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圣坛
炎夏。
天热得像一口大锅,所有人都在汗水里沸煮。
禧妃望着女儿嫣红的脸,额头、鼻尖和鬓边的汗珠,摇了摇头。
她一边使眼色,让金璃布菜,一边打扇子,替长乐扇风,一边抱怨:“你们呀,动的什么歪脑筋,啊?顶着暑气,摆着冰盆,关上门吃暖锅——银璃,快把窗户开开!瞧这俩丫头出汗出的。”
嘴上不满,心中并无责怪。
长乐一向挑嘴,每年天气一热,胃口欠佳,人瘦得厉害。可她今天吃的却多。
禧妃身为人母,再没什么比看见女儿多吃东西,更让她高兴的。于是,她扇风的手也有劲,“我看你们明儿一早准上火,到时一个个嘴巴起泡,别来我这儿哭——”
“咳,咳咳,娘娘!”明容咳嗽着,委委屈屈的道,“别扇啦!热风吹得我眼睛睁不开。”
禧妃一怔,继而抿唇笑。
金璃和银璃也低头笑。
禧妃摇扇子,白茫茫的热气全扇到对面的小姑娘脸上。明容热得脸蛋通红,小手直揉眼睛。
禧妃放下团扇,拿起筷子,夹一只鱼肉丸给长乐,又夹一只给明容。
明容说:“谢谢娘娘。”
禧妃摆手,随侍的宫女退下。
门又关起来。
禧妃托着下巴,打量明容。
小丫头穿着粉色轻衫,梳着娇俏的双髻,乌黑的发间簪浅红小花。分明已经及笄,却比小一岁的长乐更青涩。
她微笑,目光落下。
少女手腕纤细而洁白,腕上戴一串深褐色的佛珠,佛珠刻字:
“长乐明容。”
长乐手上也戴着一串一模一样的佛珠。
禧妃问:“这珠串哪儿来的?”
长乐答道:“庙里求的。”
“你几次出宫,说是为叶皇后祈福,结果求回来一串长乐明容?”禧妃心里好笑,面上严肃,“敢情骗你父皇呢?”
“宫里人人骗他,他也骗自己。父皇不在乎。”
“那你也不能明目张胆,兴许哪天陛下就在乎了呢?”
长乐不以为然。
明容转动皓白的手腕,笑眯眯地看着珠串。
前天,她独自上山找大哥。
佛珠是大哥亲手打磨的。他原打算在佛珠上刻‘清心若水,大道无情’,赠予阿朝和阿暮,被她抢了先。
明容无心大道,只想要闺蜜手链。
她央求大哥刻下‘长乐明容’四字,回宫后,自留一串佛珠,另一串送给长乐。
大哥写字工整美观,刻字也好看,明容甚是满意。
“今年中秋,我和长乐打算做月饼送往各宫,月饼上的字就写长乐明容。”她高兴的道,“娘娘,你爱吃莲蓉馅吗?”
她问完,生怕碗里的肉丸和肉片凉了,又开始大快朵颐。
禧妃啼笑皆非。
明容爱吃也能吃,禧妃真怕她吃成她爹爹的身形。听人说,那位心宽体胖的南康侯夏天上朝,比别人打仗都累。
然而,若当真有那一天,也没什么大不了。
夫家不肯要,娘家容不下,明光殿总有明容的一席之地。
长乐明容——
这两个丫头,无论长多大,哪怕子孙满堂、垂垂老矣,在她心中,她们也是可爱的孩子,永远都是。
长乐道:“我娘爱吃豆沙馅。”
明容点头,“那做豆沙。”
“不能满宫送。”长乐又道,“保不准有人闲得慌,借机生事,自称吃坏肚子、中毒害病。”
“只送认识的人。”明容说。
禧妃听着。
几句话的功夫,明容的碗已经见底。
禧妃失笑,拿起空碗,捞菜往里面放。
明容盯得紧紧的,叫:“够了够了,不吃青菜!”
禧妃道:“不准挑食。”
她把碗还给小丫头。
明容愁眉苦脸,小脸皱起来,习惯性地噘嘴。她这模样可爱可笑,长乐见了,多吃了小半碗菜。
“明容你啊……”禧妃叹一声,笑一声,“你记得多陪太子殿下用膳。”
“他吃饭不是冷脸就是臭脸,很讨厌啊。”明容低眸。
“太子一身病骨,还挑拣四的不肯吃东西,怎么好的起来?”禧妃道,“你陪太子吃饭,他一开怀,没准愿意多吃两口。”
明容埋头喝汤,半晌,模糊道:“……有陪他。”
这不天天陪着吗。
她在,赵小秀吃饭比较配合,除了这两天——他看不惯长乐明容手串,说那字金光闪闪的长了毒刺,扎他眼睛,怕是巫蛊邪术。
他非要她摘掉。
她不答应,他就作天作地,无事生非,自己不肯好好吃饭,偏怪佛珠倒胃口。
赵秀才是妖怪吧,妖怪见了佛珠才会生理不适。
谁理他。
明容吃肉飞快,吃菜细嚼慢咽,吃完了,说道:“我来的路上撞见若才人,她眼睛很红,像哭过。”
若才人刚晋了位分,本是宫里的一桩喜事。
许多人向她道贺,明容也在其中,她笑得勉强。
她的封号是皇帝亲自挑选的,足可见对她的重视。李美人就没这么幸运,她和若才人差不多时间晋封,皇帝懒得选字,她姓李,就叫李美人。
李美人私底下告诉明容,她羡慕若才人。
明容想,她说这话的时候,不像羡慕,更像幸灾乐祸。
“……若才人?”禧妃轻哼,“不哭才见鬼。”
明容问:“为何?”
“我娘刚进宫,父皇赐她的封号为‘影’,影贵人,影子的影。”长乐冷笑,“这么多年,他一点没变。”
明容愣住。
若才人,影贵人。
皇帝赐的封号并非偏爱,而是羞辱。
“后来——”她开口,嗓子紧涩,“后来陛下改封号了吗?”
“不是他。”禧妃道。
明容不解。
禧妃看向少女,淡淡一笑:“叶皇后越过陛下,直接下的命令。”
她提起紫砂茶壶,眼睫覆盖下来,遮住眼底涌动的情绪。
只有叶初敢,也只有她能。
禧妃闭眼。
那是她人生中最惨烈、最绝望的一年。
未进宫之前,她和城里千千万万平凡的姑娘一般,随家人做些糊口的小生意,卖吃食,也卖自己做的荷包、绣帕等小物件。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有遮风挡雨的屋檐,有果腹的热食,也有心悦的邻家少年郎。
两家甚至已在谈婚论嫁。
就因为她的脸,她的眉眼,一朝飞来横祸,她所拥有的平凡而温暖的一切,尽数崩毁。
那一天,她回到家,迎接她的不是父母和弟弟的笑脸,而是满室狼藉——翻倒的桌椅,戎装的士兵,惊恐而无助的家人。
不止她的亲人,还有未婚夫一家子。
他们双手、脚踝被铁链捆缚,卑微地跪在她面前,不停发抖。
……真像啊。
为何人与牲畜,竟能如此相似?
一旦沦为俎上鱼肉,命在旦夕,人就是待宰的牲口。
青年坐在上首,俯视她,如遥不可及的神祗。
那人满头华发束起,面容清隽,温润似玉,双目生而带着悲天悯人的郁愁,如许柔和。
菩萨面,修罗心。
叶家爷。
他不曾开口,所有的话都由她的至亲来说。
年迈的爹娘苦劝她进宫。
他们说,二姐,别哭,你听大人的话,大人带你去享福呢!那可是皇宫,你去了,衣食无忧,荣华富贵尽你享用,邻里乡亲该有多羡慕你,多少人求不来这福气!你快跪下,叩谢大人赐你发财的机遇。
弟弟满脸是血,一开口,往外喷血沫子。
他哭着求她点头,他不想死,他那么年轻。
还有,还有她的心上人。
王郎脸色惨白,从头到尾,不敢抬头,不敢看她。
他声音发颤,颤巍巍的说,二姐你答应罢,算我求你。
一个时辰。
她站在家里,听他们劝了一个时辰。
从爹说第一句话,从第一眼看见弟弟断裂的鼻骨和满面鲜血,她就站立不住,摇摇欲坠,可她竟然完整的听完了。
她怎么站下来的?
忘了。
只记得,王大娘的左腿浸泡在血泊中,痛得昏死过去。王叔的胳膊被人生生捏碎,软软地垂下。长刀架在王家妹妹的脖子上,一行行血珠子滚落,她的哭声贯穿回忆,震耳欲聋。
王郎毫发无损,他的家人却支离破碎。
他崩溃了。
她心爱的少年冲她磕头,额头一下下撞击地面,他也开始流血。他沙哑的说,我对你不起,二姐,你进宫罢!
她进宫了。
第二天,家里送来消息,王郎另娶她人,就在她入宫当夜成的亲。
自愿的吗,被逼的吗。
她不求答案。
有什么大不了?
宫里的日子,不比市井街头强上千倍?
帝王年轻,风华冠绝天下,王郎全身上下加起来,不如陛下的一根头发丝英俊。吃亏的是他。
要说从未对皇帝动心,从未抱有期待,那太违心。
帝王英俊,却冷漠。
初次承宠的夜晚,漫长得永无止境。
那是她度过的最诡异,最迷茫,也最可怕的时光。
皇帝不想听见她的声音。
他命令她坐着,一会儿要她笑,一会儿又不准她做表情,一会儿要她看他,一会儿又要她无视他。
种种行为,充满矛盾。
她如坐针毡。
她的夫君,大曜的帝王,他、他好像……不太正常。
最后,红烛燃尽,芙蓉暖帐低垂,她为皇帝宽衣。
然后,他吐了。
他在她身上吐了。
她吓得浑身冰冷,骨头都僵硬。她以为自己犯了杀头的重罪,皇帝马上就会叫人拉她下去,打入大牢,择日问斩。
可皇帝什么也没做。
他对她的恶心,并不妨碍他圆房。
他做这事,就像召见朝中奸佞,就像批阅厌烦的臣子的奏折,公事公办。
天明前,他离去。次日一早,圣旨到。
皇帝晋了她的位分,影贵人。
他仿佛很宠爱她。
她不明所以,惶惶不可终日,有时害怕得罪天子而不自知,有时又虚荣。
因为,皇帝是看重她的。
他不仅给她位分,还赐她一座美轮美奂的宫殿。她从一介疲于为生计奔波的草民,一跃成为明光殿之主,圣宠不衰。
后宫的妃嫔瞧不起她。
她们出自名门,家世好,教养好,看不上她的一穷二白,更轻视她做惯了粗活,变得粗糙的手。
那又怎样?
她的手迟早会养得和她们一样洁白柔软。她的弟弟得叶家栽培,兴许就能闯下一番事业,出人头地。更重要的是,皇帝喜欢她,不喜欢她们。
嫉妒罢了。
她继续沾沾自喜。
直到那天,叶初回宫。
皇后携昭阳长公主外出有一段时日,回宫当天,妃嫔挨个上门请安,她磨蹭到最后才去。
那实在不合规矩,显得傲慢,目中无人,且无知——皇后刚回宫,天快黑了,她还打搅娘娘休息。
她当时什么也不懂,她只是害怕。
叶皇后是皇帝的正妻,她是得宠的小妾。
在她贫瘠的脑子里,这意味着皇后会背着皇帝来阴的,可劲儿的折磨她。
她一边去凤鸣宫,一边愚蠢的打发宫女去请皇帝。
她被欺负了,好歹有个靠山。
叶初用过晚膳,正在下棋。
茶几上摆一个棋盘,她与自己争斗,黑白两子都是她麾下的兵将。她拈棋摆阵,自娱自乐,从容而悠闲。
而她,她僵立在原地,久久无声。
只一眼,大彻大悟。
她捏紧手指,指甲深陷掌心。她咬着牙关,强忍住几欲夺眶而出的眼泪。
什么宠爱,什么喜欢?
全是骗人的。
影贵人。
她是皇后的影子。
有个五、六岁的红衣小姑娘陪在叶初身边。小姑娘见到她,惊讶的说:“叶初,她和你好像!”
一字一字,锋利如刀刃。
她额头上沁出冰凉的汗,眼里盛满滚烫的泪,喉咙堵得生疼。
良久,她低垂头颅,弓起腰背,艰涩的道:“妾身给皇后娘娘请安。”
一名宫女轻声道:“少主,陛下刚封的影贵人。”
昭阳长公主叫她叶初,侍女叫她少主,只有她叫皇后。
叶初侧目。
皇后的视线落在她身上,轻飘飘的不带重量,却让她心酸。她的眼泪掉下来,落在手背上,烫出几声压抑的呜咽。她啜泣着,狼狈拭泪。
委屈,愤怒,痛苦,屈辱,自嘲。
那一瞬间,她无地自容。
昭阳长公主说:“叶初,她在哭呢。”
她更觉羞耻,袖子狠狠擦过脸颊,划出一阵尖锐的刺痛。
“绛儿,传令下去。”叶初道,“即日起,影贵人的封号,改为——”她一顿,看过来,询问,“福禄寿禧,禧贵人如何?”
“……任、任凭皇后作主。”
“那就定了。”皇后吩咐完侍女,转而吩咐她,“禧贵人,过来。”
她走到皇后身畔,始终低头,垂着眼睛。
叶初看她片刻,问侍女要来帕子,递给她。
她缓缓地伸手接住,攥在掌心。
“事已至此,再难回头。”叶初道,“从今往后,多想一想怎么让自己好过。前尘旧事,不愿记住的,趁早忘掉。”
她用力点头。
叶初笑笑,“没事了,回去吧。”
她转身,猝不及防,撞见皇帝站在门外。她心头一跳,惊恐交织。
陛下在那儿待了多久,听了多少?
她多虑了。
皇帝看不见她。
叶初在,天子眼中只有叶初。他问:“你找我?”
叶初说:“没找。”
皇帝沉默许久,冷冷道:“我当作你找了。”
叶初:“随你。”
皇帝拧眉,“昭阳,出去。”
他命令皇妹和宫人离开,昭阳公主走到门口,回头,对着他的背影做鬼脸。皇帝一无所觉。他走近,眼角余光瞥见她,目光骤冷。她吓了一跳,慌忙告退。
很久以后,她才得知,那段日子,帝后不和,总是吵架、冷战。
也许,正因为如此,皇帝宠幸她。
可是,直到今时今日,她仍不明白,究竟出于怎样不得已的理由,皇帝才会忍受作呕的心,明明痛苦,也坚持临幸她?
不,不止她。
叶初以外的所有女人,皇帝都厌恶,她并非个例。
皇帝冰冷、美丽的面容下,心和魂魄扭曲不堪。
皇后却温和。
人人拥戴叶初,她也不例外。
叶初是一个,很难叫人反感的存在。
她强大,尊贵,清澈而通透。
世人在她面前恍如透明,她轻易看穿人心,却不加审判。善与恶,纯真与阴暗,人性的黑白两面,她一视同仁。
因此,人们在她身边,总能享受心安理得的平静。
除了皇帝。
他是个疯子。
叶初不在宫里,他发疯。叶初回来了,他更疯。
叶初不在乎。
她每天去凤鸣宫请安,叶初从不主动提陛下,只字片语都少。
因此,她认为,叶初打从心底瞧不上这座巍峨的皇城。
皇帝爱叶初,嗜她如命,叶初却不因为天子的偏爱而自满、虚荣。她亲近的人,甚至从不称她为皇后。
荣华富贵,皇后之尊,她根本不在乎。
“娘娘。”明容稚嫩的声音拉她回到现实,“先皇后是个怎样的人啊?”
“……太子没告诉你吗?”
明容心想,告诉了,只挑不好的说。赵小秀总说别人坏话。
她沉默。
禧妃笑了笑,“叶皇后是一个温柔的人,平易近人,对待太监、宫女,对待我们,对待公主皇子,同样随和——可她与你我,与天下万万人相比,又非同类。”
“非同类?”
“……完全不在一个境界。”禧妃长叹,“玉贵妃善妒。有一年,她对我,对另一个妃子……叫什么来着?记不清,她早死了。玉贵妃打压我们、欺负我们就罢了,她一向仗势欺人,可她竟敢妒忌皇后,言语多有冲撞。”
“玉贵妃嫉妒皇后,又听皇后的话。叶皇后逗她,像逗小猫小狗,一点就燃。”
“我在叶皇后面前排挤她。我说,同样出自将门之家,贵妃成天就知道钻研后宫妇人的争斗,哪儿像皇后娘娘,心中装的是江山社稷。叶皇后只在提起边关战事、赈灾储粮的时候,才最上心。”
“我以为我夸皇后,她听了高兴。”
“叶初却说,以己之心,度人之心,心和眼睛都会欺骗你。”
明容问:“什么意思?”
禧妃低声回忆着:“‘人只有做自己在意的事情,才能得到真正的满足。否则,纵然满足了全天下的人,满足不了自己,不过空留遗憾’——这也是叶初说的。在她眼里,玉贵妃的妇人心计,她的江山社稷,都是满足自己,不分高低。”
明容想,那赵小秀呢?
叶皇后在意的事情之中……没有他么。
禧妃道:“叶初从不批判任何人。”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叶初和叶爷,这对兄妹实在相似。
同样高不可攀,同样难以捉摸,同样对万物洞若观火,同样身处人间却置身红尘之外。
叶初温和,叶爷冷血。
叶初回宫不久,去了将军府。
听说,少帅和叶爷一言不合起争执,兄妹不欢而散。
听说……起因在她。
她寝食难安,终日忐忑,行尸走肉了好些日子,终于盼到叶爷进宫。
她等在凤鸣宫的必经之路上,拦下那银发雪衣的男子。她怕爷和皇后因她闹得不愉快,爷记仇,拿她无辜的家人出气。
她急红了脸,磕磕绊绊的致歉、求饶。
叶爷听她说完,微微一笑。
他笑了?
她茫然,手足无措。
叶爷心情甚佳,耐着性子,为她解惑:“妹许久不归家,多亏你,上个月,她才回来。你做的很好。”
他扬长而去。
那是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听见叶爷开口。
她做的很好,好在哪儿?
她得不到皇帝的心,更得不到他的信任。她心灰意冷,不再奢求这些飘在天边的虚无东西。她斗不过玉贵妃,只有受气的份。她帮不到叶初,就连伺候人也笨手笨脚,远不如绛儿姑娘心灵手巧。她无法照顾太子。小太子年幼,警惕心却强,不许任何人靠近他。
她的‘好’,她的价值,仅仅是让叶初回一趟将军府。
所以,弟弟流的血,王郎一家的苦难,她失去的人生,算什么?
命如草芥,人似尘埃。
……尘埃而已。
明容问:“娘娘,你在想什么?”
“在想,如果没有进宫,我的这双手该有多粗糙。”禧妃喃喃道。
她低头,看自己的手。
手指修长,手背洁白如玉,手掌绵软无力。这是一双富贵手。
于是,她微笑。
满面笑容,满目哀色。
明容道:“娘娘从前在宫外很辛苦么?每天都是怎么过的?”
怎么过的?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忙碌却快乐,贫穷却满怀希望。她也曾活着。
她说:“我忘了。”
记性太好的人,总是艰难。遗忘才是对自己的宽容。
“……赵小秀,你有在听我讲话嘛!”
少年抬头。
明容狐疑地盯着他。
赵秀道:“有。”
明容不信,“我刚才说什么,你重复一遍。”
赵秀恹恹道:“禧妃说,叶初是好人——她说是好人,就一定是好人?不相干的闲杂人等,信她作甚。”
“你说是坏人,就一定是坏人?”明容不甘示弱,“我信你干什么呢。”
赵秀冷哼。
明容坐在书案上,怡然自得,绣花小鞋晃啊晃。
赵秀讨厌有人动他的书册。
老七不坐椅子,偏坐桌子,坐没坐相,经常被他责骂、驱赶。
他不骂明容。
小神女只要不离开他,不喜欢别人,她做什么都是可爱的。他喜欢她的气息盈满他的天地,沾染他的物件。那样,即使她走了,他也能感受她的存在。
因此,他只是沉默地整理书籍,堆放在她身旁。
明容道:“这两天,我一直在想,叶皇后不理你,肯定有不得已的苦衷。她待禧妃娘娘那么好,没理由欺负你啊。”
赵秀不答。
“我的直觉很准的!”明容强调。
赵秀仍沉默。
明容在他眼前晃了晃手指,略感担忧,“你又走神——你今天老是心不在焉,怎么回事?”
赵秀拉下她的手,紧紧握着,抵住他心口。
……能不走神么?
他总是想起前几天的梦,故而心神不宁。
梦里的明小容还是一个孩子,至多六、七岁。
她到异国邻居家串门,谁知那邻居竟是居心叵测之徒。
那人十来岁的年纪,褐色短发,棕色眼眸,短袖长裤,打扮得像男人,身材和面容像女人。
墙壁上挂着一幅画。
‘他’穿得肖似假成亲那日的程程,怀中搂着的长发异国女则一身素白,像极了把自己嫁给姐姐的明小容。
这画的是‘他’和妻子。
他娶了女人,那代表他只能是男人。
可他没有喉结,声音不够低沉,胸膛太崎岖。
非男非女,雌雄莫辩,太监么?又不像。
他开门,见到明小容,与她打招呼,俯身拥抱她,还——他竟敢亲明容的脸颊!居心不良,罪该万死。
明小容待他却甚是熟稔。她也亲了亲恶邻的侧脸。
于是,梦中的每一刻都变成煎熬,时光的流逝如烈火焚心。
赵秀恨极了有人抱他的小神女,还敢亲她。她的爹娘和姐姐已是极限。她长大了,他们也不准抱她。
他得造一座百层高的圣坛,将小神女供奉上去,从此谁都够不着她。
只有他。
他驾驶铁鸟,飞到高空找她。他们牵手、拥抱,相依为命。小神女非要找个人亲亲她,人选非他莫属。
这是何等神圣的羁绊,岂容不相干的外人亵渎?
后来,恶邻的妻子回来了。
赵秀冷眼旁观,得以确认,她们两个都是女子。
男有断袖之好,女有磨镜之癖,这两人便有那不可告人的隐疾。在异界,她们坦坦荡荡,无愧于心,无须躲藏。
他对这两人毫无兴趣,他只恨她们在明小容面前亲热,形成恶劣的影响。
女子喜欢女子,没什么稀奇——小神女会这么想吗?
……她一定就是这么想的。
夜里刚做噩梦,次日一早,明容回宫,手腕上多了一串佛珠,上书‘长乐明容’。
她笑眯眯的在他跟前炫耀。
她说,一串自留,一串送给长乐,戴上手串,证明她们是最亲密的好朋友。
小神女最亲密的人,本该是他。
他叫明容摘下来,软硬兼施,她不肯。
她还说,赵小秀你神经病!
赵秀又开始憎恨玉英。
是他不求上进,是他衣着寡淡,言语朴拙,留不住长乐的人,才叫长乐一天到晚的和明容厮混。
赵秀烦闷至极。
明小容又在转动手腕,炫耀她的手串。
赵秀心烦,伸手扯她的佛珠,被她灵巧躲开。
明容把手藏到背后,说:“不准动我的闺蜜手链——赵小秀,你想都别想。”
赵秀冷冷道:“我没想。”
明容:“……”
赵秀沉默片刻,突然道:“再过五天就是先帝的九十冥寿,届时皇陵祭祖,赵无极必须提前一天动身,祭礼前一晚在皇家寺庙守夜。”
明容不禁感慨:“陛下几年也难得出宫一趟呢。”
“后天晚上,你陪我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到时告诉你。”
“去干什么?”
“验证一个想法。”
明容一怔,想起他上次验证想法的方式,是切开一颗心脏。
她一哆嗦,忙道:“你想挖心挖肾,我可不陪你。”
赵秀斜飞一眼,“挖心挖肾,这等脏活,我自会交给玉英。内脏不洗干净,我才不——”
“闭嘴啦!”
赵秀轻笑。
他低垂双眸,又过一阵子,幽幽的道:“先帝一生风流,交媾如猪狗,儿女不计其数,死的死,伤的伤,长命的不多。”
明容一头雾水。
好端端的,他为何提起先帝?话题转得莫名其妙。
况且,交媾如猪狗,这算什么魔鬼比喻?
赵秀厌倦道:“……肮脏。”
明容脑子打结,“肮、肮脏?”
赵秀拉着她的小手,让她温暖的掌心贴住他的脸。他闭上眼,面无表情。
“对神魂的渴望,圣洁高贵,因为出自心脏。”少年声线清冷,低低的说,“对躯体纯粹的需求,肮脏可耻,因为出自肉身,宛如牲口。”
“牲口?”
“猪狗繁衍是天性,人被血肉的支配,自然也如牲口。”
明容的心底生出一丝丝凉气。
她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赵秀所谓的肮脏的交媾,正是她心目中浪漫而神圣的洞房花烛。
结婚夜,各种她尚且不太明了的脸红心跳,缔结灵魂与身体的极致浪漫。
赵秀却只想缔结灵魂的契约,他对身体轻蔑至此。
他说,她幻想的脸红心跳和不可描述,都是猪狗天性。
他把爱情中极为浪漫的一环描述得如此劝退,也是一项了不起的本领。
……这王八蛋。
可他说的仿佛又有点道理。
男人出轨,总狡辩说控制不住自己的本能,那不就是苟且偷欢的本能吗?生而为人却难以自控,的确如牲口,被本能驱使。
赵秀沉声道:“人若征服不了,无法凌驾于肉身之上,就会不可避免的沦为肢体的奴隶。”
听听,赵小秀逻辑缜密。
他这样的人,这种极端又尖锐的思想,她至少不用担心他劈腿,她只需要陪他清心寡欲。
明容想起大哥的那句‘清心若水,大道无情’。
她突然难过。
怎么办啊……
她不愿意当尼姑,赵小秀却想当和尚。
他暗示她,将来在一起,亲亲抱抱别想了,更亲密更暧昧的绮思幻念,绝对免谈。洞房花烛,他们致力于追求灵魂共鸣,盖着被子谈心吧。
他还不如别暗示!
明容克制不住的失望,甚至有一点想哭。
现实和梦想差距太大,她对爱情的美好幻想,尽成妄想。
“所以,容容——”赵秀柔声道,“别让外人碰你,他们太脏。”
“知道了,不当肢体的奴隶,追求高大上的灵魂。”明容自暴自弃,说着说着,声音变小,眼泪汪汪,“……知道啦!”
赵秀皱眉,“你哭什么?”
明容揉揉眼睛,跳下桌子,走到门边,定住。
她站了好一会儿,再回头,黑眸依旧水润,神色却倔强。
她说:“诡辩!谬论!我差点被你骗了!”
赵秀倏地抬眸,目光如刀。
他以为小神女当真看出猫腻,看出他想把她藏在圣坛上。从今而后,千千万万世,膜拜与缱绻,都是他的特权。
明容瞪着他,恨恨的道:“诡计多端的赵小秀……你怕将来抱不动媳妇儿,才故意这么说的吧!”
赵秀眉心紧拧,“什么?”
“你别以为我真的什么都不懂。”明容语速飞快,“我全都懂。”
“你懂什么?”
“洞房花烛夜,新郎都会双手抱起新娘,公主抱——”明容抬手做示范,“然后放到床上,接着一夜过去,他们就成了夫妻。”
“抱到床上,一夜就过去了?”赵秀戏谑。
电视上是这么演的。
明容说:“总之,要先抱起来——你抱不动,扯乱七八糟的歪理同我诡辩,我才不信你!”她眼圈微红,跺了跺脚,转身就跑,一叠声的喊,“我不当尼姑,我不当尼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