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新婚之夜双双殒命
今天,三月二十八日。
锦衣卫总部张灯结彩,锣鼓喧天,鞭炮齐鸣。
今天对于锦衣卫来说可谓双喜临门,锦衣卫指挥使奚韦业的长子吴天高中榜眼,同时又是吴天与柳城郡主大婚之日。
新郎新娘拜了天地,入了洞房,众宾客在前厅觥筹交错,好不热闹。
吴天不在,吴天的义父奚韦业便成了诸位宾客敬酒的对象,二十年前,就是他把吴天从死水河捡回来的。
“榜眼吴天这小子咋还不出来。”
“嗨,估计正和人家媳妇玩得开心呢……”
奚韦业被自家兄弟和宾客们灌得头重脚轻,待到九千岁敬酒时,便有些招架不住,
花公公今天能来给卑职捧场,真是我锦衣卫的荣幸啊。”
奚韦业不禁嘴里又嘟囔着:
“吴天真是个傻小子,洞房再不出来,我就要被灌趴下了,真是有了妻子忘了义父啊。”
虽然嘴上这么说着,奚韦业还是很高兴,端起一杯酒,一仰头便见了底。
“啊啊啊……”随着这声惨叫,一个婆婆慌慌张张地从后院跑到前厅。
见到奚韦业,婆婆语无伦次惊慌失措地边比划边说:“大人,榜眼和小姐被……被杀了。”
这一句话,声音不大,却使原本喧闹的大厅瞬间鸦雀无声。
“什么?”奚韦业酒醒了一半,拨开那婆婆,冲进了后院。
在场的锦衣卫弟兄,也纷纷跟上。
一个声音高喊道:“九千岁办案,把守所有出口,闲杂人等道旁避让!”
这是秉笔太监张九仲的声音,一个在朝内明争暗斗四十年的老太监,关键时刻就看出了素养。
婚房在后院主房,房门大开,吴天被吊在了房梁上,柳城郡主趴在房门口,半个身子探出门槛。
奚韦业看到这里,在九千岁的安抚下,深深吸了一口气,稳定了自己的情绪。
“你们两个跟咱家来,其他人不得入内。”九千岁交代着,锦衣卫的都懂这是啥意思。
被九千岁点名的这两人,分别是张九仲和伍步风,跟在九千岁身后往主屋走去。
张九仲「九千岁手下的痕迹鉴定和跟踪高手」刚走两步便飞身上了墙,开始检查房顶。
伍步风「九千岁手下的武器痕迹辨别高手」走到柳城郡主身边停了下来,仔细研究起柳城郡主身上的伤口。
而九千岁呢,在前文有过介绍,则是武力担当,兼现场推理还原高手。
此时的奚韦业,酒已全醒,望着主屋的一切和正在侦查的九千岁他们,双手叉腰,眼含泪水,痛苦地仰头闭上了眼。
【疑点:现场非常不合理】
消息传得很快,现场还未勘验完毕,兵部尚书杨大人就带着宫里的太监来宣旨了。
两名死者,一名是新科榜眼,一名是柳城郡主。
关键,案子就发生在锦衣卫总部的自家院子里,皇上怎么会不震怒。
圣旨要求:半个月内必须缉拿凶手,否则奚韦业革职查办。
至于圣旨后面说的啥,奚韦业根本没心思去听。吴天被害,他比谁都难过。
吴天是二十年前奚韦业侦办死水河蛊毒案时捡的弃婴。
奚韦业一个大老粗,没结婚没家室,哪懂得带小孩,吴天是锦衣卫这帮人七手八脚拼拼凑凑养大的。
虽说长在这么个舞刀弄枪的机构,吴天却对武功、断案丝毫不感兴趣,打小喜欢诗词歌赋。
奚韦业也不强求,找了最好的教书先生。吴天也是厉害,十四岁就中了举人,中举后便在锦衣卫做了千户,三天前春闱刚被选为榜眼。
柳城郡主是永康王的女儿,四年前奚韦业侦办永康王府浮尸案的时候,柳城郡主认识了吴天,接着两人关系突飞猛进。
吴天高中榜眼后,永康王面圣,皇上赐婚。
奚韦业回想着这些,锦衣卫镇抚王简进来询问被暂扣的宾客怎么处理,这样一直扣着也不是办法。
现场勘验结果还没有结束,奚韦业让王简把人都放了,但是暗地里要记录所有人的名字,对于陌生面孔要派人跟踪。
大约一个时辰后,现场勘验结果出来了。
张九仲的勘验结果显示:
凶手没有从房顶离开,地面因下过雨,无法看清痕迹。
因屋外地面潮湿,案发房间脚印清晰,除受害人外只有一个人的脚印,但是只有进屋脚印没有出屋脚印,脚印在柳城郡主身边消失。
此外吴天被害位置右侧柱子上,距离地面约六十公分处有一枚脚印,只有前半脚掌,脚印朝上,痕迹清晰,与地面脚印同属一人。
房梁上只有一条清晰的皮鞭磨痕,两侧灰尘有衣服刮擦扫落的痕迹。
整个后院,除了案发的主屋,其它地方都没有发现血痕,主屋的血痕只有郡主身边那一滩和周边半米内那十几滴。
主屋地面打斗不明显,所有摆设未见移动和碰撞痕迹。
伍步风的勘验结果显示:
吴天是被鞭子勒死的,一根很普通的武器用鞭子,没有任何特点,任何兵器铺都有卖。
鞭子全长约三米六,尖梢直径约一公分,尾梢直径二点六公分。
柳城郡主身上伤口呈圆锥形,由后背刺入,贯穿胸腔。
后背伤口直径约一公分,前胸伤口直径约零点五公分,凶器形状类似于大号绣花针,至于是什么无法确定。
九千岁根据现场情况还原了案发经过:
凶手用鞭子远程攻击,缠绕吴天脖颈后,飞身翻越房梁,将吴天吊起。
在吊起吴天过程中,脚踩柱子借力,所以在柱子上留下了那半枚清晰的脚印。
待吊死吴天后,直接将皮鞭甩上房梁形成缠绕。
主厅内声响引起了内室屏风内柳城郡主的注意,出来查看,发现情况不对后向门口逃命,被从背后刺穿。
整个犯案过程时间不超过十分钟,动作干净利落。
由脚印大小、步幅以及柳城郡主身上伤口推断凶手身高约一米七。
“但是,现场非常不合理。”