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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神国眷族的新生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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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人魔峡谷前往血腥王都的路上,身形挺拔的龙鳞马们拉着一辆辆的马车,速度不慢的朝着目的地而去。

    阳光之下,每一辆马车周围都跟随着四五个体型庞大的食人魔战士护卫在马车周围。

    从天上俯瞰而去,这是一条庞大的队伍,从头到尾连绵好几里,携带的货物数量更是难以计算。

    而在队伍的中央,一头打着响鼻的六阶雷霆蜥蜴在商队外围晃晃悠悠的走着,在它那宽广的兽背上,一位少年食人魔躺坐在其上。

    也幸亏载着他的是一头雷霆蜥蜴,倘若换做龙鳞马的话,说不定就被这位少年食人魔的重量给压扁了。

    “马上快要到血腥王都了,不知道这些年来哥布林王国的血腥王发生了哪些变化?”雷克萨躺在雷霆蜥蜴的背上,心中忽然冒出了这样的念头。

    除了幼年时去过血腥王都一趟,剩余的时间,雷克萨都是在神国度过的。

    而作为食人魔公国断牙大公之子,雷克萨在食人魔公国的身份低不到哪里去。

    外加雷克萨本身受到伟大的怪物之神的宠爱,实力提升比起其他同时出生的食人魔,快了无数倍。

    在别人还在职业雕像面前,几百天如一日的祈祷,祈求自己能够将实力提升到三阶,他就已经在怪物之神的关注下,将实力提升到了五阶。

    如今,更是已经将实力提升到了六阶,不仅成为了食人魔公国当中,少有的几位六阶食人魔之一,而且更是整个神国当中,为数不多的六阶雷霆蜥蜴驯兽师之一。

    也因此,像每年都要对哥布林王国进贡这样重要的事,今年也轮到了他来带队。

    雷克萨正想着,天空中传来了一声尖锐的鹰啼声,紧接着一头紫羽的长嘴巨鹰落到了雷克萨的周围。

    雷克萨见到它后,眼中多了一丝笑意,这头雷鹰与他身下的雷霆蜥蜴一样,同样是他的动物伙伴之一。

    简单了解了雷鹰传递过来的信息之后,雷克萨心中一动,站起了身子,对着周围的食人魔战士们大喊道:

    “前面不远处就是血腥王都,大家都再加把劲,等到了血腥王都交替了货物,我请大家喝酒吃肉。”

    在完成一次行商后,按照习惯,商队的所有人都会去找酒馆放松一番,缓解长期行商给神经带来的疲劳。

    “雷克萨公子威武!”雷克萨的话引起了队伍里其他食人魔的怪叫,对于食人魔来说,美食是必不可少的,要不然食人魔公国为何会在其他公国臣民的眼里,有美食之国的称号。

    同时,对于食人魔的大肚皮来说,多少美食都填不饱肚子,如今能够得到雷克萨主动出钱请客,自然是他们求之不得的事情。

    别看这些食人魔一个个孔武有力,事实上,在神国不对异位面发动战争时,食人魔们过的都很拮据,他们比一般生物要庞大的多的食物消耗量,榨干了他们大部分的财富。

    听着周围食人魔兴奋的声音,雷克萨的脸上也浮出一丝笑容,这是他第一次行商,能够通过一些金钱就能得到这些食人魔的爱戴,对于他来说,无疑是一件极好的事。

    因为雷克萨的话语,商队的速度一下子提升了将近四成,原本按照计划应该傍晚时分才能到达血腥王都的商队,在中午就到达了。

    血腥王都很大,在经过几番扩建之后,它身上早已经没有了当初那个哥布林小村寨的影子。

    血腥王都的人口多,同时城门也极多。

    雷克萨带着商队是从西边食人魔峡谷赶过来的,所以走的是血腥王都的西门。

    而血腥王都西边城墙上的西门分好几个,最中间的,是正西门,同时,还有次西门,与末西门。

    正西门的城门最大,即便是蒸汽坦克,也能一次性通过四台,它不仅可以允许商队进出,还能允许行人进出。

    而次西门的城门次之,能容纳两台蒸汽坦克出入,它只允许商队进出,行人一般不允许从这个通道进出王都。

    末西门的城门最小,但即便这样也足够容纳五匹马并排跑,这个门一般只允许行人进出,商队的马车不允许从这里进出,以免影响血腥王都的正常交通。

    正常情况来自食人魔公国的商队都是进出次西门的,不过这一次食人魔的商队由雷克萨带队,同时里面有着朝贡哥布林王国,或者说朝贡怪物之神的贡品,所以这一次食人魔的商队是从正西门进入的。

    “公子,是北地大公的商队,听说这一次北地带队向王国朝贡的人,是北地领主乌瑟尔骑士的大儿子,乌迪克。

    如果可以与他交好的话,以后公国从北地购买魔兽肉,可能会便宜许多。”在食人魔雷克萨的身边,一名食人魔管事看着前面正在缓缓通过城门的商队,悄声说道。

    “原来是他。”雷克萨听了管事这话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他的意思。

    随着神国的不断发展,原本在林萧手中担任着各种重要职务的眷族们,也纷纷有了下一代。

    像雷克萨,这位食人魔大公断牙的儿子,他的出生算是早的,也因此,在实力方面早已经从神国中层,提升到了神国高层乃至顶端。

    此外,哥布林王国的国王格罗姆在两年前,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也就是如今哥布林王国的大皇子格卢瑟。

    它没有雷克萨那么走运,即便因为身份的缘故,资源不缺,但也是满打满算,如今实力才提升到四阶,与雷克萨之间差距十分巨大。

    不过,这并不影响格罗姆对格卢瑟的喜爱。

    因为格罗姆本身的实力太高的缘故,想要诞生子孙后代并不容易,他能够这么快拥有第一个孩子,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种族天赋快速繁殖帮了忙。

    不然的话,以格罗姆七阶英雄强者的身份,换成人类,至少要二三十年日以夜继的耕耘,才能诞生一位子孙。

    换成矮人的话,则是需要一百多年,换成精灵,可能需要三四百年。

    强者诞生子孙后代,终究是不容易的,一旦有了,那必然是当作珍宝一般好好爱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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