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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知青点要分开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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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应嫁给季北骁,也不完全是跟徐旭赌气。

    她是觉得季北骁是个靠谱的男人,而她又想有个温馨幸福的家,所以才会点头跟他结婚。

    但想想自己以前做的那些事,似乎对他又很不公平。

    那她得加倍得对他好,加倍的宠着他,那才能弥补过往的遗憾。

    季北骁把东西拿到季家,去跟金桂花打招呼。

    “娘。今天村里新来了知青,这是我和晚樱在城里买的猪头,剥出来的猪耳朵和猪脸肉,先拿过来给你吃。等下午弄好拆骨肉,再给娘送一份过来。”

    金桂花冷哼一声:“季北骁,你还挺能装孝顺啊,这点猪脸肉和猪耳朵,是想打发谁?我怎么听说你们昨晚捉到好几只野鸡和野兔,还捉到了麂子,怎么不给我送麂子肉来吃?”

    她年轻的时候,吃过一次麂子肉,那鲜美的味道,可以说是终身难忘。

    话虽然这么说着,但金桂花非常眼疾手快的接过草绳,把半边猪耳朵和猪脸肉放在自己这边。

    季北骁:“野鸡和野兔,还有麂子已经卖掉了。家里就留了一只野兔,准备迎接新知青的时候吃的,如果娘想吃的话,做好后,我给娘送一份过来。”

    金桂花瞪大眼睛:“你的意思是我嘴馋,想吃野味?”

    季北骁:“娘,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季北骁没说话。

    金桂花摆摆手说:“你走吧,那点野兔我也不稀罕。反正你有了媳妇就忘了娘,我何必眼巴巴的盼着你舍得拿金贵的麂子肉来孝敬我。”

    金桂花对野兔有点犯怵。

    虽然她也想吃野兔肉,可她更爱惜自己的生命。

    她可没忘记,自己的腿为什么会受伤。

    可如果是她更想吃的麂子肉,倒是可以冒着被林晚樱克的危险,试一试毒。

    再说,这猎到麂子的本事肯定是季北骁的,季北骁猎到的野物给她吃,肯定没事。

    金桂花暗示季北骁拿麂子肉来,自己才会多给他一个眼神瞧得起他。

    季北骁像是没听见一样,只淡淡的说:“娘,你休息吧。今天新来的知青,都要搬来一院住,我得回去帮忙。”

    说完,季北骁埋头就离开,回知青院了。

    金桂花被气得胡乱的骂起来。

    “你这又是何必呢。”

    金桂花骂完一轮后,季奶奶从后门进来堂屋里。

    自从季富贵住院季北山在医院陪护后,季奶奶就过来老大家帮忙干活。

    她身子骨还算硬朗,能做点轻巧的活。

    这不,回了老二家一趟,就过来老大家准备帮金桂花做午饭。

    季奶奶沉沉的叹口气,说:“北骁是个实诚的孩子,你是他娘,对他好一些,他会孝敬你的。”

    “呵,一个连自己亲爹是谁都不知道的肮脏货,看到他我就觉得心口疼!”金桂花拍了拍心口,看向季奶奶的眼里多了一丝愤恨,“娘,我看是您舍不得自家的孩子吧。要对他好,你去啊。反正我不去,我这么多儿子不缺他一个。他现在为了林晚樱就不管我,我还庆幸我以前就没把他放在心里,他不孝顺我我还气不着。”

    反正季北骁的钱,她牢牢的捏在了手心里,她管季北骁的死活!

    季北骁的存在,无不提醒着她,那一晚是多么的肮脏,绝望,和痛苦!

    还有她以前吃过的苦,受过的罪。

    只有磋磨他,她心里才会舒坦一些。

    才能渐渐的忘记那些痛苦。

    季奶奶看了眼金桂花,无奈的摇了摇头,拄着拐杖,慢慢的挪步到厨房去准备饭菜。

    屋檐外的角落里,袁雪梅看着奶奶佝偻的背影,深深地皱着眉。

    季北骁居然不是公公的儿子,显然奶奶是知情的。

    那公公知道这件事吗?

    听婆婆话里的意思,季北骁还是季家人的孩子?莫非是二叔的儿子?还是别的什么?

    总之可以肯定,季北骁不是公公的种。

    若是季北骁知道自己的身世,肯定有好戏看咯。

    季北骁去送猪耳朵和猪脸肉,很快就回来了。

    林晚樱正在有条不紊的忙碌着。

    杂粮面已经发酵得差不多,她在做杂粮窝窝头。

    白面在发着,林晚樱准备做一些鸡蛋韭菜馅的水饺。

    又用夏明菲送过来的米,给大家煮一锅大米饭吃。

    除了青椒炒猪耳朵和猪脸肉之外,林晚樱把夏明菲送来的猪肉切下来一般,做一道青椒炒肉丝,一道用鸡蛋,青椒,木耳加肉片做成农家一碗香。

    野兔的后腿肉割下来一块,准备做个红烧兔肉。

    剩下的野兔、小母鸡和剩下的猪肉,就留着晚上和隔壁院一起举办迎新宴。

    另外做的菜就是青椒炒腌豆角,酸辣白菜,老坛酸水拍黄瓜,猪头骨汤煮丝瓜,豆腐乳,葱花炒蛋饼。

    主食就是一人小半碗白米饭,四个水饺,以及两个杂粮窝窝头。

    夏明菲拿过来的米面还有的剩,林晚樱就还给她了。

    饭菜还没上齐,夏明菲说肚子饿了,就开始吃。

    季北骁另外拿了碗,给林晚樱和自己装菜。

    夏明菲对此表示很不屑,难道他们是那种只顾着自己吃,不给做菜的人留菜的人吗。

    真是泥腿子,没见识。

    可等大家上桌,开始吃这一桌菜时,夏明菲吃了一块农家一碗香里的鸡蛋,不敢相信的瞪大双眼:“林晚樱的厨艺,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的确比以前有进步。”夏明薇接话道。

    他们五个人来到前进村,从一开始就是林晚樱在做菜,厨艺的确有进步,但也没有能让夏明菲震惊的程度吧。

    夏明薇不信,下意识的跟着夏明菲夹了一块农家一碗香里的鸡蛋块放进嘴里,鸡蛋有着自己原本独特的清香,又有着猪肉的美味,包裹着的酱汁在嘴里化开,所有的味蕾都被鲜美的滋味征服。

    在一一尝过别的菜之后,夏明薇脸色有些不好起来。

    林晚樱的厨艺,在她和徐旭离开前进村前后,进步不少。

    难道,因为林晚樱被季北骁滋润过成了真正的女人,所以就领悟了更深层次的厨艺?

    她不能再让徐旭吃林晚樱做的饭菜了。

    有人说过,想要征服一个男人的心,首先就是征服这个男人的胃。

    如果徐旭离不开林晚樱做的菜,那就事情大条了。

    很快,林晚樱就把剩下的菜都做好了。

    季北骁跟她一起最后上桌。

    好在大家都比较斯文,一开始夏明菲吃了些垫垫肚子后,就没继续吃。

    剩下的几个,也都停了筷子。

    他们等林晚樱和季北骁夫妻上桌后,他们才继续有说有笑的继续往下吃。

    大伙都吃得差不多后,夏明薇才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对着林晚樱碰杯后一饮而尽。

    “晚樱,这杯敬你。非常感谢你这么些年来对我和徐旭的照顾。恭喜你跟季北骁喜结连理。你跟季北骁分家另过,有了自己的小家,往后的日子你就得把心思放在你们的小家上,我们就不好再跟着你一起吃,给你们夫妻俩添麻烦了。从明天起,我跟徐旭带着明菲,就另外吃一个锅造饭吃吧。”

    夏明薇这番话说得还算得体。

    没有让林晚樱和季北骁开口赶人,他们借此机会分开吃,倒也合情合理。

    夏明薇话没落音,接着又是:“对了,黎宋,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吃?”

    黎宋家境好,干活也勤快,若是能把黎宋拉过来,徐旭可以少做很多体力活,他们也能跟着偶尔吃肉加餐,生活压力会小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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