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结婚进行时
高书山转身就走,有些事不是劝劝就行的,他想到了自己当初和罗静雅的事,金川劝过他很多次,龙卫东也说她们不合适,他就是听不进去。
生活和时间会教会我们很多东西,只是学费的代价有些沉重,算了,就这样吧。
高书山傍晚去找了胡正晨,两人走在昏暗的河边,风吹来凉凉的很舒服,一轮明月悬挂在天空,水里的明月倒影被一条条波纹搅乱,一如他烦躁不安的心。胡正晨到底是当过兵能沉住气,高书山不说话他也不开口。
高书山觉得这小子这个时候还和自己玩心眼,不是大丈夫所为,真是看不上他。唉!谁叫自己妹子喜欢呢,他忍忍心头的怒火,“你和我妹妹在谈对象?”
胡正晨对着高书山纤细的小身板,还真没放在眼里,长的倒是挺高,瘦成这样有几两力气?知青又怎么样,还不如社员呢。高书勤不错,漂亮,爽朗,他是喜欢的,不然也不会招惹。
“是的。”
高书山丢下一句话,“如果你敢负她,我不会放过你。”
胡正晨点点头,“嗯”了一声,算是答应了。
高书山做完这些,就投入到繁忙的劳动中。今年的小胡村人们更忙了,要收种庄稼,还要侍弄西瓜,甜瓜浇水施肥,除草灭虫,都要付出汗水。
东山坡不大,有四五十亩,西瓜,甜瓜占了总面积的一半。这时候的西瓜个头很大,大的一个有二三十斤,小的也有十来斤,吃起来又沙又甜。甜瓜叫落花甜,生瓜吃着不苦,口感像小黄瓜,熟了吃着很香很甜。
西瓜甜瓜成熟后,小心翼翼摘下来,拉到供销社,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根本不发愁销路。
村里人想吃也不是不可以,找会计,队长,摘瓜称重,掏钱,会计收了钱记好账。把瓜抱回去,用凉水泡泡,干活回来吃一口,凉甜解渴。小胡村的人虽说不是太有钱,今年也有不少人舍得买一个尝尝鲜。
瓜卖完赶紧拉秧,施肥,深翻,然后种上萝卜白菜大蒜。
另一半种上了葱。葱苗经过一次移栽,三月可以卖掉一半,另一半用来分苗。六月,九月再次卖一半,留下一半分苗。天气冷的时候,隔一垄卖掉一垄,把留下的大葱根部封上土,封的土越高,大葱的葱白越长,这些可以留到过年的时候卖。
时间一晃就是两个月,秋收接近尾声,人们开始大面积施肥,耕地,种麦子,高书山终于盼来了结婚的日子。
谭父知道二女儿要成亲,还是嫁给高书山,真想来揍他一顿。当初是说过让他照顾女儿,没让他照顾到床上去,在他看来这小子做女婿是不够格的。长相他不满意,家庭也不理想,老高不靠谱,和他做亲家,他憋屈。但山高皇帝远,闺女喜欢能怎么办?只好捏鼻子认下。
谭母心里酸酸的,觉得对不起这个女儿,小小年纪就下乡,吃苦受累还不安全。孩子大了,找对象也是个难题,找村里的肯定不行,找知青,选择面也很小,不然女儿不会嫁给高书山,那个小子不坏,可是也不够优秀,她的兰子如果留在家里,肯定能找一个条件好的。
现在孩子要成亲了,亲人不在身边,作为父母只能给女儿多寄一些东西。弄到一批布,还和人换了一些票,做一套军绿衣服,一件灯芯绒的外套,一条黑裤子,凑成两套,都是城里时兴(流行)的款式,一股脑寄给女儿。又弄了一块蓝布给高书山,没有尺寸,寄过去让闺女给他做一套衣服。
谭咏兰收到老妈寄来的东西,还是高兴的,她自己找了对象,自己定了婚期,但也希望得到父母的认可和祝福,新衣服穿上试试,很合适,布料裁开,给高书山做了一套中山装。
又把一些杂物挪到高书山的屋子里,谭咏兰的屋子收拾一下做婚房,屋顶四壁打扫一遍,墙上贴上报纸,做了一套新铺盖,就算齐全了。
高书山心里美滋滋的,他献宝似的对谭咏兰说,“看,我弄来了两块布,这件红色的鲜亮好看,你做一身衣裳,结婚那天穿,这块绿色的帮我做一套,军绿色,好看。”
这个年代无论男女都喜欢军绿色的衣服,可是谭咏兰拿着两块布,不敢想象两人穿在身上站在一起的样子,一个满身红,一个满身绿,辣眼睛。看他这会儿这样高兴,谭咏兰不好泼冷水,点点头。
高书山又掏出一块手表,小心翼翼地拉过她的手,带上去。这是梅花手表,价格不便宜,质量也很好,谭咏兰在城里的百货大楼见过,卖的特别好,想不到高书山竟然能弄来。
高书山又掏出一块男式手表,递给她,谭咏兰接过,帮他戴上,高书山抚摸一下表盘,拉住她的手,十指相扣,“喜欢吗?”
“喜欢,谢谢你。”谭咏兰知道弄来两块手表不容易,他不希望高书山冒险,东西再好也没有人重要。
“现在不是流行三转一响吗?我会慢慢帮你弄齐的,别的女孩子有的,你这么好,当然也要有。”
谭咏兰看着高书山,他在乡下几年了,风吹日晒,还是那样白净,大眼睛长睫毛,唇形好看,微微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不比后世的男明星小鲜肉差。
几年劳作,身材依旧消瘦,但很挺拔,虽然大家都喜欢那些浓眉大眼,五大三粗的汉子,谭咏兰觉得还是高书山这样的好看。
“自行车咱们很少用到,缝纫机也一样,至于收音机,还是等等吧,现在有手表,我就特别知足了。”
高书山点头,“都听你的,反正有钱,你说什么时候买咱们就什么时候买。”
谭咏兰把两块布裁了,红色的给自己做了一件小西服外套,剩下的想想做了一条半身裙子。绿布给高书山做了一套仿军装,比军装秀气一些,高书山很喜欢。
谭咏兰低估高书山的执拗,他看到谭咏兰的红外套和红裙子,觉得特别好看,非要她穿着,两人去扯了结婚证。
谭咏兰拗不过他,但提出了要求,让他穿那套蓝色的中山装,高书山答应了。去照相馆拍了三张照片,一张是谭咏兰单身照,梳着两条黝黑的粗辫子 ,上身穿着一件红色小西服外套,里面套着一件白衬衫,下身穿一条红色大摆长裙子,脚上踩一双黑色带跟皮鞋,微微侧身站在那里,像一株迎风怒放的玫瑰,娇艳欲滴。
一张是两人的合照,谭咏兰没有和大家一样,选择并肩而坐的,她看上了照相师傅那张老旧的圈椅,商量过后,她坐在圈椅上,高书山站在她身后,很慵懒地扶着椅背,看起来亲昵自然。
另一张是高书山的单人照,他也微微侧身站着,双手抱臂,脸上带着幸福的微笑。
谭咏兰交代照相馆地师傅每张底片洗五张,两人交钱开票。
高书山来取照片的时候,师傅和他商量,“能不能让我多洗两张,贴在窗户玻璃上,可以给你们免除照相钱?”
要知道照相馆的师傅看到洗出来的照片,很是惊讶,平时来照相的人基本都是端端正正地坐着,或是站着,这两个人不按常理出牌,他内心是不赞成的,照片拿在手里后,意外地觉得这样好看。
高书山摇摇头,开玩笑,这是自己媳妇的照片,他可不愿意让人过来过去看着评头论足,他又不是花不起那几个照片钱。
在照相馆师傅不舍的目光中,高书山快步离开了,他还有事情,要帮媳妇寄信给岳父岳母,给大姨姐,自己也要给外公外婆说一句要结婚,老人和舅舅舅妈都很关心这件事,特别是大舅舅和大舅妈,每次来信都要问问他的终身大事,现在要结婚了,他不能回去,舅舅舅妈来不了,那就寄张照片让大家看看。
结婚这天,谭咏兰准备好菜,冯改改下了工过来帮忙,“我做饭还行,谭咏兰,你要是信得过,我帮你掌勺,今天你是新娘子,负责美美的就好。”这个冯改改是个利落飒爽的性子,谭咏兰还挺喜欢她的。
“当然信得过,你能帮忙我很高兴,谢谢你。”
冯改改没让谭咏兰失望,她做菜虽没有谭咏兰好,但也差不了多少。
婚礼上,谭咏兰和高书山都穿着自己做的绿军装,婚礼很简单,胡正德上前主持,说了几句场面话,无非是祝贺两人结成革命伴侣,携手并进,共同努力,为国家献出自己的力量。
然后是新郎新娘宣誓,鞠躬,仪式就结束了,吃完饭,大家散了,谭咏兰和冯改改开始洗刷碗碟,高书山和龙卫东还借来的桌椅板凳。
高书山不知道,知青点的门口有一个人影一直在那里晃悠,舍不得离开,那个人就是罗静雅,此时的罗静雅面色干黄,嘴唇苍白,一双眼睛变得浑浊,她怀里抱着一个四五岁的男孩,小孩子浑身脏兮兮的,他抓住母亲的衣襟叫,“娘,饿,我饿。”
罗静雅置若罔闻,她在想当初自己不嫁给胡正旺,坚持一下,嫁给高书山,现在过的是不是就不一样了,不用受婆婆的气,不用忍受丈夫的拳脚,不用听小姑子们的阴阳怪气,也不用每天下工回来还有干不完的活,她到底得到了什么?
得知高书山结婚的消息,她忍不住过来看看,看到他穿着崭新的绿军装,身姿高挑修长挺拔,面容白净俊秀,五官精致,犹如古代走出来的书生,还是那样好看,不,是比当初更好看,他身上没有了当初的青涩,跳脱,和那些轻浮,变得成熟,大气,稳重。
可惜这个男人不再属于她了,她贪婪地看着,真想上前去告诉他,她后悔了。看着怀里的孩子, 她忍住自己的脚步,低下头。
高书山搬着一张桌子走过来,看她一眼点点头,脚步都没有停顿,仿佛没有认出她。
高书山回到新房,谭咏兰已经洗漱完,捧着一杯水,坐在桌前,拿着父亲的信一遍遍看着,父母在字里行间满是亏欠,能看出对高书山不满意,又表达着祝愿,希望女儿幸福。
谭咏兰看着信,又看着旁边摆放的结婚证,有了这张纸就能证明她结婚了。两辈子第一次,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恋,也没有跌宕起伏的猜忌争吵解释和好各种曲折,就这样平平淡淡成了亲,丈夫也是个普普通通的小知青,这就是普通人的爱情,普通人的生活。
高书山进屋关上门,他望着眼前的女孩,傻傻笑着,“我的,你是我的了,媳妇,终于终于变成我媳妇了,想抱抱你。”
谭咏兰放下茶缸子看他一眼,高书山脸颊通红,带着一丝酒味,“你喝醉了?”
“没有,就喝一点点,一点点,龙卫东说喝点酒胆气壮。”
“这是酒壮怂人胆,又不是比武,需要壮什么胆,他逗你玩呢。”
高书山笑,没眼看,傻里傻气的,上前抱住谭咏兰,让她坐在自己腿上,盯着她喃喃自语,“好看,媳妇好看,我的,谁也抢不走了。”
“谁会抢你媳妇?”谭咏兰觉得这人喝醉了,故意逗他问。
“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他们都想抢我媳妇,我媳妇好看,能干,都眼红我有福气,哼!那个康文博,老偷偷看你,我真想揍他一顿,还有慕云舟,这小子也没安好心。”
“你这是一杯倒,以后不许喝酒了,满口胡言乱语,让人听见笑话。”隔壁住的就是慕云舟,这家伙喝多了,满口胡言,让人听见可不好,她捂住高书山的嘴低声说。
“我没醉,刚才我还去送桌子椅子呢,我说的是实话,你不信我。”高书山委屈扒拉看着媳妇。
“信你,你放开我,我给你冲点蜂蜜水。”
“不放,我现在有结婚证,不是耍流氓,可以正大光明抱媳妇,才不放。”
谭咏兰在他唇上吻了一下,“好,那就不放,小醉汉,声音小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