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七十二章 怎么能奢求我放过你
书 第一千二百七十二章怎么能奢求我放过你
“人族!”
金鹰族和隐藏在浓雾中的毒神族,异口同声。林
言语中都有些不敢置信,怎么会是人族。
书
人族什么时候变得不怕剧毒了?
林
在各族的信息里,人族每一方面都很均衡,并没有突出点。
文
可为什么眼前这个平平无奇的人族,可以不怕剧毒。
学
而且刚才的剑光,瞬间秒杀金刚魔。
首
这让金鹰族人警惕起来。
发
这时金鹰族人忽然浑身一颤,口中喷出大量黑血。
黑血散发着恶臭,他身上的金光变得更加黯淡,伤口中也是恶臭阵阵。
剧毒发作了,金鹰族人眼中神光暗淡,知道今天必死无疑。
林默语轻叹一声,“送你一程吧,怎么说也有份军功,不能浪费。”
在林默语身边出现一个骷髅神将,挥出一道洁白剑气。
被剑气吞噬的前一瞬,金鹰族人眼中似乎有解脱之色。
神王境又如何,大世界中步步凶险,哪怕到了神王境,一步错,同样身死道消。
林默语看到浓雾,“下一个就轮到你了,是你自己出来,还是我请你出来。”
浓雾滚动,隐藏在其中的毒神族人传出阴冷的声音,“你觉得一定能杀死我吗?”
林默语低声道,“你可以看看外面。”
外面
星空中密密麻麻站着大量骷髅神将。
不止死亡浓雾外面有,死亡浓雾里面同样有。
骷髅神将和林默语一样,丝毫不怕这些剧毒。
他们身上白光环绕,巫妖将军不知疲倦地进行着治疗
骷髅神将就算在死亡浓雾里待上一整年,都不会有事。
骷髅神将很强,毒神族人刚才亲眼见识过,随意就杀死了金刚魔和金鹰族。
如果自己对上,估计结局也差不多。
毒神族的强大在于隐蔽,在于剧毒,而不是正面作战力。
毒神族人服软,“你要怎么才肯放过我。
林默语呵呵一笑,“数万年前的那场大战,你们毒神族也有参与。我记得,朱雀星域里有,有十三座生命星系,上千亿人,
就是被你们毒杀的吧「。
浓雾翻滚得更加剧烈,毒神族人冷声道,“事后我们已经付出了代价!”
萧战天在事后确实打进了毒神族的祖地,至少灭掉了三分之二毒神族人,导致他们几乎灭族。
后来毒神族虽然苟延下来,可人员锐减
一举掉出了强族行列。
数万年过去了,依旧没能缓过来。
林默语继续说道,“虽然我不知道,萧战神最后为什么罢手放了你们一条生路。”
“但是,我们两族是死仇,这个没问题吧。
毒神族人不说话了,他沉默不语。
林默语打了个响指,“既然如此,你怎么能奢求我放过你。
刹那间,无数剑气同时爆发,洁白的剑气撕碎了死亡浓雾,隐藏在浓雾中的毒神族人顿时显露出身形。
他全身同样被浓雾笼罩着,狼狈地闪避着剑气攻击。
但面对密密麻麻的剑气,他的闪避毫无作用。
之前为了防止金刚魔和金鹰族人逃走,他亲手锁定了星空,屏蔽了传送器具。
现在,这一举动成了他自己的催命符。
剑气撕碎了他的浓雾,撕裂了他的身体。
浓雾之中,毒神族人模样显露出来。
细长的身体,双腿六手,模样十分古怪。
换个角度,或是让他趴下来,看着有点像是蜘蛛。
剑气切断了他的手脚,割裂了他的身体。
黑色的血液流出,散发出酸臭味。
毒神族人天生与毒为伍,全身都是剧毒。
轻易解决掉他们,林默语手指弹出一团不死火焰
不死火焰炸开,分别落在三具尸体碎肉上。
熊熊烈焰中,三具尸体血肉重生,灵魂重组,转眼间已经成为复生者,匍匐在林默语面前。
林默语看着毒神族的复生者,“你的灵魂里有禁制吗?”
毒神族人老实回答,“有。
果然如此,其实他根本不用问。
许多种族,灵魂中都会被种下禁制,防止一些秘密被窥探。
人族还好,从不下禁制,毕竟是强族,神王境也接触不到太多的秘密。
金鹰族,恶魔族都是如此,他们星域广阔,根本不怕别族的窥探。
但毒神族不行,或许曾经和人族一样,但现在不行。
他们的祖地在哪里,这就是最大的秘密。
如果被别的种族知道了,说不定第二天就被人打上门了。
毒神族的敌人可不少,想灭他们的种族,比比皆是。
林默语也不抱希望,沉声问道,“把你能说的,关于毒神族的事,都说一下。”
“是!”
他立即讲述起来,身为毒神族的神王,太过隐秘的事情不知道,但大概的事情还是知道不少。
毒神族现在缩在一块神秘区域,从不与外族往来,休养生息。
族内的人数已经恢复到了上亿水平,具体多少他并不清楚。
在各族中,这个数字不算太少,但比起强族还差得远。
甚至人族随便一座生命星系,里面生活的人就可能有十亿百亿。
从他的话语中可以看出,当年萧战天确实把他们打得挺惨。
并且在萧战天之后,还有别的种族也动了手,落井下石。
毒神族当年的族人,最惨时百不存
听完之后,林默语把这些信息记下,转身来到死亡之水面前。
一股灵魂之力伸出,笼罩了死亡之水。
在灵魂力包裹下,死亡之水逐渐缩小。
从十米直径,最终变得只有拳头大小,不到十厘米。
此时的死亡之水,从液态变成固态,像是一颗金属球,可以被人握在手中。
林默语拿出一个玉盒,把死亡之水收入其中。
心中一动,金鹰族人来到了自己脚下,成了他的坐骑,一起朝着远古坟墓飞去。
大世界里种族无数,有不少种族都以速度著称。
这些种族,很多都适合用来当坐骑。
(吗王好)金鹰族就是其中之一
用智慧种族当坐骑,有着法宝难以比拟的优势。
他们本身就具有战斗力,更加灵活,可以主动规避危险。
林默语曾经用金鹰族当过一次坐骑,从那之后,他就感觉到了优势,真的比战王塔好用很多衣。
「据说最好的坐骑是龙族,但是龙族嘛
他想到了好久不见的安塔瑞斯,想想还是算了。
普通的龙族自己不一定能看到,如果用神龙当坐骑,估计安塔瑞斯能一口龙息喷死自己。
林默语放下心中杂念,不再去想不切实际的可能性。
他还记着答应过安塔瑞斯的事,等安塔瑞斯回到大世界,他要陪着安塔瑞斯杀回龙族。
想杀回龙族需要强大实力,否则过去就是送菜。
林默语觉得,自己至少要到神尊境才够看。
逐渐地,一座恢弘巨型坟墓,出现在视线之中
文
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