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去德克萨斯
劳斯特李终于登上了前往米国的飞机。
但现在的飞机航程没那么远,所以,必须在冬京转机。
好吧,确实和冬京有点缘分。
劳斯特李本身是个德克萨斯州人,就是那个牛仔的故乡,全民皆兵,人人配枪的地方。
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父亲抚养他到十八岁,高中毕业就不管了。
是靠自己半工半读,完成了三年学院的学业,才找到一份银行最底层的工作。(相当于大专)
米国人的家庭观念确实相对薄弱。
比如,现在,劳斯特李如果作为原身,回去米国,都不知道去哪里。
父亲母亲都已经另外成家。
除此之外,亲戚?朋友?
都好像有,又好像没有。
就是那种,在旁边的话,会叫你一起爬梯(party)。不在旁边,永远想不到的。
很奇怪的关系吧。
米国人称作party人生。party是米国人的精神支柱。
这样的朋友,你如果没钱,厚着脸皮去借住几天,或许行。一直借住,那绝对不行,除非给钱。
好吧,现在的劳斯特李可不是原来的他。
现在,他身怀巨款,目标洛杉矶,把日币、其他外币和部分黄金换成米元。
洛杉矶不愧是美国西部头号城市,够大,经济够发达,可以浑水摸鱼。
果然,一切顺利。
“什么,四百日币换一米元?”变幻成一名日笨人的劳斯特李惊讶地问。
“爱换换,不爱换,滚!”
米国人果然不待见日笨人,对顾客一点耐心也没有。
早知道当初就不应该搞日币,白费了那么多精神。(还不是只剩这玩意儿了)
“好吧,把这些鹰磅换米元。”劳斯特李拎起脚边的袋子递给他们。
拉开袋子 ,看了看里面的钱。米国黑帮有些疑惑,这家伙胆儿挺大呀。
“好的,亲,马上给您换。”
有钱就是大爷。
走了五个现金兑换点,居然都没有一个用抢的,都老老实实按规矩来。思高姨u,米国这个大流氓国 ,果然专业。
算了,你不动手,我也不动手。
毕竟长枪杀伤力挺强,不知道咱的十字架能不能顶得住。
是的,考虑到米国是枪战之国,为了安全,黎元仁把十字架给了劳斯特李。
总共换了一千一百多万米元。应该够了。
黄金暂时不动了,日币放着,老大一堆,结果就值五十万米金,垃圾,差评!
衣锦还乡,去得州。
什么,蒙大拿的农场也不错?
哥们不喜欢养牛,臭烘烘的。
哥们喜欢葡萄酒,买个葡萄酒庄园,自产自销,敞开了喝,是咱打小的梦想啊!
嗯?不对劲!
我不是不爱喝酒的吗?我去,估计是原劳斯特李残留意识。
算了,人都去了,留个小爱好,咱就不计较了。
呸,不对!还留了个话痨的破毛病。
mmp的,还是黎元仁好,正常的很,啥毛病没有,还帅!
你说你个外国佬,死都死了,还这么多事儿,怪不得要被人搞死。
长得还寒碜,一身的毛。
满脸络腮胡子长得还飞快,几天不刮,就像个野人一样。
还有,闻闻身上这味儿,咱都把洋葱给戒了,还一身骚臭味儿。
算了,慢慢改善吧。
先去买农场。
走起,喔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