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我给他盛
想着想着,黄荣华眼中蒙上一层薄雾。
但她怕谷天安和谷语晨看见,就尽量忍着。
坐在那里,一个劲的往嘴里塞饭。
谷天安虽然看不到妻子的表情,但通过妻子抖动的肩膀,也知道自己是说错话了。
急忙对着谷语晨小声问道:“你真没给你妈买啊?”
谷语晨这会尴尬的都能用脚抠出三室一厅了,愣在那里一言不发。
这次旅行,谷语晨光顾着玩了。
就连父亲的礼物,也是无意中看到一个腰带觉得不错,才买的。
哪里还能想起给母亲带礼物啊!
不过虽说是无心之举,但看到黄荣华这般伤心,谷语晨的心里也挺不是滋味。
尤其想到黄荣华深夜为自己盖被子时的样子,就更加难受了几分。
“妈,我忘…”
谷语晨好不容易鼓足勇气,刚想和黄荣华说句对不起时。
林业先一步喊道:“你不是给阿姨买了枝凌美的钢笔么?当时我还问你给谁买的来着,你忘了?”
谷语晨一愣。
自己没买过钢笔啊。
不过林业都这样说了,她就算是个傻子,也能明白林业啥意思。
连忙配合林业演戏,一拍脑门道:“诶呀,你不说我都忘了,我这就去拿。”
“去吧,就在我背包里呢,当时你说没地方放,就放我包里了。”
林业指了指自己的背包,装作一副才想起来的样子道:“要不是你说起礼物这事,我都差点把它背家去!”
“找到了!”
谷语晨捧着钢笔盒,快步跑了过来,递到黄荣华的面前,“妈,您不是一直喜欢这个牌子的钢笔么,您快看看,还满意不!”
黄荣华接过钢笔,意味深长的看了林业一眼。
她不是傻子,哪里看不出刚刚那一幕,完全就是两个人在演戏。
但她也没有说破,毕竟这是林业的好意。
说穿了,只会让所有人都觉得尴尬。
她活了快半辈子了,这个道理还是懂的。
“凌美2000系列,这笔可不便宜,我女儿有心了!”
黄荣华看了一眼钢笔,握着谷语晨的小手道。
但眼神至始至终,不断地往林业身上瞟。
见林业至始至终吃着饭,黄荣华会心一笑,心里对林业的好感又多了几分。
“您喜欢就好。”
谷语晨见黄荣华没有识破,长舒口气,悬着的心总算是放了下来。
“爸,赶紧洗手吃饭!”
“好!”
谷天安刚进门时,注意力都在女儿和妻子身上,并没有注意到林业。
如今看到林业后,顿时杀气四溢。
那样子就仿佛林业是他的“情敌”一般,恨不得立刻将他挫骨扬灰。
林业也感受到了谷天安的目光,咧嘴一笑,心里暗暗打定主意,准备好好刺激一下谷天安这个女儿奴。
“语晨,快,给我盛碗饭!”
林业将碗递到谷语晨面前,敲了敲道。
谷语晨接过饭碗,一边盛饭,一边嘟囔道:“猪,撑死你算了!”
“嘿嘿,语晨,你盛饭的样子真好看。”
林业坐在椅子上搓了搓手,嘿嘿一笑道:“要是一辈子你都能给我盛饭,该有多好?”
“噗!咳咳咳”
此话一出,黄荣华直接呛得干咳了起来。
谷天安则是风风火火的走过来,直接抢过了谷语晨手中的饭碗,“闺女,你赶紧去吃饭,我给他盛!”
虽然在说这句话时,谷天安已经尽量压制了自己的火气。
但依旧还是能听出一丝怒火中烧的味道。
逗得林业肚子都快笑疼了,心想这谷天安,到底是有多不想自己把他女儿给拐跑啊?
饭后。
众人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喝着茶。
嘴里有一句,没一句的扯着闲话。
“黄老师,我之前不知道您就是语晨的妈妈,所以没给您带礼物,真是抱歉,回头有时间,我请您吃饭!”
这会林业又把称呼改回了黄老师。
毕竟自己是要给班主任黄荣华送礼,而不是给谷语晨的妈妈送礼。
还是叫黄老师的好,避免误会。
“不用!”
黄荣华摆了摆手,“你只要能好好的读完大学,日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比送我金银珠宝,都让我开心!”
黄荣华家庭条件不差,加上又当了半辈子老师。
比起物质,她反倒是更希望学生们能用“出人头地”来当礼物。
更何况,那支钢笔不正是林业买的么?
林业哪里不知道黄荣华的想法,笑着点了点头,“黄老师放心,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的。”
“嗯,好孩子!”
在学校时,黄荣华就颇为得意林业。
眼下也是越来越看越喜欢,笑着说道:“后天就是开学的日子了,你想好怎么去吉春了吗?”
“坐火车吧!”
松江距离吉春并不算近,就算是火车也得将近二个小时。
汽车就更慢了,没四个多小时,肯定下不来。
林业是个不喜欢坐车的人,所以他通常都会选择时间较少的出行方式。
“票买了么?”
黄荣华继续问道:“要是没买的话,你就和语晨一起坐她爸的车去吧,正好你俩还是一个学校的,这样也能有个伴!”
“不行!”
还未等林业答话,谷天安先不干了,摆着手道:“坐不下了。”
“怎么就坐不下,不就女儿和你么?”
黄荣华发现今天晚上的谷天安莫名有些不太正常。
仿佛时时刻刻都在针对林业,让她很是不能理解。
“女儿带了那么多东西,在加上方国庆他家那个儿子方宇也要坐,哪里还坐的下啊?”
其实方宇要坐,完全就是谷天安顺口胡诌出来的。
目的就是为了不让林业坐。
因为他总觉得林业像是一头对他女儿垂涎三尺的恶狼。
让他也坐上车,那岂不是等于引狼入室?
如此危险的事,他一定要扼杀在萌芽之中。
“没事的阿姨,我也约好了王东,坐了叔叔的车,反而不太方便。”
林业笑了,开学那天他可是要去找前世未婚妻,在续前缘的。
要是和谷语晨一起去,岂不是耽误了大事?
这种偷鸡不成蚀把米的事,他可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