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夜新郎跑了12
一路行进,骏马奔驰。
好多回,因为没找到村落,夏夏几人都是露宿荒野的。
这一回,又是如此。
“小姐,今日应该是找不到人家借宿了,不如我们就在此地安营吧。”
夏夏点头,看着天边快要落下的夕阳:“分头行动,尽快在天黑前完成。”
“是,小姐。”
安排好大家做什么后,夏夏就去打猎了。
方四方五方六跟着她一起。
夏夏准头好,一连射中了好几只猎物,准备返回时,她眼尖的看到了好几株眼熟的玉米植株。
“!!!”
夏夏惊喜,她连忙走近,只见那玉米植株上,绿色的叶子包裹着好几个果实,白色的冠毛看上去也格外的精神。
她立刻上手扳下一个玉米,撕开上面的叶子,露出了里面饱满的果实。
“小姐,这是什么?”
方五提着猎物走近夏夏,看着她脸上明显的喜意,心里知道,恐怕是小姐又发现了什么能吃的东西了。
至于小姐知道那么多他们并不知道的东西,方五他们并没有怀疑,毕竟小姐自小熟读经书,甚至对地方游志也了如指掌,对这些东西,自然比他们这些大老粗懂得多了。
看着夏夏手中白嫩嫩的玉米,方五口腔里莫名的就分泌了大量的唾液,他咽了口口水。
方五坚信,小姐发现的东西,肯定都是好东西。
果然,夏夏就给他介绍了:
“这是玉米,软糯好吃,有甜味,饱腹感强,煮着吃炒着吃都可以,快,你们都过来,我们带回去。”
“是,小姐。”
方五三人闻言,动力满满开干。
回到营地,方七他们已经生好火搭好了小型帐篷。
方七一看到夏夏他们大包小包的回来,连忙上前帮忙。
“小姐,你们除了打猎这是还找到了什么好东西?”
“确实是好东西,方七,你们把它煮了,至于有多好,一会儿吃了就知道了。”
方七闻言挠头,傻傻一笑:
“听小姐你这么说,我就更好奇了。”
夏夏看着他的馋样,好笑的摇头。
几个大男人快速的处理猎物和玉米。
玉米棒直接丢进锅里煮,至于肉,当然是选择烤。
过了一会儿,众人就闻到锅里飘出来的一股香味。
很清甜,从未闻过,闻起来就觉得很香,肯定还很解腻。
夏夏就坐在火堆旁,她看着锅里,见玉米煮得颜色微深了,拿了树枝做的筷子把玉米夹出来,招呼大家:
“好了,熟了,大家都来尝尝。”
“我先来我先来,小姐先给我!”方七第一个捧场。
几人相处了很久,甚至经历了生死,虽是主仆,但更加亲近了,没有太过客套。
夏夏轻笑着递给方七:
“吃吧,吃好了明天继续上路,应该没有几天就能到陵城了。”
方七乐呵呵一笑:“嗯,小姐,你也吃。”
“嗯。”
夏夏拿过一个玉米,一口咬下就是软糯糯的口感,嚼了几口嘴里都是玉米的清甜味,再来上一口烤肉,感觉非常不错。
大家都是如此,吃得津津有味。
突然,一声异动响起,夏夏耳朵一动,瞬间警惕起来。
她朝围着火堆的众人看去,使了个眼色,大家立刻明白了夏夏的意思,立刻站起来,明显已经进入了作战状态。
远处,走来了六个人。
夏夏暗暗警惕,却不想,方大在看到那几个人时,却立刻放松了下来。
“小姐,那是少将军手下的兵,领头的我认得,叫韩立!”
少将军?夏夏想,那不就是原主的义兄步浔嘛。
果然,韩立在看到方大时,眼前一亮,六个人立刻走了过来。
在一定距离后,他们停了下来。
韩立看向夏夏,又看着方大,似乎明白了什么,他微拱手立刻跪下:“小姐,属下韩立,奉少将军令前来接应小姐回陵城。”
夏夏上前把他扶起来:“韩副将请起,有劳你了。”
韩立摇头,顺势起身,脸上却带了愧色:“小姐,少将军知道岳城遇险后就主动请缨援助岳城,只不过到了蒲城知道了岳城胜后,将军本打算亲自到岳城接小姐的,只不过……”
他表情凝重:“只不过边境契丹人又发起了攻击,少将军不得不立即回去。”
夏夏摇头:“没关系,我这有方大他们护着没有事,更何况我自己也不是好惹的,兄长做得没有错,前线要紧。”
……
半月后,边境,陵城
因为韩立在身边,夏夏他们进城很快。
只不过进了城后,夏夏才发现边境百姓的处境比她认为的还要艰辛。
就连士兵的面貌也不太好。
这里几乎没有胖人,别的城虽说很少,但也有,可岳城是真的没有,百姓肉眼可见的骨瘦如柴,脸色蜡黄。
“夏儿!”
军营门口,方凌一看到夏夏出现整个人浑身都有些颤抖。
很明显是激动的,他已经有两年没有见过自己的女儿了。
战事艰辛,一打就是几年,他的女儿明显长大了,五官也长开了,一身利落的打扮,看起来就像个风度翩翩的俊俏佳公子。
“爹!”
“夏儿,爹对不起你啊,你在京城受欺负爹都不能为你出气,夏儿,是爹不好,是爹没有好好照顾你,是爹没用!”
方凌扶着夏夏的两肩,眼含热泪,愧疚难当。
“爹,女儿这不是没事嘛,你在外保家卫国,就是在保护我啊,至于欺负我的人,他们也落得了应有的报应,你别伤心了。”
“嗯。”方凌点头,他揉着夏夏的脑袋,眉眼带着骄傲:
“我儿,你在岳城的事,为父都知道了,你做得很好,是好样的!”
站在方凌身侧的步浔看着面前瘦弱的身影,很难让人想到,就是这具身体的主人,带着岳城打了那么一个漂亮的仗。
“妹妹,辛苦你了。”步浔上前,对夏夏表示欢迎。
“兄长,多谢你派人来接我。”
夏夏对步浔其实挺有好感的,毕竟,在原著中,就是这位义兄,替原主讨回的公道。
其他人也在看着夏夏,夏夏看向他们时,他们立刻点头和她打招呼,眸里带着几分欣赏的意味。
这不仅是因为夏夏是方凌的女儿,更是因为她本身就有让人欣赏的实力,到这边境来,也不是来拖后腿的。
“走吧,一路上辛苦了,进去吃饭!”
方凌很高兴,声音里都带了笑意。
到了饭桌上,除了一些野菜,有鸡有肉,夏夏看着一大盘的鸡肉,抬头看着方凌,待看到方凌高兴的样子时,不忍打断他的兴致,吃下。
吃完饭,方凌又和夏夏说了会儿话,就离开去处理公务去了。
只留下步浔陪着夏夏。
步浔带着夏夏在附近散步,并不靠近机密之处。
两人并排走着,夏夏并没有绕关子,看着步浔的眼睛:
“兄长,我今日进城,看到百姓们食用之物很粗糙,几乎没肉,就连摊贩卖肉的也寥寥无几。城中百姓面黄肌瘦,士兵也是如此。”
她一顿,道:“刚才我吃的肉,是你们的几顿?”
步浔并没有躲开夏夏的目光,直视她,安抚一笑:“妹妹别担心,那鸡是我去打的,那肉是义父的份例,并不占别人的军粮分毫。”
夏夏沉默,古代肉很贵,甚至难得,这是因为喂养的问题。
而且这个时候,吃猪肉的是少数,因为它味腥臭,贱价,几乎没有人买,因为无论怎么吃都吃不下去,不像后世那么美味。
“兄长,你们能几时吃一回肉?”夏夏问。
“十天,或者半月,粮饷不多,得精打细算。”步浔并未隐瞒,毕竟这事就算他不说,夏夏后面也会知道。
夏夏又问了他们平时吃什么,得到的答案无非就是馒头大饼粥,或者野菜野果。
这些东西听起来就没有营养,更何况,他们一天的体能消耗那么大,如果营养还补充不好,身体迟早会垮掉。
夏夏深吸一口气,郑重道:“兄长,我想养猪。”
步浔有些惊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