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质问警察
从公安局出来,赵明径直去了侄儿媳妇家。
见赵明来了,刘英格外欢喜,又是给他端凳子又是给他倒水。
“老叔,我们家赵军的案子,查得怎么样了?”她急切地问,这两天正准备去找他了解情况呢。
赵明面色凝重,半晌才道:“这个案子有很多疑点,我怀疑赵军是被人冤枉的。”
“你也这样认为吗?”刘英惊喜地说,堂叔的话让她看到希望了。
“我到公安局找办案的警察了解了案情的相关情况,据他透露的信息,我发现此案有很多不合情理甚至自相矛盾的地方。”
赵明把自己认为的疑点一条一条地告诉了侄儿媳妇。
刘英听得激动不已,“这么说,咱家赵军果真是被冤枉的?太好了,那他应该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出来了吧?”
“没那么简单,目前的问题是警方不认为他是冤枉的。”赵明神色严肃地说。
刘英听闻此言,心里又泛起了忧愁,问道:“那怎么办呢?”
“我也没有很好的办法,目前只能继续跟警方沟通。另外看还能不能找到更加强有力的证据,证明钟红的死和赵军无关,如果能找到,那就大有希望了。”
“老叔,查案的事我不懂,这事就全靠你费心了。”
“我会尽力而为的。”
近期赵军的律师屡次前来找自己,老是提出一些刁钻古怪的问题和要求,令王兵不胜其扰,他不知道这样下去会怎样,担心夜长梦多,就向刘强副局长报告情况,请示对策。
听了他的报告,刘强也觉得这个赵明讨厌,不想跟这种人打交道,便说:“既然证据已经齐全,那就尽快将相关资料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吧,早点判了,也让他死了这条心,免得纠缠不休。”
王兵正巴不得,立即照他的指示办,将案卷材料和相关证据移交给宋阳县人民检察院。
赵明闻讯大惊。这意味着此案的侦查已经终结,警方认定赵军就是凶手,接下来将会进入起诉阶段,要想翻案,难度无疑变得更大了。
赵明再次找到王兵,向他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王警官,这个案子还有这么多疑点,你们为什么就把资料移交给检察院了?这样做是不是太草率了?”
王兵不以为然地说:“哪有什么疑点?所有的问题都已经调查清楚了。我们这样做也是按程序办事。”
赵明说:“都查清楚了?我看就没查清楚。咱们一条一条来说道:
“第一,你说赵军是用手捂死钟红后再肢解分尸的,也就是说他们之前没有发生激烈的打斗。可尸检报告却说钟红的额骨发生了粉碎性骨折。这明显是遭到钝器打击的结果。赵军既然已经把钟红捂死了,直接分尸就行,为什么还要用钝器击打她的额头呢?
“第二,你说赵军把钟红捂死后马上就将其碎尸了,说明他是早有预谋。可你又说当晚赵军是在钟红的逼迫下才失手将她捂死的,那说明这就是一个意外,他不可能事先料到钟红会被自己捂死,而提前准备好碎尸的工具。这两种说法是有矛盾的。
“第三,你说赵军是用斧头和杀猪刀肢解钟红尸体的,若果真如此,上面肯定会沾有钟红的血液或身体组织,但你又说上面没有。既是这样,怎么能认定那就是作案的工具呢?
“第四,在案发前一天,船夫周师傅曾经看见过一只和6·17杀人碎尸案极为相似的蛇皮袋,我请求让他在公安局现场辨认,理由之前给你说过,但不知为何被你拒绝了。
“第五,也是最关键的一点,这个案子没有人证,你们得出的所有结论都是根据赵军的口供而来,这个口供是怎么取得的,只有你们自己清楚。现在疑点这么多,你们凭什么认定赵军就是杀害钟红的凶手?”
王兵被问得无言以对,过了好半晌才说:“这个不由你说了算,政府肯定不会错的!”
“我请求见我的当事人,有些问题我想当面跟他确认一下。”
“不好意思,这个要求不能答应你,有什么事情还是通过我转告吧。”
“为什么?根据法律规定,辩护律师有权见自己的当事人。”
“我知道,但是此案情况特殊,不能完全按照规定办事。”
“你三番两次阻挠我见当事人,是不是心里有什么鬼啊?”
王兵脸上一红,怒道:“请你说话注意点,你这是在公安局。”
“我知道,请你正面回应我的诉求,不要总是打太极。”
“我一直在正面回应你,是你自己在胡搅蛮缠。你要再这样,以后我不会再见你了。”
“我一直在好好跟你沟通,怎么能说是胡搅蛮缠呢?”赵明不可理喻地说。
“我一直在正面回应你,是你自己在胡搅蛮缠。你要再这样,以后我不会再见你了。”
“我一直在好好跟你沟通,怎么能说是胡搅蛮缠呢?”赵明不可理喻地说。
“我们俩的思维不在同一个频道,无法正常沟通,以后有什么事情,你还是去找检察院吧,不要再来找我了,我工作很忙,没功夫陪你瞎扯。最后再提醒你一句,赵军的案子已经定性了,奉劝你不要再掺和,对你没有任何好处。”王兵说完,转身就走了。
赵明眼睁睁地望着他离去,气得说不出话来。
身为一个律师,他没少跟警察打交道,各种各样的人都遇到过,像王兵这样蛮横无理的还是头一次碰到,如果说他前面的表现是在耍无赖,最后那句话简直就是赤裸裸的威胁了。
作为一个人民警察,他竟公然威胁当事人的律师,他想干嘛?这个案子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他心中涌起一个巨大的疑团,决意要把它搞清楚。
“你不要我管,老子偏要管。我还不信,这世上就没有王法了!”他气狠狠地想道,离开了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