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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六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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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证明,冬天不睡觉的熊非常罕见。

    在林子里面漫无目的的走了两个小时,别说熊,连跟动物的毛都没见过。

    到处都是干枯的树枝,偶尔有一两片干枯的树叶,顽强的留在枯枝上面不肯掉下来。

    前边的一片林子是针叶松林,地上掉落的厚厚针叶,好像一大块黄色的地毯。

    脚踩上去松松软软的,需要打紧精神行走才行。因为只要不小心踩到石头,又或者是暴露的树根,就会崴到脚。

    在森林里面行走,其实是一件非常耗费体力的事情。

    尤其是你还得拿着枪,背着小背包。腰间还得挎着水壶!

    体力耗费大,喝水就会多。

    也不知道怎么了,这里的空气都似乎特别的干。呼吸时间长了,甚至有拉嗓子的感觉。

    你只能一口小一小口的喝水润嗓子,所以水壶这东西不能少。

    还不能喝多了,喝多了出汗就会多起来。

    穿着厚厚的棉衣出汗,那滋味儿要多难受就有多难受。

    老猴子戴着作训帽,上面扣着钢盔。李麟不喜欢顶着钢盔,重达五斤的钢盔,时间长了脖子酸的厉害。

    可老猴子不管这些,坚决制止了李麟想要把钢盔取下来的行为。

    这位兄弟出了事情,绝对不是吃不了兜着走能够解决的。

    没打过猎的李麟根本不知道,其实狩猎根本就不是这种随机的,漫无目的到处乱跑。

    真正的狩猎,需要长时间的观察。然后以前大群人,有目的形成包围圈。

    尽量搞大动静,将动物们驱赶到一起,然后才能开始猎杀。

    这里面参杂了很多军事知识,想当年成吉思汗,就是通过狩猎来练兵。

    传说努尔哈赤也这样练过兵!

    李麟根本不知道这些,所以就是撞大运似的在林子里面跑。

    撞到哪只动物那绝对是他的幸运!

    不过对于动物来说,那就是不幸。

    “那边儿有一个山洞。”看到山洞李浩立刻来了兴致。

    好多人都告诉过他,山洞绝对是猛兽住的地方。在山里面,有山洞的地方必然会有猛兽。

    “把洞口堵住!”来到山洞口不远的地方,李麟立刻命令道。

    其实他不用命令,已经有十几支步枪瞄准了洞口。只要洞里面跳出来任何东西,都会被无情的打成筛子。

    猎犬被放开,不大一会儿,洞里面传出来狗叫的声音。听得出来,洞里有发现。

    李麟想要进去,却被老猴子一把按在石头后面。

    “你们两个,进去!”老猴子随便用枪指着两个蒙古人。

    “诺!”蒙古人也知道这不是什么好活儿,可还是战战兢兢的走进了山洞。

    过来好一会儿,一个蒙古人才走出来。

    “里面没有动物,不过有两个死人,还有一个快要死了的人。”

    听到这么说,老猴子这才松了一口气。

    看了一眼爬到树上的人,才把李麟从石头后面放了出来。

    打着火把进入到山洞里面,尽管是冬天,可里面还是弥漫着死亡的味道。

    走进洞口不过三四米远,就闻到了像血腥味儿又不是血腥味儿的味道。

    地上躺着两具尸体,脸已经被不知道什么东西啃得烂糟糟的。耳朵还剩下半拉,鼻子整个已经没有了。

    腮帮子上的肉被啃了个干净,露出森森的白牙。

    裸露的双手也好不到哪里去,其中一个人的两只手更是直接不知道去向。

    身上的衣服也多有被撕扯的痕迹,不过看上去因为毛皮比较厚的原因,没有扯开。

    李麟进去的时候,惊动了一群正在进餐的老鼠。小家伙们吱吱叫着跑开,不过没跑很远,就蹲在黑暗的地方瞅着这里。

    闻着令人作呕的味道,还有恶心至极的两具尸体。李麟脑袋一甩就吐了!

    老猴子没有丝毫的不适,只是看了一眼两具尸体,并没有检查一下的意思。

    同时也制止了手下人去检查!

    “战场上,不要翻检尸体。你怎么知道,尸体下面会不会有什么东西。”

    “尸体下面会有什么东西?”李麟不解的看着老猴子,他不明白老猴子说的到底是啥意思。

    “呵呵!有人会在尸体下面塞上压发式手雷,又或者是在尸体边上埋地雷。

    只要你去检查尸体,翻动一下就会爆炸。

    也许你不会死,但肯定会受伤。或许你会失去一条腿,又或者你会失去一只眼睛。

    反正这样近的距离上,想要全身而退就是痴人说梦。”老猴子绕过那两具尸体,来到那个奄奄一息的人身边。

    这个人的情形也相当的惨!

    半边脸全都是烂肉,如果是夏天一定会爬满蛆虫。腮帮子已经露出牙床,少了好几颗牙齿。

    白皙的皮肤,金黄色的毛发。最惹人注目的,是他另外一只手上拿着的左轮手枪。

    左轮手枪呈银色,握把的地方镶着两片漆木握把。握把上面,还覆盖了一层皮革。

    这是车臣人的左轮手枪,这样复杂的枪把,就是为了在冬天的时候握枪不会太冻手。

    大明军队里面,已经很少有人使用左轮手枪了。

    备弹只有六发,更换子弹还麻烦。只有不会卡弹一个优势!

    相比之下,盒子炮就好多了。

    足足有二十发的备弹,如果加装上一个小握把,跟小机关枪似的。

    长长的枪管,保证了射击的精准。

    李麟亲眼见过,李枭卫队里的那些家伙,可以在五十米的距离上射杀喜鹊。

    如果你想要用左轮手枪做到这一点,则相当的困难。

    “这家伙不是俄国人!”又看了一眼这个人随身的水壶,根本不是俄军配发的大明水壶。

    “弄死算了!”身后的人提议。

    “这个人步枪不见了,双腿上有冰冻的痕迹。看起来也是逃到这里的,这家伙还真是厉害。

    你看看身上的咬痕,这明显是遇到了狼。

    受了伤还能在狼嘴里活下来,还真是挺难得。”老猴子围着这家伙转悠一圈儿。

    刚刚那两个人没有检查,外表也看不出来是不是俄军。

    不过这家伙,肯定不是俄军。

    “既然难得,那就救回去。”李麟看了一眼这个家伙。

    “带回去?”老猴子有些吃惊,他虽然觉得这人有些道行,但也没有想过要带回去。

    要知道这出来已经三个多小时了,往回走的路也不好走。带着这一百多斤走山路,对体力是极大的考验。

    感情您这位少爷不会背人!

    “嗯!带回去,我爹跟我说。战场上抓到的俘虏非常重要,问出一些东西出来,会对今后的作战十分有利。

    这叫战场情报!”李麟忍着耐心。

    大明给蒙古人开出了赏金,不过只要那些车臣人的人头。

    所以,至今为止蒙古狩猎队没有带回来一个活人。

    就算是有举枪投降的家伙,也会被一脚踹翻,然后抡起弯刀斩下头颅。

    带一个脑袋,比带着个累赘强多了。反正回到乌拉尔斯克,只要凭脑袋就能领赏钱。

    更重要的就是,每上缴一个脑袋,就能够领到一瓶一斤装的大明老龙口。

    蒙古人非常喜欢这种烈酒,客人来了能够喝上一杯老龙口,那就是最隆重的招待。

    跟随李麟来的蒙古人,有强烈干掉这货的冲动。

    不过既然李麟说了,那就不好说什么了。看到明军那个上尉连长,都会这个年青的军官毕恭毕敬。

    憨厚的蒙古人也看出来,这个年青军官的背景一定很深。

    踩住这人的手,夺过手里已经打空了的左轮手枪。找了两截树枝做成简易担架,无奈的轮流抬着走。

    西蒙·海耶睁开眼睛,看到自己被人抬着有些兴奋。可看到这些人身上的迷彩服,还有脑袋上套了迷彩衬布的钢盔。

    心一下子就凉了!

    他被人俘虏了!

    想要自杀,可左轮手枪已经不见了。

    而且即便是有左轮手枪,他也拿不动了。浑身上下一丁点儿力气都没有,别说拿手枪,动动手指都困难。

    一想到那些俄国俘虏们的遭遇,西蒙·海耶就很想立刻死掉。。

    他曾经亲眼看到一个车臣人,用一根勺子把切掉俄军俘虏的脑袋。

    勺子把很钝,所以他切的很慢。足足切了四十分钟之久,直到切断那人血管之前,那个可怜的俄军士兵都在大声惨叫。

    西蒙·海耶见识过死亡,但这样的虐杀却是第一次见。

    他不明白,这些留着大胡子的车臣人为什么会这样凶残。

    他们朝着俘虏士兵的下体开枪,然后扒下他们的裤子,看自己打得准不准。

    打得准的家伙会受到所有人的崇拜,而打偏了的人,则抱怨被自己打的人那东西太小。

    拿着匕首就把小兄弟割了下去,想都没想就塞进了俘虏惨嚎的嘴里。

    至于把俘虏的衣服扒光挂在树上,让他们活活冻死,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俄军刚刚被击败的那十几天里面,道路两旁的树上,到处都挂着俄军士兵的头颅,还有残缺的肢体。

    有的俄军被活活钉死在十字架上,用来展示对东正教的蔑视。

    相对来说,蒙古人和这些人非常像。

    他们都留着大胡子,都对人头感兴趣。

    在树林里面见到的尸体,没有一具是有脑袋的。

    只不过蒙古人似乎比车臣人要仁慈一些,至少他们砍人头的时候不会用勺子把。

    西蒙·海耶痛苦的闭上了眼睛,他只希望自己能够死的痛快一些。

    过去两天自己受到的伤痛已经很多了,他不想再经历这样的痛苦。

    如果当初他知道,到车臣来会经历这样的痛苦,他根本不会离开芬兰老家,来到这个荒僻的地方打仗。

    无论西蒙·海耶愿意或者不愿意,大明人都抬着他来到了那条路的边上。

    看到拖拉机的那一瞬间,所有人都很高兴。

    毕竟,抬着这样一个累赘走山路是一件很累的事情。

    西蒙·海耶被抬上拖拉机,嘴不能言,身体也动不了的西蒙·海耶只能无奈的等待命运女神的安排。

    只希望,自己死的不要太痛苦。

    没有打到猎物,李麟显得有些意兴阑珊!

    他真的是很想给老爹带回去一些战场上的东西,既然上不了前线,那高加索山里面的猎物就是最好的选择。

    可现在,连个兔子都没有打到,的确让人觉得十分扫兴。

    李麟只是扫兴,孙之洁差点儿疯了。

    他是午饭时没有看到这位祖宗的时候,才得知李麟偷偷跑出去打猎了。

    当他得知,李麟身边只有一个班和五个蒙古人的时候。他差点儿就枪毙了准许李麟离开的参谋长!

    老天爷啊!

    这小祖宗只要受那么哪怕一点点儿的伤,那大家伙就全完蛋了。

    立下再大的功勋,也休想抵消罪过。

    更何况,林子里是什么个情况,孙之洁太清楚了。

    天知道车臣人在那里埋了多少地雷,如果踩上一颗,最低程度也是少了一只脚。

    孙之洁不敢想象,拄着拐又或者被担架抬着回京城,李枭会不会疯。

    千顷地一根苗儿,说的就是这位祖宗。

    乌拉尔斯克,只要长腿能走的,全都被撒出去寻找李麟。

    孙之洁发誓,只要李麟回来,立刻就把以不尊军令为由,把这小祖宗送回去。

    这颗定时炸弹,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把他炸成碎片。

    午饭根本没心思吃,孙之洁就站在乌拉尔斯克最高点的塔楼上,拿着望远镜往山里面看。

    尽管知道,看了也是白看。

    可他还是看了长达一个小时之久,然后就蹲在指挥部的电话机旁边,准备接收好的,又或者是坏的消息。

    下午三点,天已经有夕阳西下的意思。

    电话终于响了起来,找到这位小祖宗了。

    “保护起来,立刻,马上给我带到指挥部来。派一个连,不,一个营保护。”电话这边儿,是孙之洁声嘶力竭的吼声。

    声音之大,吓了那边亲自带队参谋长一跳。

    他不明白,这位远征军第一军军长,为毛对一个小小的中尉军官这样看重。

    不过联想到孙之洁的背景,他都如此看重的人肯定不简单。

    现在,他非常后悔自己把人方出去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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