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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钱晨邦尸体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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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归也有些好奇,唐墨南和他大哥的关系。

    唐墨南矢口否认:“当然不是,我和我大哥关系很好,简直就是兄友弟恭的典范,我只是羡慕我大哥,他太优秀了,他可是东京不少名门闺秀争夺的焦点,不像我,唉,整天就是吊儿郎当的,也没个正形,不爱读书,不爱练功,更不爱四处和达官贵人们交际,每天就想跟着大哥出来查案子。我真的很庆幸,出生在一个吃穿不愁的家庭里,否则若是生在普通农家,肯定就是村子里的地痞无赖了,整天不事生产,可能饭都吃不饱吧?所以我很感恩,对了,你知道吗?我哥很受皇上信任,我爹负责东京案件的审核,我哥被皇上特批可以到全国各地查案审案。我早就计划好了,等我哥当了大官,我这个不成器的弟弟,就可以带着老婆孩子天天上他家蹭吃蹭喝,我这辈子曾最担心的一件事就是下辈子投胎,千万要让我投个好胎,能够吃穿不愁,衣食无忧,所以我这辈子尽量行善积德,不过偶尔也做一点微不足道的恶作剧,但我想神明大人有大量,应该会原谅我吧!”

    田归也看着眼前这个风流公子哥,还以为他会有什么豪言壮志,原来他的愿望也这么朴实无华。

    “想不到唐公子生于官宦人家,却没有政治野心,我听说秘书监少监顾百年的儿子顾成君,最近是炙手可热的公子哥,听说上次回琅琊祭祖,很多姑娘都排队出来看他。”

    唐墨南噗嗤一声笑出来:“他?从小就喜欢哭哭啼啼,没点男子汉气概,长大了会打扮了,更是不得了,就是外面把他吹的太过头了,他那个爹,就是那个顾百年,好歹也是秘书监的少监,读书人,儿子却养的脂粉气太重,不过也不能怪他,顾成君的天性就是软软弱弱,加上顾百年宠他,就成了如今这个样子,我是顶烦他那个爹,一天就会装大瓣蒜,不了解的人才把他儿子捧着做偶像,你信不信这种人,你跟他相处不了三天就会受不了的,人根本不需要偶像,是需要榜样。”

    “哦?唐公子这话说的有道理,可是偶像不是可以成为自己奋斗的目标吗?”

    唐墨兰南没有说话,而是自顾自的给自己斟了一杯酒,端起酒来,把玩着手中的酒杯道:“偶像是可以塑造的,所以他有很多面,孤独的,自信的,自卑的,恐怖的,邪恶的,而展示给我们大家的,却只有完美的一面,很多时候我们崇拜偶像,大概是因为自己做不到完美,所以偶像所呈现出来的那种完美形象,就很令人向往,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会对偶像产生一个固化的印象,倘若这个偶像哪里做的让他们不满意了,恐怕会把他大骂一顿,然后转而喜欢其他人,偶像是在不断变化的,但是榜样就不一样了,那些事实就摆在那里,不会轻易改变,强调的是榜样做事的美好,所以榜样远比偶像更值得崇拜,顾家父子就是沽名钓誉,只有外面那些不知道的才会相信他们,像我们以前整天在一块儿玩儿,他什么脾气我能不知道吗?这肯定是顾百年为了给自己儿子找一个好的姻亲搞得鬼,顾百年是想找个好亲家,这老头也挺有计划的,居然提前这么久给儿子铺路,不过像先生这样洒脱不羁的人,竟然也会对京中之事这么了解。”

    听完这番话,田归也开始考虑要重新审视眼前这个公子哥了。

    “我虽身在江湖,却未必不知庙堂之事,以前出去游历时,在东京住过段时间,天子脚下的臣民,对家国天下大事,都关心的紧。”

    “这倒是不差,哈哈。”

    田归也看着唐墨南:”你并非像你口中所说的不学无术之徒,在看问题上很有一番自己的见解,我看人很准的,唐公子将来必有一番大作为。”

    唐墨南苦笑:“我哪有什么独到见解,不过是听罗老师的教诲后,略有感慨罢了,罗老师个子很高,我一直觉得他像孔夫子一样有智慧,是我大宋难得的圣贤。”

    田归也听完,对此人很感兴趣,便问道:“这位罗老师倒是极有意思,不知道我有没有运气可以见到他。”

    唐墨南的脸色暗淡了下来,缓缓的说:“恐怕你见不到他了,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人是死是活,他就像在这世间消失了一样,我想他应该是厌倦了朝堂的争斗,回归田园生活了吧!”

    田归也伸了个懒腰:“听你说了一下午了,酒足饭饱,我们也该回去看看那位姑娘怎么样了。”

    聚宝斋的掌柜带着王大发来到自家工坊,先问了老师傅,老师傅拿在手里看了一下:“掌柜的,这个一看就是新手做的,不过这么好的玉,做成这样,太可惜了。”

    有个小伙计凑过来看了看:“师傅,这不是我们之前给钱三爷做的那支吗?不过好像不太一样啊?”

    老师傅把簪子递过去道:“你再仔细看看,这和那个是同一支吗?咱们聚宝斋有这么差的手艺吗?”

    小伙计拿在手里看了看,自言自语道:“有点眼熟,哦,对了,宝珠阁的钱小春好像做过,那天我们几个学徒聚在一块儿喝酒,他起身上茅厕的时候,包簪子的布露出了一个簪子头,被我看见了,我以为那是他偷的料子,还悄悄的跟他说这些东西不能随便带出来,要是被老板知道了,会被辞退的,说不定还要见官,他说是有人看中他的手艺,私下让他帮忙做的,我当时就怀疑,他只是个学徒,能有多好的手艺?就让他拿出来给我看了看,我记得簪子还没做完,也就没有发现这个和我们之前给钱老爷做的那支是同一个款式。”

    王掌柜和王大发两人,急匆匆的赶往宝珠阁,路上正巧遇到赶回来的聚宝斋伙计,他也刚打听出来,这簪子的确是钱小春做的,不过还没做完,就被人急匆匆的取走了,所以那只簪子才看起来比较粗糙。

    王大发听到这个消息,越发确定钱晨邦没有死:“那是谁去订做的?这个花样如果木有图纸滴话,是不可能打造的一模一样滴!你快去带俺见见这位小伙计。”

    天色阴沉,夜里也不凉快,王大发被马颠的满脸通红,身上的肉也又痒又疼,但是他不能休息,在得知了是谁打的这只簪子后,就急忙告别了聚宝斋的掌柜,连程府都没有去,连夜骑马赶回了益都县。

    王大发赶到益都县的时候,天才刚蒙蒙亮。

    “咚咚咚!”益都县衙大门传来猛烈的锤门声!

    当班的衙役打着哈欠,伸着懒腰,不耐烦的问:“一大早的,是谁啊!”

    刚打开门缝,还没来得及问“来者何人”,王大发来个助跑,一下子把门给撞开了。

    开门的衙役被一下子被门撞了一下,脑袋一下子懵了,根本没有看清来的是王大发,还以为有人抢县衙,急忙大喊:“来人呐!有人闯县衙抢劫了!”

    他这么一喊,县衙里的人被他喊起来大半。

    唐砚南被惊醒后,连衣服都没有穿,只穿着亵衣就匆匆出来,结果发现王大发正在后院乱窜,赶紧喊住他:“大发,大发,我在这。”

    王大发不知道唐砚南住哪个房间,就在后院里乱找起来,好在唐砚南及时出现。

    王大发太激动了,手里拿着那两只簪子,兴奋的向唐砚南小跑过来:“唐公子,唐公子,我查清楚了,你绝对想不到,这簪子他是谁打滴!”

    “ 谁?你都想不到!是俺们家三爷!”

    “大发,你先等一下,我去穿上衣服,然后把所有人叫起来,你去大厅等着我。”

    唐砚南迅速回房间,穿好衣服,然后将所有相关人员叫到大厅里。

    燕捕头,何阿九和伍云怕王大发回来会有什么线索,所以也没有回家,干脆住在了当班室,王大发踹门进来的时候,他们也醒了,此时也来了大厅。

    王大发正焦急的来回踱步,看到唐砚南他们来了,赶紧说:“唐公子,你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为什么我家老爷要再去定做一直一模一样的簪子呢?”

    在场的所有人听到这个消息都很震惊。

    “大发,你慢慢说是怎么回事?”

    “是这样滴,俺去聚宝斋问了,聚宝斋的伙计认出来,这是宝珠阁第学徒钱小春打造的一支簪子,俺去问了钱小春,钱小春就跟俺说了他的体貌特征,俺一听就是俺三爷,他说三爷一个月前就让他给做,只是小春白天没有时间,夜里才偷偷的做,所以做的很慢,不过奇怪的是,簪子还没有完成,就提前被三爷给拿走了,而且付的工钱,和给聚宝斋的一样,拿走的那天,就是三爷失踪那天。”

    唐砚南点头表示知道了:“钱晨邦偷偷去打一支一模一样的簪子,目的是什么?一样的工钱,却不在聚宝斋做,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认为聚宝斋的手艺不好,可是我们也看到了,钱晨邦的那只簪子,做工非常好,另一个方面,就是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他打了这支簪子。”

    王大发马上附和:“对对付,说的太对了,聚宝斋是琅琊县最好的珍宝铺子,他们的手艺很好,当初老爷和夫人拿到的时候,对它赞不绝口。”

    唐砚南继续说道:“所以只有可能是第二种情况,就是这支簪子可能用作他途,现在这支簪子插在了另一具尸体上,穿着钱晨邦的衣服,钱晨邦又一直没露面,会不会是钱晨邦有什么难言之隐,利用这具尸体把自己藏起来了?”

    何阿九叹气道:“唉,这个案子也太复杂了,听着就头疼!”

    燕捕头敲了何阿九的头一下:“疼疼疼!平时让你多动动脑子的!唐大公子,你说会不会是钱夫人出事,被钱晨邦发现了,怕自己也惨遭毒手,所以用这种方法把自己藏起来了?”

    唐墨南摇头道:“可是簪子却是在十五天前,他们夫妻出事前就准备了,难道他早就知道钱夫人会出事?”

    唐砚南猛地想起来,那天自己去程府调查时,王大发说钱晨邦在拿到信以后,曾经说过一句话,那就是:万一赶不上,就来不及了。

    当时他听到这句话就不对劲,现在想来,的确是有问题,于是说道:“程老太爷寿宴那天,钱晨邦接到一封信,并且还说了一句话,‘万一赶不上,就来不及了’,他好像有什么急事要办,对钱晨邦来说,除了那天的寿宴,就是钱夫人生产最重要了,可是钱夫人产期未到,什么事那么重要呢?连寿宴都没有结束,就匆匆离开了?”

    何阿九马上站出来说:“难道是勒索信?是绑匪绑架了钱夫人,结果勒索不成,杀人灭口?”

    伍云也附和道:“难道那天假扮钱夫人的,就是绑匪?”

    燕捕头觉得事情不对,说出了自己的疑问:“如果是被绑架,钱晨邦为何不报官?反而还急匆匆的去取了簪子?他们既然用钱夫人勒索,为何还要杀了她?钱三爷经常赊药送药,名声很好,也没什么钱,程家虽然日子不错,但是比他有钱的一大把,绑匪为什么要选择他们家?况且钱晨邦只是他家的义子,万一程家不肯出钱怎么办?”

    唐砚南点头表示同意:“可是你别忘了,钱夫人的身份不简单,在尼姑庵下手,竟然没有惊动任何人,这有点说不过去,不光如此,那些面具是藏在钱夫人密室里的,一共有五张面具,经过辨认,其中有两张是钱夫人的,剩下的三张属于不同的人,可能因为长久没有保养,因此破损的更加严重,钱夫人的破损较轻,但破损程度不一样,也就是很早以前就有人假扮过钱夫人,所以才准备了不止一张面具,从面具支架的数量来看,应该是有六张,但现场少了一张,丢掉的这张面具,就是那天晚上假扮钱夫人的人戴走了,还模仿钱夫人的笔迹,留下信说要回程府,又剁了尸体的头,还对手下谎称是钱晨邦的外室来闹事,这样心思缜密,且能悄无声息做到这些的,绝对不是一般的土匪山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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