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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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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生命诚可贵有且仅有一次,但到我这好像出了点bug。

    第一次人生,我叫李绘音,来自传承悠久的东方国家,不幸的是我是个孤儿,据说是一出生就没人要的那种,包个襁褓被孤零零地丢在街角,要不是被好心的扫地阿婆捡到,我可能会因冻死街头而早夭。

    此外我也很幸运,我遇见了两个好人,第一个是捡到我的阿婆,她是个善良清贫的老者,在她的搀扶下我渐渐学会了走路、奔跑,但很可惜阿婆的身体不好,七十多岁的老人终究没熬过那个寒冷的早春。

    阿婆死后我被福利机构收养,于是我遇到了人生中的第二个贵人,我的院长妈妈。

    孤儿院里的经历让我过早的了解到了人情冷暖,明面上永远都要装作乖巧可爱的模样,这样才能获得院里老师们的疼爱,所谓会哭的孩子有糖吃,这点到哪都一样。

    哪怕是你在恃强凌弱,但只要在长辈到来之前,你成为了最先哭泣的那个小孩,那么不清楚事情经过的老师便会站在你这一方。

    这个世界很残酷,人群早已失去探索真相的兴致,比起冷冽的真相,他们显然对灼热的煽情更有共鸣。

    当然,与其成为持强凌弱的主人公们,或许冷漠的旁观者位置才更为适合。

    可不能引火上身啊,那样事情会变得麻烦,我讨厌麻烦。

    或许正是因为我过早的明白这点,孤儿院十多年的生活里我几乎从未引火烧身,厚厚的齐刘海遮盖住眉眼,我要默默待在在角落担任好自己的角色,这样的我永远也不会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要知道孤儿院的孩子们其实有着不小的攀比心与嫉妒心,学习好、优秀的孩子才会获得继续资助的机会或者被人收养。

    我从没有想过自己会被收养,感情的维系是要花大功夫的,比起重新适应一个陌生的环境,经营一段崭新的、没有血缘关系的亲缘,我可能更喜欢待在属于自己的一方小天地吧,那样更自在些。

    再说了,院长妈妈就很好,我只要有她就够了。

    虽然我外在表现的过于平淡一度让院长妈妈认为我是个严重的自闭症儿童(有没有想过其实我只是面瘫),但这好像也没什么坏处。

    不争不抢看起来格外淡漠的我,自然而然就会获得较多的怜爱,当然这也少不了我的先天优势,不夸张的说刘海之下人家真的很可爱嘛,当然这点只要院长妈妈知道就够了。

    总之我会很享受她将目光独独放在我身上的感觉,但我知道,院长妈妈是个温柔的人,这一点很残酷,其实她对谁都一样温柔,所以我并不算特殊。

    我只是比较会耍小聪明罢了,好在至今为止我的小聪明一次也没有失败过。

    十八岁的我正式脱离了孤儿院的生活,斟酌许久后我选择了本地的一所重点大学,专业是文学,在这个无聊的世界,书中的文字是我为数不多的慰藉。

    有时我也尝试写一些文章寄给出版社或者杂志,但大多石沉大海,于是我明白了,也许有些人只适合看书,而不太适合亲手动笔去写下一段故事。

    二十年来,我的人生毫无起伏,但绝大多数人都会因为我的无趣转身离开。

    是的,在外人看来我是个相当无趣的人,无趣到唯一的爱好只有读书,不参加社团活动,不参加班级联谊,没有最爱的电影与最喜欢听的歌,将一切社交活动拒之于门外,所以我没有朋友。

    或许是幼时的经历让我内心产生了某种抗拒,其实我也很想好好地经营一段亲密关系,我也想被人很好的呵护着、爱着,去拥有人生中的挚友,去感受彼此诚挚的感情,但很可惜,许多时候连一步都不敢主动迈出去的人,是很难获得去触碰这些东西的资格的,后来我才明白这个道理,但是已经晚了。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跟我一样,会把写遗书当做一个消遣,毕竟遗书也是文字的一种,其实我很珍惜这仅有一次的生,在我对未来的展望里我大概会过着如大多数人一样仓促又匆忙的生活,平平淡淡地走完我普通且毫无意义的一生。

    但没想到的是,原来我那些胡言乱语的遗书真的会有一天派上用场,它们成为了我在留在这个世界为数不多的东西,所以你看,果然提前做点准备也不是没有必要的。

    虽然我没有什么财产,但这些年的打工生涯和奖学金也让我有了一笔小小的积蓄,作为我唯一愿意在过往记忆里怀念的人,我愿意把这笔积蓄全部赠与给我的院长妈妈,注意,赠与的单单只是她这一个人,而不是孤儿院,说实话,我不太喜欢那个孤儿院,哪怕那是我生长的地方。

    可惜天不由人,我原以为我会给院长妈妈养老送终的,但她竟先我一步离开这个人世,在我大二那年。

    我在这世间唯一的羁绊就这么断掉了。

    新闻上的报道被压的很好,可没人堵得住悠悠众口,我终于从无数的线索中筛选出来了那可悲的真相,这是一场有关飞车党的横祸,当地某个官员家的公子肇事逃逸。

    如果说法律都不能制裁这样的人,那么渺小的我呢,真的什么都做不到吗?

    我这个人呀,从来没有外表展现的那么平淡哦,只不过我那喷涌的情感啊,只会在内心深处迸发罢了。

    我花光了我所有的积蓄,游走在靡乱的灯火酒绿,笑得明媚而耀眼,那些肤浅的游鱼,很快便咬上了我的饵。

    这场没有硝烟又混乱的争斗,我赢了,通过出卖情报,看着某官员落马,他的长子入狱,我转动着手中的硬盘扬起嘴角,或许是酒精有些上头,以至于我没看见迎面而来的黑色轿车,轿车里坐的是那家的小儿子。

    原来不知不觉中,我也成为了被人寻仇的一员呢,有些可悲。

    死亡即将到来的那一瞬间,我倒是没觉得后悔,却感到了淡淡的遗憾,如果将我这一生书写于纸上,也不过两三句话的事情吧,早知道就活得热忱一点了。

    不过上天好像跟我开了个巨大的玩笑,当我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我发现,我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

    为什么这么说呢,大概是因为在我意识清醒的第一秒,脑子里就出现了这样一段话。

    异能力——秘密花园

    身穿不知名白色连衣裙,我光着脚站在原地消化着脑内的信息。

    祂告诉我,我身体的任何一部分,皮肤、血肉、头发、指甲等都可以成为一朵美丽又独特的鲜花。

    消化了脑内庞大的世界观后,我抬手面无表情地拔了自己一根头发,然后看着如同变魔术般由一根黑色的发丝渐渐演变而来的鲜红玫瑰,我的第一反应是,哦豁,我脱离当一个优质麻瓜的资格了。

    以及,不知道为何,这让我想到了86版的西游记,儿时经典,每次悟空变点什么术法时都会拔自己一撮猴毛,我感觉我好像拔毛的猴哥。

    这样下去绝对会秃的吧,我摊开右手手心,看着变小了不少的手沉思。

    只要是属于身体的一部分的话,那么其实什么都可以的吧,比如——一滴血。

    说实话我真的宁愿流血也不想头秃啊,毕竟贫血可以补回来,但是掉发真的很难长。

    虽然我并不是很想进行什么奇怪的自残行为,但为了践行实践出真知这一观点,我还是决定对自己痛下毒手。

    果不其然,在异能力开启的情况下,随着几滴鲜血从掌心滑落,四散的花香也随之蔓延,当然花朵是否释放香气是随时可控的,毕竟这可是我异能的核心。

    我捡起地上的两三朵玫瑰,抬起头来环顾四周,几秒钟之后,我搞清了现在我所处的地方,是个贫民窟。

    我:

    话说重生到异世界的话不一般都会拿什么爽文剧本嘛,我现在所处的情景是什么鬼哦,别欺负我没看过热血少年漫,周刊少年jump可是我的童年。

    况且——

    我盯着自己缩小了不知道几倍的小手,上面还沾着黑漆漆的脏灰,是刚刚蹲在地上的时候蹭到的。

    是我变小了,还是借助别人的身体借尸还魂了?我不清楚,四周也不像是能有镜子的样子,看看能不能找块玻璃照一照吧。

    但我没想到的是,就连一块小小的玻璃都如此难找,不仅如此,在寻找的过程中我还遇到了几个心怀不轨的小屁孩,说是小屁孩,其实也比我现在大上不少,看起来都是十几岁的样子。

    他们不同于我曾经所在的孤儿院中的孩子,我看到了男孩们袖中藏起的小刀,如果搞不好真的会见血吧,话说总感觉视力变好了。

    虽然我身上一无所有,毕竟我刚刚已经检查了一遍,除了身上穿的这个白色连衣裙,以及刚刚捡起的玫瑰,我就连想扎头发的小皮筋都莫得。

    但或许正因如此,他们才会选择对我下手,一个看起来穿的还算干净,却手无寸铁的小女孩,应该很好得手吧,绑架了可以勒索,勒索不成还能卖给人贩子。

    可是他们错了,我并不是一无所有。

    我的异能告知我,由祂演变而成的玫瑰可以依据颜色的不同而散发出不同的气息,从而达成不同的效果,比如我手中的几朵红玫瑰,是迷雾剂。

    这些气味无孔不入,甚至能通过人的皮肤吸收,在它的影响下人们会立即陷入昏迷状态,并且依据人体质的不同,抗性也不甚相等,长则几分钟,短则十几秒,花香越浓,时间越久。

    虽然我目前好像没办法幻化出其他颜色的玫瑰,但这几朵红就已经够用了。

    我紧盯着缓缓向我靠拢的少年少女们,随后在他们毫无预料的情况下抬手将玫瑰扔到地面,随着异能力的展开,花香瞬间弥漫,很快除了我之外的其他人都昏昏沉沉地倒地了。

    预估他们会昏迷两三分钟不止,既然如此,就要加快速度从他们身上搜刮钱财啦。

    嘛,谁让你们想来抢劫我的,重来一世开头就是这么个处境,那我也不准备当什么好人了,好人不长命嘛,倒不如试着无视戒律让自己活得肆意些。

    从他们身上找到钱币后,我愣了一秒,这是,这不是我熟悉的货币,如果猜的不错的话,这是日元。

    虽然我满脑袋问号,但时间容不得我停顿过长,我只能快速搜刮有用之物后赶紧起身逃跑,因为再过一会儿他们就会醒来。

    虽说我体内的血液可以源源不断地为我提供玫瑰,但暂时我不想再划一刀或者撕开我刚刚的伤口,我又不傻为什么要反复自残,走之前我还顺走了其中一个女孩的布鞋,人家才不要光脚跑路呢。

    拿着钱财的我找到了一个看起来像是便利店的店铺,里面的东西很少,但我知道,能在贫民窟开起来一个这样的小店,已经相当不容易了。

    或许是我衣着得体,与日常平民窟流浪的小孩有很大差别,所以老板并没有拦着我进店铺的想法,他也看到了我手中拿的纸币,只当是我家大人在附近,我是往家长要了钱来逛便利店的小孩子。

    除此之外,我神奇的发现,我竟然能听懂老板和客人之间的对话,明明我从来没没有学过日语,然而那些叽里呱啦的音符从他人嘴里说出来后,我的大脑便自动将它们整理成了我能理解的句子。

    但可惜的是,我依旧说不出来,而且也看不懂货架上的字。

    我:

    再次沉默,金手指开到一半没油了,只开了一半,能听懂却不会说,按理说就算是没上过学的小孩,不认字好歹会说话啊,我这是什么情况,难不成我要装哑巴么?而且我还是个文盲,文学高材生表示不服。

    在便利店货架上,我找到了简陋的像是上个时代的方形镜子,我拿起它照了照自己,我依旧是我,只是回归了儿时的模样,看起来最多不过九岁。

    放下镜子后,我来到速食货架附近,随手拿了两个三角饭团就到了收银区结账。

    我估计老板是觉得我家大人就在附近所以没有故意宰我,虽然我看不懂日文,但我认得清数字,到手的钱数目前来看是对的上的。

    走出便利店,我抬眼望向天空,橙色的光下是浅浅的蓝点缀着轻飘飘的白,都说这世上有两种东西不能直视,一个是太阳,另外一个

    阳光有些刺眼,不过不打紧,我的第二次人生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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