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我的双面傲娇小王子(18)
楚律师随即又提出了一个让曹国庆暴跳如雷的诉求:因原告在被告家居住时承担了所有的家务劳动,申请法院判定被告支付原告五年的劳务费共计15万元。
被告律师当即提出异议:“原告律师,即使原告在被告家居住时承担过家务劳动,但晚辈帮助长辈做家务只能算义务劳动,怎么能因此索要报酬?这不符合我国的公序良俗的一般要求。”
“况且,原告在为被告提供劳动时,双方并未就劳动获取报酬有过提前的约定,并未形成正式的雇佣关系。因此,我恳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请求!”
曹国庆听到这里,立刻得意地附和道:“就是!外甥帮家里干活还好意思要钱?再说了,家务活从来都是我老婆做,迟悼什么时候沾过手?空口白牙就说做了家务,拿出证据来啊!”
被告律师听了这话,差点翻白眼:你就承认他做了家务又能怎样,他们既然敢提出这点,你当他们一点证据都没有?撒这么明显的谎,被揭穿了还败坏法官的好感。
楚律师深深看了一眼曹国庆,确认道:“被告的意思是,我的当事人从未承担过家务劳动,所有家务均为甄美凤女士承担。甄女士也认同这一点吗?”
不出被告律师所料,待曹国庆和甄美凤都确认过这一陈述后,楚律师当堂就拿出了一系列证据。
有菜市场老板、邻居的证言、小区门口迟悼进出买菜的监控录像、甚至还有曹国庆喝醉了酒,和朋友吹嘘自家白捡了个免费劳动力的视频——那个朋友原本打算用这个从曹国庆那讹点钱。
曹国庆得知自己酒后吐真言被录下就已经够上火了,等到看到儿子同学的证言,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迟悼每天中午都会给曹国庆的儿子送饭,曹小宝曾多次当着同学的面抱怨当天的菜色不好,要求迟悼下次做点他爱吃的。
“这些都是假的,伪造的!”曹国庆怒不可遏的咆哮道:“那些学生懂什么!他们的话也能当证据?姓林的请他们吃个饭就能当着媒体胡说八道!法官,我怀疑他们花钱贿赂证人!”
审判长皱着眉头敲了一下法锤:“肃静!请被告控制自己的情绪!”
对于曹国庆的质疑,楚律师不慌不忙道:“如果被告不认同我方提交证据的真实性,还请拿出证据来。况且,我方还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原告一直承担家务劳动。”
他随即又提交了曹国庆居住小区内部及附近的监控录像,以及甄美凤出入美容院、美甲店的视频录像。时间为最近的一星期到一个月不等。
楚律师随即解说道:“根据我方的调查取证,被告甄美凤作为家庭主妇,一天的行程是这样的:上午吃过早饭后,8点左右出门和朋友逛街或是去发廊做头发,中午12点左右回家吃中饭,下午约牌友打麻将,直到傍晚7点才回家……除此之外,被告每周末会去最近的美容院做一次保养。”
甄美凤顿时坐不住了,大声抗议道:“你找人跟踪调查我?法官,我要告他们侵犯我的隐私!”
楚律师推了推眼镜,表情平静:“被告,以上提供的证据都是通过证人证言推算出来的,且监控录像均提取自公共场所的监控。不存在侵犯被告隐私权的行为!”
他随后略带讽刺道:“我们询问过您接受服务的美容院和发廊。据他们说,您每次出现都是妆容精致、衣着得体的形象。您做美甲的那家店老板也证实,您每次找她做指甲的时候,上次做的指甲几乎都没什么损坏,只是因为不喜欢了所以重做。”
“在此我想请问被告,作为每天承担大部分家务劳动的家庭主妇,您怎么会有如此多的时间出门逛街、打麻将、化妆……您又是怎样做到在完成家务的同时,还能保护您的指甲不受伤害的?”
面对这些无可抵赖的事实,甄美凤哑口无言,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
楚律师继续扒皮道:“从视频显示的时间上看,您每天中午12点才返回家中,而原告通常是在您回家后10分钟左右拿着饭盒下楼,去给中午留校的曹小宝送饭。其中下楼至少就要花费两分钟时间。如果负责做饭的是您,那么您是怎样在短短8分钟时间内完成洗菜、切菜、烹饪、装盘的动作呢?”
他随后又出示了甄美凤发的朋友圈图片,上面显示曹家几乎每天都是四菜一汤的标准饮食,荤素搭配、内容丰富,一看就不是短时间能完成的菜色。
楚律师继续步步紧逼:“据我所知,您的丈夫中午在公司吃饭,没有时间回家做饭,下班后还会约朋友喝酒,一直到七八点才会回来。您的儿子更是什么家务都没做过,甚至连洗衣机都不会用——所以,如果做家务的不是您,那么会是谁呢?”
一时间,现场安静得落针可闻。甄美凤最终还是无可奈何地低头道:“是,家务活是迟悼在做……但是!”
楚律师打断她道:“请问被告,您承认我的当事人一直在为您和家人提供家政服务,是吗?”
甄美凤心中恼火不已,不服气地反驳道:“是又怎么样?做点家务活哪里就值15万?你们简直是漫天要价!”
楚律师当即拿出了h市保姆的工作内容及价位表:“被告,根据我的调查,h市家政服务的价格是每月3000到8000元不等,这还是只负责做饭,不包括整理房间、洗晒衣物、打扫卫生在内。”
“鉴于我的当事人从事劳动时还未成年,且业务水平上可能也有所欠缺。因此,我们只要求被告一个月支付2500元的劳务费,我个人觉得已经很慷慨了。被告,您觉得呢?”
我觉得个p!甄美凤本就一分钱不想出,见他还一副“你们占了便宜”的模样,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我又没要他做家务,他自己愿意做的!关我什么事?”
曹国庆也气冲冲道:“你这根本就是巧立名目!反正我没钱!我也没雇他帮我干活,这事到哪都说的过去!”
楚律师闻言,眼里闪过一丝寒意:“如果被告拒绝为原告付出的劳动支付报酬,那么……在此次庭审结束后,我方将以‘强迫未成年人劳动罪’,控告被告‘以监护人的身份压榨原告的劳动力’!”
“什么!”曹国庆惊得从椅子上跳起来:“你胡说……我什么时候强迫他劳动了?我不给钱你们就硬把屎盆子往我头上扣吗!”
楚律师没理他,只是看向审判长和在场众人:“审判长,我想请在座的各位看看我的当事人和被告甄美凤的手。”
他说着拿起迟悼的一只手摊开,负责拍摄的工作人员立刻给了那只手一个特写。那只手虽然属于一个少年,却明显比同龄人经历了更多的风霜。皮肤粗糙、关节处布满老茧、从指头到手掌满是细碎的伤痕。有的已经是陈年旧伤、有的还能看出结痂脱落后的粉嫩伤疤。
那是一双明显经过多年辛苦劳动的手,对比少年青春靓丽的容貌,这双手甚至显得有几分凄惨和残忍。旁听席上有人忍不住发出惊呼。
有人下意识地去看甄美凤的手,却见对方立刻条件反射地藏起了双手,尴尬地低头不语。
她这个做贼心虚的表现立刻让众人明白,那必然是一双保养的不错、白嫩细腻的手。有心人甚至已经发现,甄美凤虽然给自己画了个显老的妆容,让她的脸和脖子都显得肤色暗沉,但她露出的手臂和小腿却是白嫩光滑的。
在过去的几年中,谁在艰难求生,谁在养尊处优,一目了然。
楚律师适时拿出了一份体检报告,展示给众人看:“这是我的当事人一周前的体检结果。上面显示,我的当事人在十八岁的年纪,就已经患上了慢性胃炎、失眠症、颈椎病、神经衰弱,还有轻度的抑郁症……”
楚律师说着,眼角有了一点湿意:“这一切是怎样造成的,我想听过我之前的陈述、看过我当事人这双手的各位,心里已经有答案了吧?”
“在过去的五年时间里,我的当事人每天只能睡四五个小时,除了应付繁重的课业以外,其他时间不是在打工就是在为被告一家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每天必须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才能养活自己,继续学业,而在此之外,他还得抽出时间来学习。”
通过原告律师的讲述,以及原告提交的各种证据……所有这一切勾勒出了一个被亲人压榨、不得不没日没夜干活,以换取生存的可怜孩子的身影。
面对这样的一个孩子,在场众人没有人能不动容,有年纪大的看着原告席上沉默瘦削的少年,当场就红了眼眶。
楚律师看着曹国庆,眼里难掩憎恶,大声质问道:“被告在明知我的当事人尚未成年、且生活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还要求他免费付出劳动,承担本不该由他承担的繁琐家务——被告曹先生,您现在要告诉我,我的当事人做这一切都是自愿的,并未受到您和家人言语和行动上的逼迫吗?”
话音一落,顿时全场哗然。是啊,自己都已经这么辛苦了,谁还愿意免费帮别人做家务?尤其是在对方明显有余力、且有大量时间可以自己做家务的情况下。说这里面没有强迫的成分,傻子才信呢!
“我…我……”接收到众人投来的鄙夷憎恶的目光,曹国庆腿一软,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楚律师冷冷地看着他,再次确认道:“我想再请问一遍被告,是否确定拒绝为原告付出的劳动支付报酬?”
想到“强迫未成年人劳动罪”这个明显很不妙的罪名,曹国庆“蹭”地跳起来,连声道:“我给!这十五万我给了!”
楚律师冷冷睼了他一眼,当即对审判长道:“审判长,对于我的当事人为被告提供家政服务,过度劳动所造成的健康损害,我方要求被告进行赔偿!”
听了这话,曹国庆脑子“嗡”的一声,差点没当场晕过去:特么的还有完没完了!
此时的曹国庆心中悲愤莫名,不过事情显然还没有结束。很快,原告律师又以“在网络上散布不实言论、损害原告名誉”为由,控告曹国庆夫妇诽谤。
曹国庆费尽心机、陆陆续续从迟悼这里薅的羊毛,又被楚律师连本带利的一把全给薅回来了。
庭审最后,法官当庭宣判:撤销被告曹国庆与原告迟悼的抚养关系,被告支付原告劳务费及健康损害赔偿共计17万元。被告公开在网上诽谤他人,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犯侵占罪,侵占他人财产数额巨、情节严重,责令归还所侵占房产,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判决下来以后,迟悼的眼泪立刻流了下来。泪水不停地从他的眼眶里流出来,渐渐模糊了他的视线。
一股混杂着伤感、激动、心酸的巨大喜悦从他的胸口涌出来,那是原主留在他身体里的最后一丝执念。
那个少年是死不瞑目的,他不甘心自己的英年早逝,不放心父母的遗产被侵占,不愿看到扒着他吸血的所谓亲戚嚼着人血馒头过上幸福的生活,不堪背负奋起反抗却被人误会恩将仇报的冤屈。
他要求一个公道,所以哪怕他的灵魂早已离去,他也要留下这缕执念,替他看到那些人的结局。
终于,就在今天,那个曾在满地荆棘中踽踽独行的孤苦少年,终于得到了他想要的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