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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县城里的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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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这文书有问题?”

    宋知奚见赵扶风一脸严肃地看合同文书,暗道不应该啊,她拟合同的手段,就算是最厉害的律师团队都找不出来漏洞才对啊。

    宋知奚没有想过是自己的合同文书写的太过于前卫了,让赵扶风惊讶。

    这世上没人会写对双方都有约束的合同文书。

    她是第一个。

    “没有问题,你写得严丝合缝,没有一丝漏洞。”

    赵扶风从合同文书中收回神来,直接在上面签了自己的名字,扣了自己的印章。

    宋知奚见赵扶风如此爽快,也不拖泥带水地写下自己的名字,并按了手印。

    她没有印章,只能按手印了。

    没有关系,反正都是一样的。

    合同文书一式两份,每人一份,各自收好。

    宋知奚和赵扶风签订了合同文书,宋知奚也就把薯片和薯条的方子,和调料的方子都一并写下来交给赵扶风。

    宋知奚在合同上写得明明白白,分股合作,她会把做薯片和薯条的方式交给赵扶风,同时会把调料配方也写清楚,同时许诺接下来还会研发出别的口味。

    唯一的要求就是她家可以自卖。

    赵扶风接过宋知奚写得方子,他属实没想到这薯片和薯条竟然是用最不值钱的土豆做得。

    那口味调料用的原料可要比土豆值钱多了。

    这样看来,这门生意简直是暴利。

    赵扶风庆幸自己率先找到了宋知奚,也庆幸答应了宋知奚的要求,抓住了赚钱的机会。

    接下来,将薯片和薯条的生意做大,无数的钱财就会滚滚而来。

    宋知奚拿着文书,满意地同赵扶风一起下楼。

    宋立宗和宋之言见宋知奚终于出来了,松了一口气。

    也不知道是什么生意,两个人谈这么久。

    赵扶风亲自把宋知奚送出门去,并交代宋知奚每月十五来千味楼领分成就行。

    宋知奚最近属实有点忙,想了想接下来几个月羊大夫要对她进行魔鬼训练。

    宋知奚决定不每个月都来领了,三个月领一次得了。

    “每三个月我来一次吧,毕竟我也挺忙的。”

    既要忙着赚钱,又要忙着学医,还要忙着对付老宋家。

    她很忙的好不好!

    赵扶风也不计较是一个月来领一次还是三个月来领一次,宋知奚说什么就是什么。

    宋知奚得到赵扶风的首肯,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开开心心地离开了。

    开心了,就要买买买!

    宋知奚今天收了不少订金,又达成了和赵扶风的合作,决定把今天赚的钱给家里花钱挥霍。

    赚钱了就是要花花花了。

    宋知奚是个女孩子,女孩子就喜欢逛街了。

    宋知奚从南街走到北街,又从东街走到西街,走了一个来回,连宋立宗和宋之言两个大男人都有些吃不消了。

    “闺女啊,你把整个街都快逛遍了,你到底要买点啥啊?”

    宋立宗属实不明白宋知奚走了这么一圈,为什么什么都不买。

    这不是白走了吗?

    宋知奚也没有想到她平时走点路就累的气喘吁吁,今日逛街就像有用不完的精力一般。

    宋知奚光逛街不买东西的习惯上辈子就有,习惯了。

    宋知奚不好意思地摸摸头,然后尴尬一笑。

    宋知奚接下来就专门挑一些店铺去逛,宋知奚先去布匹店店买了几匹布。

    上次苏家送的布匹只够每个人做一套衣服,这眼看着就要入夏,容易出汗,买点布多准备几套衣服换着穿。

    然后又去点心铺买了不少点心,虽然不是县城里最贵的绝味坊,那也是味道不错的老店。

    然后又去卖肉摊买了不少肉和猪大骨,然后看到无人问津的猪下水,起了点主意,想着买回家做卤味吃。

    宋知奚不买则已,一买惊人。

    宋立宗看着宋知奚大包小包的买下来,收的订金下了少一半下去,真是胆战心惊?

    怎么他家姑娘这么能花钱啊?

    真是生了个花钱篓子。

    宋立宗也没拦着宋知奚,算了,宋知奚赚的钱她想咋花就咋花吧。

    反正家里现在也不缺钱。

    最后宋知奚给宋之言和宋之行买了一刀纸,两支最便宜的笔和两方不太好的墨,给宋知书买了对珠花,这才收手。

    宋知奚看着自己买得东西,又摸了摸瘪下去的荷包,长长叹了一口气,赚钱不易,花钱易。

    这钱也真是太不经花了。

    宋知奚停手,准备打道回府。

    等路过某个街巷的时候,悠长的巷子里传来唱歌声。

    “俺家有个小婴孩儿,站得稳,坐不歪,好吃饽饽不吃奶……”

    那个女人一直在重复唱这段歌谣,声音阴冷绝望,宋知奚多听了几句,浑身起鸡皮疙瘩。

    “爹,我听着有点瘆得慌,咱赶紧走吧。”

    宋知奚搓搓自己的肩膀,连忙让宋立宗和宋之言走,不愿意多停留一刻。

    宋知奚刚要走,巷子里唱歌的女人就冲出来,披头散发,身上的衣服倒是干净。

    那女人好像疯了,满头白发,双目污浊不清,看起来五十岁左右,嘴里嘟嘟囔囔的也不知道在说什么。

    那女人看见宋立宗,眼睛里好像散发出闪烁的光,直冲着宋立宗扑去。

    任宋知奚再反应快也没有能拦住疯女人,让她得了逞,紧紧地抓着宋立宗地胳膊。

    疯女人手上用了力,指甲直往宋立宗的肉里扎。

    宋立宗再怎么皮糙肉厚,指甲入肉,也让他叫出声来呼痛。

    “儿子……儿子……你是我的儿子……”

    疯女人眼睛闪烁着泪光,看着宋立宗的眼睛短暂地爆发出一丝清明,不过清明转瞬即逝。

    宋知奚去扒疯女人的手,使出了吃奶的劲都没有拯救他爹于水火之中。

    等宋知奚再一次拯救他爹失败的时候,巷子里又追出来一个中年妇女。

    中年妇女看着疯女人对着一个陌生男人叫儿子,脸色一变,连忙上前将宋立宗和疯女人分开。

    那动作娴熟的好像已经做了千八百遍。

    中年妇女搂着疯女人,耐心地和疯女人解释:“姑姑,他不是堂哥,你认错人了。”

    不是她儿子?

    疯女人愣了愣,然后出神地看着宋立宗的脸,许久之后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一脸失落地离开。

    疯女人乖觉的又回到巷子里,没有再发疯,安静的可怕。

    “实在对不起,三十几年前我姑姑的孩子被拐了去后就疯了,凡是看到一个年岁差不多的男子都冲上去叫儿子。”

    中年妇女见疯女人回去了,叹了一口气才和宋立宗道歉。

    人贩子?

    孩子被拐?

    这世上最可恨的就是人贩子,宋知奚最讨厌人贩子。

    也不知道有多少家庭因为人贩子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宋知奚突然觉得那个疯女人很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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