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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好想抱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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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子她娘,你怎么来了?”苏翠兰连忙起身,在门口吆喝道:“快进来坐,来,一起吃饭。”

    沈卫国见状也热情地招呼道:“妹子,一起来吃吧。”

    看着热情的两个人,燕子她娘摇了摇头,似乎想说什么,犹豫了一下又收回去了:

    “不了,我回去还有事呢,这是你们沈冬给燕子的东西,他爹叫我来还给你们。”

    “这…”苏翠兰低头一看,那个碗里是煮好的菱角。

    “这东西能吃的,小孩子们一起玩,吃点东西也没什么。”

    苏翠兰想还给她,毕竟她家也不容易,尝点新鲜东西也没什么。

    燕子她娘似乎很是疲惫,摆了摆手,“实在不好意思,我先走了。”

    “唉…这都是什么事啊!”苏翠兰叹气道。

    “娘,这是怎么了啊?”沈秋放下筷子,看着那碗菱角疑惑道。

    苏翠兰继续坐下吃饭,“你说你,给人家燕子吃一两个就行了嘛,装这么多在她家碗里,肯定又惹事了。”

    “娘,是我给她装的…”沈冬有些心虚,小声说。

    “小孩子家家的不懂事,没怪你!”

    苏翠兰看了一眼沈卫国,跟他说道:“那燕子他爹是不是又喝酒了?”

    沈卫国连连摆手,“这我哪儿知道啊,我可不和他们几个一起混!”

    村里总有那么几个纨绔的人,家人也不顾,活也不干,一天只知道出去钓鱼喝酒。

    燕子她爹就是其中一个。

    有时候喝醉了,回来不是吵架就是砸东西。

    起初燕子她娘还晓得反抗,骂上那么一两句。

    可是喝醉酒的人一急了,还会打人。

    住在附近的邻居经常听到打骂声,想去阻止又不敢,只好就这么算了。

    村里的人都知道这件事,找村长处理呢,燕子她爹当面答应的好好的,转头又去喝酒。

    时间长了啊,街坊邻居也都不敢再管。

    苏翠兰心想,那个男的估计是今天喝醉回来看了那碗菱角,又发脾气了吧。

    “娘,那难道就只能默默忍着吗?”沈秋很是气愤,如果在现代,她早就帮忙报警了。

    “那有什么办法呢,对于女人来说,一步错步步错。嫁人,选好了是新生,选不好就是地狱啊。”

    沈秋有些沉默,这个年代人们通常不会离婚,选择了就是一辈子的事。

    唉,无论哪个年代,都有可恶的男人啊!

    所以女孩子们做选择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在垃圾桶里捡男人。

    之后她再想想办法帮一下燕子吧,之前见过那孩子,是个可爱的小姑娘。

    沈秋正在思考着,突然又被打断了。

    “二丫头,你妹过几天该去上学了,到时候你带她去吧。”苏翠兰吩咐道。

    沈秋点了点头,“好啊。”

    沈卫国见这场景,又补了一句:“给你请了一个月的假还没到,反正你明天也没事,就陪小盛去县城买点东西吧?”

    怎么又是她?

    不可置信地瞪着眼睛,沈秋指了指自己,“我?”

    “为什么要我陪他啊?”沈秋无奈地说。

    沈卫国一本正经地说:“人家从京市才来没多久,对这里也不太熟悉,你带他去买点生活用品,这有什么嘛。”

    那盛清嘉三天两头地往县城里跑,比自己可熟悉多了。

    况且她又不是原装的沈秋,也没去过多少次县城嘛。

    心里想是这么想,但又不敢说出来。

    沈秋只好偷偷瞄了一眼盛清嘉,他吃饭的时候不怎么说话,连喝粥都慢条斯理的。

    见有人盯着他,他望了一眼沈秋,眼眸里还是如此平静似水。

    轻轻地笑着说了一句,“谢谢叔叔阿姨。”

    苏翠兰和沈卫国马上脸就笑开花了。

    这小伙子多懂事啊,长得又俊,还这么有礼貌。

    沈秋啧了一声,好一幅父慈子孝的名场面。

    第二天一大早,苏翠兰就把沈秋从床上揪了起来。

    马上就九月份了,天气渐渐转凉。前几天下了一场大雨过后,早就不是穿短袖的温度了。

    被迫起床的沈秋只能赶紧穿好衣服,洗漱完毕。

    盛清嘉也慢悠悠地走过来,坐在桌子旁边吃饭。

    早上她起不来,一般都是苏翠兰做饭。

    “今天你想买什么东西?”沈秋喝了一口粥,问道。

    “生活用品。”盛清嘉答道。

    “我知道,问你具体想买什么。”沈秋无奈地继续问。

    这人怎么跟挤牙膏一样,挤一点说一点。

    “搪瓷杯,杯子,牙刷,牙膏之类的。”

    沈秋点了点头,没再回答。

    两人吃完饭急匆匆地赶着去坐牛车,准确的说,是沈秋一个人急匆匆地赶着去。

    她恨不得小跑起来,盛清嘉在后面迈着平日里的步子正常地走。

    “你能不能走快点?等会牛车出发了。”沈秋转过头吼道。

    盛清嘉抬了抬手腕,上面露出了一块银白色的手表,看起来十分精致。

    “我算过时间了,咱们走过去来得及。”盛清嘉慢悠悠地说。

    “你有表,那你怎么不早说!”沈秋埋怨道。

    “哎,你的手靠过来一点,我看看你的表。”

    盛清嘉闻言,把手伸过来,露出那块表。

    只见那块手表造型十分独特,最外面是圆角的八边形,金属质感看起来就很有光泽。

    表盘上一串的英文,沈秋仔细看了一下,意思是百达翡丽。

    “百达翡丽?”

    好家伙,在这个年代拥有百达翡丽的表。

    在那一瞬间,沈秋突然产生了一种想抱大腿的冲动。

    即使她知道未来会发生的事,如今还是只能在农村里种田,时不时想办法挣钱。

    如果有一个有背景的人,那她以后做生意岂不是会更加顺利。

    要不…试试抱大腿?

    “你知道百达翡丽?”盛清嘉眼神里带了些惊讶。

    “这上面不是用英文写了嘛!”沈秋随口一说。

    “你认识英文?”盛清嘉轻轻勾着嘴角,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

    “啊,我…我是听别人说的。”

    沈秋胡扯一通,差点露馅。

    “哎,快去坐牛车!”

    正好到了地方,沈秋故意加快速度,只留了个背影给盛清嘉。

    此时的盛清嘉觉得更加奇怪了,这个农村的教育水平他早就了解了,况且普通的农村人应该不会知道这个手表的牌子啊。

    听说沈秋有一次晕倒,醒来之后整个人性格都变了。

    他挑了挑眉,事情真的越来越有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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