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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土豆炖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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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宋立宗回家把分家银子拿给郑氏,郑氏一看是六两银子,有些疑惑。

    “立宗,这钱数是不是有点不对啊?”

    “是村长听说奚丫头生病都用上了人参了,让爹娘多给了二两银子。”

    宋立宗没说村长是宋知奚请去的,也没说这二两银子是宋知奚借羊途给坑来的。

    小闺女鬼门关走了一趟,性格大变,他怕郑氏会多想。

    小闺女现在的性格挺好的,最起码能自保,不会再像以前一样任人欺负不敢还手了。

    “爹,娘……能有这么好?”郑氏犹犹豫豫地道。

    不是她编排公婆,实在是宋老头和于氏根本就不是心善的人,怎么可能会愿意多出二两银子。

    “好了,听闺女说她捡回来一只受伤的兔子?”宋立宗赶忙转移郑氏的话题。

    “还不是你的好闺女,我都三令五申不让她上山了,她最终还是上山了。”

    说到兔子,郑氏想起来还没找宋知奚算账呢,说好了不让她上山,她竟然把她的话当耳旁风不听,竟然还是上山了。

    山也不是上不得,只是宋知奚还受着伤,她担心宋知奚上山出个三长五短。

    “好好好,我教训那不听管教的小丫头。”

    宋立宗搂着郑氏的肩连忙附和道。

    “宋立宗,你敢教训我宝贝闺女试试!”

    郑氏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她可以教训她的宝贝闺女,别人可不行,就算是宋立宗也不行。

    “好好好,不教训,我处理兔子去总行了吧。”

    宋立宗算是看出来了,闺女就是郑氏的心头肉,他打不得,也说不得,平白讨了个没趣。

    宋立宗叹了一口气,巴巴地去处理兔子了。

    “儿子啊,爹和你说,女人心,海底针,怎么猜都猜不透啊……”

    “爹,你说的是啥意思啊?”

    宋之言眨巴着无知的大眼,疑惑不解地瞅着自家老爹。

    女人心,海底针,是什么意思?

    “没啥,走,和老爹我处理兔子去。”

    ……

    听着屋外宋立宗和郑氏的打情骂俏,宋知奚肉麻地抖抖肩。

    屋里宋知书正在绣帕子,宋之言正捧着一本三字经在看。

    他们也听见屋外爹娘的对话,都笑着摇摇头。

    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家的氛围。

    等宋立宗处理完兔子交给郑氏,郑氏看着一大盆兔子当即犯了难,这兔子大概有三斤多,该怎么吃好呢?

    “娘!我来做饭啊!”

    宋知奚估摸着宋立宗处理好兔子,就从屋里溜了出来。

    那绣活她可算是做不下去了,太难了!

    宋知奚这倒是和原主一模一样,手太笨做不来绣活。

    “你?你能帮我看着点火我就阿弥陀佛了。”郑氏点了点宋知奚的额头打趣道。

    “哼,你们等会就看我大展身手吧!”

    宋知奚承认她不是做细活的料,但是她不承认她厨艺不好。

    要知道上辈子她弃医从商后,家里就断了她的经济来源,冻结了她所有的卡。

    在出租屋的那段时间她的厨艺可以说是练得炉火纯青。

    看着宋知奚自信的样子,郑氏也不好打击她,就任由她去厨房做饭了。

    兔子毕竟是肉,做的能难吃到哪里去。

    只是郑氏还是不太放心,跟着去厨房看着宋知奚,一旦宋知奚掌控不好她再接过手来。

    见宋知奚生起灶火,给兔子剁成小块焯了水,另起锅加了一大块猪油,给葱姜蒜煸出香味,加入兔子炒至变色,加一小勺酱油,两勺盐加水,等锅开,又放入土豆继续焖。

    不一会儿香味四散,散到院子里把其他人都给引出来了。

    “娘,你做啥呢,咋这香啊?”宋之行猛吸两口香味,咽了咽口水询问。

    “这可不是我做的,你二姐做的。把今天买的那一罐猪油用了小一半下去能不香吗?”

    郑氏见宋知奚做的挺好干脆就从厨房里退出来了。

    郑氏也觉得香,只是看着宋知奚挖了老大一块猪油就有点心疼。

    用了油的菜能不香吗?

    等糙米饭差不多熟了,土豆炖兔子也差不多熟了,宋知奚掀开盖子一闻,香味直往鼻孔里钻。

    好香!

    宋知奚拿筷子蘸了点汤料尝了下。

    嗯,不错。

    在这个年代调味品缺失的情况下还能做出这种味道属实不错。

    宋知奚端着菜出来,见五个人在厨房门口排排站,不由得笑了一声。

    “爹娘可以吃饭了。”

    饭桌上众人看着一盆色泽味俱全的土豆炖兔子,迟迟没有人下筷。

    宋知奚率先给宋立宗和郑氏夹了两块肉。

    “爹娘先吃,这是咱家分家后吃的第一顿团圆饭,分家吃兔肉,希望咱家未来一路通途。”

    以后,他们还会吃很多很多的山珍海味,享荣华富贵。

    “诶……”

    宋立宗红了眼,郑氏抹了抹眼角的泪珠,感动地夹起自己碗里的兔肉尝了一口。

    “嗯,好吃。”

    这是他们第一次吃上这么好吃的肉,能吃上这么一口肉就是死也无憾了。

    见爹娘吃了,几个小的才动筷子吃饭。

    “嗯,好吃!好好吃!二姐你手艺好好!”

    宋之行鼓着腮帮子吃起来不停,还能分出嘴里夸赞宋知奚手艺好。

    “小妹第一次做饭竟然能做的这么美味,看来是在厨艺上很有天赋了。”

    宋知书和宋之言尝了一口也赞赏不停。

    其实宋知奚做的和上辈子相比差的老远了,只不过是因为他们一家在老宋家根本没吃过一顿好的这才显得这顿饭让人口舌生香,难以忘怀。

    这一顿饭大家大快朵颐,吃得都很满意。

    吃完饭天已经快黑下来了,宋知奚和宋知书帮郑氏收拾完厨房,一家人坐在小院里乘凉。

    郑氏每天都要教几个孩子识文习字的,即使没有纸笔,也可以以沙盘为纸,树枝为笔。

    当世盛行楷书,得亏上辈子宋知奚的外公喜欢用毛笔楷书开方,她又被逼着从小练毛笔书法。

    得亏看得懂这个世界的文字,不然今天她就得在这露了馅。

    “今天呢娘要教你们《论语》中的: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你们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宋之言不假思索直接翻译出这句话的意思。

    对于宋之言而言,这并不难。

    “大意是如此没错,这句话是讲对于知识要以一个老实的态度对待,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得狂妄自大。”

    “当然,也不仅仅是对于知识,对于为人处事上也应该实事求是谦虚对待。”

    郑氏滔滔不绝地讲解,宋立宗和几个孩子听得津津有味。

    郑氏的爹是郑家村的老秀才,郑氏从小也是跟在他爹跟前识字读书。郑氏也聪明,很多道理一点即通,甚至还能举一反三。

    郑老秀才不止一次叹息过,为何郑氏是个女子而不是男子。

    若郑氏是男子,科举必然能榜上有名。

    郑氏倒是没想过自己身为男子如何,她认为女子能识字明理也是好的。

    以前她也想过要把她的孩子送去读书,可是老宋家不肯让宋之言去读书,只让他在家里做活计。

    郑氏不得不亲自去教导,一家人都深受郑氏的影响识文习字。

    这一家都不算是文盲。

    宋知奚看着郑氏滔滔不绝地讲解,觉得郑氏在闪闪发光。

    她觉得郑氏的气质不太像是普通人家里教出来的,倒像是高门知书达理的贵女。

    难道这就是气质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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