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冠军侯,霍去病
“凌校尉!”
还在睡梦之中的林墨被守夜警戒的士兵一声大喊惊醒。
“凌校尉?他还活着。”
营地之中的众人迅速冲了出去,这一刻他们看到了终生难忘的一个场景。昨日还和众人有说有笑,掩护众人撤退的凌河,现在竟然被做成了人彘。
青色的长衫儒家破败不堪,鲜血染红了征袍。凌河双手双脚都被砍掉,气息微弱,昏迷不醒。
凌河被一只高达两丈的巨熊抓在手中。巨熊对着众人咆哮不已,不断挑衅着人族士卒。
此刻凌河麾下的士卒目眦欲裂,双拳紧握。“凌校尉!”众人纷纷大喊。
秦风看着被做成人彘的凌河,浑身颤抖,之后立马深吸一口气,平复心情。
“诸位,不要让妖族的奸计得逞!”
众人明明知道这是妖族的诱敌之计,是对大家身心之上的折磨。但看着四肢全无的凌河,根本没有人能够平复下来。
虎英王具体的身躯再次显现,坐在犹如山丘的宝座之上,看着众人。
“怎么,还要负隅顽抗吗?”
“凌校尉很好,被改造的过程中一声都没有叫。”
虎英王自顾自说着,一挥爪一股罡风将凌河衣服全部撕裂。众人这才发现凌河不仅手脚全无,而且自头颅之下全都被改造为了妖族之身。
其头颅之下赫然是昨日战死的一只狼妖的身体。
“怎么样,不错吧!本王挑选了十多只狼妖的尸体,才找到一具合适的。”
虎英王双眼在凌河身上游离,“看,多么完美的集合!你们人族的智慧和我们妖族强大的身体,简直完美。”
此刻忍耐多时的秦风破口大骂“虎英,你这个畜生!”
“畜生?按照你们人族说的,我的确是畜生。”虎英王不仅没有生气,反而转头看了看营帐之中的一只猿妖。
“大巫,开始吧!”
从营帐阴影之中走出了一只体型和人族高低接近的猿猴,论实力,不过是妖灵罢了,但虎英王对其却非常尊敬。只因这只猿妖妖平山唯一的大巫。
和人族信奉圣道、先贤不同。妖族自古以来崇拜巫蛊,巫师在妖族地位崇高。即便强大如虎英王,面对妖族大巫也要毕恭毕敬。
凌河麾下很多士卒早都拿起了武器,想要上前去救凌河。但纷纷被秦风拦下,甚至秦风还打晕了数名士兵。
秦风也想去救凌河,但他不能,也做不到。在虎英王面前,一切都是徒劳。一个人族举人,在大妖面前,根本没有任何机会。
一个举人如此,十个举人也一样。举人和大妖的实力差距,不是数量能够弥补的。
大妖一击可破城,绝非空穴来风。
只见猿妖从一个泡满了绿色草药的大桶之中拿出了一条狼妖胳膊,一条虎妖胳膊,以及两条豹妖的腿。
猿妖面目狰狞,一只眼都是瞎的,双手颤颤巍巍拿起那只浸满了绿色液体的狼妖胳膊。
适才举着凌河的熊妖立刻蹲下身子,两只巨大的熊掌合并在一起,使得凌河躺在自己手中。递到猿妖面前,猿妖眯着仅有的一只眼睛,将狼妖胳膊轻轻贴靠在凌河的右肩之上。
那些绿色的液体仿佛有了生命一样,疯狂钻入凌河的肩膀之中,顷刻之间那只胳膊便和凌河的肩膀融合。
竟然没有丝毫的嫁接痕迹,仿佛这个狼妖臂膀就是凌河从小就有的。
虎英王看到第一只胳膊成功,兴奋地虎啸山林。“本王成功了,哈哈!看圣殿之中那群家伙还敢小瞧本王。”
秦风见到这个场景,痛苦万分,这分明就是在拿凌河做实验。
看着这毛骨悚然的场景,林墨似乎知道虎英王想干什么了——人体实验。
虎英王想要打造一支属于自己的妖人军队。楚国的那支队伍,恐怕是因为没有合适的人,才被虎英王尽数杀死。
如今对林墨等人一直都是围而不攻,恐怕是发现其中有合适的人能够做实验。而妖人异化的过程必须是活体,死了便无法进行了。
因此虎英王一直是围而不杀。不然就虎英王的实力,对付林墨这些人,根本就是一爪拍下的事。
秦风紧闭双眼,喊了一声“张同!”
“秦县尉,卑职……”
“听我的!快点,如果你不想看着他痛苦!”秦风撕心裂肺地对张同吼道。
张同犹豫了刹那,随后眼神坚定,拿起长弓,弯弓搭箭,对着凌河就是一箭。
死在自己人手中,也比被妖族活活折磨,改造为妖人要好。
这是所有人族的共识。除了赵高这个人族叛徒和其后代。
如今韩非祠堂之前,赵高之像,永世跪拜。
这是张同从军二十年射出的最艰难的一箭,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张同连续弯弓搭箭,射出三连箭,直奔凌河的胸口和眉心。
然而箭还未至,便被昨日和秦风对战的灰色狼妖精以妖术尽数击落。
张同终究是普通人,没有才气的加持,箭术如何精妙,也仅仅是能够伤害到低阶妖族罢了。
张同不甘心,再次弯弓搭箭,但张同的臂膀却不允许,抬手的瞬间,张同臂膀撕裂,鲜血流淌。
“秦县尉,可以文宝,借我一用。”林墨的声音响起。
秦风转头看去,“有一杆二境的狼毫笔,乃是用一只虎妖王的腿骨以及狼妖王的毛发制成的。”
“借我一用!”
秦风犹豫了一下,从随身的衣带之中拿出,递给林墨。“小心,这狼毫笔杀意浓厚。”
林墨接过,瞬间手脚冰凉,眼前的世界顿然变作猩红。林墨急忙调动才气游走全身,才恢复正常。
“金刚,书板,纸张,砚台。”
金刚将背上的书匣放下,当作一个简陋的桌子,随后摆上书板等物。林墨思索一番,准备动笔。
突然安志杰走过来,打断林墨,从怀中拿出一锭暗红色的墨。“用这个。”
“昆仑血墨!此乃三境文宝。”一名秀才惊呼。
刘成轻轻戳了戳安志杰“志杰,这么宝贵的文宝,你也舍得拿出来啊!”
“人死了,宝贵有什么用,如果能够活着回去,这血墨就算送给林墨也无妨,”
而在山丘之上的虎英王也看到了这一幕。一旁的狼妖问道“虎英王,要阻止他们吗?”
“不用,本王倒要看看这些人族有什么手段。”
众人围在林墨身边,静待林墨书写。昨日林墨的一首《胡马吟》已经令众人叹服。都在期待林墨今日会写出什么样的诗歌。
林墨屏气凝神,将狼毫笔沾满了血色墨水,狼毫笔之上散发着暗淡的光芒。落笔的一瞬间,纸张之上便泛起光芒。
林墨一边写,刘成一旁念
“少年行”
“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不等刘成念罢,空气之中便飘荡着浓郁的酒香。
“好!”远处的虎英王竟然高声称赞,吓了众人一跳。虎英王此刻更加期待林墨诗成,再次下令,不允许众妖打断。
“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
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林墨持笔飞书,刘成紧随其后,念出。当羽林郎、骠骑战渔阳等字眼出现之时,众人立马猜出林墨所写的乃是冠军侯霍去病。
此刻林墨身后已经渐渐浮现冠军侯虚影。
少年英雄,名留千古,在乾坤大陆霍去病同样是天才一样的人物,是将星级别的存在。冠军侯霍去病,年仅十九岁便位列大学士,是同代读书人之中最优秀的存在。
十九岁的兵家大学士,被兵家认为是兵家至圣孙武之后最有可能成圣之人。
“一身能擘两雕弧,虏骑千重只似无。偏坐金鞍调白羽,纷纷射杀五单于。”
汉武时期,漠北妖族的妖君又被称为妖族单于。
年仅十九岁的霍去病,率领大汉强军,直捣黄龙,杀向妖族圣殿,一箭射死那时的妖族单于,惊动妖圣。自那之后霍去病位列妖族圣殿暗杀榜首位。
当看到冠军侯霍去病虚影之时,虎英王竟然不自觉地后退了半步。在妖族,霍去病的凶名,在普通妖族心中,仅次于孔圣。
千年之前,孔圣当着千万妖族的面,活生生打死了一名妖圣。而霍去病则一路杀到了妖族圣殿之下,霍去病的传奇,一直在妖族延续了数百年。
“汉家君臣欢宴终,高议云台论战功。天子临轩赐侯印,将军佩出明光宫。”
林墨笔听,冠军侯身影以虚化实,右手持剑,左手持酒樽,一饮而尽。
少年郎,出咸阳,灭妖蛮,平天下。
林墨此时额头冷汗之下,文潭之中元气被林墨悉数注入纸页,但这依旧远远不够。接连将《暮春》、《赠王夫子》、《胡马吟》三首诗所化的金色卷轴悉数转化为才气注入纸页。
伴随着林墨才气注入的结束,周遭金光闪烁,冠军侯原本已经化实的身影,再次披上了一层金光战甲。
此刻的霍去病,犹如金甲神人一般。
而在远处的虎英王此时隐约感受到了不对劲,这首诗带给自己威胁超过了昨日凌河文潭自爆之时的威力。
已经是进士全力一击,接近大学士进攻带来的威能。
虎英王看了看周围上千妖族,再看看林墨飘忽不定的眼神。“不对!他的目标是大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