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马久双其人
第三十五章 马久双其人
一看见她那小脸不高兴,委屈的像掉下来一颗颗金豆豆,凤瑞的心就软的一塌糊涂,什么洁癖,什么不习惯和别人睡一个床……统统都不作数了。
凤瑞一把把她抱到自己被窝里,这下顶着一头胎毛的小多美乐的一蹦老高,嗷嗷叫着往凤瑞脸上亲口水。
也想故伎重演的凤凰吟小姑娘虽然不高兴,但凡事得让着妹妹这个家训,她记得牢牢的。再说,她也八岁了,是个大姑娘了,和四妹抢娘亲的怀抱,让两个姐姐看见了,明儿不羞臊她才怪呢。
可是她们的房间太大,太空旷了,乍一住进来的确有点不习惯,害怕半夜起床撒尿时,会不会从哪个旮旯里跑出来一个怪东西吓她一跳,一想到这里,心里就有点扑通扑通的。
这都是白天看故事书落下的后遗症。
后半夜,是人的警惕度和意志力最薄弱的时候。
凤瑞搂着小多美睡的不是太深沉,是因为小多美不停的翻滚,像个车轱辘似的,一会儿咕噜到这里,一会儿嫌热了又换个地方。
她们在烟炕屋住的时候,因为地方小,就那么个帐篷,五个人挤在一起,她就是想翻腾也没有空地。
现在不同了。凤瑞给每个人都安置的是一米八的大床,随便怎么躺都有余地。
风多美跟她睡的目的就是想黏着她。可她并不真正是孩子母亲,一个人过孤独了,特别是睡觉时,更喜欢独立的空间。
风多美钻她怀里腻歪,她不敢把她推出去,可是等她睡熟了,她还是忍不住一个人躲的远远的,反正床大,她就趴着一个床边睡就可以。
偏偏这个小家伙就是喜欢黏人,即使睡着了也猴精猴精,用手一捞没捞到人,就下意识赶紧摸,一摸不着再摸,身体也随着手捞的动作往前探索着。这些都是小家伙潜意识中的行为,直到摸住一个实实在在有温度的物体她才睡的踏实。
一晚上,一大一小两个人就这么展开了车轮战。你跑我撵,你撵我就跑……
忽的,凤瑞听见外面传来一声惨叫,“啊!”
哼哼,上套了。
之所以在烟炕屋住的那几晚风平浪静,是因为还没有人发现凤瑞的特别之处,以为她还是之前那个懦弱胆怯又窝囊的小娘们,且刚刚“克死”了自家男人,有点自律的人都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去触霉头。
可是,随着修路仪式上她的出色表现,随着收割机的凭空出现,随着分地风波上她不同于人的态度,敏感之人就发现了凤瑞的不同之处。
如果一件事和她有关系是偶然,那么两件事三件事,件件出奇特别的事情都跟她有关系,就不是寻常之事。
马家庄不乏有小聪明的人,也不乏有大智慧的人,当然这个大智慧仅限于马家庄人的见识。
今夜勇闯凤瑞住地的马久双就是个心眼多的像马蜂窝一样的人。
她和马美华骄纵跋扈眼高于顶不一样,他是个表面上谦恭礼让,内心里却有好几个算计,且处处都不会落空的识字人。
识字人都比较精明,但读多了书也有迂腐透顶的家伙。
马久双读书刚刚够用,且深得祖训家传,几十年前他爹还活着那会儿,就把密不外传的个人处事哲学都言传身教给了他,以至于和马占地差不多“罪恶”的他爹,却平平安安活到寿终正寝,而马占地却提早走上了黄泉路。
马久双的爹叫马聪明,和马占地是出了五福的本家。还在土改革命之前,就已经嗅到了山雨欲来的大势所趋。
这皆来源于性格和个人敏感度。
马聪明的财富仅次于马占地。如果说马占地拥有土地一千亩的话,马聪明起码是八百亩。当然这只是假设。
和马占地不同的是,马聪明还是个不老实的乡村土豪,他喜欢没事就往外跑,也因为他有这个能力和资本。
他不像马占地一味地买地,恨不得把周边村庄的土地都归属在他名下,还是个尖酸刻薄的主,对家里的长短工都斤斤计较的不行,所以他家里才只有一个马二牛常年给他当奴隶。
马占地很看不起他身边的“穷鬼”们,没有结交到一个地位比他低的人,所以才会被他不喜的农协会给砍了脑袋。
马聪明喜欢交际,喜欢和不同的人来往,只要感觉对他有用的人,他不嫌弃你是穷人还是富人。
在和不同的人交往中,他的信息量自然比马占地多的多,经高人指点说以后的天可能要变,不要再屯田置地了,还是换成细软神不知鬼不觉的藏好了,以备不时之需。
加之他喜欢看报纸,哪怕洛阳纸贵,逢到县城时就买报纸,看实事新闻,读章回小说,收集报封里的奇闻异事……
如此这般他才阴差阳错的躲过了那场“革命”,把卖地的钱,一部分供养孩子读书,一部分藏在老屋的地基里,直到咽气时才把秘密告诉孩子们,当着他的面分做四等分,分给了四个孩子。当然嫁出去的两个女儿是没有份的。
马久双是唯一留在马家庄的孩子。
不是他不聪明,没有能力去往更辽阔的天地折腾,而是马聪明早就立下遗言,马家庄必须留一个人,这是他们的根,根不能断了没了。所以四兄弟中最有望出息的孩子,就留在了马家庄这块贫瘠的土地上。
马久双继承了马聪明很大一部分基因,是村里不多见几个能识字,又有能力有见识脑筋灵活的人。
那天被马美华派出去的马胜利,跟丢了人没有完成的任务,马久双却做到了。
这大概就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吧。
其实马久双也是无意发现的。他喜欢独自一人在村子外面游荡,很有古代文人雅士的遗风。但他不会去有危险的后山,而是时不时去往杨树林的方向,领略一下松涛林海的旷世风采。
那天,马胜利逗留在杨树林边迷糊了一会,丈二和尚的样子,然后扭头往村子走去,他看的清清楚楚。
马久双比所有人都看的清楚,凤瑞变了,自从撞了脑袋以后就完全变了一个人。
但他没有深究其中的奥秘,同时也不屑往马美华一家的破事里钻。他预料马氏一家以后会越来越……算了,不想了,别人好坏是别人的,只要不关他的事,他才懒得参与。
既然听从了父训一辈子留在马家庄,他就把自己所有理想的小翅膀给斩断了,也把青春年少时的志向给抹杀个干干净净,就留下一副空皮囊好好活着罢了。
反正他不缺吃不少穿,更不会缺钱花,大不了见识不到更遥远更广阔的空间。其实见识了又能怎样,就像后世的人喜欢旅游,喜欢去陌生的地方,不就是到此一游,然后感叹几声打道回府,以前咋样后来还咋样,还得过自己的生活。
别人的总是别人的,你的日子活不成别人的墙纸,你的模样也变不成别人眼里的羡慕。
这些道理,马久双已经无师自通的都懂了,所以他才在马家庄的地盘上信马由缰,闲云野鹤般的自由自在,自在到连村长这个小芝麻官都不鸟。
可是他却发现了一个大秘密,凤瑞的秘密。
所以他才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心里揣着事情的时候,谁都难以入睡,于是他就来“闯关”,不,用探秘一词更合适。
凤瑞听到一声惨叫就立马爬了起来,连一点迷糊都没有,这是后世练就的基本功,不然怎么叫“超人”呢。
“谁?”
黑暗中,凤瑞大喝一声,站在被电击倒地的马久双面前。
问话间,她已经举起了手里闪着黑光的匕首。
如果倒地的人不说话,她会毫不犹豫的给那人一刀,当然不至致命,但总能让他记住今晚的教训,不会再轻易来骚扰她们。也不会泄露这里的秘密。
看着已经逼近的一道寒光,马久双颤颤巍巍,哆哆嗦嗦的发声道:“我……我,我是马久双。”
“马久双?”
凤瑞脑子里快速搜寻这个名字的主人,不是有最强大脑的加持,她真的不知道谁是谁。
马家庄不足一千人的村子里,凤瑞虽然生活了十几年,真的还认不全所有人的名字,加上原身已经香消玉殒,现在的凤瑞只是个替身,哪里会把所有人的名字都记得清清楚楚。
但这会儿也不能说不认识他,只好继续盘问道:“半夜三更的,你跑这里干嘛,想骚扰还是想杀人?”
凤瑞一顶大帽子把地上的人吓的更是魂魄分离,真是好奇害死猫,以后再不敢做这等损人不利己的事。
“我能说是梦游到了这里?”
马久双的脑子已经不能正常回答凤瑞的问题,忽然灵魂出窍,想到了这么一个答案。
“哼哼!”
凤瑞觉得好笑,这是个多么奇葩又浪漫的人啊,但愿还是个没长大的中二少年。
“你梦游的地方太近,下次最好梦游去后山,和某大虫来个亲密接触。”
凤瑞说着一把把马久双给拎了起来,连拖带拉把他弄到旁边一个小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