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我从未见过脸皮如此之厚的人
“谁败诉,现在还是未知数呢。”
“张律师,我们先进去。”
对方的律师还没有来。
徐思福不想和对方废话。
毕竟论脸皮厚,自己厚不过对方。
“等一会开庭的时候。”
“不管对方说什么怒气的话,你都给我忍着。”
怕一会徐思福,会再次忍不住。
进入到法庭后,张三再次提醒。
“放心。”
“绝对不会再做傻事了。”
刚刚要不是张三阻止,说不定自己已经动手。
一想到自己,刚刚真的动了手。
那现在的情况,估计自己是被拉走。
徐思福的内心,就一阵害怕。
因为自己没想到,自己的老婆如此有心机。
“这就对了。”
见徐思福跟自己保证,不会乱来。
张三没有继续说话。
而是坐下,拿出自己准备好的证据。
这些证据,都是用来证明对方触犯了诈骗罪的证据。
在张三坐下不到三分钟。
陈淑妃跟随她的律师,也一起进入法庭。
但陈淑妃律师的脸色并不是很好,因为自己的对手是张三。
当然,也是在进入法庭之后才知道的。
如果在之前知道,绝对不会接陈淑妃的案件。
法官并没有提前出现。
而是准时出现。
“金一刀律师。”
“等一会看你的了。”
陈淑妃坐下后,朝金一刀眨眨眼。
一脸,只要这一次打胜诉了。
今晚继续在人流量及其之大的路边,和你一起开车。
上一次金一刀之所以肯帮忙,就是因为陈淑妃肯给自己开车,让自己见识一下在山林路边开车的见识。
“你之前为何不跟我说,对方的律师是张三?”
“害我没有任何准备。”
对方起诉陈淑妃的事,金一刀没有放在眼里。
因为自己有百分百的把握,能拿下胜诉。
但没想到,自己的对手是张三。
“张三很厉害吗?”
陈淑妃听到,一脸疑惑问话。
“对啊!”
“难不成比金律师你还要厉害?”
陈淑妃出轨的男子,也在这一刻开口问话。
“放屁。”
“怎么可能有我厉害。”
“只不过对方也不是无名小卒。”
“面对这样的人,我必须要做好准备。”
见两人都不知道张三的大名。
金一刀自然不会承认自己不如张三。
要是承认的话,岂不是未战先怯。
特别是,要是自己能打败张三,下一个名人就是自己。
一旦成名,那就有很多人找自己打官司。
“原来这样。”
“那金律师,等一会看你的了。”
吓死我了。
我还以为对方是什么超级大牛人。
听到金律师的话,陈淑妃松了一口气。
书记员也在这一刻进入法庭检查设备,宣布法庭纪律。
等宣布完成,法官走了进来。
法庭在这一刻,正式开庭。
作为起诉方,张三第一时间把自己的呈堂证据上交。
被告方陈淑妃,丝毫不把张三放在眼里。
翘起二郎腿,不断摇晃身子。
“请被告方起诉。”
法官看完内容,示意张三起诉对方。
“法官,对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我委托人的所有收入,我要起诉对方诈骗罪。”
没错,简单方便。
别的罪名,张三此刻都不起诉。
别的罪名,针对这一个脸皮厚的女人,没啥用。
只有诈骗罪,才能让对方坐牢。
至于证据,在刚刚开庭的时候,自己就上交了。
“罪名成立。”
“请被告方辩护。”
诈骗罪的涉及范围很大。
而现在的这一个案件,刚好触犯到诈骗罪。
“所谓的诈骗罪,是以非法目的占有,虚构事实。”
“请问原告方,我的委托人,哪里虚构事实了?”
“你给的聊天内容截图,我的委托人索要钱财扶养孩子,属于正常,既然正常,就不算非法占有为目的。”
“所以我不认同这一个罪名。”
还以为张三很厉害呢。
没想到。
就这?
“法官,我这里还有两份文件。”
“是亲子鉴定的文件。”
“上面清楚写有,3个小孩都不是徐思福的孩子。”
“既然3个都不是。”
“索要抚养费,那就属于虚构的事实。”
“更何况,作为一个女人,孩子是谁的,难道会不知道吗?”
“肯定知道。”
张三早就知道,对方会这样说。
因此亲子鉴定,也带来了。
“证据有效。”
“上面清楚写了,3个小孩和徐思福没有血缘关系。”
“但另外一份亲子鉴定,却是和陈淑妃有关系。”
法官看了文件后。
同意了张三的说法。
“法官,亲子鉴定也可以作假。”
“我申请重新鉴定。”
金一刀给别人作假过鉴定书。
因此,金一刀开口就怀疑对方作假。
因为重新检测的话,自己可以造假,弄一张和对方有关系的证据。
“不急。”
“我这里还有一份,作对作假不了的证据。”
“此证据是上一次警局的人,踩取个人dna档案的复印件。”
“你要是对证据还怀疑的话,请你去警局怀疑。”
跟我斗。
证据我早就准备好。
就等着你跳进大坑。
没想到,你还真的跳进我的大坑。
“上面的印章,确实是警局的印章。”
“证据属实。”
“请问被告方,还有什么要辩解不?”
法官看完张三出示最新的证据后。
认同了张三的证据。
“没有了。”
“但我的委托人,并不构成虚构事实。”
“因为她刚刚跟我说,当时她在家和徐思福开车之后,马上又和另外一个男子开车。”
“因此,她也不知道,小孩并不是徐思福的。”
“既然不知道,她的情况完成构不成诈骗。”
律师思考了许久。
觉得还是以假装不知道为好。
这样的话。
法官是没法判决陈淑妃构成诈骗。
当然,这也是唯一的办法。
除非对方,此刻能拿出更加好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委托人,早就知道了那几个小孩,并不是徐思福的。
果然。
在这话刚落下。
法官就把头看向张三。
示意他辩护。
因为对方的话,也符合假设。
“贱货。”
“真tm的就是一个贱货。”
“我活了一辈子,还没有见过如此贱的人。”
不等张三开口,徐思福就怒气冲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