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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去德克萨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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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斯特李终于登上了前往米国的飞机。

    但现在的飞机航程没那么远,所以,必须在冬京转机。

    好吧,确实和冬京有点缘分。

    劳斯特李本身是个德克萨斯州人,就是那个牛仔的故乡,全民皆兵,人人配枪的地方。

    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父亲抚养他到十八岁,高中毕业就不管了。

    是靠自己半工半读,完成了三年学院的学业,才找到一份银行最底层的工作。(相当于大专)

    米国人的家庭观念确实相对薄弱。

    比如,现在,劳斯特李如果作为原身,回去米国,都不知道去哪里。

    父亲母亲都已经另外成家。

    除此之外,亲戚?朋友?

    都好像有,又好像没有。

    就是那种,在旁边的话,会叫你一起爬梯(party)。不在旁边,永远想不到的。

    很奇怪的关系吧。

    米国人称作party人生。party是米国人的精神支柱。

    这样的朋友,你如果没钱,厚着脸皮去借住几天,或许行。一直借住,那绝对不行,除非给钱。

    好吧,现在的劳斯特李可不是原来的他。

    现在,他身怀巨款,目标洛杉矶,把日币、其他外币和部分黄金换成米元。

    洛杉矶不愧是美国西部头号城市,够大,经济够发达,可以浑水摸鱼。

    果然,一切顺利。

    “什么,四百日币换一米元?”变幻成一名日笨人的劳斯特李惊讶地问。

    “爱换换,不爱换,滚!”

    米国人果然不待见日笨人,对顾客一点耐心也没有。

    早知道当初就不应该搞日币,白费了那么多精神。(还不是只剩这玩意儿了)

    “好吧,把这些鹰磅换米元。”劳斯特李拎起脚边的袋子递给他们。

    拉开袋子 ,看了看里面的钱。米国黑帮有些疑惑,这家伙胆儿挺大呀。

    “好的,亲,马上给您换。”

    有钱就是大爷。

    走了五个现金兑换点,居然都没有一个用抢的,都老老实实按规矩来。思高姨u,米国这个大流氓国 ,果然专业。

    算了,你不动手,我也不动手。

    毕竟长枪杀伤力挺强,不知道咱的十字架能不能顶得住。

    是的,考虑到米国是枪战之国,为了安全,黎元仁把十字架给了劳斯特李。

    总共换了一千一百多万米元。应该够了。

    黄金暂时不动了,日币放着,老大一堆,结果就值五十万米金,垃圾,差评!

    衣锦还乡,去得州。

    什么,蒙大拿的农场也不错?

    哥们不喜欢养牛,臭烘烘的。

    哥们喜欢葡萄酒,买个葡萄酒庄园,自产自销,敞开了喝,是咱打小的梦想啊!

    嗯?不对劲!

    我不是不爱喝酒的吗?我去,估计是原劳斯特李残留意识。

    算了,人都去了,留个小爱好,咱就不计较了。

    呸,不对!还留了个话痨的破毛病。

    mmp的,还是黎元仁好,正常的很,啥毛病没有,还帅!

    你说你个外国佬,死都死了,还这么多事儿,怪不得要被人搞死。

    长得还寒碜,一身的毛。

    满脸络腮胡子长得还飞快,几天不刮,就像个野人一样。

    还有,闻闻身上这味儿,咱都把洋葱给戒了,还一身骚臭味儿。

    算了,慢慢改善吧。

    先去买农场。

    走起,喔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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