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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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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终究是没能成功晕过去,眼睁睁看着尸体一点一点被啃。

    他连站直的力气也没有,需要陆二搀扶。

    郁芊同情那具女尸,死都不得安宁,让阿呆动手把野狗赶走。

    阿呆正要出手,从左前方不远的村庄跑出来十几个男人,个个手里拿着棍子。

    十三少呢喃:“终于舍得出来救自己的族人了么?”

    事情恰恰和他想的相反,小渔村里跑出来的人不是要驱走野狗,而是要阻拦阿呆。

    “不准妨碍我们的族人净化!”

    净化?被野狗把尸体外面的那层肉一点点啃光,他们称之为净化!

    多骇人听闻的事情!

    阿大拍拍脑袋,一副终于想起来的模样,低声说:

    “是真有这样的习俗,祖父告诉过我,时间太久,我忘掉了。”

    郁芊等人无语,对于他会不会还记得辣椒岛的语言有所怀疑。

    阿大继续说:

    “听说他们不是中土人,不知从海外哪里来的,在小渔村扎根,他们自称是火教,火是他们的图腾。”

    郁枫错愕,“他们不是要经常出海吗?水火可不相容。”

    阿大摊手:“谁知道呢。”

    大伙无语,只能道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十三少低哼:“怪不得如此野蛮,我不信有这样的习俗,定有古怪。”

    郁枫不出声,什么都不清楚,他们不好干涉别人的习俗。

    等野狗又把尸体拖走,郁芊才把目的说出。

    其中一个男人把他们带去见村长。

    一番交涉之后,楚郁枫以每月一百两的价格租下一艘船。

    又以每个船员三十两,船长六十两的价格租了十五个人,先付一半银子。

    十三少痛快地掏出三百两银票,村长收下后带他们去看船。

    去到海边,一看见停泊在那的船,楚郁芊明亮的杏眼微眯,不动声色。

    她一眼就看出那船是改造过的,依稀留有官船的痕迹。

    船不算长,五六丈左右,有三层,像是樟木所制。

    船头尖,尾宽,两头上翘,甲板又平又宽,舷侧用厚板加固过。

    船的前后弄有活水舱,这样的船适合在海上深水航行,因为破浪性好。

    “姐,你有没有觉得不对劲?”郁枫也看出不妥。

    郁芊面无表情:“万事小心,见机行事。”

    急于出海,他们没那么多时间再去寻找别的船。

    双方商议好后,决定后天出发。

    次日,郁枫带人到附近的镇上大肆采购了至少够三十人吃两个月的米粮和熏干、腌制的肉类。

    郁芊还另外买了许多橘子,让人搬上船。

    十三想不明白:“为何买这一种水果?好酸的。”

    “因为能留得比较久,而且橘子能补充维生素c,让我们不会患上败血症。”郁芊随口解释。

    十三少懒得再问,反正什么症不症的,有郁芊姐在,她会搞定。

    他担心的,反而是海上的太阳,会晒伤自己白白嫩嫩的脸蛋。

    郁芊看出他的担忧,微微坏笑:

    “等在船上有空时,我帮你制作一款经济好用的防晒霜,包你不会被晒伤晒黑。”

    十三少大喜,美滋滋地剥橘子吃,心想郁芊姐其实对他挺不错的。

    第三天一早,众人出发,船缓缓向大海驶出。

    十三少时刻惦记出海游玩的念头终于得以实现。

    看着茫茫大海,始终不忘他的防晒霜,催促郁芊赶紧制。

    郁芊笑得不怀好意:“弄好你可一定要用!”

    “当然!”

    楚家村。

    楚母和老宅众女,加上在村里请了十个妇人帮忙洗陶罐洗葡萄,经过十多天累得腰酸背痛,

    终于把葡萄酒酿上,封罐。

    十月底,楚父很忙,竹子经过一个月的浸泡,竹子褪去青皮和粗壳,杀青完成。

    是时候要把竹子捞出洗干净杂质,切碎竹纤维。

    可只有他和青湖两人,人手不够,只好延迟几天再说。

    因为正值秋收,村里各家各户都忙。

    许老太把所有开荒的工作都暂停,全部混混调去收割稻谷。

    县城里,李老掌柜按照十三少临出发前的吩咐,又陆续买下周边十座庄子。

    收到清息的沈京秉很是好奇,暗中收买杨老大的其中一个手下。

    只得知是要种一样农作物,具体是什么,却是无论如何打探不到。

    他烦得不行,生意淡薄,且明天就是把王小红纳进门的日子。

    那家人可真能作,死活要在清风楼摆上十桌八桌酒席,说是要宴请村里的亲朋好友。

    也不知她一个做小妾的,炫耀什么!

    楚父挺高兴,提前让青河通知钟燕,明日要带他们小两口参加酒席。

    翌日下午,楚父带青河和钟燕,去清风楼祝贺沈大公子“小小登科”。

    王家对楚家恨之入骨,沈京秉却是对楚郁芊念念不忘,对她家的美食秘方更是志在必得。

    所以他对楚父非常客气,在听说钟燕是未过门的侄媳妇时,肚子里的坏水又开始作怪。

    钟燕看到装修得富丽堂皇的清风楼时,就觉得自己的眼睛不够用。

    听楚三叔说沈公子是独家老板,不由得产生好奇。

    在见到装模作样,风度翩翩的俊秀公子哥儿时,一颗芳心动荡不安。

    王小红穿着粉色衣裙,在大堂里穿梭不停,招呼王家村的亲戚,像一只粉色的蝴蝶。

    粉色蝴蝶挺着没半点孕相的肚子飘过来,人没到,声先至。

    手腕上戴的金手镯叮当作响。

    钟燕看在眼里,酸在心里。

    自己明明比她漂亮许多倍,却得不到想得的东西。

    沈公子何许人也?久经欢场,哪会不清楚她所想,嘴角浮现邪笑。

    ……

    最近楚父不论教什么,两个小家伙都说记不住。

    这下可把老父亲愁死了,记性如此不好,以后怎么进学堂读书?

    东东拉着他的左手安慰说:“爹爹,其实我只要多吃几颗糖,记性就会好很多的。”

    南南拉他的右手说:“爹爹,最好是有果味的那种,姐姐说包含维生素,对身体好。”

    楚父忍俊不禁,原来两个小豆丁兜这么大的圈是想吃糖。

    他抬头望天感叹:

    现在的孩子都要吃这吃那才长记性,想当年他小的时候,不管什么事,只要父亲两巴掌,能记一辈子忘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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