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西藏野兔
就在我不知道如何回答这些村民的话时,年老的村长询问有哪位愿意收留迟娜顿珠吗?
此时有几个大汉争先恐后冒出来喊:我我我!我正缺个婆娘。
嗯?这是什么感觉?
就像你吃饭的时候,你的糌粑开口说要跟你搭伙过日子,别扭的很,还有老子是雄性,只是被你们的什么活佛变成了女人,看来我哪天去见见他,让他把我变回去,我非常想念我的蛇尾,鹿角,蜥蜴头和利爪,变成人以后全身怕热。
以前老子在太阳下晒多久都浑身是清凉的,还可以随便泡澡。
就在我东想西想时候,一个混厚的声音镇住场子:吵什么!阿妹!你住我那!不要理这些浪荡子!
一位看起来四十出头女子,矮矮胖胖皮肤黝黑,穿着干净的牦牛皮袄裙,全身散发着霸气,推开簇拥而来的汉子们,她背上还背着一个小婴儿,女子握住我的双手跟我亲切地说着:阿妹长得如此俏丽,我家没男人,方便些,你住我的农场吧。
我内心翻了个白眼:俏丽?那是你没看过罗刹女,这个世界没有哪个人类比她美。
阿妹?我是你祖宗级别的!跟你们人类诞生是同个时期,算了算了!从来没遇到不怕我的人类,既来之则安之,就住她家吧。
我开口学着她的样子温和地说:阿姐,我就住你那吧,我也不是吃白食的,您教我做事,我学会了不收工钱!
我沉睡的时候,在梦中看见很多人没饭吃就免费帮有粮食的人做体力活。
大姐憨笑着说:阿妹客气了,叫我丹珠子,我家就在后山,你恢复的如何?看现在就出发?
本魔神在众哥哥姐姐里,能力最低,魔力最差,但是抗揍能力天下第一,濒临死亡的伤只需要睡几天就全好,这点没什么!我拍拍胳膊:我可以的!
于是我就跟着丹珠子大姐离开大院,往后山,一路上丹珠子背上的小婴儿,一睁开眼看到我就哇哇哭,苦累了就睡,睡醒了又哭,
弄得丹珠子走走停停哄孩子说:查舒这是怎么了?从来没有这么闹腾过。
我又内心鄙夷不已:人类呀,大姐,你孩子还小,看我的真身一清二楚,等他长大了三岁以后,就看不到我的真身了。
然后我在丹珠子背后露出红色竖瞳恶狠狠地警告小婴儿,心想着:小崽子,你听好,要么乖乖闭上眼睛睡觉,要么老子一口吞了你!老子想当年,一口吞一百个活人!你还不够我塞牙缝!
小婴儿哭的更大声!
我再次翻了个白眼想着:算了,不够我吃,不跟你计较!
很快到了后山的农庄,丹珠子大姐让我跟她住农庄最大的茅草屋,我住小单间靠近丹珠子大姐的大房间,这让我很满意。丹珠子交待每日早晨鸡叫的时候,破晓起床喂鸡和喂牦牛,把大院打扫,做早餐,这个时候丹珠子带孩子,哄孩子吃完饭,会一起干农活,砍柴火。
感觉挺简单,因为我在过去的梦中看过普通人类生活,所以学的很快。
可是我力气太大,喂鸡饲料,砸死了几只吐蕃黄鸡,看见牦牛决斗,我推开了其中一头黑牦牛,它头撞树上,角卡在枯树上,我一拳把树劈开放了牦牛出来,从此鸡和牦牛都怕我。
丹珠子把我骂了一顿,但是在厨房做酥油茶,我狠狠地捣鼓了几下下,酥油做好了,抗柴火我随便抗十捆,丹珠子表扬了我,只是我饭量大,吃了十大碗糌粑还是很饿,不过看丹珠子脸色不好,我不好意思再吃,只能抱着小婴儿,偷偷咽下口水。
好想吃,但是圆圆的软软的好可爱,让我想到荒原里的野兔,毛茸茸的土黄色小身体全身缩成球,黑黝黝的大眼睛,外表无辜傻乎乎,实际上非常狡猾的小生灵。就这样连续七天,我熟悉了,这天又是我抱这个小婴儿哄他睡觉的时候,小孩就是小孩不记仇,居然在我怀里安稳地睡着了。
不远地草丛传来动静。谁?我警惕起来,但是闻到一股非常熟悉地气味,那是金属生锈的味道,面前蹦出一只小野兔,这里是平原为什么他会出现。小野兔蹦蹦跳跳到我面前,双眼冒出金色瞳孔,那是一双我再熟悉不过的眼睛,野兔后腿站了起来,前爪在胸前打了个八字。
三瓣嘴发出金币碰撞的声音,十分清脆,那是个青年的声音:我的好弟弟,等你很久了,这是我的使者,我在遥远的拉萨,明日午时我们在东南方向树林进,你会看到金光闪闪的队伍,吾最好的兄弟!
我听了非常激动!这是我关系最好的兄弟,我出生以后第一眼见到的不是罗刹女,而是他,第168位魔神(南方黄金恶魔)他也给自己起名南峰。
从小到大我们相依为命,他能一眼看到哪座山上有什么样的矿石,有的矿石人类称呼为宝石,因为所含有的巨大能量,可以让魔神能力大增,让我过去修炼。
南峰没有手脚,行动靠滚动,每次滚动都是我背着他到处爬,他捕猎人类的方式让我无法理解。
是我才懒得做这些,南峰喜欢教授人类学习魔神的能力,人类称为魔法或者巫术,并且爱教唆人类用自己的同类尸体内脏骨头做法,确实这样人类的能力会变强,南峰有一双能看透人类未来的黄金眼,用他的话说,人类的灵魂有各种各样的颜色,但是只要人类杀了人,做了恶事,灵魂就会变成黑色,那是南峰最喜欢吃的灵魂和□□,所以南峰在人类世界里混的很好。
有很多人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召唤他许愿,人类喜欢权力和金钱,他们会因为这两种变得邪恶,南峰最喜欢吃邪恶的人,越暴躁越变态越残忍的人类,他越喜欢吃,他还会用很多方式给这类人续命,取别人的寿命福报用在自己的信徒上。
因此他有源源不断的食物。不过魔神内战的时候,我背着受重伤的他跳进羊卓雍措地洞里,湖水都被他流出的血染成了金色,我用自己的血将湖水染成蓝色,躲过了八哥的追杀。
一群南峰最忠诚的信徒扛着百万吨黄金丢进湖里做法,南峰的伤口在逐渐痊愈,醒后他又化形成人类眼中最俊美的模样,美少年和信徒耳语几番,从此他就和我告别说要去人类世界游历,我们就再也没有见面,他约定与兔有关的生物,就是我们之间的联系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