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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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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林沫和沈景初在同一间屋檐下。林沫在忙着处理工作,沈景初则坐在沙发上,给朋友发消息。

    “我见到林沫了,我这边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想要听哪一个?”

    朋友觉得这人脑子有毛病,不过还是道。

    “先说坏消息,让我有个心理准备。”

    沈景初道:“林沫拒绝与我们合作。”

    这可真是一个十足的坏消息,朋友觉得可能也没什么好消息。

    “那你所谓的好消息是什么?”

    沈景初看向埋头专注工作的林沫,心情更不好。

    “好消息就是林沫我认识,就是我一见钟情的女孩,而且她还是我中学时的同班同学。”

    朋友很激动:“卧槽!!!你丫的!!!”

    惊讶过后,他就表示不理解。

    “既然你们是老同学,那她为什么不愿意跟我们合作。你老实告诉我,你们以前的关系是不是很差劲。所以她才不会松口。”

    沈景初则道:“呸呸呸,才不是,我们关系好着呢。曾经我们还是楼上楼下的领居。”

    他朋友则认为:“既然关系好,那为什么你们毕业后,你们就没联系了。你现在找她,她也不愿意帮你。那肯定是你们曾经发生过什么,她才会疏远你。”

    沈景初原本还不觉得有什么,可朋友这看似无意的话却在他心里埋下了怀疑的种子。明明那会儿上学时,他跟林沫的关系还无比的亲密,他们是很好的朋友,放学回家后总是在一起。

    后来中考结束后,林沫就搬了家,她考上了市重点高中,他也进入了另外一所重点高中。

    可自从后,他们就失去联系,他给她打电话也打不通。用各种社交软件联系她,也联系不上,像是一滴水流入大海中没了踪迹。

    他们的关系似乎就像是一阵风,来过却没有踪迹。

    沈景初不甘心他们两人会渐行渐远,甚至会成为两条毫不相干的平行线,他曾经也到她的学校门口去等她放学,也没等到她。

    有一次等到她,他几乎是欣喜若狂,而她却冷漠地转身,再也没回头看他一眼。

    沈景初死心了,他再也不会去找她了,后来听说林沫考上了国内顶尖学府清北。他为她高兴的同时,不免有些失落。

    他感觉到这轮明月在逐渐远离他,他再也等不到了。

    他也不知哪儿不对劲,只觉得一切都变了,他觉得自己失去很重要的东西。

    沈景初的沉默让朋友这个旁观者看清楚很多事。

    “那我问你,你现在还喜欢林沫吗?”

    沈景初一时竟然回答不上来:“我,我不知道……”他思绪凌乱,不知如何作答为好。

    朋友换了一种问法:“那你见到林沫是什么感觉?高兴还是喜悦,又或者是窃喜。”

    沈景初看着林沫的发梢,回忆起在得知林沫就是自己曾经同学和好朋友的感觉。是喜悦的没错,甚至心里有种窃喜和满足感,原来她就是自己重要的人,所以才会注意到她的存在,甚至是喜欢他。

    他感觉自己就好像是缺失的那一块被填满了,变得完整了。

    他给朋友大概描述自己的感觉,朋友这个旁观者比他这个当局者更能看清楚事情的真相。沈景初大概是很久就开始喜欢林沫,喜欢到眼里再也容不下其他人的存在,喜欢到拒绝接受别的女生进入自己的世界。

    现在能够理解他为啥能单身这么多年,断绝其他异性的靠近。

    就是不知道林沫那边的情况如何。

    朋友没有过多地说什么,只是让他按照心里想法去做。

    沈景初心里的想法是什么,当然是赖在林沫这儿,让她接受自己。他想要和林沫恢复到从前两人上学时候的亲密劲,让她的眼里只有他的存在。

    他这人没啥太大的豪情壮志,就是目标一旦确定就会全力以赴。

    林沫忙得要命,哪里有时间去搭理沈景初。

    于是他就在林沫的办公室驻扎下来了,在沙发上换着姿势玩手机。林沫去会议室开会回来,沈景初还在那儿。

    她刚推门进来,屋内静悄悄,她还以为人走了。往沙发上看,沈景初仰面朝上,双眼紧着,嘴巴微张。胸口前的黑色西装有些折痕。他双腿交叉,双手放在腿上,脑袋一歪就枕在沙发上。

    一切都好像变了,又好像没变。记忆中那个阳光,瘦弱,帅气的少年,他已经长大了,变得成熟起来,他肩更宽,个头更高。大概唯一不变的就是这个性子,横冲直撞地闯进她的生命里,成为她年少不可替代的一部分。

    想到这,她心情大好,所有的阴霾也烟消云散。

    睡着的沈景初似乎也觉得不大舒服,嘴里一直嘀咕着。

    林沫起身去自己的休息室拿了毛毯出来,盖在他的身上。又让人给冷气的温度稍微调高一些,继续去忙事了。

    忙一会儿,她抬眼看时间差不多,起身朝着外面走去。

    一直睡得很沉的沈景初醒了,毛毯从身上滑落下去,他转转眼珠子,跟着林沫出去。

    林沫看向身后的男人,无奈道:“你跟着我做什么?”

    “你去哪儿,我跟着你去。”他其实是想着林沫怕他感冒,还给他盖被子,也不是嘴上那样毫不在乎他。他觉得还有救的。

    “我去吃饭,你要跟我一起去。”他们要是一起去食堂,肯定会引起别人的非议。林沫想到那画面,下意识就抗拒。

    沈景初不乐意,撇着嘴。

    “我们好歹也算是老朋友,我就有那见不得吗,你就这么不想让你的员工见我。”他越想越觉得郁闷,脸也不大好看。

    这人想到哪里去了,林沫对他很无语。

    沈景初看林沫站在哪儿不动了,回到哪儿坐着。他不理解了。

    “你不去吃饭了?”

    林沫看了他眼道:“我点了外卖,等会让助理送上来。”

    “嗯,好。”

    中午是送餐高峰期,林沫点的外卖足足过了一个小时才送到。

    “你在那儿愣着做什么?快来这边。”林沫站在窗户边东张西望的沈景初喊道。

    沈景初是受宠若惊,他还以为林沫把他给忘了。他其实早就饿了,可也不好开口。

    林沫点的是双人份,不论是荤菜还是素菜都是酒店的大厨做的。她的动作慢条斯理,细嚼慢咽,没吃几口就放下筷子。

    沈景初看着还剩很多的菜,林沫的胃就像小猫似的,吃的不多。

    “你就吃这么一点,等会你不会饿吗?”

    林沫摇头:“我已经饱了,你自己吃吧。”

    沈景初的筷子夹了一块烤鸭肉,这是他从前就最喜欢的菜,林沫也是知道。他没想到的事,她竟然还记得。林沫并不是面上那样的不在乎他,她记得他的喜爱。

    这个口是心非的女人!

    “你看你都瘦成那个样子,也没必要再减肥了,我一只手都可以把你拎起来。”

    林沫不想理会这人,放下手机看了他一眼。

    “你还在我这儿待多久?”

    “你现在要赶我走了,我不想走。”沈景初的倔脾气也来了,就是不肯轻易松口。

    林沫站起来,舒展一下身体。

    “随便你好了。”

    她办公室后面有一个小休息室,她朝着那边走了过去。

    沈景初拿着毛毯追了上去。

    “这个你还要吗?”

    林沫看了眼:“就放在哪儿。”

    沈景初吃完午饭后,把东西收拾好后,就躺在沙发上。睁眼看着天花板思考,林沫对她到底是什么感情,他们还有可能恢复到从前那样亲密的关系可能性吗?

    午休过后,大家都开始进入工作了。

    沈景初去洗手间,在门口就听到几个小秘书在议论。

    “你们看见林总办公室的那个男人吗?他长得真的好帅,好喜欢他。”

    旁边的人提醒他:“你就想了,没看见他跟林总的关系不同寻常,他对林总一定很重要。”

    “也没听说林总有男朋友,他会不会是林总的男朋友。”

    他们在揣测林沫和沈景初的关系。

    “无论是不是林总的男朋友,但我肯定他对林总很重要?”

    “为什么?”其他人不解地问。

    “你们难道忘记了,林总的办公室是不会让人待上一分钟,更别说是异性。之前我进入送资料时,他还在沙发上睡觉,身上还盖着林总休息室的毛毯。”

    “喔,原来是这样。”他们点点头,表示明白。

    几人出来后就撞上了沈景初,尴尬地点点头。

    沈景初进去洗手间后,还在想这事。

    “不会让人在她办公室待上超过一分钟,那为什么没赶我。”他越想越觉得兴奋,嘴角抑制不住地上扬,他越发地肯定。

    “我在沫沫的心里一定是不同寻常。”

    林沫看着沈景初兴奋的样子,脸上那明晃晃的笑没有掩饰,不知道这人脑补一些什么有的没的事。

    她摇摇头,把脑子里的不该有的想法甩掉。

    索性沈景初只是和她待在同一个屋檐,也没给她造成任何的的麻烦,也就随之而去了。

    而关于沈景初来找他合作的项目,她已经让人去收集更加完整的资料。

    看到资料上面显示,沈景初,景然的创始人之一,他还是沈氏的继承人。景然可是最近几年l市新兴的年轻企业,跟陌然这种有着二十几历史的企业还是不一样,他更有活力和朝气。

    林沫是想过沈景初成年会有什么成就,可他的成绩远远是超出她的期待。

    而且这个沈氏,好像是亚洲首富之子创建的集团,沈景初到底是什么身份。

    事情越来越复杂,林沫理不清思绪,也很烦躁。

    沈景初在一边歪着看这些,心中一喜。

    “沫沫,原来你是找人调查我呀?我好高兴。”

    林沫扶额,这人的脑回路果然是不同凡响,他到底想到哪里去了。

    沈景初想的却是林沫调查他的情况,肯定是想要知道他的信息,这是关心好奇他的表现。他最担心是林沫把他当成空气,不关心他的近况,也不在乎他这些年的情况咋样。

    “你要是想知道,可以直接问我,我可以告诉上面你调查不出的情况。而且绝对比上面更加详细,让你了解更全面。”

    做朋友做到他这个份上,按照道理来说,林沫应该是省心不少。可沈景初这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性格,几乎没啥太大的改变,跟她认识他的时候差不多。

    林沫指了指上面的景然。

    “你就说说这个吧?”

    沈景初抓抓头,寻思着要如何解释比较好。

    “事情是这样,我大学时期我爸骂我不务正业,要让我继承沈氏,肯定会败家。我不甘心,就和朋友创业,我运气好就成功了。”

    “运气好?”林沫嘴角抽搐一下,他算是明白。沈景初从小就会扮猪吃老虎。

    以前上学那会儿,他跟她抱怨说考得差,结果成绩出来后,比她还高几分。气得她快一周都没理他,还是他给她买了一周学校门口的包子,这事才勉强过去了。

    沈景初被林沫的眼神吓到,还以为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赶紧捂嘴。

    林沫点点头:“沈家又是怎么回事?记得我们那会儿,你爸妈事业也不是很成功。”

    沈景初解释道:“是这样,在我高一那一年,我爸也许是人品大爆发,我爸创业成功了。于是就有这个沈氏,不过名字有点老土,就这个沈氏,我感觉有点烂大街。”

    他竟然吐槽他爸不会取名字。

    沈父要是知道沈景初嫌弃他不会取名字,肯定会呕死。林沫突然有点好奇了。

    “我不仅一次劝说他改名,说这个名字不好听。他不改,真是一个倔强的老人家。”

    林沫忍俊不禁,无法想象那个画面。

    快要下班时,林沫正收拾东西,沈景初立马凑了过来。

    “你晚上是不是有约会?”

    林沫点头:“是呀,约了人。”

    沈景初立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问道。

    “男的女的?”

    林沫看了他一眼,恶趣味道。

    “男的。”

    他立刻跟了上去:“我跟你一起。”

    林沫无奈地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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