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口供
易潇这才反应过来刚刚程嘉祎可是大骂自己一通!
心中的火气也是腾的燃起,不过马上就压制住;毕竟现在u盘在人家手上,他隐隐感觉这里面肯定有什么秘密!
于是说“你不会公私不分吧,刚刚局长可是让我们一起查,你不会。。。”
易潇说到这看着程嘉祎有些怀疑。
不过程嘉祎也不是那种人,程嘉祎虽然对易潇一直有些芥蒂不过这远不如工作上的事情重要!
于是说“你不用暗示我,你放心我还不至于带着个人情绪工作!”
说完转身向着档案室走去,也没错她刚刚确实有些过分,其实她骂完易潇就有些后悔了,刚刚他一度以为易潇是来告状的,不过易潇显然并没有那么做,现在心情也好多了!
只是有些不满易潇对她的态度,不知道为什么易潇对她的不重视总是让她很火大!
不过这些易潇并不知道,他现在被程嘉祎弄的有些摸不着头脑,看着程嘉祎快步离开的背影
只得赶紧跟上,心想这个女人真的不好捉摸,真是喜怒无常!
十分钟后我终于看到了我一直想知道的保密文档,不过令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份文件之后所牵扯的隐情。
保密案卷其实只有简单的10几页,其中包括对于周围邻居和女孩本人的笔录,还有的就是医院和医生提供的证明,以及第一张--邻居的证词。
据邻居说死者范某和秦某是附近有名的模范夫妻,不仅从未发生过争吵,而且双方都是事业有成的成功人士。
不过对于其女儿不太了解,根据邻居的回忆这个女孩鲜少出门。
女儿的情况周围邻居不了解,只能从周围的只言片语中发现端倪。
经常能看到死者范某(母亲)引荐陌生人到家中给女儿补习功课,这种现象是案发一年前才开始出现的,据邻居回忆在一年以前女孩似乎并没有与父母同住,范某也从未提及之前女儿的情况!
邻居对于这件事完全不清楚,只知道范某和秦某二人一直彬彬有礼,并没有什么反常的行为。
看到这易潇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只是很简单的笔录应该不至于进行文件保密,接着看的是一张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证明是对其女儿秦某的,上面写的是:
诊断证明
被鉴定人秦某,女18岁,经我院鉴定,并无精神类疾病。
被鉴定人身体损伤属实,另确定秦某曾入我院治疗,并进行过手术。
易潇看着这张诊断证明,有好多的疑问,刚刚根据邻居的证词,女儿显然是一直病体羸弱的,可是诊断结果却赫然写着女儿的状态良好,显然女儿秦某曾遭遇过虐待!
这是为什么?
难道这就是女儿是嫌疑人的动机?
易潇实在不愿想,接着看下一页,这张是一份女儿的医生的证词。
夏季然警官:“你好李医生,请您说说您的患者秦某。”
李医生:“好的夏警官,秦清是我曾经收治的一个患者,是母亲带她来的,
据她母亲说是女儿曾经出了意外,因为不想毁了女儿的前途,
所以带女儿来医院”
夏警官:“好您主要说当时您是怎么发现事实不单纯的”
李医生:“是这样,毕竟女孩还小,所以我要求母亲提供其他的信息,结果母亲死活不肯说,只是说什么事出意外,其他情况一概不知,就是不断的求我帮帮那个女孩。”
“我看当时女孩的情况有问题,这个母亲的表现太奇怪,好像太急于求成,当我表示不能做手术,母亲却很反常的要走,我察觉可能问题不是这么简单所以;
我就稳住母亲,单独问了女儿,结果女儿最后哭着告诉我,根本就不是意外!
是这个母亲的问题!当时我很震惊,随即我马上报了警,后来女孩父母被剥夺了监护权,再后来我就不清楚了”
夏警官:“李医生之后你和秦清还有联系?”
李医生:“没有了,后来为了保护女孩的隐私,也是怕再被她那个人渣父母找到,对女
孩的事进行保护,我当时还签了保密协议,我就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女孩了”
夏警官:“好的,谢谢你的配合,如果你有什么其他的事,给我打电话,我就不打扰了”
。。。。。。。
笔录结束,“真没想到这女孩的母亲居然这么禽兽!”
程嘉祎一脸愤怒的说,易潇则一脸的疑虑,程嘉祎看着易潇的表情说“你是木偶人吗?看了
这种事你好像没什么反应啊”
易潇对程嘉祎的问题不予理会说“你没觉得哪里说不通吗?”
程嘉祎说“哪里?我没觉得除了同情那个女孩的遭遇我实在没什么想说的”
说完程嘉祎一脸的愤慨。
易潇则看着卷宗说“这是她的亲生女儿,天下绝对没有哪个父母会这样对自己的女儿,除非
这里面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事情!”
程嘉祎这时也反应过来说“你这么说也对,我妈妈对我就很好,这里面肯定有问题!”
易潇点头说“接着往下看”
翻到下一页是女孩的笔录,整整八页纸,不过大部分是审讯记录,其中女孩的口供很少。
一审记录
夏季然:“姓名?年龄!家住在哪!”
秦清:“秦清,18,家住邻居临江市xxxxxxxxxxxxxxxxxxxxx”
夏季然:“秦清,你知道你做了什么吗”
秦清:“我”
夏季然:“秦清,你哭也是没有用的,老实说你做了什么?”
秦清:“夏警官,都是我做的,是我做的,都是我!是我!”
二审记录
夏季然:“秦清,你知道我去哪了吗?”
秦清:摇头。
夏季然:“我去了曾经抚养过你的六婶家”
秦清:“对不起,对不起,。。。。。六婶还好吗”
夏季然:“六婶很想你,所以秦清,把你看到的说出来!”
秦清:“对不起,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