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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番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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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黎某不知名小街上, 孔夏背着背包行色匆匆,旁边跟着一个高挑的金发美女,一路喋喋不休地追着她。

    是的, 孔夏在巴黎, 她也出来上学了, 是程夫人建议的。

    不知道程夫人的这个建议有多少私心的成分, 毕竟她心心念念的孔小姐留在国内和程琅秋远隔重洋,也不是个事啊。她郑重地询问孔夏的意愿, 如果孔夏有想要出国念书的打算,程夫人很愿意帮忙。

    程夫人甚至还打出了感情牌,她忧心忡忡地对孔夏说:“我和程先生只有小秋这么一个不成器的孩子,我们今后也不会再有孩子了,她这个性格你是知道的,谁也不能逼迫她做她不愿意的事。我们家积累了这么多家业, 总要找人打理,难道我们百年之后,要把你们托付给职业经理人吗?”

    “孩子, 我指望不上小秋, 就只能指望你了。”程夫人痛心疾首道。

    而孔夏, 自从她和原经纪公司闹翻了之后,她就打定主意不在娱乐圈里混了, 她开始重新审视自己未来发展的方向, 她不能一辈子吃这碗青春饭。所以, 程夫人的这个建议和她心里一直酝酿的打算不谋而合,而且,程琅秋也在那边。

    所以,阔别校园好几年的孔夏, 又回到了青葱校园,她比同级的大多数同学都大两岁,但亚洲人本来就长得显小,每次同学问她年龄的时候都直呼不可思议。

    经济学院来了个漂亮的亚洲女孩,这个消息很快传遍了全校,这个厚着脸皮跟了孔夏一路的金发美女,就是传言吸引来的孔夏的爱慕者之一。谁也不知道她怎么摸到了孔夏上课的教室,隔着窗户就对着孔夏抛媚眼,像个开屏的孔雀一样。

    等下了课,她费力地用不标准的中文跟孔夏打招呼,并且相当直白地表达了要跟孔夏交朋友的意愿。

    孔夏问她为什么的时候,那老外用了法语里面最夸张的词汇来赞美孔夏,坦白道:“谁能不喜欢美人呢?”

    只可惜,美人没有跟她促膝长谈的时间,孔夏行色匆匆地走在巴黎街头的砖石小巷里,转过一座外墙斑驳的老教堂,深入到不知道哪个街区背后的小路。她甚至比身边那个本地人更熟悉这条小路。

    夕阳从墙边斜斜地射进来,把这条路从中间分成了明暗两半,阳光轻快地孔夏的侧脸上跳跃,衬得她的皮肤如同透明一般清透。

    金发女愣在了原地,反应过来时孔夏已经走到她前面去了,她紧赶几步,追上了孔夏。

    “你这是要去哪啊?”金发女问。

    “下个街区的音乐学院。”孔夏说。

    说起音乐学院的时候,孔夏的唇角都忍不住翘起了一个幸福的弧度。

    “你要去那边旁听吗?我听说亚洲人都很务实,很少有人去蹭艺术类的课吧。”那个金发女笑了一下,脸上写满了憧憬:“你要去蹭课的话,我也去。”

    孔夏怪异地看了一眼这个自说自话的同学,解释道:“我不是去蹭课,我是去找一个人。”

    “那我也去。”

    话说到这个份上,那就只能由着这老外跟着了。

    孔夏走的是一条近路,从鳞次栉比的建筑中间传过去,比走大路要快不少,离她的目的地越近,孔夏脸上的笑容就越大,等转过最后一条小巷子,马路对面就是音乐学院的后门,有个人正站在夕阳下等着她。

    孔夏雀跃地扑过去,在异国他乡的街头,没有人认识她们两个,也不必在意旁人的眼光,程琅秋抱着孔夏,光明正大地在她的唇间印下一个吻。

    马路对面的金发女:?

    她的爱情,结束得猝不及防。

    “那个人是谁?”程琅秋在孔夏耳边念叨。

    孔夏顺着程琅秋的视线往过去,那个金发女傻傻地站在马路对面,像个突遭打击的呆头鹅。

    “一个同学而已。”孔夏悄悄道。

    然而程琅秋敏锐地嗅到了同类的气息,她牵着孔夏的手,昂首挺胸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走到金发女的面前,然后用一口流利地法语向她表达了感谢。

    “我家小夏还是第一次出国,我又不能一直陪着她,多亏你们这些同学的照顾,我非常感谢。”

    程琅秋露出一个礼貌地微笑,甚至恶劣地盯着那个金发女不放,非要等她也艰难地扯出一个微笑,说:“没关系,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程琅秋和孔夏十指相扣,扬长而去。

    “你是不是故意的?”孔夏问。

    “当然,这还用问吗?”程琅秋挑眉,“谁让她惦记我的人。”

    “谁是你的人啊?”孔夏撒娇道。

    程琅秋轻笑了一声,牵着孔夏的手一用力,孔夏就顺势倒进了程琅秋怀里,她仰着头望着程琅秋,身上染着和程琅秋如出一辙的香水味。

    她们要去的,是当地一家历史悠久的手工珠宝行,程琅秋把她之前为表白准备的戒指送去重新改了造型。

    孔夏跟程琅秋和好之后,她一直等着程琅秋重新把那枚戒指送给她,但程琅秋竟然一直都没动作,搞得孔夏坐不住了,终于有一天,她鼓起勇气理直气壮地找程琅秋讨要,程琅秋才告诉她,戒指又送去重新设计了。

    “为什么?不用这么麻烦的。”孔夏不解。

    但是程琅秋坚持,她觉得原来的戒指没能送出去,多少有些不吉利,在牵扯孔夏的事情上,程琅秋宁愿迷信一些。她想过干脆重新换一个戒指,但那个戒面是她的家传之宝,换了就没有这个意义了,所以程琅秋退而求此次,改一个造型以求心安。

    今天,就是去取回戒指的日子。

    孔夏软膜硬泡,非要跟程琅秋一起去,程琅秋没办法,只能依着她。

    珠宝行的铺面很不起眼,门面上甚至连个招牌都没有,一般人甚至都不知道,这里藏着一个从18世纪流传至今的老字号。

    珠宝行门口,孔夏正要往里进,结果门口不知道从哪冒出了一个工作人员,礼貌地拦住了访客。

    程琅秋想他出示了自己的名片,那人双手接过,诚惶诚恐地请程琅秋和孔夏进来。

    进去之后,别有洞天。

    工作人员领着程琅秋和孔夏一路往里走,穿过两个房间之后,孔夏看到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

    他佝偻着身子窝在一张老木桌后面,鼻梁上卡着一副金丝边眼镜,桌上铺着质感很好的黑色绒布,上面摆着两颗钻石。

    看清楚来人,他迟钝地站起身,拉开身后的保险柜,戴上白手套,捧出一个精致的小匣子。

    戒指躺在里面,这是孔夏第一次看到这个传说中的珠宝。

    老人把匣子递到程琅秋手上,她垂下眼眸,若有所思。

    程琅秋略带羞赧地笑了一声,对孔夏说:“你一定要跟过来,就一点惊喜都没了。”

    “不过也好,你不喜欢太张扬,本来就是我们两个的事,也不必闹到人尽皆知。”

    孔夏还没反应过来程琅秋这话是什么意思,程琅秋忽然在她面前单膝跪下,面对着孔夏打开匣子,轻声问孔夏:“你愿意永远和我在一起吗?”

    旁边传来抽气声,可能程琅秋是他们见过的第一个在拿到戒指的第一时间就求婚的。

    孔夏好像愣住了,她没有及时回应,于是程琅秋耐心地又问了一遍:“你愿意吗?”

    “我当然愿意。”孔夏泪如雨下。

    程琅秋给她戴上了戒指,两个人一对的。

    回家的路上,孔夏一路都低着头摆弄她手上的戒指,似乎怎么看也看不够。

    等进了程琅秋的住处,门一关,孔夏才忽然感觉到,空气当中飘着一丝不妙的气氛。

    程琅秋笑着看向孔夏,眼中带着些许邪气的邀约,孔夏不是小孩子了,她一瞬间就懂了程琅秋是什么意思。

    孔夏脸上红了起来。

    “先去洗澡……”孔夏小声道。

    “所以,你喜欢在浴室是吗?”程琅秋故意曲解孔夏的意思。

    “不是啊……”孔夏欲哭无泪。

    她在这方面还是很保守的,但程琅秋似乎就喜欢玩各种各样的花样,她甚至还会兴致勃勃地拉着孔夏一起在网上挑选那种玩具,还美其名曰是给孔夏用的,所以一定要挑她喜欢的。

    浴室,一个灯光明亮的地方,甚至还有硕大的镜子,程琅秋那家伙的坏心思昭然若揭。

    但是程琅秋总是有办法让孔夏不能拒绝她。

    浴室里,水汽氤氲,孔夏身上挂着水珠,地上水迹狼藉。

    程琅秋把孔夏逼到洗手台前,让她睁开眼睛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程琅秋舔吻过孔夏的耳畔,在她耳边说着动听的情话。

    “小夏,你真的很美,你自己看一看。”程琅秋引诱着。

    孔夏颤抖着睁开眼,镜子中肢体纠缠,她的脸上染着明晃晃的情欲,程琅秋的另一只手缓缓滑下,最终停留在孔夏的手上。

    她灵巧的手指在孔夏指缝间流连,柔软的皮肤比最上等的丝绸还要柔滑,程琅秋摸到了一个金属的圈环,是和她手上一模一样的戒指。

    程琅秋拉起孔夏的那只手,凑在自己的唇边,动情地亲吻那枚戒指,从指根亲吻到指尖。

    明明更过分的地方她都亲过,但孔夏就是觉得此时的程琅秋比以往都情欲更甚,她慌乱地移开视线,紧接着干脆闭上了眼睛。

    她还是不能看这样的程琅秋。

    “不敢看吗?”程琅秋在孔夏耳边呢喃。

    “胆子这么小怎么行?”

    程琅秋指尖轻轻触碰,孔夏战栗着睁开眼睛,镜中的她眼角挂上了泪花,而从后面拥着她的程琅秋,正专注地盯着镜子里的孔夏。

    “小夏,你要看着我。”程琅秋似强令,又似哀求。

    “你要一直看着我。”

    作者有话要说:  全文完~

    接档文:《我养大的丧尸崽不对劲》,点收藏不迷路啊宝子们!

    预收文案:

    穆雨枫一睁眼,发现已经两百年过去了,她生在技术爆炸的黄金年代,错过了伦理错乱的赛博朋克时期,好像直接快进到了废土末世。

    好在,她还活着,休眠舱里温暖舒适。

    除了能源即将耗尽,地下城空无一人。

    要想活命,她得上到地面去。

    地面,丧尸肆虐,危机四伏,穆雨枫赤手空拳,即将被迫踏上征途。

    哦不,不是赤手空拳,休眠舱里不是还有一把不知道谁留下的大锤嘛?

    穆雨枫一把子敲碎休眠舱的玻璃盖,物理破解荒废地下城的层层禁制,一路凯歌高奏突破到数百米之上的地面。

    隔着厚重的防辐射大门,穆雨枫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三二一

    开门!

    穆雨枫捡到了一个襁褓婴儿大小的丧尸崽崽。

    二百多岁(划掉)二十多岁的穆雨枫从此开始了养崽生涯。

    一开始,

    穆雨枫:崽崽好,崽崽乖,崽崽血脉牛逼到方圆几十米内丧尸不敢近身,便携式三百六十度防护挂件!

    后来,

    穆雨枫:不愧是丧尸皇,长得就是快!人形自走大杀器,暴力萝莉我好爱!

    再后来,

    穆雨枫:崽!说过多少次了,不能亲我唔手拿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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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幽烨:我荒诞的一生里做过最正确的决定,就是把我垂危的爱人冰冻起来,这样我就有足够的时间穷尽一切手段来寻找治疗她的方法。

    但我好像打开了潘多拉魔盒。

    他们都说我疯了,说我迟早会毁灭世界,但那又怎么样?

    我的爱人都不在了,世界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终于找到了,治愈她的方法!

    但我好像活不了那么久了。

    那是我培养出的第一个异种,一个完美的胚胎,永远冰封在实验室深处,我把我的血液注入进去。

    我视它为我的延续,我命它沉睡不醒。

    直到,我的爱人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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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遇事不决暴力破解受x科学怪人疯批攻

    2 幽烨以丧尸崽崽的形态醒来,记忆逐渐恢复,长得飞快,长到成年体之前不谈恋爱

    3 幽烨没有毁灭世界

    4 废土末世,浪漫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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