大姐帮我写的。还记得她牵着我的小手去学校回来的情景。那时候我已经七岁了,被大姐拉着手挽在她的怀里,我的头碰在她的身上暖和和的。当然在我懂事的少年心里,知道大姐此时也有妈妈一样大的胸了。直到大姐出嫁生了孩子后,我才见过她奶孩子时候,小外甥紧紧地偎在她的怀里大口地吮吸着奶水儿了。

    记得有一次,大姐也不害羞地当着众人的面奶孩子。记得有几个塆下的已经结过婚的青壮年男人直勾勾地看着大姐奶孩子,那色迷迷的样子,我见了都很恶心。好似他们从未见过女人的胸似的,要知道那时候他们都睡过女人呀,因为他们的孩子都已经断奶了的在地上到处乱跑呀!或者换一句话来说,我大姐还算是位比较好看的女人。那时候也脱离了种田的命运,上县城做小生意去了。那些男人都有自己的老婆,女身上的部件一清二楚,可谓什么都见过,也都用过摸过,还那么贪婪地偷看我大姐奶孩子。原因只有一点,我大姐比他们的老婆好看有气质。因为那时他们的老婆都还在田地里做着农活儿,哪有衣着光鲜的大姐好看啊!

    总之,在我幼年的记忆中,总是记忆犹新地都是与女人有关,这么说我是一个很小就很喜欢女人的小男孩。那算不算男人的好色本性呢?反正后来长大才知,男子十六岁才精通,换句不好听的话说,男子十六岁后才能算男子汉了。而女人,看那些变态的男人,他们还要强奸什么幼女了,真是猪狗不如的畜生。有一说一,如果让我看女人,如果天下女人都是我的。女人最小的年龄段,也至少要到少女才能吸引我想入非非。那些幼女,光着身子与男人无异,有什么吸引异性的本钱。

    只怕只有一则故事说的那样,有则考题是:画了一个光屁股的小男孩和一个光屁股的小女孩。要应试者给画作取过名字,只有用“多一点少一点”为题目的那个应试人取胜。说句老实话,我虽然也很好色,还表现在幼年时代就对好看的女人情有独钟。但我讨厌强奸犯,特别强奸幼女的变态男人,真该枪毙呀?正常的我,永远也不明白,那幼女与男人有什么区别,怎么就能挑逗起他们的性欲呢?还要铤而走险,冒天下大不韪而去作奸犯科触犯法律呢?

    上面说过,我小时候走亲戚,因为一家亲戚家里有个漂亮的小姨,我就乖了不哭闹要回家。可以说我是个从小喜欢漂亮的女人,也可以说一个有“色心”的小男孩吧!中国人对于性讳莫如深,羞于淡论,如果那个多说一句便被贬于下流。但是人人都心知肚明,长大的正常男女都需要性,没有性的滋润,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活得憋屈活得不快乐感觉不到幸福。

    但是有一个真实存在的问题,好比饥饿的年代,人人都会饿着肚子想吃饱,但还是有许多人根本没得东西可吃而被饿死了。换言之,现在有多少成年的男人(在闭塞的年代,女人也有,作家沈从文曾写过有关比较精致的女人想要白马王子(如意郎君),而身边所遇都是蠢笨如牛的人,她们都‘落洞’了。所谓落洞了,就是这些女人往往穿着一新在幻觉里跳崖自杀,而在她们模糊的幻想里,好似坐上了情郎迎娶的大花轿了。(顺便说一声,真实的蓝白领与文中蓝白领可谓同名不同姓,文中的蓝白领至少获得了爱情与老婆。我对照这一个名词,哪怕十多年以前所见,感觉自己好似‘反落洞’了呢?如果我不写小说,不努力学习,也许我也早已儿女成群了。)想要的性生活,却一生都没个老婆,情人,哪怕性伙伴也没有呢?叫这些可怜的男人怎么办?中国虽有扫黄一说,但总之扫而不尽。暗娼流行也有一个好处,强奸事件少了。据笔者而论,男女自愿的嫖娼与卖淫,至少当事人是乐意而为之,没有哪个人再受到心灵上的创伤,总之事后人都很正常。相反,一件强奸事件中,对女性的杀伤力真的很大,一生都不会完全愈合。更有“饿死事小失节为大”的古训,有的惨遭强奸的女人,往往在人言可畏的勒索下都自杀了,多惨啊!

    一句话,天地万物,都是阴阳调和,才会万物兴。除了变态的成年男女,哪个人不希望有心满意足的异性,与之过上幸福的生活。但是,好像不是每一双脚都有鞋子穿,更不可思议的是,并不是每一双鞋子都有脚来穿了。现实中这个巨大的矛盾,在小三二奶横行的年代,还有许许多多穷困病残的男女,漫漫长夜孤身一人辗转反侧地睡不着觉,在孤苦伶仃中悲惨地死去。对于女性来说,外国有中国一扫而光的红灯区,也有一生清心寡欲的修女,一生只嫁给了上帝。

    有一本著名外国名著《十日谈》其实都是以讽刺地笔法描述了伪修女千方百计地偷男人的故事儿。说到性,多半嗤之以鼻,说者必遭谴责。但是谁都知道怀孕了的女人,都是很自信很满足很母性很幸福地挺着个大肚子,招摇过市地炫耀着自己的能干自己的幸福啊!苦的依然是哪些条件差的穷苦男人,伤残的男人。现在真是有钱人的天下,只要有钱,一切(当然文中的一切都是绝对意义上的一切。)的问道都会迎刃而解了!扫黄的人都是有权有势的男人,有权有势的男人不都是好人。那怕是个好人,他也会抱着自己的老婆弄一弄地生儿育女了。更有许多败类,一边扫黄,转身抱着不是自己老婆的女人乱搞。他们那里去体味一生从未睡过女人的可怜男人的苦?话说一生老光棍的光棍汉嫖了娼被抓犯了法,但是有那么多的达官贵人抱着小三二奶小蜜乱来的败类,却在招摇过市,这公平么?当然也可以说一句,世上没有绝色的公平,还是外国哲人的一句话说得好:“存在就是合理的!”外国的红灯区也许不是罪恶,而是人性的体现!不管你承认不承认,一生没有个自己的女人的成年男人比比皆是,叫他们“搞”什么呢?我是一个苦逼的男人,我同情比我还苦逼的男人!任何事一刀切,都如剑的两刃,可以杀人也可以救人?

    看了许多战争片儿,总说官兵平等,但是战争年代“二五八团”就不公平?所谓二五八团是指有条件结婚的男人。以前的人结婚都要组织管,组织分配了,何也?僧多粥少罢了,男人多女人少,男人达到一定条件,组织就为他搓和一个女人。那时的婚姻多半是美女爱英雄的光环,再组织上一出面,就成了革命夫妻。总之,是有照顾做个大贡献的人(当然死了的英雄就没法子了。)好比我爸是李刚的段子,多半有嘲讽人的意思,不讲自己的能力而在拼爹。

    话说英雄去世,他的亲人的生活水平当然受到影响变坏了,国家要给于一些补助是天经地仪。应该出钱出物让英雄的亲人们过上英雄在时一样的生活水平或者更高。更对英雄的亲人们的生活无多大帮助。

    甲:“你上大学了?”

    乙:“嗯,幸亏有个好爹!”

    丙:“听说你考上了?”

    丁:“别提了,本来我分数比某某高些,他加分了我落选。”

    戊:“爸爸去世了,生活更困难了!”

    巳:“不会吧?不是英雄子女在高考时加分吗?”

    申:“那又有什么屁用?加了分后,我还离分数线差一大截儿?”

    任:“加分是真没什么用?我本来分数都高过了分数线好多,加不加不顶事儿。”

    总之,比如失去英雄照顾的亲人的生活无着落却没人管了?如果给钱给物,是要付出代价的。人们总痛恨贪官,其实有时一个庸官所带来的隐性危害反而比贪官大得多。贪官贪还多的钱,也是有数目的。但是庸官带来隐性危害大得多,也无法估量。比如上面的庸人政策,就会毁了两个(两个,当然不只两个,而是为举例方便说罢了。)积极学习的孩子。

    老师:“小明你以前很努力学呀?现在怎么不努力学习了?”

    有英雄老爸时说:“老师别担心,反正高考给我加分,准能考上?”

    无英雄老爸时说:“学习再努力又有什么屁用?我与小红成绩差不多,再怎么努力也无用。她到时分数一加,她准会考上?”

    唉!唉!唉!……庸官的决策所损失的钱财也是无法估计出的天文数字,有时比贪官危害大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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