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开局手刃闺蜜
“20场的老玩家就是不一样,开局先手刃闺蜜!”
“老铁666啊!”
王宇虽然察觉出夏星玥的举动应该是遇到了什么,但这丝毫不妨碍他跟马晓天两人嘲讽她,谁让这货这么装。
哼!
面对两人的嘲讽,夏星玥冷哼一声,哪怕心里已经怒火滔天,但也无济于事,谁让自己现在打不过他们,虎落平阳,不得不低头。
三人见夏星玥吃瘪心情大好,再次在这栋破旧的古宅中探索起来。
走廊的尽头是一个回形的楼梯,下面连着一楼大厅,王宇三人缓慢的走下楼梯,夏星玥有些吃力的扛着晕过去闺蜜带着一帮子人远远跟在三人身后。
这是?
王宇看着挂在楼梯正中央直对着大厅的一幅画,画面上是一个身穿蓝色衣服的小女孩,女孩大概十一二岁的样子。
王宇脑中开始思索起这幅画有关的信息。
一旁举着手电搜寻的方天感觉有什么液体滴在了他的脸上,奇怪中他伸手擦掉了脸上的液体,但他刚擦掉,又一滴滴落了下来。
方天好奇打着手电,借着手电的亮光发现他的手背上有一片血红色的痕迹。
方天吓了一激灵,连忙举起手电朝上方照去,只见距离地面十米处一个男人脸色铁青被一根麻绳死死勒着脖子,舌头无力的耷拉在嘴边,双眼突出的如同鱼眼一般死死盯着下面的方天。
卧槽!
方天被这一幕吓出了声,身旁王宇与马晓天两人也连忙举起手电查看,发现了这具被吊死的尸体,王宇使出御剑术操纵雪霁剑将绳子割断,尸体顿时掉了下来。
三人连忙上前查看,身后的夏星玥也听到动静赶了过来。
“这尸体应该是先被什么砸晕了,然后被人直接吊在这里活活吊死!”
尸体头部被砸破了个大口子,鲜血就是从这顺着滴落的,并且死亡时间应该不会很长,否则的话血液早就应该凝固了。
“分头找,否则剧情人物死完了可就没有任务奖励拿了!”
王宇一声令下,三人各自朝着不同方向跑去,夏星玥站在原地咬了咬牙,最后还是决定跟着王宇一起,她想要看看这个小屁孩到底有什么本事。
王宇也没管他们跟在自己身后,眼前最主要的任务是找到还幸存着的剧情人物,恐怖屋剧情难度+5以后鬼怪的强度大幅度增加,导致剧情人物死亡率也越发的高。
虽然他也想过这是鬼怪故意为了分散他们逐一击破的计策,但也顾不上这么多了,富贵险中求,没有任务的话就算击杀了怪物也只有击杀的那个人才能拿到奖励,而触发任务的话则是全队奖励,这一点不用多说都知道该怎么取舍。
方天在屋子里跑了五六分钟,搜了最起码十来间房间了,并未看到一个人影,当他再次跑出房间准备去下一个房间寻找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丝不对劲。
这个地方就算再大,也不可能有这么多的房间吧?
他看了眼自己前后的走廊,黑暗早已侵蚀了来时的路,就连手电的光都穿透不了,方天这时已经确定自己中招了,他默默地拿出了噬魂,同时快速的换上了一个全是特殊灵能子弹的弹夹。
嘻嘻
一个女孩的声音突然出现在方天耳边,吓得他就地一滚随后举起噬魂死死瞄着声音出现的方向,然而什么东西都没有。
冷汗顺着他的额头流了下来,这种灵异类的鬼怪之前只体验过李妍那一次,并且还是在难度+1的情况下碾压而过,哪有现在+5难度这么阴森恐怖的气息。
你是在害怕吗?
诡异的女孩声音再次响起,这次并不是出现在他的耳边,而是不断地在走廊里回荡着。
方天听着这阴森无比的声音,心中不断地暗示自己要冷静,只有冷静下来才有反击的机会,但他快速跳动的心跳声,以及额头不断留下的冷汗出卖了他。
你为什么要害怕我!说啊!我很可怕吗?
白色身影突然出现,方天想都没想一枪就打了过去,结果白色身影又突然消失了。
方天手握手电架着噬魂小心翼翼的往前走,脖颈处突然一抹凉意袭来,将他脖颈处的汗毛瞬间炸起。
砰!
方天一个前翻同时迅速朝身后开枪,然而身后依旧除了黑暗,什么都没有。
艹!
马晓天此刻也遇到了与方天一样的情况,他化身狼人不断怒吼,但那个阴森的女孩就是不见踪影。
“马德,老子这次活着出去一定要去买个克制鬼魂的能力!”
马晓天靠在一旁墙上喘着粗气,周围墙壁上被他狼爪撕裂的痕迹也开始逐渐愈合
王宇还在寻找剧情人物,突然发现身后的杂闹声没了,四周变得无比安静,只有推木门时发出的吱吱响声。
他意识到了不对劲,雪霁剑与辟邪剑同时出现在他的手中,随着精神属性暴涨,只见四周开始不断出现如同水波一般的波纹,随后整条走廊如镜子一般破碎。
刺耳的尖叫声从身后传来。
王宇回头正好看见距离自己五六米左右的夏星玥等人正迷茫的在原地打转,地上还躺着好几个不断捂着喉咙抽搐的人。
一个身穿白色连衣裙,脸色铁青,双瞳纯黑的女人正一边用锋利的指甲划破一人的喉咙,一边发出惊悚的笑声。
“大胆妖孽,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竟敢在我王天师面前行凶!找砍!”
王宇想到此时正是晚上,连忙改口大喝一声,同时一招清风破邪剑法朝那女鬼砍去。
女鬼可能也想不到眼前这人竟然能破开她的幻境并且朝自己攻击,大意之下被王宇砍中两剑,瞬间消失不见踪影。
女鬼一走,正在原地打转的几人也恢复了清醒,见到自己身边躺着的尸体连连尖叫,夏星玥脸色难看的走到王宇身前。
“给我一把武器,我用一个你不知道的消息来换,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