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番外·水绚璎篇6
初次见她,是在楚国一个名曰“磨安”的僻静小镇上。
那是一个大雪封山的季节,我在宫中待着实在无聊,趁着扇须右使外出打探情况之际,便以购置年货为名,尾随在他身后。
到达磨安之时,纷纷扬扬的雪花从天而降,原本寂静的街道,更显几分清冷。
我漫无目的地行走在青石街道之上,内心满是无趣。突然,身后有人扯了扯我的衣袖,我顺势回过头,对上了一双清亮明晰的大眼睛。那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小女孩,浑身脏兮兮的,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她光着脚丫子,在寒风中瑟瑟发抖。那双眼眸却是明亮异常,仿佛漆黑夜幕中的一盏明灯。
她一只手扯住我的衣袖,另一只手紧紧握着几枝寒梅,她仰起头看着我,清澈的眸子中闪烁着期盼与希望:“姐姐,买枝梅花吧?”
我不悦地皱了皱眉,甩开了她的手,抬步离去。
没想到,她竟跨步走到我的眼前,满是泥泞的袖子高高抬起,挡住了我的去路。她将梅花递至我的眼前,微笑道:“姐姐你真漂亮,这枝红梅与你很相称,买一朵吧?”
我不想与这种脏兮兮的路边乞丐纠缠不清,从怀中掏出了几颗铜币,放于与她手上,低声道:“你拿去。走开!”
在听见我声音的刹那,她惊讶地眨了眨眼睛,不敢置信:“你……你不是女孩?”
八岁的我,听到了太多诸如“漂亮”、“美丽”之类的词,我很讨厌别人将我误认为女孩。因此,我不悦地绕过她,不做搭理。可是,没想到那个脏脏的乞丐,竟然迅速追了上来,并且堵住了我的路。
她站在我面前,伸出手将梅花递于我的眼前,笑嘻嘻地道:“美丽的姐姐,哦不,美丽的……哥哥。我不是乞丐哦。这是我从狗子坡摘来的梅花,你给了我两铜币,这些梅花送给你。”
“我不要,你走开。”我耐着性子挤出了几句话。
“可是,你不要的话,钱可是不退的喔。”她眨了眨眼睛,狡黠地望着我,轻声笑:“姐姐,哦不,哥哥,你就收下吧。这样,我们就谁也不欠谁了。”一边说话,还一边努力地将梅花往我手上塞。
当那双脏兮兮的小手碰到我的身体时,我条件反射般地抽身退出,谁知一时用力过猛,竟将她推倒在地上。随即,我跨步离开,始终不曾望她一眼。
到达磨安镇最大的锦绣店,我随便指了指一些布帛,叫家丁搬走,自己跑去跟掌柜结帐。正当我掏出银子,准备付帐之时,一个小小的身影突然横在了我与掌柜之间。我讶议地低下头,发现站在自己眼前的,正是刚才被我推倒的小乞丐。
她站在正中间,双眼直视掌柜,冷静地问道:“那些布帛一共多少银子?”
掌柜不明所以地望望她,又望望我,以为她是我的朋友,便诚实地道:“一共一百三十两。”
她不屑地哼了哼,指着仆人手上的蓝色丝绸,问道:“那个纹宁绸多少钱?”
掌柜郁闷地望着她:“三十两,怎么了?”
“哼,掌柜不诚实,昨天李夫人过来,你只卖二十八两。”
她又指指另一仆人手中的乳色锦缎,“那个呢?”
掌柜的脸有些发黑,低声道:“四十两。”
“前天赵三爷来买,你明明只卖三十七两。”她愤怒地望着他,双手指着仆人们手上的布帛,继续道:“那凤尾锦,你四十三两卖给了孙四娘;绒地绢,三十二两;洋花缎,二十七两;绮霞绸……所有的加起来,一共一百二十两!掌柜你不厚道,怎么能这么做生意呢?这样的黑心钱怎么可以赚?”
掌柜的脸色越来越青,他尴尬地望了望默不作声的我,勉强挤出了一个笑容:“这位小少爷,那些都是老顾客的价格。但一回生,二回熟,今日我也这个价钱卖给你,以后请多多光顾本店。”
我二话不说地掏出银子,付了帐,转身走了出去。
没想到,那个脏兮兮的小丫头也跟着跑了出来。她望着我,傻笑:“漂亮的哥哥,你了我两铜币,我帮你省了十两银子。我可不欠你了哦!”
“好。”我点点头,试图绕开她。谁知她一个跃步,又跳到了我的眼前,狡黠地笑:“这十两银子是我帮你挣回来的,你是不是……应该分我一半?”
我慷慨地掏出掌柜退还我的十两银子,递给她:“全给你,拿去吧。”
她开心地伸出手,笑嘻嘻地试图接住我递过来的银子,就在我松手的刹那,银子突然掉了下去。伴随着银子一起落地的,还有那个肮脏而瘦弱的身影。刚才还活泼跳跃的孩子,突然就这样从我的眼前倒了下去,晕厥过去。
于是那一天,我将昏厥的她带回了水绚宫。后来我才知道,她之所以会昏厥,是因为连续几天滴米未占,饥饿过度所致。
小乞丐苏醒后告诉我,一年前,她的父母为躲避战乱,带她来到此地。可是在途中,遭遇土匪袭击,双亲当场毙命,而她,因为藏身在车上的茅草堆里,才侥幸逃过一劫。这一年来,她独自流连在磨安镇,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
我望着那对明亮清澈的眸子,心里感叹,这真是一个倔强的丫头。明明过着饥不择食的生活,却不愿卑微地向他人乞讨。为了维护心中那点渺小的尊严,努力地从荒郊野岭摘来几束寒梅,试图以梅换钱。出于怜悯,我将她留在了身边,做我的贴身侍女,并且送给了她一个名字:赤雪。
那时候的我,不过是心血来潮,做了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可是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从那天开始,她竟然在我身边,不离不弃地待了十七年。
初进水绚宫时,赤雪爱极了白色。那时候的她,总是会穿着一条雪白的小素花裙,成天粘在我身后,欢天喜地地当我的小跟班。她总是用干净的嗓音,喊我为“璎哥哥”。
小时候的我,深深厌恶着白色。那纯净而一尘不染的颜色,太过干净,与我的世界格格不入。所以相应地,我讨厌着穿白裙子的她。每次她试图靠近我,我总是会不耐烦地冲她吼:“你走开。”
我欣赏红色,尤其是暗红,因为那是血液的颜色。我遗传了父亲的基因,天生就有一头暗红的卷发。我的人生注定充满血腥,唯有在狰狞的血光中,我才能找到生存的意义。
令我奇怪的是,相遇三个月后的某一天,赤雪突然不再穿白色了。从那日起,红色成了她唯一的标志。正是那一缕红裙,陪我走过了之后十几年的岁月。于是,我莫名其妙地相信,其实她与我一样,也是个嗜血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