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初见
沈娇娇小心翼翼的蹲在一丛树木后悄咪咪的看过去,不远处一对男女相对而立,挨的很近,举止透着一股暧昧。
男的穿了一件白衬衫,脸白白净净,非常年轻俊秀,是新来的知青霍俊。
女的穿着崭新的碎花衬衫配着一条黑色裤子,脚踩小皮鞋,一对麻花辫梳的很整齐,辫梢扎了漂亮的发饰,清纯又温柔,是沈珠珠。
她吃的好,发育的不错,虽然只有十五岁,已经有了少女玲珑的曲线,小脸白白净净的,穿的比一般人都体面,一点都不像村姑。
沈珠珠一双大眼泫然欲泣看着眼前的男人,似有无数情愫涌动,语气委屈又坚强道,“阿俊,我知道,可是我就是忍不住,我太喜欢你了,看着你对别的女人好,我的心就像刀割一样疼。”
“我知道,我都知道,为了我们的未来,珠珠你受委屈了?”霍俊眼中满满的深情,仿佛要要溢出来,双手抱住沈娇娇。
阿俊,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做,只要你好……”沈珠珠看着喜欢的人满心满眼都是自己,小脸一红,意识到两人现在的姿势,羞的头都抬不起来,“我是说,只要你好,我就是受些委屈也值得。”
“放心吧,珠珠,我怎么会喜欢李珊珊呢?她哪里比得过你?”霍俊长身玉立,浑身透着一股与众不同的书生气,“以后别偷偷的哭了,我会心疼的。”说着低头轻轻的亲了一下沈珠珠的额头,两人深深凝望彼此。
他关心的话落在暗处的沈娇娇耳朵里,差点没把人恶心死,硬了,拳头都硬了,这两人是戏精吗?你俩以为演琼瑶剧呢?
敢情,这霍知青骗了那个叫李珊珊的女知青,还大义凛然地说自己是因为爱情?你以为自己是谁?人家欠你的?
真是好样的,沈珠珠和霍俊,真是什么锅配什么盖。
“那你有什么计划吗?”沈珠珠一双眼睛含着浓浓的爱慕,明明是恶毒的话说的却甜蜜极了,像是世间最顶级的情话。
“她家里人对她很宠爱,我打算设计她让她名声受损,然后我们结婚不领证,这样回城后再让她家帮我找个工作当个工人,到时候她就没用了,我再把你接过来。”
他声音温和,表情更是温柔似水,情意缠绵,说着狠毒的话却表现的很专情。
又对沈珠珠说道,“珠珠,我知道你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姑娘,对我一片情意,为了我们的未来,你会帮我的对不对?”
撩妹手段一套一套的,还显得很有文化,这是村里的男人永远无法做到的。
沈珠珠也不是善茬,也是一个绿茶白莲婊。
沈珠珠欢喜的眼睛都亮了,满面羞红,“当然,不过你可不能忘记我?在你心里,我比李珊珊好?”
沈娇娇不明白这两人,这是什么爱情?难道我落后了?
人家边调情边计划怎么让李珊珊对霍俊死心塌地。
霍俊伸出手,替沈娇娇理了理额头的发丝,动作温柔极了,“这怎么能比?一个是任性的大小姐,一个是温柔体贴的好姑娘……”
沈珠珠的心扑突扑突狂跳,满脸绯红,脑袋晕乎乎的,身体不由自主的靠过去,近些,再近些……
过了一会儿,两人甜甜蜜蜜的走了,沈娇娇松了一口气,倒不是怕他们两个,但是她也不想掺和进去。
沈娇娇摸摸肉呼呼的小下巴,不过,要不要救李珊珊呢?毕竟女孩要是被骗可是一辈子的事。
算了,顺其自然吧,还不知道李珊珊能不能相信自己呢!
他们俩一走,沈娇娇觉得空气都清新了许多。
没了碍眼的人,她又欢欢喜喜的继续摘起黄瓜香。
随着时间的流逝,黄瓜香摘的越来越多,沈娇娇也越来越热,小脸被晒的又红又烫,还冒出来不少汗水。
“太热了,”沈娇娇忍不住吐了吐舌头,还摘了片树叶给自己扇风。
但远水解不了近渴,还是很热啊。
沈娇娇看黄瓜香摘的差不多了,干脆走向不远处的大树下面,打算坐下来歇会。
然后,惊喜突然就出现了。
沈娇娇走过去还没来得及坐下来,突然发现,在大树旁边的树墩子上,长了三个像扇子一样的灵芝。
没错,就是灵芝,身为本地人,沈娇娇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是他们这里的特产松杉灵芝,未成熟时边缘是黄白色,中间是浅褐色,等完全成熟后就会变成深褐色,重量从几两到几斤不等。
沈娇娇今天发现的这三个就算是比较大的,每个起码有两三斤重。
发财了,发财了,沈娇娇兴奋的直跳脚。
自打她学习了医术,就知道好多以前不知道的植物都是值钱的药材,这野生松杉灵芝可是好东西,有补气血,治疗心脏病,降糖,保护肝脏等许多功效,而且药性温和。
这算的上是名贵的药材了,没想到今天碰巧遇上了,而且还是一遇就是三个,沈娇娇又抬头看看天,嗯,这是她爸爸,亲的。
高兴之后,沈娇娇把松杉灵芝掰了下来,放进背篓里用黄瓜香盖着,这样就不会被人发现了。
接着沈娇娇又在周围转了转,因为灵芝是用孢子粉繁衍的,只要某个地方发现了灵芝,周围也有可能会有。
找了半天,沈娇娇也没找到其他的。
不过也正常,灵芝喜欢长在腐烂的木头上,山外围的木头基本都会被村里人捡走当柴火烧,没有烂木头,灵芝也没有生长条件。
沈娇娇心中有点遗憾,转而又想,能发现三个灵芝已经是很幸运的事了,再奢望就是贪心了。
不贪心的沈娇娇决定回家,只是,等到沈娇娇背背篓的时候,才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她的背篓太重了她背不动。
沈娇娇摘的黄瓜香最少的有二十多斤,再加上三个灵芝,一共的有三十多斤。
这重量对八岁的沈娇娇来说,属实有点重,如果换成村里其他同龄的孩子,都能轻轻松松的背回家,可沈娇娇生下来身体弱,从来没干过农活,也是最近开始慢慢调养身体的。
沈娇娇太弱了,肩不能挑手不能抬,顶多在家做一下饭,别说三十斤,背十斤的东西走远点估计她都得费了。
“嘿!”沈娇娇使个大劲,小脸憋得通红,蹲在那,背篓愣是没动地方。
看着纹丝不动的背篓,沈娇娇哭的心都有了,刚才兴奋的心情,现在就像被冷水浇了个透心凉。
没办法,最后只能欲哭无泪的叹口气,放弃了。
看向背篓里的黄瓜香,不值钱,也只能留下大部分,等爸爸回来再让他过来拿。
当然,野灵芝是绝对不能放弃的,这么珍贵的药材要是留在山上被人拿走了,她肯定会懊恼死。
日头越来越大,沈娇娇把大部分的黄瓜香放在一个枯树的树洞里,背着小部分的黄瓜香和野灵芝回家了。
回家得路比较陡,沈娇娇即便上山习惯了,也害怕摔倒,就决定走了另外一条路,这条路虽然有些偏僻绕远,但是路面比较平坦,走起来不费劲。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沈娇娇欢快的唱着儿歌,忍不住的蹦蹦跳跳。
要不是背篓还有些重量,说不定沈娇娇都得兴奋的跑起来。
唱歌的时候沈娇娇也没忘环视四周,保持警惕,一直都看似散漫实则紧盯着四面八方。
她们村的后山上资源可丰富了,据说灾年,村里都没死过一个人。
山上有野草莓野葡萄和桃子,野柿子核桃还有板栗,等好多野生水果,这些都是纯天然的,可是好东西,沈娇娇打算熟悉一下位置,等它们成熟的时候再来采摘。
就在沈娇娇东张西望找寻的时候,就看到远处走过来一个男人拎着两只野鸡,走进一看,不是,应该说是一个男孩,沈娇娇没见过,不过,想了一会儿,估么着这是公社放在她们村臭老九那家人的孩子,不知道上次她给这男孩妈妈的药吃了没。
认出来后,沈娇娇身子一僵。
她只是听到过这个男孩的名字但是没见过,今天一见,不得不感叹,这男孩长得真好看,十二三岁的样子,皮肤有些泛黄,俊俏帅气,明明穿的破破烂烂,一举一动都带着优雅,就像是落难的世家公子。
但她看的出来,男孩的眼神冷漠凌冽,一看就不是好惹的性子。
不知道为什么这男孩给人一种有点可怕的感觉,她有点怂怂的。
沈娇娇有点不敢面对他,打算以后也离他远远的,看了眼他手里的野鸡,马上低着头软糯糯道,“我可没看见呀,啥也不知道。”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个年代,山上的一草一木都是集体的,因为现在是集体制经济,要是被人看见男孩拿着野鸡,后果是不敢想象的,他还是那样的身份。
平时捡到柴火和野菜没人管,但是要是捡到贵重东西,比如对面的男孩——林渊捡到的野鸡,还有她捡到的野灵芝,要是被人知道就会充公交给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